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作文吧实用文档条据书信内容页

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第1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国家为什么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为什么义务教育必须要求孩子到校学习呢?因为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可以有效提高全民素质,进而利于国家人才储备,提高基础科研水平,增加国家实力。教育不仅能改变个人的命运,而且决定着国家的未来。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一、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就是控制学生辍学,加大治理辍学工作力度,保证适龄儿童入学就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义务教育对学生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对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第六十条规定:“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不送或拒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系违法行为,适龄儿童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违法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四、控辍保学家长应尽什么义务

(一)家长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提高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不制止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

(二)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四)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主动开展家校联系活动、反馈子女在家劳动、生活、学习情况及德行表现,防止和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

(五)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关注子女身体健康。

(六)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教育子女。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五、控辍保学孩子应享有什么权利

(一)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二)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家长朋友们,国家尚且如此关心我们孩子的教育,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关心他们、不支持他们呢?是呀,只有让孩子努力读书,读好书,我们才无愧于孩子,无愧于社会。家长作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家长们要做到坚决不让孩子辍学,让他们完成义务教育的学业,让他们茁壮成长。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和学校共同努力,携起手来引领孩子们走向成功之路,不让每一个孩子辍学。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

第2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学校为了“控辍保学”,做了大量的工作: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法制的高度来认识义务教育的重要性。

2、组织落实,明确责任。为确保控辍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建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管理网络,层层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发展个性。教师真正做到爱满天下,关心、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耐心辅导,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使这部分学生有信心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经常利用班会、学生集会、升旗仪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远大的理想,鼓励学生从小立志读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也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自己孩子的未来着想。

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要关心自己孩子的成长,经常和学校、老师、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孩子的情况。不要只顾眼前的利益,忽视了孩子的学习,要经常和孩子进行沟通,不要认为孩子吃饱穿暖就行,把学习的事情全部交给学校。有时孩子犯了错误,不要动不动就打骂,要了解自己孩子的想法,要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帮助他们改掉不良习惯。

现在,部分家长由于思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认识不到孩子学习的重要性,早早让孩子辍学外出打工挣钱,其实许多学生走上社会后由于知识的不足,能力有限,不得不靠苦力来维持生计,他们的知识水平低,会严重地影响下一代,甚至几代的发展。

同时,家长们应该意识到,故意指使或不闻不问让孩子辍学,导致其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送孩子上学,完成义务教育,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孩子们的未来,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零辍学率,为孩子的终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3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条例》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满6周岁)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家长们应该意识到,故意指使或不闻不问让孩子辍学,导致其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行为,是违反《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条例》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送孩子上学,完成义务教育,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4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保障您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监护人要充分认识控辍保学的重要意义,站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高度,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实现教育受益“不少一个、不落一人”。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为了尽最大力保住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不辍学,更好地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应该享受的受教育权利,特向您们致信。如果不让孩子上学,首先是一件违法的行为。其次,如果不让孩子上学,你也少了一份希望。因为如果孩子不读书,他是不能够成才的,他的人生将充满坎坷和曲折,他要为生活奔波劳累。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为了孩子的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零辍学率,为孩子的终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5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为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师者父母心,老师也和您一样,殷切期望孩子茁壮成长,成为国家栋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父母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一、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二、如何做好“控辍保学”?

1、依法控辍

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师生、家长法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对经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加强对中小学生在校生外出打工的监控,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阻碍入学,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

2、管理控辍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制度。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和评价体系,严禁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学业的唯一标准。严格学籍管理,抓好转出转入各个环节,杜绝因管理不善引发学生辍学。

3、质量控辍

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采取积极有效教育方法,帮助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取得进步,真正使学困生进得来,留得住,遏制学生由于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4、安全控辍

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着力改善学校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

5、扶贫控辍

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力度,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大力倡导关爱互助精神,为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人文关怀,确保不让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三、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应承担什么职责?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您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入学、不上学、失学辍学的违法行为,公安及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您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诚、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诚,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四、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五、《义务教育法》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有何规定?

