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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个人述职述廉

检察机关个人述职述廉(一)

一、坚持讲政治提站位,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院党组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折不扣执行上级党委、上级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我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报告得到区委书记批示肯定。打造“党建+”模式,促进党建与业务协同共进。积极构建“联席分析+阵地管理+舆情研判”三重管理体系,推动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二、紧扣大局履职尽责,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坚决服从服务疫情防控,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对6起涉疫刑事案件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助力乡村振兴,下派4名干警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20人,提起公诉53人,依法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开通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教育整顿活动,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关键岗位人员,不起诉3件4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取保候审1件1人。

全面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329件710人,均按要求给予答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5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100%。

三、坚持重管理强主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44人,提起公诉912人。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件5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不批捕90人,不起诉105人。向侦查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活动17件,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5人,追诉漏犯22人,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3件。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件7人,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脱管、漏管违法案件2件,纠正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混管混押违法案件2件2人。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1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4件,针对民事执行和审判程序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0件,均获采纳。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0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首次办理支持起诉监督案件1件,督促欠薪公司主动支付劳动报酬,社会效果良好。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件,24件已整改完毕,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开展检察机关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全区检察机关“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自查、复查案件8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件,监督恢复植被800余亩。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嫌疑人37人,起诉55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不起诉4人。选派17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等专题讲座9次,受教育师生2万余人次。积极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帮教和保护,开展心理疏导57次,家庭教育指导12次,发出督促监护令55份。

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优化队伍结构,强化分类管理。按照好干部标准,优化班子和环节干部结构,交流轮岗2名班子成员,选拔3名优秀年轻干部,择优任用8名环节干部。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做到各归其类、各归其位、各司其职。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显著,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0件,制定便民措施4项,帮助包联村、包联社区解决实际困难2件。坚决刀刃向内,突出整治顽瘴痼疾,深刻反思检察监督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司法制约监督机制10项,确保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准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领导班子和部门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抓,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十项作派十类干警”专项整治,全面筑牢干警政治忠诚。以日常监管为抓手,抓紧抓实机关作风建设,修改完善5项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瑕疵案件办案人员落实责任追究。

2021年,我院先后获得全国、自治区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赤峰市检察院授予的集体嘉奖1次,7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下一步,新一届班子将全面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以更优检察履职为松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着力抓好第一季度开局工作:

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统一司法尺度,以理念转变带动质效提升,真正使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压实司法责任,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落实司法责任追究,把数据会商作为推进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检察业务数据的“指挥棒”作用。

三是持续做实严管就是厚爱,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深化教育整顿成果,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检察机关个人述职述廉(二)

根据要求,现将个人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职,埋头实干,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今年xx月,我从经贸委调入院里工作,分管控告申诉、人民监督员联系工作。几个月来,主要作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好全国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是我院年度争先创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控申业务提升的重要抓手。xx月份,我与控申科的同志一道,利用3个月的时间,加班加点,努力工作,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软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硬件建设上,按要求增设了检察长接待室、会议室、情绪疏导室、会谈室、调解室,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并将信访条例、政策法规公布上墙,让来访者一目了然;在软件资料的准备上,对近3年以来创建工作资料进行全面归档整理,做成近200个文件盒,在迎接省院考核验收中受到好评。

二是抓好检调对接工作。检调对接,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矛盾纠纷和解,是钝化社会矛盾的有效办法。今年全院办理批捕、起诉刑事案件805件1215起,其中轻微的案件80件87起,为有效开展对接,促进刑事受害人与对方化解矛盾,我组织控申科开展有效对接31人次,和解成功24件,成功率86%。在全市8个县区院中,我院是对接成功最多的,效果也是最好的。

三是抓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刑事被害人救助是今年中央政法委根据刑事案件被害人中弱势群体的特殊情况新提出的,各地都在试行。我根据刑事案件较多的特点,认真协调区政法委,在院里业务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对受害弱势群体开展救助,全年共救助14人,发放救助资金近6000元,受到受害人的普遍欢迎。

四是有效处理涉检信访矛盾。吴宜才信访案是省检察院交办、督办的,由于案件时间较长,加之吴宜才多年闹访缠访,去京赴省,严重干扰省、市院领导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大量精力。今年以来,我与区信访局、所在地社区经多次反复做工作,现已圆满解决,吴表示息诉息访。王儒珠信访案,已由市院控申部门受理,近期亦将结案。

