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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一

收到《关于对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开展巡查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市金融办就巡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20xx年伊始,市金融办将自觉接受统管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作为巡查意见整改的重要措施落实。

一是及时邀请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和重要活动,调研和查阅有关资料。今年来,我办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主任办公会议1次、工作会议3次,全部邀请市纪委派驻组派员参加。

二是加强与市纪委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做好市纪委监察局统管派驻机构定点定时办公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了公文运转管理,对上级和外单位来文、单位内部公文全部主动交纪检派驻组阅文,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权利运行透明度。

三是自觉接受对我办“三重一大”事项的全程参与和全方位监督。2月27日,召开了通过竞争选拔机制确定市级大型融资性担保公司组建主体的招投标会议,邀请了张梦琳书记全程监督。四是建立并及时更新中层以上干部和重点业务科室廉政档案,根据要求,市金融办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并上报市市纪检派驻组,保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常态化。五是以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围绕制度建设认真开展廉洁性评估。今年来,对出台的《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纪检派驻组评估,有效防范制度方面的廉政风险。< ="">

二、严格落实有关财务制度

对照巡查意见,市金融办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今年来3000元以上支出均通过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支出均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是认真落实《东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经费报销程序、发票报销要求及经费结算方式开支。对市内1000元以上的'支出全部采用支票结算,杜绝现金支出;对较大支出的发票要求必须附明细表,并由财务人员对其进行审核,不合规的不予报销。

三是坚持把财务、后勤等规定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内容,重点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上级公务接待规定,对外地来我市考察的单位费用由其自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按照市纪委公车管理规定,要求驾驶员非工作日及八小时以外将公车停放在指定地点,钥匙交综合科封存,杜绝车轮上的腐败。

三、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的实效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目前,我办正在拟定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待内部征求意见后印发。

二是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对干部编制情况、干部在企业兼职等情况进行了摸底清理。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把开展为民服务提标提效专项行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纠正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四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在门户网站开辟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制定了《市金融办理论学习计划》,订购了《党史国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论群众路线》等学习用书,印发有关学习资料,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方式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廉政意识。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构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部门的执行力。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重新修订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效能管理制度,完善了财务、考勤、请销假、会议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优化各项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实现服务优质提效。

二是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制度规定,金融办全体干部职工戴证上岗,设置了去向牌,做到文明服务,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购置了指纹考勤机,用机制约束干部职工工作纪律。

三是将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申报、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工作备案、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申报、民间资本管理设立申报、投资(咨询)类公司备案五项服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五、进一步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

市金融办注重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外地好的经验做法。

一是制定20xx年培训计划,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按照组织部要求,通过招投标机制选定5月、10月分别在东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分别举办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改革创新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金融工作能力。

二是鼓励工作人员报考金融类学历继续教育和职称、资格考试。目前,一人参加金融研究生在职学习,4人通过了银行业从业资格考试,2人通过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1人通过了保险从业资格考试。

以上是我办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进行的阶段性整改工作。我办将继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及时汇报进展情况。

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源头治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牧局关于印发〈全县乡(镇)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我镇认真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

XX镇党委、政府对本次财经纪律执行情况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书记荆瑞芳为组长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自查自纠情况

1、私设“小金库”方面。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我镇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镇财政所法定账目统一核算,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隐瞒、滞留、占压应当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的各项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行为,不存在私设“小金库”。

2、财务管理方面。我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一支笔”签字制度,严把财务程序,要求财务人员对于不合理、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同时严格要求机关干部在接待费用上严格执行规定,做到一客不多陪,尽量安排大伙就餐,严格控制待客标准。公车不外借,同时也不借用企业等部门车辆,公车不私用,降低油耗和维修成本。

3、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我镇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七五”,一无私设“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做支公款情况;二无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让下级组织、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情况;三无索取、收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务的现象;四无侵吞、截留、挪用、挥霍或违反规定借用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情况;五无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情况;六无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谋取私利现象;七无监用职权,不廉洁履职的行为。

三、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镇因财务的各方面工作措施得力,执行到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镇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良好,但我们仍感肩上责任大,任务重。今后,我镇将更加严格地执行财经纪律。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镇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努力形成保持财经纪律执行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力争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三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从严从快治理“小金库”。根据永财发[20xx]106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了“小金库”自查自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把治理“小金库”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廉政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除了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外,对局属各单位所有财务人员进行了集中宣传教育,全面贯彻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涛任组长,副局长仇公社任副组长,局财务股长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度,实行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在单位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反映和社会监督。

三、突出重点,严格清查

根据文件规定和要求,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针对20xx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我局深入开展自查活动,对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经济业务收入、支出及各类帐户、票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重点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通过自查,局机关和局属8个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没有发现一例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自查结果已在全系统职工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财政局。

四、严肃纪律,完善制度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审计、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安全使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制度约束,规范审批程序,促进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从源头上斩断私设“小金库”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