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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工作总结

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工作总结(一)

今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两周年,同时,今年5月也是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切实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近日,泗县司法局组织公证处、法援中心及各股室工作人员来到黄圩镇刘宅村,与驻村工作队共同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发放了《民法典法律知识问答》、《公证小知识》、《新冠病毒防控与法规宣传手册》等宣传手册,向群众宣传讲解民法典中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亮点内容,同时提醒他们要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此次活动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普法宣传袋、普法宣传围裙40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此次“民法典进农村”活动是泗县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系列之一,接下来,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工作总结(二)

按照《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南法宣办〔2021〕3号)文件精神,县供销社认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主要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出自 wwW.zuoWEnBA.nEt

一、将学习《民法典》纳入供销社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按照《关于制定并报备南陵县国家机关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供销工作职责和职能,科学制定县供销社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除县法宣办统一在普法责任清单中列出的要求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共性普法目录”外,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列出包括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宣传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民法典》等供销社“个性普法目录”;制定年度开展的重点普法活动安排计划,多形式组织开展清单内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明确开展活动的时间节点、责任科室等内容。要求机关干部建立学法、守法长效机制的同时,持续推进与供销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渗透到下属基层社、企业,切实把普法宣传融入供销工作、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全系统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当前党史学习教育主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讲“第一课”》《习近平论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史》等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的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重要论述。

三、认真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供销社党组成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积极落实“三会一课”理论学习,机关干部关注“周郎法治”微信公众号,认真落实法律六进工作。针对部门特点,重点是落实普法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依法履职,依规办事。

一是坚持学原文。通过集中学习、自学、视频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民法典》理论知识;

二是观看民法典公开课。通过组织机关干部观看民法典公开课“王利明: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刘贵祥:民法典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刘俊臣:关于民法典的几个主要问题”三讲视频,激发机关干部学习《民法典》兴趣,教育引导他们知法、守法;

三是开展一次民法典以案说法活动。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通过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4月26日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4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深度关注受处分后又6次违规接受宴请》、省、市纪检监察网多起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及《关于太和县医疗机构骗保问题和杨波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学习了南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南纪通〔2021〕1号)、《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南纪通〔2021〕2号),观看《守正护初心、亮剑肃贪腐》《键盘上的“疯狂”》警示教育片,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引导机关干部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知敬畏、肃清风,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四是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积极参加南陵县人民法院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活动,机关13名干部职工均签署“南陵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通过发放芜湖市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倡议书,宣讲“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政策界限、有关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为主)、重大意义等多种宣传形式,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三个规定”严格贯彻执行的基础上,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抓住关键少数,大力提升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工作总结(三)

为深入宣传民事检察和检察公益诉讼,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近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检察院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

“你们发的宣传手册是什么内容?”“是关于民法典和公益诉讼呢。”“这关系到我们老百姓美好生活的点点滴滴,我一定要看!”宣传活动现场,一位老爷爷对学习民法典兴致盎然。

检察官介绍,民法典的字里行间,是对社会现实的回应,是对弱势群体的关照,是对价值观的引领,规范着社会行为的方方面面,关系着工作生活的时时刻刻,呵护着人民权利的点点滴滴。

本次活动,思茅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民法典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并就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进行详细的释法说理,提高了群众对民法典和检察机关职能职责的知晓率,营造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的浓厚氛围。

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工作总结(四)

5月23日,青堌集镇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召开了《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会,各村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参加培训。培训会结束后,各村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深入群众,向群众讲解《民法典》法律知识,特别是物权、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知识,受到群众一致欢迎与好评。

通过宣传活动,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让每一个人既享受民法典的阳光,也接受民法典的制约,群众权益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更加有序,社会更加和谐。

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工作总结(五)

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5月24日上午,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检察干警走进金江镇向阳社区、农贸市场、雷宅村等地,紧紧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疑问等方式向群众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重点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宣传活动中,群众就自己不明白、不了解的问题积极进行法律咨询,检察干警依据满分法律法规一一详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同时检察干警选取贴近群众生活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通过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把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生动化、形象化,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取得了良好的普法释法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了700余名群众提出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民法典》深入人心,使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能动履行普法职责,结合“质量建设年”和“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部署,不断将《民法典》宣传向纵深发展,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做好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工作总结(六)

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就谈不上保障人民权益,要保障人民权益,建立法治国家、依法治国,首先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将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向纵深推进。

民法典具有中国特色,具有实际指导意义。民法典的诞生不仅整合了新中国成立以来70多年长期实践以来形成的民法规范,还吸收了中国民族优秀的法治传统文化内涵,并且具有强烈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属性,是充分结合了中国国情和社会民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集大成者。

民法典通过固根本、稳预期促进发展。人心定才能事竟成,要定人心就要提供好的法治环境,要充分保障人民权益,要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首先要固根本,这个根本就是以法律形式再次强调市场对经济的决定地位,强调我国坚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决心;其次稳预期,用法典的形式保障权益,用更深入的法制化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消了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持。

实施好民法典,要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将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抓住机会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提升公民法律素养,要宣传好法典条文、阐释好法律精神、运用好法律实践,明确社会主体权、责、利的边界,坚决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能力,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融入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真正做到普法惠民。

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工作总结(七)

《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我们耳熟能详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将废止,退出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工作总结(八)

《民法典》自2020年颁布以来,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有利于司法机关更加有效地维护人民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区检察院5月19日上午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市、区政协委员,铜陵市广播电台,铜陵日报社、铜陵新闻网以及官塘社区工作者及居民代表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宣传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各方代表积极提问区检察机关具体工作职能、民法典宣传落实、公益诉讼范围等相关工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方磊对代表们提出的疑惑逐一进行了详细的回答。

通过本次新闻发布会,大家不仅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对司法机关创新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思路,建立队伍精干、管理精细,监督精准,服务精心的工作宗旨有了更清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