为确保所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身体健康及安全,顺利实现工作目标,本着“预防为主”、“思想重视、处置快速得当”的原则,为更好防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点,使事故的处理合情、合理、合法,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1、及时作文吧报告原则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期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相关人员应遵循及时报告原则按预定程序予以报告(紧急情况除外)。
2、优先处理原则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期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相关人员应遵循优先处理原则按预定方案予以处理。
1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学生班主任、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带队领导或承办单位负责人。
2带队领导或承办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其他工作赶往事故发生地实施紧急救护,向有关人员报告,伤情或病情严重或不明应立即送往医院。
3校长接到报告后,除对相关事情处理做出决策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解决是否向区安全办予以报告。
3、预防措施:
1)组织活动前学校必须为每位学生买一份保险;
2)政务处必须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班主任进行安全防范培训;
3)政务处必须事先做好安全防范的安全网络。
4、依法处理原则
伤害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依照《XX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依法做好善后工作。
1)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学生班主任应及时做好事故的调查、记录工作,为事故的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2)班主任应积极做好当事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应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当天写出书面事故经过报告报带队领导。
带队领导了解情况后,应会同有关人员依照《XX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合情、合理、合法地及时作好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报校长,由校长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本预案适用于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学生安全事故的一般情况,若遇紧急情况可根据实际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