二、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保持良好形象

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坚持做到“八个禁止”。对照责任制要求,本人没有跑官要官,没有能力借选拨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没有收受干股、违规投资证券和期货式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没有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买卖商品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没有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标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规定情况;没有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规定情况;没有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等规定情况;没有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钱敛财,没有利用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参军等名义大操大办;执行配偶、子女从业规定及其现行从业情况;没有参与赌博等;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没有饮酒、没有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没有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及遵守出国规定;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等规定情况;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执行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规定。

二是奉公守法,遵守纪律。因公出差,严格差旅费有关规定;节假日、休息期间,保持形象,不赌博,不参加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

三、加强学习,提高业务,适应工作需要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时势政治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十二。五”发展历史重要性及历史地位,加快思想解放,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二是积极参加主题教育。xx月份省、市院集中举办“检察官职业道德讲座”,本人坚持每课必到,认真做笔记,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每月参加区委、区政府举办的“经济发展论坛”,平时坚持读书、笔记、思考,认真阅读《公务员公共政策读书》、《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江苏省公务员保密知识读书》等书籍,把所学知识用于指导工作实践。

三是主动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平时抓紧时间学习《刑法罪名精释》,勤思善问;对提交检委会讨论的各类案件,认真听取承办人对案件的分析,认真体会其他委员对案件的理解、分析,丰富、充实自己对个案的分析、思考。

四、联系实际,学法用法,加强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

按照高检院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组织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一是与公安联动。采取与公安联席会的形式,及时掌握区域社会治安动态与特点,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及时提供准确的社会治安信息;二是与校园互动。6月份,根据省院通报的连续发生在校园的刑事案件,引起社会和网络的高度关注。为了防止在区域内的校园尤其是幼儿园发生类似恶性案件,我及时向院党组提出预防和防范建议,并组织相关干警到重点小学,如小学、淮海路小学、崇华小学和部分幼儿园走访,了解校园周边治安情况,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受到学校的好评。三是与社会同步。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是社会系统工程,不能光靠政法机关,而要靠社区、学校、工厂、企业等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作为检察机关来说,有责任、有义务为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作出贡献,并不断创新工作平台和方式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我按照院里统一安排,抓好检察开放月活动、举报宣传周活动、检察论坛、检察长接待日等,不断地、由浅入深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人学法守法,让更多的人体会到法治社会和平安创建给人们带来的实惠和幸福感。

检察机关个人述职述廉(三)

一、坚持讲政治提站位,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完成。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推动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检察舆论宣传格局,持续传播检察“好声音”,守好“主阵地”。xx区检察院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一人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实现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二、坚持顾大局强主业,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一是主动作为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5件13人,涉案金额5。8亿元。在缺编严重的情况下,派出8名干警驻村开展扶贫工作,为3名刑事特困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7000元。开展“xx清四乱”专项活动,与xx区水利局联合印发《2020年全区河流治理秋季行动方案》,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件,起诉行政机关1件。

二是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拔高,不降格,不凑数。专项斗争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2件52人,提起公诉17件81人,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2人,纠正遗漏罪行10人,现已全部判决。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78件515人,其中批准逮捕309件417人,不批准逮捕6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78件916人,已审结662件903人,提起公诉573件788人,相对不起诉113人。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提起公诉9件15人。

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批捕31人,提起公诉25人。认真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提供网上法律宣讲7次,送法进校园12次,受教育学生3000余人次。

深耕诉讼监督主责主业。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监督撤案3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提出抗诉12件。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95件723人,适用率为80%,并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实现办案质量与效率双提升。针对看守所存在的混管、混押情况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纠正社区矫正罪犯脱管、漏管2件,核查并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8件8人。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6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其中涉及虚假诉讼26件。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件,起诉行政机关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公告2件。开展xx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公益保护,助力三座店水库上游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争取资金1。4亿元,全力保障了中心城区居民饮水安全。建成赤峰首个“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为公益诉讼线索初查及证据固定提供技术支撑。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开展“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及“以案促改”等警示教育活动,用田忠宝案、李书耀案等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二是严格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带头落实“三个规定”,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和约束自己,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和原则,始终不忘廉洁从检的“检察初心”,发挥率先垂范、以上带下作用,做廉洁从检表率。

