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讲话稿小学(一)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来自五(4)中队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感受宪法温度,共享生命之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以依规矩,不成方圆。”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对我们小学生来说,“宪法”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听上去似乎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今年十一岁的我,在没有了解宪法之前也有过这样的想法。可是呀,事实并非如此,从我们出生那一刻起,“宪法”就像一位慈爱的母亲,一直默默守护着我们,360度全方位地为我们保驾护航。
十一年前的某一天,在家人的满心期待中,我呱呱坠地,从那一刻起,我就受宪法的保护。爸爸妈妈给我取了名字,领了出生证明,上了户口,我便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具有了独立人权。
七岁那年,我兴奋地跨进了小学校园。开学第一节课,老师教会了我唱《义勇军进行曲》,当时的我,还并不知道,上学是宪法赋予我们的受教育的权利,国歌、国旗、国徽都是宪法规定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再过七年,我会迎来十八岁成人礼,同时也会享有宪法赋予我的另一个很重要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们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方方面面都与宪法不可分割,它就像滋养树木的土壤,像孕育山川的江河,更像阳光、空气和水,是生命最根本的保障。
我们每个青少年都应该学习宪法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心中有宪法,让宪法根植于我们内心。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忠于宪法,敬畏宪法,践行宪法,用宪法的思想说话,用宪法的精神做事,用宪法的灵魂提高对祖国、对社会、对集体、对他人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受到侵犯时,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维护宪法权威。宪法就在我们身旁,无时无刻不在守护着我们,我们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它的温度,带给我们生命中的温暖。“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还可以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匆忙的脚步;在亲友面前,我们委婉劝告: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一边打电话一边开车,遇到斑马线文明礼让行人,做到一盔一带,守交通规则,树文明新风;垃圾分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这些都是我们履行宪法义务的见证。懂得自护求救常识,防溺水不玩火,坚决远离毒品,文明绿色上网,珍爱生命保安全……做宪法的小小践行者和守护者。
宪法在我心中,宪法在你心中,我们是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宣传宪法,捍卫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做新时代的小小追梦人!
宪法,因为有你,国富民强;因为有你,公平正义;一生有你,逐梦成长,一生有你,生命有光!
宪法宣传周讲话稿小学(二)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高一10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讲话稿小学(三)
大家好!
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作为当代的学生、社会的中流砥柱、时代的新兴者,在维护与践行宪法方面当然有些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要践行法律就要先了解其内容,熟悉相关的条例,在知法的前提下做宪法的践行者。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国家的根本制度,在国家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从而成为法律规范的渊源。
我们走在新世纪的前端,健全的法律,和谐的社会,温暖的家庭,无不充溢着我们年轻的心。然而,正是因为我们有着年轻的心,才有一份狂妄,有一份叛逆。有些人从小偷小摸到杀人放火,从赌博到抢劫杀人,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我们该怎么办?难道要继续这样无知么?难道要继续这样冲动么?不!我们正值花季,我们正拥有的是一段纯洁而又美好的人生,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更要明确方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律的指引下,更加努力的前行。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小的松懈便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同学们,当你心情很不好,准备行动时,请你想一想自己的行动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侵害时,你又能否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呢?但是你从内心真的明确的知道何为违法,何为犯罪么?如果不清楚,那就让我们努力吧!努力了解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不要让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造成的悲剧在校园中上演。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2018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国家宪法日,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而今年的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作为新时代的学生,让我们挑起繁荣祖国的重担,在现代化社会的潮流中,冲破艰难险阻,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丰富我们的法律常识,健全我们的法律知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严格要求自己,共建人类文明,共建和谐校园!
是的,正是由于法律,尤其是宪法的存在,才使得我们的权利得以应有的保障。生活中它离我们并不遥远,让我们共同努力,坚持“修身树人知行合一”的校训,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做一名知法懂法的好少年,中国好公民!
