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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篇一: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刚刚过去的周六(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正式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那么,考考你,宪法到底是什么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现行宪法都有哪些内容呢?现行宪法共143条,分为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在很多人眼里,宪法很“高冷”,其实不然。“她”每时每刻都在你我身边默默守护,指引着我们一生的航向:当我们还在妈妈肚子里,宪法便赋予了我们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便享有了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这些都不容他人侵犯;6周岁时,我们开始接受义务教育,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每周的必修“课程”;18周岁,我们成年了,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意味着我们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大学毕业后,遇到心仪的他(她),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我们步入了婚姻殿堂,宪法也为我们祝福;我们为家庭幸福而奋斗,宪法也守护我们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当我们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从出生到年老,从婚姻到职场,生活的一点一滴,莫不和宪法密切相关。宪法总是在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地方守护着我们,为我们的前方带来光亮,为我们的明天带来希望,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为我们的权益战至终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不论何时、不论何地、不论何人,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让宪法精神在每个人心中落地生根!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二: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在当下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宪法。我们身边的许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而我们作为一名高中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每年的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而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

那宪法到底对我们青少年有什么作用呢?为了让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还应该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并且能够讲宪法,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帮助青少年健康快乐的成长。

而我们作为一名高中生所要做的则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更要做到宪法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篇三: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关爱生命。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非常熟悉的话语,当同学们蹒跚学步时,家长会说:“小心前面的石头”;当同学们出去玩耍的时候,家长会说“外面车多,注意安全”;上学前父母家人会叮嘱说“路上注意安全,不要和同学打闹”。似乎大家都在重复着同样的话语,有时还真是显得罗嗦乏味。但只要用心留意一下,会发现,在这平淡无奇的话语里,却凝聚着亲人、老师最深的爱意和关怀。关爱自己的生命,从遵纪守法做起。

01

自律

遵纪守法,就是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追逐,不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玩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东西,在学校做个守纪律的好孩子。

02

自律

遵纪守法,就是遵守社会公德和各种法规,不在马路上玩耍,不随便下河游泳,不破坏公共设施,不玩火,不玩电,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03

自律

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那么,危险就会远离我们,我们的家庭就会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定。

下面再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可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如果我们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根据实践经验,建议同学们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以下两点:

01

自护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02

自护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03

自护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从现在做起,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灿烂辉煌。

谢谢大家!

篇四: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维护宪法尊严,增强法律意识》。

我们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传递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想拥有并享受和谐的社会氛围,国家需要制定符合时代潮流的宪法,让社会在运转的过程中,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国家宪法日,我们并非只是在这一天才想起宪法,其实,每天都是宪法日,法的精神应深入到我们每个人的心中,这样我们的校园才会平安,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要学法,只有学习了法的基本知识,才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我们要守法,今天的中国是一个法制完善的国家,而我们每一个社会公民只有守法,才能依法办事,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我们要用法,用法律的途径解决生活中的矛盾,保护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切实旅行自己的义务。我们还要宣传法,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尤其是宣传与我们相关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这样,我们才会进一步明辨是非,崇礼守法,才能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最终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奉献自己的力量。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牢固树立法制意识,知法懂法,并将践行宪法精神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校纪校规等,真正让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五: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大家早上好!

我是一四班的王老师,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教育》,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运行。法律和我们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更应该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的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我们现在要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是否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些同学却没有这种法律意识,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会乱扔同学的橡皮,会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乱涂乱画,甚至还会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还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同学张口就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所以王老师希望,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班级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同时我们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小学生。

同学们,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的行为影响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一起共同成长,成为最好的自己!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六: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宪法日,大家也许有所不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也称“西湖稿”,就诞生在我们所处的这个美丽城市。

国家宪法日设于每年的12月4日,今年是第X年。设立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形成尊重宪法的社会氛围,更重要的是真正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为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最重要的是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因此恪守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利武器。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宪法是高高在上的大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从我们一出生,宪法就默默守护着我们,从诞生后的抚养权、继承权,到上学的受教育权,成年后的选举权等等,从幼儿园认知的国歌、国旗、首都,无不渗透着宪法的元素。为此,我们应以宪法日为契机,在学宪法,懂宪法的基础上,做到知行合一,就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宪法日指示强调的,“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忠实的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篇七: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