下一步,xx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强化“三个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检察机关个人述职述廉(四)

20xx年,我院党组在市院党组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动我县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突出重点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抓好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件2人、起诉8件10人;批捕影响文明县城创建、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6件23人、起诉35件50人。突出抓好打击和预防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立案查办职务犯罪3件3人,开展专项预防、系统预防5次,开展警示教育8次。两次邀请在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共40余人参加“两长”座谈会,共商检察机关履行职能服务企业发展问题。稳妥处理涉企案件5件6人。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战略。紧紧围绕县委脱贫攻坚工作战略,坚决查办发生在产业发展、易地搬迁等扶贫领域中的职务犯罪,全面保障全县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立案查处涉及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3件3人。依法查办了江口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朱某贪污受贿一案。针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提出检察建议2次,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宣传5次。依法惩治“村霸”和农村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批准逮捕1人,起诉1人。积极响应县委、政府号召,抽调24名干警到新华村驻村帮扶,助力脱贫攻坚。为对口帮扶的新华村制定了脱贫攻坚工作近期和长远规划,协调项目资金90余万元,直接解决帮扶资金近5万元,为贫困群众、贫困学生送去慰问金5万余元。

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发出督促依法履行职责检察建议48份,均已得到采纳;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件,摸排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5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1件,提起公诉的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均已判决并采纳检察机关全部诉求。加强与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协作,增强生态司法保护合力。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起诉1人。深入各乡镇开展人居环境、饮用水源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4次,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管执法活动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法律监督18次。

二、立足检察主业,各项业务工作协调推进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0件152人,批准逮捕9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4件224人,提起公诉153件190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涉嫌故意伤害、强奸犯罪13人,起诉24件30人;批捕涉嫌盗窃、抢劫犯罪55人,起诉42件55人;批捕涉嫌毒品类犯罪18人,起诉20件21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不捕10人,对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23人。健全“轻刑快审”工作机制,依法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理刑事案件80件89人,占案件总数的43%;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制,未成年人案件由专人办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举办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共开展刑事和解15件16人,其中12件13人作不起诉决定。依法及时办结群众信访案件24件,信访接待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启动国家救助机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资金7。8万元。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件8人,大要案率100%,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起诉9件,已判决6件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万余元。开展预防调查12次,撰写调查报告12份,其中《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被评为全省优秀报告;发出预防检察建议7份;为招投标单位、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88人次。对田坪镇易地扶贫搬迁及北侗风情特色小镇项目、玉屏民族中学改扩建项目、玉屏至水尾公路县乡道建设项目等三个政府投资的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进行了挂牌预防。与县邮政部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打通预防职务犯罪的“最后一公里”。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件10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件8人,均已撤案;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件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件1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追诉1人;提出检察建议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进一步规范侦查活动。今年6月,我院派驻公安局检察室成立,两名员额制检察官到检察室驻室38次,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提供取证意见14次。积极行使量刑建议权,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全部提出量刑建议,全年提出量刑建议203人,法院采纳191人,采纳率为94。09%;提出抗诉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发出检察建议1份,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报上级检察院备案制度。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完善纠防超期羁押措施,确保我县各诉讼环节羁押“零超期”;纠正监管场所执法不规范行为和安全隐患8次,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向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发出书面警告2人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办案机关均采纳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完成我县全部刑罚执行档案创建工作;认真开展财产刑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执行完毕10人,执行金额32万余元;看守所检察室被省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三、深入推进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简机构,内设机构由13个减少为8个,优化了资源配置。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将118项检察长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员额制检察官,提高了工作效率。入额院领导和专委办理案件166件,占受案数的48。8%,带头示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

全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配合改革试点,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摸清干警思想动态,严明组织纪律,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按期完成人员转隶工作,我院反贪、反渎和预防3个部门的9名干警已全部转隶到监察委。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已严密封存、严格保密,并及时全部进行移交。

深化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学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深入研究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主体的职能特点与实践路径,全面分析调研我县公益保护现状,拓宽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突出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的保护,以公益诉讼推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依法履职。

