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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清风行动工作方案

篇一:2022清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耒卫健党发〔2019〕13号关于印发《耒阳市医疗卫生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清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在医院深入开展重点领城专项整治“清风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各个科室,推进医院规范管理、规范诊疗、规范服务,营造全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廉洁、便捷、高效的行医就医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反腐败工作为着力点,深入贯彻中央、省委、衡阳市委、耒阳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整治和査处工程招投标,药品、医疗耗材、设备购销,以及违规收费、过度检查、开大处方等方面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进一步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整治范围

医院各科室。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看党组织作用发挥是否有力,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是否到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是否执行到位;重点整治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看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务政务“一头冷一头热”问题,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存在薄弱环节,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或使用加班费、津补贴、工作经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是否存在监督执法不严,教育管理缺位,惩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

(二)整治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重点整治制度不健全,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问题,看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是否明确和清楚;重点整治医院绩效考评体系不科学的问题,看是否存在科室、医生收入与经济考核挂钩,存在药品和检查采取开单提成的形式等问题;重点整治在工程承揽、项目招标、设备采购、医用耗材和药品器械采购上程序不到位、制度有漏洞、监督乏力的问题,以及优亲厚友、领导人员直接插手、循私舞弊、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行为;重点整治选人用人上违规使用干部、违规聘用临聘人员等问题。作文吧 WWW.zuOwEnBa.Net

(三)整治医德医风建设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整治医德医风建设浮于表面,重使用轻监管、重保轻处,纪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抓得不严,流于形式,医务人员法纪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接受服务对象的“红包”、物品和吃请;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各类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股、分红和其他不正当利益;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等问题。

(四)整治执业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整治无证上岗和乱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行为;重点整治过度检査、开大处方等问题;重点整治采取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证明和结算票据、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10月上旬)

1、成立专班专抓。医院成立由院长和书记为组长,院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科室要按照要求,推动医院专项治作文吧理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2、制定整治方案。医院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3、开展警示教育。医院党支部要通过组织学习、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上廉政党课、观看《蜕变的初心》专题警示教育宣传片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进一步筑牢医院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干事新氛围。

(二)清理核查(10月-11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医院开展重点领城突出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医院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科室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医院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按月进行汇总分析,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市卫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问责(11月-12月)

1、开展督查。将深入开展医院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清风行动”纳入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把压力层层传导到科室,专项整治办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全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实地抽查。专项整治办将对医院各科室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清风行动”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格按照《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追究问责,对整治行动中举报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迅速核实,快查快结,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3、重点督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实地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医院各科室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交办和督办。

(四)总结规范(12月)

1、建章立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医院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医院党支委是专项整治的主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指施、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科室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支委的主体责任作用和纪委监委的监督执纪作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实行电话、来信来函等公开举报方式,号召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市卫健局专项整治举报电话:,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举报。

(三)注重统筹推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教育;结合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党支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修订完善医院章程,坚持标本兼治;结合正在进行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医院党组织建设。

(四)确保整治实效。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问题线索就要核实,发现问题就要查处,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要逾越了纪律红线,就要严肃处理到位,绝不搞法不责众、“纪外容情”,严肃责任追究。

篇二:2022清风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林护发〔2021〕6号)文件精神及江西省林业局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以野生动物保护为主的“清风行动”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掌握全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情况,动员开展打击非法猎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项行动,同时合理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危害,逐步形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内容

1、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二是非法食用野生动物。三是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四是非法捕捞天然水域渔业资源。

2、重点打击和整治的区域。一是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区和林场、候鸟集中越冬地。二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殖场(户)、宾馆饭店等实体场所。三是我县各天然水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清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林业局,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

2、由林业局、市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生态执法大队组成联合行动组,对全县相关交易市场的实体店铺和宾馆饭店、养殖场(户)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出售禁用猎捕工具以及非法制造、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等,取缔非法制造窝点、作坊。

3、各乡镇组织执法人员、护林员对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巡护值守,及时清除捕猎工具,及时发现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行为。

4、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针对物流企业落实实名制、货物抽检抽查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宣传解读好相关政策,工作中要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及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有效开展。

2、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工作要求,不增加基层负担。

3、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4、总结汇报。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行动成效,写好总结材料,于4月10日报“清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三:2022清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做好当前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安全、“双违”整治、扫黑除恶和社会治安等综合整治工作,认真实施区委、区政府“清风”专项整治行动,区司法局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省市关于做好当前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汲取榆林市米脂县“4。27”案件惨痛教训,充分认识保安全、护稳定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把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最严要求、最强措施、最硬作风,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双违”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面治安防控、社区矫正和刑释解矫等重点人员管控、帮教等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为建设富裕、文化、魅力“陕北新天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清风”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社会面和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公共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管控、帮教工作,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着力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清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司法局成立“清风”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清风”行动,对“清风”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区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