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小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你是未成年人,那就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的小学、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教育法》来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同学们都知道,在学校就应该遵守校纪校规,但现在学校里还存在不少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比如:乱扔垃圾、不爱护公物,打架、说脏话、下课窜班、男女生的不正常交往等等。

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篇八: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一提到法律,提到违法犯罪,同学们可能会联想到杀人放火、贪污腐败,认为只有这些行为才是犯罪,总感觉似乎犯罪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校园并非是一方净土,当我们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时,犯罪离我们很近,我们的身边是否存在小偷小摸的现象;是否存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现象;是否存在携带管制刀具的现象。2010年我校的一名学生处于义气为同学抱不平跟别人发生冲突一脚踢在对方身上,造成脾脏破裂。根据司法鉴定构成轻伤,法律规定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既构成犯罪,因此该学生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一失足成千古恨。2013年市内一高中学生发生冲突,一学生受了欺负,回教室拿出管制刀具将对方刺成重伤。

今天站在这里的学生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我给大家讲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体力、智力的发展已比较健全,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学们,我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那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是指什么呢?就是指法律法规。因为有了法律法规,才对人们的行为有了约束,社会秩序才能得以正常维护。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3、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4、胸怀宽阔,因小事同学间发生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篇九: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12月4日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去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月4日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篇十: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又在向我们走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公民像熟悉”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一样,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

提起法律,总是给人们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向上、向善的江声学子应该思考的是:在成长道路上,如何树立法制意识,与法同行。

我以为,与法同行,就要遵纪守法。在校园生活中,先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不打架斗殴、恶语伤人,不小偷小摸、破坏公物,不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我们应该用青春的名义起誓,一定像法国《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将神圣的法律铭记在我们的心里,镌刻在我们的脑海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里,让它与我们同呼吸共命运。

与法同行,也要明辨是非。大家知道,一打开窗户,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可能会渗入我们的脑海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我们的行为,如果我们不及时去除杂质,盗窃、敲诈、侮辱、伤害等本不该发生的违法行为可能就会发生。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闲散人员,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鲜花毒草、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思想,防止它毒害我们的心灵,对社会上的闲散人员避而远之,不给他们任何可乘之机。

与法同行,还要理智行事。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并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脱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当你在火冒三丈或者心理极度不平衡的时候,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冲动。也许你的一拳,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大家千万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哲人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法则。”同学们,让咱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让崇高的法则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

篇十一: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说起宪法,可能有的同学觉得陌生,但说起“法律”二字,许多人肯定会说,太熟悉了。其实,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曾有人形象的将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比作“母子”关系,这就很好地诠释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所谓“依法治国”其实质就是依宪治国。

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几千年来无数仁人志士不断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更是我们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保护神。“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学生的我,不仅要学宪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让法律之花在我们的心田绽放,愿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希我们的校园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精神实

我们行动起来做宪法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篇十二: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老师们、同学们:

上午好!

昨天,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和第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培养法律精神,做遵纪守法、文明正气的三中人。

提起法律,总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先生曾这样说过: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公民像逐步熟悉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一样,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成为展示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节日,成为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节日,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执政”打下牢固的社会思想基础。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大家有幸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那么,作为追求成为“卓越”人才的每个三中学子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在成长道路上,如何培养法律精神,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要充分意识到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比如说,我们极个别同学,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一些道听途说的消息,轻则对同学敲诈钱物,重则拳脚相加,实施校园欺凌,殊不知这些行为就可能触犯了法律,是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因为不懂法而犯法是愚昧的,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