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我院作为全市唯一的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试点单位,于11月3日正式启动该项工作。通过开展诉讼化审查,突破了以往“单方审、案卷审和书面审”办案模式的局限,变“单方审”为“对审”,变“案卷审”为“庭审”,变“书面审”为“言词审”,切实增强了审查逮捕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强化队伍建设,筑牢检察工作基础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示范党组专项建设”活动,要求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两个责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正风肃纪规范司法六个方面做好示范表率作用。班子成员能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自觉遵守议事规则,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制度,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既实行民主,又坚持集中,班子内民主空气浓厚,重大事项均由集体研究、讨论,同时集体决定的事能共同维护,认真执行。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班子成员职责明确,既分工又合作,彼此信任,相互配合,在干部职工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能带领全院干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各党支部分别列出学习计划表,明确学习内容,做到“四个一”:即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讨论,每名党员都要记一份读书笔记,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通过专题讲座、学习研讨等方式,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引领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部门实际和不同层面党员队伍情况,在学习教育形式上灵活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要求和标准。特别是在立足岗位比奉献上,要求学用结合,防止“两张皮”现象。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各党支部是否认真执行实施方案和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教育顺利推进。

自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我院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会、支部大会以及深入联系村开展宣讲会,迅速掀起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热潮。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实践等活动。清明、“七一”等重大节日,组织干警参加清明公祭英烈、唱红色歌曲、看红色电影、读红色书籍、重走红色革命道路等活动,使干警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市、县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参加知识竞赛、国学经典诵读、茶花泉赛跑、庆“五一”环城跑等精神文明方面的活动;积极开展“道德讲堂”,邀请全国劳动模范吴钦木走进讲堂,传递正能量,使干警恪守职业道德,明礼诚信、爱国守法;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参加义务植树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每周二组织干警到卫生责任区打扫卫生,受到了群众的称赞。设立心理咨询室,适时对干警提供心理服务。充分发挥院工会、党支部的牵头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经常举办演讲比赛、征文、与兄弟检察院友谊比赛等文体活动。如:20xx年“三·八”节与岑巩县检察院开展联谊活动;同年6月,与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开展学习交流。今年“五·四”,组织全院35岁以下干警开展“家风、家庭、家教”演讲比赛,极大地丰富了干警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出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不断增强了干警团结协作精神,提升了干警综合素质。

20xx年,我院群众满意度99。61%,继2016年来,连续两年名列全市第一;被市委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信访接待室被省院评为“文明接待室”;2个集体、2名干警获得省级表彰;1名干警荣记二等功;1个集体、4名干警获得市级表彰;2个集体、3名干警获得县级表彰。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年来,我院党组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全年党组3次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主抓此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为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院党组专门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别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同各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同干警、职工层层签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作为道德修养和党性锻炼的重要内容来抓,不定期研究部署,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1次。一年来,系统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廉洁自律意识,以自身的示范带动作用来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党组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以及最高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等。加强纠正“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的督查,出台了《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纪律作风督查纪实办法》,将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违反纪律的4名干警职工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部分绩效奖金。纪检组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近几年单位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严把选人用人标准,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始终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凭实绩选人用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为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搭建平台,确保选拔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检察人员服气。组织全院干警观看换届纪律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要求,签订承诺书,公布举报电话,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年龄等取人偏向,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领导班子、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平时了解的情况,与干部一贯表现,与干部结构和岗位需要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确定人选。20xx年以来,选拔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与检察工作成绩同步逐年上升,形成了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导向。

20xx年,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面对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个别干警担当意识不够,司法理念和执法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二是面对司法改革的新方向,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及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检察干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第十三届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决胜脱贫攻坚,实现整县出列的奋斗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察机关个人述职述廉(五)

非常感谢在座的各位领导给我机会,让我在这里作供职报告。对我来说,这是我一生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事情。

作为人民的检察官,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天职,无论形势怎么变化,工作怎么变动,这一根本宗旨不能变。是党和人民把我培养成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我只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和实绩回报人民。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在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努力实践“xxxx”重要思想,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加强执法作风建设,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身心地投入到我挚爱的检察事业中去。真正把维护、发展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自己。

