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发言稿(一)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国旗下的讲话的主题是“树立宪法权威,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公民”。12月4日是我国的第X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不是生硬的一个文本,也不是抽象的政治宣言,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出自 wwW.zuoWEnBA.nEt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发言稿(二)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保护。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的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祖国的和谐,有义务去了解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
学宪法讲宪法,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发言稿(三)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又在向我们走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公民像熟悉”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一样,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
提起法律,总是给人们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向上、向善的江声学子应该思考的是:在成长道路上,如何树立法制意识,与法同行。
我以为,与法同行,就要遵纪守法。在校园生活中,先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不打架斗殴、恶语伤人,不小偷小摸、破坏公物,不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我们应该用青春的名义起誓,一定像法国《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将神圣的法律铭记在我们的心里,镌刻在我们的脑海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里,让它与我们同呼吸共命运。
与法同行,也要明辨是非。大家知道,一打开窗户,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可能会渗入我们的脑海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我们的行为,如果我们不及时去除杂质,盗窃、敲诈、侮辱、伤害等本不该发生的违法行为可能就会发生。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闲散人员,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鲜花毒草、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思想,防止它毒害我们的心灵,对社会上的闲散人员避而远之,不给他们任何可乘之机。
与法同行,还要理智行事。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并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脱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当你在火冒三丈或者心理极度不平衡的时候,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冲动。也许你的一拳,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大家千万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哲人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法则。”同学们,让咱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让崇高的法则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发言稿(四)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伴我成长。大家知道我国的宪法日是哪一天吗?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历史的车轮碾过辗转岁月,沧海桑田,世事变迁。回首曾经,祖辈们经历过的那个封建腐朽、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旧中国已经一去不复返;如今的吾辈,沐浴着明媚的晨光,尽情地抒发着我们的情感是何其幸运!而这幸运,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的法治社会,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1982年宪法,至今共经历了五次修订。其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并且神圣不可侵犯。
有人可能觉得《宪法》离我们很远,其实《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成年前父母需要抚养子女,而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人们工作,纳税,养老等等,这都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及义务。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
当我们一零后成为社会的主人,国家的中流砥柱时,我们能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呢?成为科技兴国的主力军固然是我们所期盼的,但我深知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那种把握国家命运的风云人物,也许那时的你我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社会机器上的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
《宪法》很薄,却很重。因为它承载着我们十四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让我们以身作则,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紧跟党中央习近平主席的脚步,深入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让《宪法》体现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更让《宪法》在我们的心中,并且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发言稿(五)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
大家知道吗?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8个国家宪法日,设立这个节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是的,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的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是啊,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而宪法则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一个国家若想长治久安,离不开宪法的保障。
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大家不要觉得《宪法》遥不可及,大家想想是谁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谁赋予了公民以基本权利和义务?是谁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机构?是谁规定了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是宪法。宪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小公民,必须要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我们少先队员要人人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具体可以这样做:学习宪法知识,参加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重要条文并联系实际加以理解;传唱《宪法伴我们成长》这一类的普法歌曲;观看一些学习宪法、运用宪法方面的视频;进行手绘宣传画、儿歌创作和主题手抄报的制作来普法;宣讲一些宪法捍卫公民权利方面的故事来弘扬宪法。
宪法是法典,更是我们心中的“宝典”,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一定要牢记习爷爷嘱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始终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在我们成长的路上,也请记住:宪法始终在我们身旁,有宪法为我们护航,我们一定会更加茁壮!
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美好的道德、品行得以延续,共同助长社会的良好风气,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宪法宣传周发言稿(六)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六六班的李奕彤,我是XXX。今天我们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规矩。对于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治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邓小平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然,对于同学们来说,现在更为重要的是遵守校规、校纪。著名作家柳青曾说过,人生的道路很漫长,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特别是在人年轻的时候。同学们正处在中小学时期,正是各种良好行为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坚持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天天坚持,时时提醒,日积月累,就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良好的行为习惯可以转化为一个人内在的性格、情操,将会使我们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影响我们一生的发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因此,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改变不良习惯,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宪法宣传周发言稿(七)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1901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在一个国家治理体系里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公民义务的指路灯。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人的寄语,学习宪法体悟宪法,鼓足干劲、砥砺前行,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担负起民族复兴之重任。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发言稿(八)
尊敬的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初一(3)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宪法与我”。
12月4日,也就是今天,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相信同学们也都曾经在电视新闻中看到过这样的场面,从国务院到省市政府,从法官到检察官,公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这就是从去年元旦开始实行的宪法宣誓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更是中国梦的创造者,我们应该从小打好尊宪法、学宪法、知宪法的基础,成为用宪法、护宪法、扬宪法的实践者。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护法。在社会不同领域,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我们都要严格遵守,做到有法必依。学校有学校的规章制度,如禁止打架斗殴、不迟到不旷课等,作为学生的我们应当遵守校规,在日常行为上规范自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身出发,牢牢遵守校纪校规,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献上绵薄之力。《宪法》中的第四十六条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我们今天在阳光哺育下勤奋苦读,明日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添砖加瓦,就是在以实际行动在宣传尊法、学法、知法,以自己的言行举止为宪法的普及贡献力量。
同学们,少年强则国强,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祖国的明天,请从我做起,学习宪法、了解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发言稿(九)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高一10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发言稿(十)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初三14班的XXX,我今天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说说“国家宪法日”。
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教育部随后发出了全国各学校也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大力宣传宪法,学校响应号召即将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活动、宪法晨读活动、召开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就是依宪执政。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而我们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宪法规定:从你出生的那一天起,你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国家的兴旺就与你息息相关。宪法还规定:从你满18周岁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参加各个层面的政治选举,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青少年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
首先我们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我的讲话到此,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