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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管理规章制度

车队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机关车队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

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文明行车,自觉按规定限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超速车,不开超载车,不开故障车,不开报废车?ANlang=EN-U>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

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

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

(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

(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车队管理规章制度 篇2

1、严禁超速行驶,根据道路和天气情况调整车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千米/时,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累计三次者予以辞退。

2、行车途中如发现轮胎漏气时,要立即停车并报告车队,对于强行行驶而造成轮胎严重损坏或报废的按价赔偿。

3、进入工地要仔细观察场地的路面情况,发现有可能对车辆造成损害的情况要及时处理,如因驾驶员粗心大意导致车辆损坏的,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价赔偿并予以辞退。

4、车辆要及时保养和维护,对于保养、维护不及时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进行不定额罚款或辞退的处罚。

5、行车途中严谨出现脱档、跳档现象,停车后严禁空档轰油,违反者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6、工作时间严禁驾驶员饮酒,如发现当班驾驶员喝酒立即辞退。

7、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发现车辆脏、乱不及时清洗者一次罚款50元。

8、禁止盗窃行为的发生,违者追回被盗物品或按价赔偿并辞退,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9、施工车辆严禁搭载与工作无关人员,违者罚款50元。

10、进出公司驻地车辆限速5km,违规者罚款50元。

11、禁止出现公车私用的情况,违者罚款100元。

12、严禁员工做出或参与有损公司形象、声誉的事情,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不定额罚款或辞退处理。

13、其他事项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车队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车队管理是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机要树立全心全意为领导服务、为机关工作服务的思想,自觉端正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做到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爱岗敬业、勤于奉献,为机关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可靠保障。

二车队管理由办公室负总责,车队队长在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车队管理的日常工作。车队队长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组织司机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2搞好司机考勤;

3组织司机年审和车辆年检;

4及时反馈司机的意见和合理要求。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除按时参加机关统一组织的集体学习外,还要根据车队工作特点,定期组织司机学习交通法规,交流工作经验。办公室分管主任要不定期参加司机会议,沟通思想,倾听司机的意见和要求。

四司机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请假制度,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司机因病因事请假,为常委会领导服务的,先报领导同意,再报车队队长填写考勤记录。常委会领导因外出不用车的,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车辆由办公室或车队队长统一协调。

五司机要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严禁借工作之便向领导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常委会主任、委室工作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司机因公出长发,应在事前向办公室分管主任或车队队长汇报,说明去向和事由。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委室用车应首先服从办公室统一协调:

1常委会召开重要工作会议、例会或开展视察、检查等重大活动需要调度车辆的;

2常委会领导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度车辆的;

3上级或外地来人需要调度车辆的;

4老干部统一活动及特殊情况下需要调度车辆的;

5车辆故障或司机因事因病请假需要调度车辆的;

6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调度车辆的。

七严禁私自出车派车。未经同意私自出车,发现一次进行批评纠正,发现第二次给予适当经济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由出车司机承担。耽误公务及领导用车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凡不服从调度的,每次扣出发补助元。

八要保证行车安全和良好的车况。出车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不开病车,不开英雄车,严禁酒后开车。不出车的车辆,有车库的要及时入库,没有车库的一律在办公楼前妥当停放。

九车辆维修、燃油管理及车辆保险等具体事宜按照市里的统一规定执行。在市里未出台新的政策前,司机外出途中需要修车、加油的,应报乘车领导批准,并由领导签字后按规定报销。过路过桥费实行每周一次结算,由办公室分管主任或车队队长审核签字后按规定报销。

车队管理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现有车辆。

第二章、车辆使用范围

第三条、使用范围(公司所有车辆)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业务需要、出差迎送。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企业货物运输。

4、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三章、车辆使用程序

第四条、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任何部门用车,必须头一天下班前,向行政部经理申报,才好按序安排派车。每次派车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填写用车申请单,车队长许可,行政经理审批,按申请单内容填写派车单,然后由车队调度员安排,并做派车备案后,方可派车,回来后应第一时间到行政部签到并上交派车单统计。车队办公室要有人值班,车队安排轮流值班,搞好卫生,做好当日出车统计,做到查有可依。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公司公务小车除副总和副总以上的领导可以配专车外,其他部门领导不配专车,但可优先使用。

