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加强校园及周边师生安全保卫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为教育教学工作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五、活动安排
1、开展安全大检查。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内容主要是校舍、消防设施、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结合正在进行的学校及周边安全环境建设和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制订和完善学校安全预案,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安全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讲座、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充分发挥教学主渠道的教育作用,利用班会时间,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同时要在暑期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以防溺水、防道路交通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以发“给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进行安全宣传。
3、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在校内显要位置悬挂安全条幅、设置安全主题标语,在国旗下讲话中宣传安全法规的重要意义,营造校园浓厚的安全氛围。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2、贴近实际。根据学校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真正做到贴近学生思想和生活实际。
3、加强反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篇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质监新区分局,市特检所: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xx年6月6日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题活动、集中宣传等形式,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加强风险预控,为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部署动员。在市质监局网站刊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质监系统“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各区县局在区县安委会的统一安排下,按照市局“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部署、动员,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三进”活动。重点做好以电梯安全为主的社区宣传活动。各区县局在6月中下旬选取辖区主要社区,组织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开展“电梯安全,你我有责”主题宣传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市质监局将制作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展板参展,全面宣传近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各区县局要在区县安委会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咨询日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全面广泛的开展安全生产宣作文吧传。
(四)开展法规宣贯培训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xxxxx)已由质检总局批准颁布,并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市质监局将于6月下旬组织各区县局、各有关使用单位,召开一期《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培训会,各区县局要积极动员、组织有关单位按时参加。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区县局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实施以客运索道、电梯、加气站安全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演练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区县局要按照市质监局“铜质监函〔xxxx〕29号”的要求,继续强化对辖区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要突出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要求,严格监管执法,有力推动特种设备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四、组织保障
市质监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市质监局副局长
成员:市质监局特设科全体、市特检所部分工作人员
联络员:xxx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对各区局工作进行指导,与市安委办衔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的上报。
五、活动要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宣传活动,各级质监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领导要带头参加活动,安全宣传要深入一线,执法检查要精准到位。
请各区县局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市质监局。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x(传真)
邮箱:
篇三: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中央在x及地方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本市实际,就组织开展2022年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xx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维护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为打赢大xx保卫战提供良好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举措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要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培训辅导、网络课堂等多种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向街道(乡镇)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在系统内媒体平台、宣传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2、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5月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应急管理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要广泛开展云课堂、云竞赛等线上活动,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员工三级教育。要结合“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创建等活动,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要广泛发动员工,开展“安全金点子”“安全啄木鸟”“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鼓励市民群众通过xxxxx、xxxxx热线,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查处安全违法行为。
3、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出台的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研究制定、扎实推进本市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要互动讲安全。要把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和本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稳控安全形势,着力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的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认识学习《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等。要通过加强学习和宣传,做到安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进一步加强《xx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xx安全生产条例》,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升执法能力,形成监管合力。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宣传短片、海报、研讨等方式,引导社会各方主体准确理解和掌握《xx市安全生产条例》;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中向生产经营单位宣讲《xx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要求,扩大《xx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社会知晓度;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结合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月”的覆盖面和知晓度
1、发挥主流媒体新闻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强沟通联络,引导本市各级主流媒体关注“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报道本市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展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等工作,报道本市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聚焦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挖掘应急管理战线干部职工下沉基层一线先进事迹,加强典型人物、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讲好应急人故事,生动展示应急队伍的良好社会责任和精神风貌,弘扬xx应急职业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等,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倡导形成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2、发挥系统媒体安全生产科普宣传“主阵地”作用。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宣传阵地建设,全方位展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官方微信微博作用,重点加强线上宣传,开展在线访谈和线上科普知识竞赛、科普场馆推介等,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活动。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要加强报道和刊载相关科普活动以及科普知识。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创新形式,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区和本行业实际,以线上为重点,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消地结合,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各项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发挥基层工作优势和安全宣传主力军作用,建立消地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资源统筹、力量融合和渠道共享,探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地见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区、各部门和单位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于7月4日(周一)前,报送活动总结。
篇四: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xx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2〕21号要求,为组织好我市“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围绕全市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集中开展“学习、宣传、履职、曝光”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系列”活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全民安全素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质内涵。
(二)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3、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4、多维度宣传全市应急管理重点工作。
5、广泛开展主题日宣传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三)开展一系列履职活动
6、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
(四)开展一系列曝光活动
7、集中曝光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案例。
(五)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8、参与传递“浙”里安全“三个专题行”活动。
9、参与打造应急科普融媒宣传机制。
篇五: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市州、xx新区、xx矿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中央驻甘及省属企业: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落实落细,推动全省上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现将我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细落实
一是突出专题学习。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一级抓一级、逐级压茬学的方式,将专题学习向市、县、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强化领导干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是突出专题宣讲。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抓好“三个一”专题宣讲,即提请各地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引导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
三是突出专题宣传。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在“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专题宣传,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持续报道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开展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是紧盯职责宣传环节。要加强对“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宣传,集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知责明责,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要紧扣“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分层级分行业分领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促其牢记自身职责、抓好安全生产。
二是紧盯以案普法环节。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高压震慑,倒逼责任落实。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紧盯风险隐患排查环节。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开展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邀请行业专家、媒体记者,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走现场”“专家远程问诊”网络直播,设置线上答题、有奖竞猜互动环节,制作推广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使咨询日活动精彩丰富、喜闻乐见。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二是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科普动画、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深入人心。各级安委办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三是开展实战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金属冶炼、交通运输以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指导督促企业广泛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活动,重点锤炼提高“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化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采取复盘生产安全事故、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是开展好行业特色宣传活动。各行业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结合当前全省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活动,制定符合本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打造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品,做到共性活动不走样、个性活动有创新,推动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要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最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努力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媒体联动互动,推进“安全生产xx行”活动走深走实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媒体行”活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地各部门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企业一线,采访“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履行安全责任的好做法,推动“第一责任人”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是开展问题隐患“曝光行”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等行动,在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开设“大检查曝光台”,公布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6月—12月,各市州、各行业监管部门每月至少在当地主流媒体和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让群众主动关注、参与安全治理,让非法违法冒险生产闻风丧胆。
五、强化四项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5月1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任xx在国务院安委办、应急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上批示:“我省要认真谋划好、精心组织好”。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投入保障,科学组织实施。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重点。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总抓手,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突出效果导向,不搞应景造势。要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展现“安全生产月”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的价值所在、使命所系。
三是强化氛围营造。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动员。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深入报道活动进展和成效。xx公共应急频道、“xx应急之声”广播、“xx应急”微信公众号、“xx应急发布”微博、xx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等平台将进行全媒体的宣传推广和多平台的及时展示,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活动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信息。5月20日前通过邮箱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附件1)和活动方案,7月2日前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附件2)。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上报情况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