《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六、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个人可以怎样处罚?

《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七、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享受教育是每个孩子应有的权利。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为孩子正常享受教育而做出努力。控辍保学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第6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成才,作为我们教师,心愿也和你们一样,为了使孩子能够受到很好的教育,我们在努力,你们也要努力,不让每个孩子辍学,是你们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的责任,你们必须履行送子女入学的义务,我们也必须尽最大的努力,让孩子们受到更好的教育。如果不让孩子上学,首先是一件违法的行为,因为《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其次,如果不让孩子上学,您也少了一份希望,因为孩子不读书,他是不能够成才的,他的人生将充满坎坷和曲折,他要为生活奔波劳累,而唯一的出路只有打工和务农。我想,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要想孩子过得人上人,只有努力让孩子好好读书,读好书,只有这样,我们才无愧于孩子,无愧于社会。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I让我们学校、家庭携起手来!坚决不让孩子辍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最后,祝愿您的孩子学业有成、健康成长!

什么是“控辍保学”?“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

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7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了让您的孩子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请您务必抽时间读完这封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三条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以上五条法律,明确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家长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您的孩子未满16周岁就辍学并步入社会工作,将影响孩子的学业与未来的前途,甚至很可能会导致孩子虚度光阴,一事无成。因此,真诚希望家长朋友高度重视,履行“依法送适龄子女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为了彻底撕掉千百年来的贫困标签,国家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现在,我们已步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征程,必须持续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

各位家长朋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让孩子学知识、长本领、有能力、有作为、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让我们为孩子拥有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因此,希望各位家长能在寒假时间对您的孩子进行思想教育,期待他们在2023年春学期顺利回校接受教育。

最后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第8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也是家庭之大计!家庭的未来在孩子,孩子的未来在教育。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持续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马上就要全面开学,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一、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采取吊销许可证、降级降职、罚款罚没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办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请您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牢固树立“保证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保证子女顺利毕业完成义务教育”的意识,随时关注关心子女身心健康,做好子女的思想教育工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外出务工。

二、教育有方、大有可观

(一)积极配合学校共同管理教育好孩子。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召集的家长会,主动配合家校联系活动,及时反馈子女在家劳动、生活、学习情况及品德表现,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放假期间或周末时间子女的思想动向和安全工作,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或假期外出打工,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防止返校后无心上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新学期开学季,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想法,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沟通,形成教育合力,并主动将孩子按各学段开学返校时间将孩子送回学校,杜绝孩子辍学。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功、成才保驾护航。

(二)要为孩子的学习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作为父母要以身作则,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孩子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健康管理(特别是手机的管理管控),助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多关心子女,鼓励子女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保证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要高度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作为孩子人身安全的法定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关心孩子的身体状况,促使孩子以健康的体魄、优良的学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成为家庭的希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穷不抓教育穷根难除,富不抓教育富难长久。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爱心、责任和担当,架起一座通向未来的桥梁,把您的子女培养成尚学兴家的栋梁之才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让我们共同一道,为了孩子美好的明天携手共进!

第9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广大家长朋友们: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校教育工作的倾情关心和支持!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大计、贵在优学。近年来,在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XXX街道中心小学教育不断创新教育管理、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教育教学成绩稳步提升。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战略任务,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1、要充分认识控辍保学的重要意义。教育脱贫是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控辍保学则是拔掉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2018年5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强调“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全社会要深刻领会和践行讲话精神,站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高度,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实现教育受益“不少一个、不落一人”。

2、要充分认识父母在控辍保学中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送子女上学是每个父母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不送6—15周岁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少年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对于您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入学、不上学、失学辍学的违法行为,公安及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您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要充分认识全社会在控辍保学中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政府和部门、其父母和监护人、学校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义务教育实施中的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对镇村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劝返疑辍学生复学进行了重点强调,并要求对劝返未果的学生家长依法实施起诉。《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采取吊销许可证、降级降职、罚款罚没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办法处理。