2、各部门公务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出车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于行政部统一审批并开具派车单,由车队调度员统一调派。无论任何用车情况,其他部门及人员无权调派。长途派车可由调度员轮换安排。

3、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队长的管理,听从调度员的调派,调度员为车队长的助手。在没有接到派车单之前,驾驶员应在车队办公室待命,不能在宿舍睡觉,严禁驾驶员接受任何无派车单的出车任务。若有特殊情况,须有公司领导或行政部负责人的电话通知。驾驶员若无派遣通知出车,按私自出车对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一人承担。

4、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用车,如特殊情况私人用车,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并酌情收取油料费。

第五条、驾驶员按照派车指令、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司机因公出车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油费、误餐费等先由调度员初审,再由行政部、财务部严格审核,每次报销的单据必须填写当次出车的时间、地点、事由、里程数等详细内容,并附派车单。

第六条、用车完毕,驾驶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认真按要求填写派车单内容,回公司应及时交回行政部作统计。

第七条、对同一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第四章、车辆管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车队统一管理调派,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车辆加油用公司油卡,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需电话请示领导,并保留加油票,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队长,车辆不得带病出车。严禁将车交由无证人员或其它证件不符人员驾驶。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由公司车队统一计划使用,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听从指挥、调度,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第十三条、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及车队负责人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如公司实行派车接送制度,因临时性或长久性改变行车时间、路线,均应由当事人事先报告车队长,车队长通知驾驶员和全体乘车人员。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发生过户时,需提前报车队审核,总经理审批,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每月10日前将上月车辆产生的各种费用及车辆行驶里程,由车队汇总后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要求

1、下班后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公车私用。凡酒后开车或私自出车肇事的,除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个人医疗、护理等费用自理。

2、公司车辆:周日休息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私自用车。特殊情况请示行政部主管或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3、车辆出门时,驾驶员应主动配合保安检查,装卸货物时要认真核查货物类别、数量,并时常做到自检自查。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杜绝和减少企业车辆安全事故,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运营的自觉性,发挥其积极性,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劳动纪律,以维护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安全守则第二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安全、节约、高效、快捷。

第三条、凡属企业车辆必须每次出车进行一次车辆安全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

第四条、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平时做到车容整洁,车内整洁。【车队管理】

第五条、驾驶员必须每周对所驾驶车辆进行一次详细的安全自检工作,并由该驾驶员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检查记录统一交车队负责人。

检查项目:

1、检查水、润滑油是否正常。

2、转向部分:方向盘的紧固螺丝、转向杆联接块、横直拉杆和尚头、紧固螺帽、开口销是否紧固。

3、制动部分:检查刹车油是否达到标准(刹车油只可固定用一个品牌的)、连接油管是否有漏油情况、分泵段连接软管是否有裂纹、四轮分泵是否有渗漏、制动性能是否良好,目测底盘、发动机是否有漏油、漏水情况。

4、传动部分:传动轴紧固螺丝是否松动、传动轴间隙是否正常、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紧固螺丝是否紧固、四轮轴承是否松动、备胎是否正常。

第六条、驾驶员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七条、驾驶员在工作中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内容,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第八条、驾驶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驾驶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节车辆报修程序

第九条、企业车辆报修程序: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申报制度。首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和维修意见交车队队长鉴定并出具车辆维修单,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事后认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登记表,不按程序擅自办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车队负责人签署车队意见。

3、任何车辆维修需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并到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4、维修完毕后驾驶员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验收,并将结算单交车队负责人处。

5、车队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审核结算单,并签字认可。

6、与厂家结账时由财务部门人员同车队负责人根据结算单向维修厂家进行结算。

7、驾驶员出差在外车辆发生故障时,可先电话向车队长及主管部门汇报,在当地修理后回公司补办手续。

8、在保养维修过程中新发现需维修的部分,需按车辆报修程序进行口头申请报修,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并于事后三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第四节奖惩

第十条、车队负责人在进行日常调度和安全检查时,按公司有关规定有权就车辆安全检查结果对企业内任何驾驶员做出奖惩,重大事项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具体奖惩规定:

一、奖励: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车队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内无事故,无违章、,无处罚的责任驾驶员,奖励1000元,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2、对违反安全运行行为,敢于大胆制止并纠正的,奖励200元。