XXX区司法局党支部书记

XXX区司法局副局长

XXX区司法局副局长

XXX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

XXX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

XXX区公证处主任

XXX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XXX真武洞司法所所长

XXX沿河湾司法所所长

XXX招安司法所所长

XXX砖窑湾司法所所长

XXX高桥司法所所长

XXX建华司法所所长

XXX坪桥司法所副所长

XXX化子坪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XXX司法局办公室文书

XXX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XXX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XXX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

四、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区人民调解协会、各司法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深入到学校、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深入到流动人口较多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地段,逐村逐户、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特别是要对校园劳资纠纷、民间借贷、物业管理和扶贫领域等矛盾纠纷底清数明,要访民情、解民意、集民智、聚民力,准确地找出解决问题的关节点、突破口。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居)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对集中排查阶段排查整理出的矛盾纠纷集中力量调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做好婚姻、家庭和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加大对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劳资纠纷、民间借贷、物业管理等重大疑难纠纷和扶贫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对排查出而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提出问题解决的建议。进一步推进“无矛盾上交村(居)和无矛盾上交镇(街道)”活动的开展,实现防范于未发、化解于萌发、治理于村镇、稳控在当地。

责任单位:区人民调解协会、各司法所、基层办公室

完成时限:5月底前进行一次集中摸排、走访、化解,5月后,转入常态化。

(二)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管控工作

结合当前司法部、省司法厅正在进行的“司法行政系统场所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基层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执法、场所安全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形成台账,逐条梳理、逐条整改。各司法所要对矫正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场所安全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形成台账,立即整改。要通过入户走访、社区走访、当面谈话等方式深入细致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表现情况,对排查出的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及时落实监控措施,防止脱管失控;各司法所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化监管,充分运用手机定位、电子腕表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对重点人员可增加其向司法所报告频率和次数,也可以组织其到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以确保监督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置帮教工作,对生活贫困、就业困难、身体残疾或有重大疾病得不到及时救助等情况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对有涉法涉诉行为、有矛盾纠纷状况、有重大家庭变故、有思想情绪波动等反常现象等安全风险系数较高的重点人员,落实针对性个别教育措施,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及时化解矛盾,预防其重新犯罪。

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处置和舆情稳控工作。同时要加强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或刑释人员发生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时,要及时逐级上报。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各司法所

完成时限:5月底前进行一次集中摸排、走访、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5月后,转入常态化管理。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要认真履行统揽、组织、协调的职责,积极指导全区各单位、社会团体开展维护稳定专项法治宣传,营造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各司法所要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进宗教场所“法律八进”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全面落实农村普法工作“两个三”机制,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家庭”活动,提高农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开展标准化重点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补齐农村偏远地区普法教育的短板。积极探索普法的有效途径,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要继续执行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一定要重视和狠抓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利用“法治陕西网”、“陕西政法网”、“安塞司法”头条号、政务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先进典型、亮点和经验,不断扩大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宣传办公室

完成时限:5月上旬至6月上旬集中一个月时间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6月中旬后转入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

(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公证处、尚德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认真组织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服务安塞经济社会发展,为涉诉涉访、环境保护、拆违拆迁、社会矛盾化解等活动,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更要服从和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献言献策,当好法律参谋。

2、公证处要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规范办证行为,提高办证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要积极配合全区进行的“双违”整治工作,做好现场公证服务,为区委、区政府及相关当事人积极提供优质公证服务。

3、区法律援助中心、尚德律师事务所要积极为区委、区政府及相关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当前正在进行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和校园安全整治活动,律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尽职尽责,全力作好刑事辩护工作。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和代理,律师事务所要在人员、时间上优先安排;全面落实律师信访值班制度,对涉法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合理引导群众依法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继续深化法律扶贫工作,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方位做到鳏、寡、孤、独、废、疾者等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努力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进一步开辟12348法律服务热线,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援助申请,符合条件的,简化手续、加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调解机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责任单位: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148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完成时限: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司法局“清风”行动工作方案,提高认识和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问责,确保工作实效。常态化对局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开展“清风”行动活动开展情况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建立相关制度,是否落实专门工作人员以及工作展开情况等,确保干部职工树立良好的工作意识,杜绝因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失误而引发的新的矛盾纠纷和上访(信访)事件。对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区司法局将跟踪回访,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问题涉及的人和事,跟踪问责,督促处理。对整改到位的及时通报表扬,对整改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问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挂牌督办,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