为了切实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希望家长们做到以下几点:

1、家长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自觉执行,配合学校支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家长不能按时送子女入学、对子女中途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3、学生有特殊原因需申请休学的,由家长持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休学。

4、学生如果需要转学,家长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保持人籍一致。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具学籍证明。

第10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家长朋友们: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XXX县XXX小学教育工作的倾情关心和支持!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大计、贵在优学。近年来,在XXX县政府政府、XXX县教育局大力支持下,XXX小学不断创新教育管理、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整合教育资源,教育教学成绩稳步提升,为了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1、要充分认识控辍保学的重要意义。教育脱贫是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控辍保学则是拔掉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

什么是“控辍保学”?“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2、要充分认识父母在控辍保学中的责任和义务。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送子女上学是每个父母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不送6—15周岁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少年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对于您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入学、不上学、失学辍学的违法行为,公安及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您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要充分认识全社会在控辍保学中的责任和义务。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政府和部门、其父母和监护人、学校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义务教育实施中的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对镇办、村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劝返疑辍学生复学进行了重点强调,并要求对劝返未果的学生家长依法实施起诉。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采取吊销许可证、降级降职、罚款罚没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办法处理。

家长朋友们,控辍保学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让我们携起手来,加强政策学习,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与社会各界联动形成合力,积极营造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用爱心、责任和担当,架起一座通向未来的桥梁,把您的子女培养成尚学兴家的栋梁之才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11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各位家长朋友:

你们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送适龄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了让您的孩子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配合。

一、不让孩子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一种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以上四条法律,明确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真诚希望家长朋友高度重视,履行“依法送适龄子女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二、不让孩子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将会减少家庭的希望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之策,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为了彻底撕掉千百年来的贫困标签,国家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现在,我们已步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征程,必须持续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要为孩子把好人生航向,多用身边优秀学子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引导孩子,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

三、不重视“五项管理”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学生阶段是学习知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培养高尚情操的关键时期。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各位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切实承担起家庭监督和教育的职责,加强孩子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健康管理(简称“五项管理”),家校共育,形成合力,共同助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家长(或监护人)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减少孩子使用手机时间。要了解科学睡眠知识,重视孩子睡眠管理,保障孩子充足睡眠时间,尽可能为孩子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孩子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不熬夜、不玩电子游戏,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要重视孩子课外读物的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不适当的书籍及时禁止孩子阅读。要督促孩子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不随意给孩子增加作业量,不加重孩子学业负担。要引导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

各位家长朋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让孩子学知识、长本领、有能力、有作为、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携手努力,用爱心、责任与担当,共同为孩子创造璀璨美好的明天!

第12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一、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二、国家为什么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可以有效提高全民素质,进而利于国家人才储备,提高基础科研水平,增加国家实力。是为了提高国民素质,为了社会建设的需要,为了我们的下一代能生活得更美好。

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孩子是祖国的明天,是人类的未来,孩子的素质关系着中华民族的素质,孩子的发展关系着国家的发展。作为家长,要关注孩子学习的心理状态,及时与孩子沟通,跟学校及老师也要保持联系,随时反映情况。在平时的家庭教育中也要注意自己教育的方式方法,避免做出过激行为,从而逾越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应该和孩子一起成长,并鼓励孩子认真完成学业。

三、学校为了“控辍保学”,做了大量的工作: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法制的高度来认识义务教育的重要性。

2、组织落实,明确责任。

为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学校建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管理网络,层层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经常利用班会、升旗仪式、班级群、公众号、板报等形式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远大理想,鼓励学生从小立志读好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4、家校携手,定期沟通。

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指导家长正确看待学习和就业的关系,提高家长的思想觉悟和教育水平,从而对“控辍保学”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5、高度关注,特殊关爱。

