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l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23〕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23〕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出处 wWW.zuOWeNBa.nEt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第二篇:l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人民政府现有编制人数39名,实有人数39人(其中副县级2任,科级以下干部29任,退休人员16人)。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我乡迅速成立以乡长任组长、纪委、财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我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办公用房使用、公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三、核查内容
(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
经过自查,全乡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93平方米,符合应配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的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经过自查全乡无公务车辆,只有王牌垃圾车一辆(cd3040a13)。
第三篇:l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镇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严格按照县有关要求,由镇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镇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镇性质为乡机关,核定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12人,实有人数为36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9人,领导干部编制数9人,实际配备数12人(3人为虚职); 我镇现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976.1㎡,其中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81.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94.9㎡。
(二)使用情况
基本办公用房36间,使用面积640.6㎡,其中办公室22间,使用面积363㎡:乡级正职使用办公用房72.6㎡,副职使用办公用房90.75㎡,乡级以下使用办公用房199.65㎡;服务用房12间,使用面积236.7㎡:党委会议室3间54.45㎡,镇机关会议室4间85.8㎡,接待室2间36.3㎡,计生服务室2间42㎡,其他用途1间18.15㎡。设备用房2间,使用面积42㎡:计生设备用房2间42㎡。另有附属房194.9㎡。
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规定标准。
第四篇:l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23]2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7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443.05平方米(含会议室121.28平方米,档案室42.14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10.31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269.32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第五篇:l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落实
成立了城管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的.自查。局办公室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核定的领导职数、职工编制数,认真开展自查,逐屋核实面积,建立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台账。
二、自查情况
(一)局机关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3名,一般人员3名,应核定办公用房18平方米+12平方米×3+9平方米×3=81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7=56平方米;设备用房(81平方米+56平方米)×9%=12.33平方米。合计149.33平方米。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3)+食堂(3.7平方米×7)=145.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78.911平方米;服务用房52.08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130.991平方米。
(二)执法大队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40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40=360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40=320平方米;设备用房(360平方米+320平方米)×9%=61.2平方米。合计741.2平方米。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7)+食堂(3.7平方米×40)=428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102.**5平方米;服务用房63.382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166.327平方米。
(三)环卫??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57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57=513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57=456平方米;设备用房(513平方米+456平方米)×9%=87.21平方米。合计1056.21平方米。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57)=210.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357平方米;服务用房79.104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159.461平方米。
(四)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15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15=135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15=120平方米;设备用房(135平方米+120平方米)×9%=22.95平方米。合计277.95平方米。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15)=55.5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平方米;服务用房15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95平方米。
经清理,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均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