3、积极参加安全运行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奖励100元。

4、积极举报员工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元(奖励人员名单不会公布)。

5、每月安全出车,无违章、,无事故,无处罚者,奖励100元。

6、每季度无违章、,无事故处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上进,同比勤俭节约油费和车辆使用费用的,经评比最优第一名的,奖励300元。

二、惩罚:

1、由于司机原因造成送货不及时,导致安装队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车队队长每月核查一次车辆违章、情况,驾驶员每月底处理一次,出现有交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出现交通事故,给公司、车辆、其它第三方、驾驶员本人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并扣除当月的安全奖。若责任驾驶员每月没有对违章、纪录进行处理,车队长进行监督核查责任人,公司将从当月的工资中进行扣除违章、罚款金额。

3、员工争吵谩骂的罚款50元,员工间打架斗殴的罚款200元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车人吃、拿、卡、要、以及拨弄是非、破坏团结、参与赌博,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处罚50—500元。

4、偷盗公司或员工财产的罚款500元,并根据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公车私用、拉私活、偷油,违者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并由车队长核算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6、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每次罚款100元,发生误时误事的,罚款500元。

7、驾驶员如发生行车事故,无论责任大小,必须向车队队长和行政部汇报,严禁私自处理,违者罚款200元。

车队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汽车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懂管理,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第三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学习油品安全知识,掌握油品装卸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每月至少组织驾驶员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演习,不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第五条、运输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应在人民币100万以上,车上货物保险及自愿保险以最高价值投保,其他保险项目视实际情况投保。

第六条、油罐必须实行周期检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车油罐《计量检定证书》及计量容积表,并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油罐质量符合要求,配备附件性能完好,运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条、油罐汽车的火花熄灭器完好有效,配备两个以上干粉灭火器。

第八条、按公司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企业名称及编号,车顶安装危险品标识灯箱。

第九条、油罐车进出罐装,卸油现场应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料品名、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油罐汽车停靠位置准确、安全,熄灭发动机,周围20米范围内无明火。

第十条、罐装时,鹤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不得超装,以防止在行车中溢油。

第十一条、甲乙类油品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2分钟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第十二条、卸油时,驾驶员应协助卸油工接好静电接地装置,连接输油管线,备好灭火器材。卸油时必须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

第十三条、卸油前,稳油15分钟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内,能自动卸油的不准泵送卸油。

第十四条、卸油毕,排空管线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办妥交接手续并记录。

第十五条、雷雨期间暂停进行甲乙类油品装卸作业。

第十六条、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能按电喇叭,修车,不能敲击金属,石块等,对器具做到轻抬轻放,照明必须使用防暴灯具。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配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能远离车辆,要加强巡视,严格现场明火管理,严防事故方生。

第十八条、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改装不用油品应按规定进清洗。清罐时应按清罐要求进行,以防中毒和气体爆炸事故。

第十九条、停车期间,油罐汽车应与高压线,高大建筑物,树木,人口稠密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条、驾驶员要穿着棉布衣服,不得穿化纤类服饰。

第二十一条、油罐汽车应实行定点停放,满车避免高温暴晒。

第二十二条、车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三条、油罐发生事故,必须按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并即使上报主管部门。

车队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一、全面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车的调度使用,并及时做好派车登记,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每月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三、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

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

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检查制度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及驾驶员保险制度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制度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车队管理规章制度 篇7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2、运送爆破物品时,驾驶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责任心,严禁酒后驾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在运送途中严禁携带烟火。

3、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严禁炸药和起爆器材同车载运。

4、运输爆炸物品时,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到达库区时押运员、保管员要清点核对数量。

5、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送、押运和看护,押运、看护人员在运输途中负监管责任。

6、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不准带病作业。如天气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雷雨天气运输民爆物品。

7、在运输过程中,行驶过程中不得超过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运输途中遇到前方有车辆应停车、躲避,在主运输巷道有放炮作业时,必须听从警戒人员指挥,将车停放在警戒线之外的安全区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车,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个工作面。

8、在井下运输时,要按照井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执行。

9、民爆运输车辆只允许运送民爆物品,不运送民爆物品时,车辆应停放在发放站附近。

车队管理规章制度 篇8

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m;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9、驾驶员管理规定

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9.1.3、应聘驾驶员的年龄在23-50周岁之间,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得有防碍驾驶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和吸毒史。

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