与法同行,要求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恪守法律规范,也就是常说的“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可见,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只有最大限度地遵守法律、纪律,我们才能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可是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有同学经常讲脏话、说谎话、抽香烟、考试作弊、破坏公物、乱涂乱画,刚刚刷过的雪白的墙壁上就出现了不该出现的脚印,刚刚打扫的包干区又被扔进了食品包装袋、饮料瓶等垃圾,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行为看起来是小事,其实有时违纪与违法只有一步之遥,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据统计,当前我国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触目惊心。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认真接受法制教育。除了在政治课本上了解法律,更要学会在生活中运用法律,要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了解《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

3、胸怀宽阔。产生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宽容地待人处事,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4、提高自身控制能力。许多人并不是不了解法律,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但因为一时的冲动,也许就做出了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为形成崇尚文明、弘扬正气的校园风尚,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办学品位做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大家。

篇十三: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老师想先问同学们一个问题,你们知道12月4号是什么日子吗?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每年的12月4日而设立的节日。

那什么是宪法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是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X个“宪法宣传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那同学们你们知道宪法和现在的你们有什么关系吗?同学们为什么能来上学呢?根据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所以同学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原来宪法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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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都能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做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篇十四: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遵纪守法,听起来似乎离我们很远。但仔细想一想,找一找,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请问各位同学,课堂上你是否能坚持专心致志听讲,而不做小动作不说与学习无关的话?是否能不把玩具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进教室?是否能做到“垃圾不落地,校园更美丽”?又是否做到了“安全无小事,处处不大意”。现在升国旗仪式,再请各位同学低头看一下自己的胸前有没有飘扬着的红领巾,挂着校牌。以上这些听起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小事不小。何况我们小学部有1700多名学生,任何事,乘上1700,所得的结果就绝不是什么小事了。

有的时候,因为没有人看到,没有人约束,我们某些同学往往会做一些有违纪律的事,还窃喜没有被人发现。殊不知,这样对我们来说是有害无利的。有很多犯大错的人,就是因为当初对自己的一次次放纵,而彻底冲破了自我约束的底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又有多少人,只因放宽自我,而变得张狂,最终导致了失败。纪律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该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为了让这根准绳更坚韧,所以我们要学会严于律己。我们不能奢求每时每刻由他人来约束你,来纠正你。更多的时候只有自我约束。因为只有自己,才能了解自己,明白心里的放纵,随时可以准备规范自己。这也是“纪律”这根准绳所期望的最好伙伴。

有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具体表现,是宪法所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思想品德修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人,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个人的言行必然会影响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是维护社会生活安定团结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社会正常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一支部队的战士不守纪,则会屡战屡败;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守法,就会身死国灭。同样,在一个学校里,假如学生没有纪律意识,不去遵纪守法,则整个学校就会一团糟。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能保证每一个人得以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各位同学,作为公民的我们,要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作为学生的我们,要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我们不能将“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这几个简单的字作为口诀背诵,而是要将其像烙印一般附在思想的尖端,促使你的人格在崇高的火焰中锤炼,使坚韧的意志与高尚的品质伴随你一生,让“严于律已、遵纪守法”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始终贯穿于我们美好的学习和生活。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在“人”这个大字上,抹下苍劲有力的一笔。

篇十五: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校长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

大家知道吗?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8个国家宪法日,设立这个节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是的,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的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是啊,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而宪法则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一个国家若想长治久安,离不开宪法的保障。

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大家不要觉得《宪法》遥不可及,大家想想是谁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谁赋予了公民以基本权利和义务?是谁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机构?是谁规定了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是宪法。宪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小公民,必须要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我们少先队员要人人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具体可以这样做:学习宪法知识,参加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重要条文并联系实际加以理解;传唱《宪法伴我们成长》这一类的普法歌曲;观看一些学习宪法、运用宪法方面的视频;进行手绘宣传画、儿歌创作和主题手抄报的制作来普法;宣讲一些宪法捍卫公民权利方面的故事来弘扬宪法。

宪法是法典,更是我们心中的“宝典”,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一定要牢记习爷爷嘱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始终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在我们成长的路上,也请记住:宪法始终在我们身旁,有宪法为我们护航,我们一定会更加茁壮!

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美好的道德、品行得以延续,共同助长社会的良好风气,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