学习是干部迅速成长,走向成熟的重要途径。当前,我们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很快,法律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更加纷繁复杂,不学习就难以适应形势,不用心就必然做不好工作,不上进就要遭受淘汰。要胜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必须勤奋学习,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从实际出发,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刻苦学习,善于总结,在政治理论、法律素养、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综合素质等方面不断积累,不断深化,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抓落实的水平。特别是要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实践中着力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在检察工作中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接受监督,依法办事案,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同时,也必须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涉及检察机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向市人大报告,加强与人民代表的联系,经常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依法办事,依法办案,是当好人民检察官的根本要求,也是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必备,必须过硬的基本素质。我想不论自己分管什么工作,都要用这两个标尺来约束、规范和衡量自己,在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具体工作中努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就是要牢固树立“以公正司法为核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坚持公正执法,文明办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既严格遵守实体法,又严格执行程序法;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武汉市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团结,廉洁自律,树立新时期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作为班子成员首先要顾大局,讲团结,积极协助检察长抓全盘工作,自觉配合各位副检察长,齐心协力把全市的检察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我要和市检察院各位领导同志一起,继续以班子建设推动队伍建设,按照创一流业绩,带一流队伍的工作思路,努力做到质量创品牌,服务出亮点,改革有突破,队伍强素质。同时,要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党纪、政纪,保持和发扬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在检察机关树正气、重实干、创业绩、求发展。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保持自身廉洁上起表率作用。要常修为检之德,常想立身之本,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实干家、勤政廉政的带头人。

检察机关个人述职述廉(六)

xx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我和党组一班人及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我院各项工作协调、稳步、健康的发展。xx年,我院自侦案件大要案比例实现历史突破,达到75%;在市院的领导下侦破了“3。13”专案后期的一系列渎职大要案;批捕、起诉办理的313起案件准确率达100%;民行案件市院支持抗诉率100%;全年没有发生进省、进京上访案件;49名干警无违纪。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分类目标考评中位列第一,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质量年先进集体”和“全市先进检察院”光荣称号;省检察院在我院召开了“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现场会”;一名干警被授予“全省政法战线人民满意的政法领导干部标兵”,我院检察业务单项工作四项位列全市第一、二项位列第二、三项位列第三。

现述职述廉报告如下:

一、抓班子,带队伍,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我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的主导思想是,坚持素质兴检、从严治检,正字当头抓班子,严字当头带队伍,以人为本实施素质工程。

(一)狠抓班子建设。作为班长,我为充分发挥班子的个体优势和整体合力,突出“五抓”:一抓班子团结。我身体力行做团结的模范、自律的标兵,遇事求大同,存小异。班子始终能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二抓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落实。坚持讲政治议大事,形成决议后,带头执行。做到了总揽全局而不搞一言堂,处事果断而不武断。三抓大事。大事不糊涂、小事不揽权。放手、放权,让副职敢于负责,善于独挡一面,使渗透着一把手总体战略思想的班子决策,不折不扣得以贯彻落实到了各项检察工作中。四抓相互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过好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赤诚相见,互相提醒,互相批评,促进工作。五抓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率先垂范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不断“充电”,提高了班子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由于班子建设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检察工作平台已搭建好,各项工作发展势头强劲,xx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分类目标考评中位列第一,受到了区委、上级院和干警的赞誉和好评。

(二)加快“素质兴检”步伐,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采取思想政治、常规学习、学历教育、岗位练兵四轮驱动战略,下大力气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院上下做xx大学习笔记党组成员3万字,其他干警2万字,心得体会7篇,发表在市级以上调研文章8篇,省级以上法制宣传文章14篇,;全院干警全部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2人;有3人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一支理论素养好、专业水准高、业务过得硬的队伍正在崛起。

(三)坚持“文化育检”,在全院上下树立为民执法、公正执法的理念。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院进一步提出了“用实际行动书写检察文化新篇章”的号召,在全院树立“八种精神”,即:忠于人民,忠诚法律的精神;公正执法,克己奉公的精神;崇尚学习,勇于创新的精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团结互助,感恩善念的精神;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精神;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精神;向我看齐,率先垂范的精神,利用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提高干警的道德修养,锤炼高洁人格,锻造清正官德,已经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