学校高度关注“建档立卡贫困生”“学困生”给与特殊的关照。在师生中广发开展“一帮一”“手拉手”“结对子”的帮扶活动,用真诚的爱心消除特殊学生的心理压力,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四、家长作为监护人,也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自己孩子的未来着想。

1、家长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自觉执行,配合学校支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家长不能按时送子女入学、对子女中途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3、学生有特殊原因需申请休学的,由家长持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休学。

4、学生如果需要转学,家长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保持人籍一致。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具学籍证明。

5、国家也针对家庭贫困的子女出台了相应的帮扶政策,XXX小学也将从政策上,生活上,学习上为您的孩子提供帮助和指导。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运兴衰、系于教育。家长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让每一个孩子都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别让孩子的一生因缺乏科学知识而坎坷!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国家、为社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孩子的美好未来打好基础,让我们的每个孩子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第13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万象更新,福兔迎春。新学期,新梦想,新希望!感谢您在过去一年对我校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新的学年,期待您一如既往同我们携手共进。

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作为家长要学法、懂法、守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第六十条规定:“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不送或拒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违法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真诚希望您高度重视,履行依法送适龄子女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2

家校合作,凝聚合力

作为家长要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召集的各项活动,主动配合家校联系活动,及时反馈子女在家中的各方面表现,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放假期间或周末时间子女的思想动向和安全活动,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或假期外出打工,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防止返校后无心上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想法,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主动按开学返校时间将孩子送回学校,防止孩子辍学。

3

循循善诱,严爱相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第一任老师,就必须为自己的孩子负责、替孩子的未来着想,为孩子的人生掌舵引航。要注重教育方式方法,不能简单粗暴。要循循善诱,严爱相济,注重言传与身教相结合,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定期了解自己孩子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传承弘扬良好家风。多用身边优秀学子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引导和激励孩子,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激发孩子的学习积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当好“称职”的家长或监护人。

4

以身作则,营造环境

作为父母要以身作则,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孩子的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健康管理管理管控,助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言传重于身教,做好孩子的榜样,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要多关心子女,鼓励子女刻苦学习,让孩子学知识、长本领,有能力、有作为。

如果放任孩子辍学,今后步入信息时代、科技时代的社会将会寸步难行,更可能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在一起虚度光阴,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邪路,造成孩子的悲剧、家庭的悲哀。因此,督促孩子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支持孩子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深造,是每一位家长不可推卸的责任。

古话说“有田不耕仓库虚,有书不读子孙愚”。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请您一定要把未完成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送到学校就读。让我们携起手来,关心、关切、关注孩子的成长,共同为孩子绘就美好蓝图,实现美好梦想护航!

最后,祝您万事如意,生活愉快!

第14篇:2023小学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可以有效提高全民素质,进而利于国家人才储备,提高基础科研水平,增加国家实力。教育不仅能改变个人的命运,改变家庭的生活,而且决定着国家的未来。

近年来,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全面实施“教育优先”的强市战略。县委、县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和投入是前所未有的,可遗憾的是,个别家长却只顾及自己眼前的利益,过早地结束了孩子的学业,把孩子推向社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九年义务教育”;第十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第六十条规定:“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家长们应该意识到,故意指使或不闻不问让孩子辍学,导致其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行为,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控辍保学是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扶贫必扶智”,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也是最根本的精准扶贫。各级党委政府和学校老师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老师宣传控辍保学做了很多的工作,进行了无数次的劝返。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也许有老师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在做您的工作,请您全力配合、重视,让孩子快快乐乐地走进学校接受教育。您必须认识到,您拒不接受劝返的行为不只是给关心、关爱您孩子成长的人们带来了困扰,本质上还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

尊敬的家长们,“一个都不能少”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请您与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孩子上学读书接受教育,让孩子走上成功的阳光大道。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请您立即陪同孩子前去学校报到。

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