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讲话稿小学(四)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指导教师张蓉老师。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开始实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习近平主席在会上做报告,报告明确提出:一切组织和个人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作为中学生,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也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学校上课、学习、生活,《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要求我们遵守交通规则;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作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做出了明确规定和相应的保护。
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律,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律己、依法办事,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素质,强烈的法律意识,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努力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让我们师专附中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知识,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讲话稿小学(五)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财会十班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在我心中》。
同学们,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先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是我国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首先,我想请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法律是什么?
有人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决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的生活。
还有人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坯、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坐车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反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它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讲话稿小学(六)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订,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第四是相信人间美好。有无数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们国家领导人的伟大领导,公平正义一定会挥手金钱的诱惑。法律面前,不管财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终一定能够人人平平等。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讲话稿小学(七)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迎来了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
同学们,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我们应当做到严肃、安静;在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父母需要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而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人们劳动、休息、纳税、养老等等,这都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及义务。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我们都要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和规则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老师们,同学们,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会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不沾染不良习惯,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让我们在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丰富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积极践行“求真向善尚美”的校训,做文明学生,创文明校园,为建设文明和谐黄冈做出应有的贡献!
宪法宣传周讲话稿小学(八)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七(2)的XXX,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敬畏宪法严守法规》。
同学们,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它是国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同时它又是母法,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制定。比如与我们学生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都是以《宪法》为依据,也正是这些法律法规,为我们撑起了一个巨大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保护我们健康茁壮地成长。
邓小平爷爷早就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所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直是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社会公民我们应当敬畏宪法、严守法规,更应该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法规要求,首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在危险面前积极预防,在伤害时刻自我防护。
生活中,离我们最近的法律要算是《交通安全法》了。因为在每天的车水马龙中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
有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至今让我心有余悸。一辆七座的面包车满载了十二名小学生,在一条比较宽阔的马路上,与对面一辆疾驰而来的货车相撞,面包车当场撞翻,滚落沟底。司机和七名孩子当场死亡,五人重伤,吓得一身酒气的货车司机瘫坐在地,痛哭流涕。
同学们,八条鲜活的生命啊,就这样转瞬即逝,试想想,如果面包车司机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不超载,或许悲剧不会发生;如果货车司机遵守交通法规,酒后不驾车,拉货不超载,或许悲剧不会发生;如果每一位孩子家长都懂得交通法规,不让孩子乘坐没有正规客运手续的车辆,这起由鲜血酿就的惨剧就不会发生!如果可以重来,如果可以重来……但一切不会重来。血的教训警醒我们:学习法律法规,势在必行,遵守法律法规,我们人人有责!
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敬畏宪法,严守法规。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为了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为了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宪法宣传周讲话稿小学(九)
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12月4日,是我国宪法日,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如果我随便找同学问他,你懂宪法吗?他可能一时答不上来。那么,我换个方式问,我们的国旗是什么?我们的国歌是什么?我想这些问题应该谁都会吧?恭喜你,你对宪法已经略懂了!
再举些例子。同学们能上学受教育,有地方锻炼身体,想看书有图书馆,有电视节目可以欣赏,生病了有医院治疗,大人们有工作、能休假,老人们有保障,残疾人可以得到帮助,这些看似简单自然的事情,其实都是宪法规定的。
宪法是母法,就像是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受到保护。
法律是行动的指南。就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现在要认真学法,才能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守法,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讲话稿小学(十)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第X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礼赞宪法”。很荣幸能以《法制在我心》为主题进行今天的演讲。
关于“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习近平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离我们远着呢,是成年人的事,其实不然,可以说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我曾看到这样一则报道: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就是政府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有句古话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意思是说小时候偷根针,这是很小的坏事,可是一旦小的坏事做多了,形成了习惯,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宋代有个县令叫张乖崖,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吏从府库中慌慌张张地走出来。张乖崖叫住小吏,发现他头巾下藏着一文钱。那个小吏支吾了半天,才承认是从府军中偷来的。张乖崖把那个小吏带回大堂,下令拷打。那小吏不服气:“一文钱算得了什么!你也只能打我,不能杀我!”张乘崖大怒,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张乖崖当堂惩罚了这个小吏。
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在学校守法,也就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法制在我心”的好学生吧!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