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工作亮点
1.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推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将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本年度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来抓,在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统筹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市513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一年以来,我局大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入驻市政务中心建成XX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中心场镇司法所建成了1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双龙镇、天宫乡、西山乡、枣碧乡等政府设立了4个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同时在洪山镇良善垭村、五马镇东木门村、天林乡五龙村、枣碧乡青河村、西山乡岳林垭村等村建立了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延伸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米”。
2.坚决围绕“政法跟着项目走”工作总基调,不断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 zuowEnBa.NeT >
2020年,我局积极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护航发展”行动,从5家律师事务所中推选出22名业务精湛的律师成立律师志愿服务团,充分发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职能作用,全年共接访20余场次,参加重大性、群体性信访案件17件,成功办结9件。同时,当好政府法律参谋,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28条,尽心履职为政府依法决策建言献策。今年以来,全市共89项重点项目我局都一一落实了政法服务重点项目负责人,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城市建设、重大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市公证处开展对水城项目的搬迁安置证据保全、天罡木业原材料转移安置证据保全、乡镇政府对辖区砖厂拆除前的证据保全等工作共计8次,为推进全市项目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司法力量。
3.坚决以“法律七进”为抓手,不断推进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确保“七五普法”中期有实效,一年以来,我局以“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为契机,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精心制作法治宣传短片,《平凡的我,平凡的事》法治微动漫、《我与宪法》公益宣传广告都得到了广范围的宣传效应。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专线栏目开设、上好村级法治课、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都拓宽了法治宣传领域。今年共开展普法宣传讲座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0余份,印有普法内容的围裙、口袋15000余份,受益群众达200000余人。
4.坚决以“一三三”法治扶贫模式,不断推进全市脱贫摘帽目标如期实现
今年是我市脱贫摘帽攻坚年,我局紧扣中心任务,主动服务大局、彰显特色,在洪山镇良善垭村试点推广“一三三”法治扶贫新模式,即打造贫困村整体形象一张名片,做强“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室”、“一村一月一讲座”三大平台,培养懂法、用法、依法行政村级带头人、矛盾纠纷调解能手、每家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三种能人,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同步推进,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自良善垭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实施依法治村战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尊重和激发村民脱贫奔康主体地位,该法治扶贫模式得到南充市司法局的高度肯定,天林乡五龙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5.坚决践行“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宗旨,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
为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化人民本位思想,深刻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年初,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发放10000余张南充籍外出务工人员服务站联系卡,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免于或者降低经济困难审查,全年共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45件,涉及金额高达270万余元。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我局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全市印发张贴《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20000余张,全面开展老年人赡养案件专项整治工作。为减少“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今年我局以“法律援助护航平安校园”活动为平台,定点协调律师开展校园法制讲座,参与校园侵权案件调解,做到弱势群体应援尽援。市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民事案件261件、刑事案件42件、公证案件15件、鉴定案件1件,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85件。
6.坚决以“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标准,不断推进公证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2020年,市公证处迈入了业务转型创新、公证机构体制创新深入开展新阶段,为尽可能满足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市公证处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发展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不断转变观念,积极寻求公证突破口,努力提供“一站式”公证服务,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路。一年以来,市公证处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以公对公的形式进行证据的搜集和核查,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证据提交难度。6月份以来,在房屋继承公证领域开展“一站式”绿色继承公证服务,群众直接可在公证处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在委托、声明、小额继承等公证方面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探索创新,成绩突出,共办理各类公证3904件,其中办理国内民事公证3567件,国内经济公证25件,涉外公证301件,出具执行证书11份。
7.坚决以做好特殊人群稳控为根本任务,不断推进社会和谐安全稳定新发展
社区矫正作为市司法局重点工作任务,我们以创新社会管理为跳板,以全面推进平安XX法治建设为工作目标,精益求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以“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为契机,继续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8月,我局社区矫正中心被四川省司法厅评选为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双八小时”教育制度,加强特殊人群日常监管,人人见面、个个谈话,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联合公检法部门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3次专项检查,全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50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204人,目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246人,其中缓刑232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2020年给予警告处罚23人次,撤销缓刑5人,收监执行4人,开展社会调查风险评估案件29例。
8.坚决以发展“枫桥经验”为工作总方向,不断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转型升级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我局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人民调解相关会议精神,积极部署工作任务,联合市民政局对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全覆盖式专项培训,9场次参训人数达到2000多人次。不定期组织司法所、部分调解员参加司法部召开的“人民调解大讲堂”业务学习会,每月、每季度对人民调解案件录入情况进行及时指导和督促,人民调解工作有序推进,截止目前2020年共调解案件2045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与此同时,今年我局按照省“公调对接”机制建设推进会要求,以协调化为目标,大力加强“公调对接”机制建设,加强与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协调配合,目前,已实现了派出所“公调对接”全覆盖。
二、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1.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性强,需要跨区域跨部门配合,但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缓刑的撤销、法律文书的传递、人员交接及监管等衔接上,仍存在不到位、不合拍等现象。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重视度不够、村(居)组织在职不履职,认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一家的事情。
2.人民调解员未实现专职化,且目前全市调解员队伍呈现年龄偏大、专业知识不足等短板问题,导致调解矛盾纠纷不及时、不彻底。
三、国省政策
(一)中、省相关会议精神
1.2020年6月21日,司法部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召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傅政华部长强调:要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及时、依法、就地开展矛盾调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实现不上交的目标。要紧紧围绕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攻坚推进,全力以赴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2.2020年9月14日,司法部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奋力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会议要求:原则上每一个乡镇设立司法所。
(二)中央、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及相关厅委局、南充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解读
1.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办法〔2020〕18号)
2.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通知》(川司法办法〔2020〕125号)
四、2020年工作思路目标及具体安排
(一)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
1.工作思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司法部确立的“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总体布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战略部署中去定位,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揽,统筹推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开展。
2.预期目标: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建设模范政治机关;二是坚持人民本位、司法为民,建设人民满意机关;三是坚持法治信仰、奉法践行,建设法治示范机关;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共享,建设优质服务机关。
(二)拟开展的重点工作
1.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实现市司法局与市法制办职能重组,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完成“职责、机构、编制”三定方案。
2.按要求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
4.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5.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打造新时代创新升级版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三)拟实施的重大项目
贯彻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基层基础,实现保宁、沙溪等6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完成乡乡建所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