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劳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同意将 之水电安装项目 交由乙方负责施工,双方据此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内容
1.1工程名称: 装饰工程
1.2合同范围: 水电安装及调试完成、临时水电架设等
第二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2.2条执行:
2.1确定暂估总价款为人民币 / 元(大写:¥ / )。
2.2按固定单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以完工单进行结算)
2.3 按建筑面积*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2.4 水电安装单价30元/m2 临时水电安装单价 1元/ m2
第三条 工期
3.1开始日期:20xx 年 月 日
3.2完成日期:20xx 年 月 日
3.3协议总工期为 天。
3.4上述工期内各具体完成节点均需符合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
3.5工期违约责任: 各具体完成节点未符合项目部的进度计划要求,甲方视实际情况有权予以乙方相应经济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总承包材料品质等一致,并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要求及技术要求施工。若整体工程要求达到各类奖项的,乙方施工部
4.2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承诺奖项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质
4.3乙方在施工期间自行做好完成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并达到甲方对成品保护的要求和实际保护作用。否
4.4乙方必须编制劳务施工进度表报甲方审查。有关工程的检查、交接验收等程序必须满足甲方与建设方/
4.5 质量保修: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保修期按甲
第五条 工程结算
5.1按2.1约定的合同价款:本工程最终结算价=协议价款。
5.2按2.2约定的合同价款:协议单价×实际工程量。来自作文吧 zUOwENbA.net
5.3本合同工程除由甲方交纳的各项税金、规费外,工程中的包括工程保险等一切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款的支付
6.1除另行约定以外,乙方工程款的支付与甲方和建设方/业主/总承包签订的合同付款方法和时间以及实际
6.2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并在每次支付工程款项同时提供对等金额的有
6.3另行约定:1.乙方在完成工作量 100%后,等甲方竣工验收结束一个月后支付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90%
2. 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10%明年(20xx年)结清。
3. 乙方保修期为工程完工后2年(签订完工单时间起)
第七条 工程管理
7.1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管理,所有参与作业人员接受甲方组织的技术、安全等培训和教育;接受甲方对工程
7.2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设计及甲方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7.3甲方可随时按行业质量、安全规范以及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总承包签订的合同要求对乙方施工进行检查,如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不按规范标准执行和不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有损建设方/业主/总承包和甲方利益以及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的,甲方有权责令整顿、整改直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以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同时乙方应承担合同造价100%的违约金以及甲方实际遭受的所有损失。
7.4乙方按设计及施工要求需要进行,并严格控制损耗,现场与图纸不符之处因及时向甲方提出,否则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7.5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7.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材料申领,同时做到节约使用材料,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
8.1乙方应当建对其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遵守甲方以及建设方/业主/的施工现场制度,并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维护好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根据事故、事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如果属乙方违规操作,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雇佣工人以及工资发放
9.1乙方应自行与因项目施工所雇用的工人签订用工合同,操作人员均需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依法缴纳各种用工费用,按时结付工人工资,并将雇用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附身份证、务工证、操作证、暂住证复印件)。乙方与雇用工人之间的纠纷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死亡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因上述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9.2乙方必须保证按有关国家法律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如乙方未能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导致工人因工资问题闹事或向有关部门投诉的,甲方有权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同时乙方仍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向甲方支付相当未能及时发放的工人工资总和,且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未付工程款;
(2)如甲方因此受到建设方/业主索赔或被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上述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和损失,由甲方在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够部分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单后7日内向甲方支付。
第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合同。如果违反约定引起诉讼、仲裁的,乙方除承担裁判文书确定的由甲方履行的义务外,因此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诉讼成本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施工过程中与乙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创建治安、防火、防盗、用工伤亡事故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而引起纠纷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以及相关的赔偿款或者费用、损失等,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应在甲方索赔通知发出之日起一周内补交给甲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无锡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受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16.1附件1:协议单价。
16.2附件2:(补充条款)。
甲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
乙方: 身份证(暂住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水电劳务合同 篇2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的责任、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努力完成本项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工程实际概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循。
一、 工程名称:第三七一医院经济适用住房三号楼二期工程
二、 工程地址:新乡市文化街201号
三、 工程概况: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 、剪力墙结构
四、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安全、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
五、 承包范围:第三七一医院经济适用住房三号楼二期工程所有水、电、暖、消防、弱电、空调眼的预留及安装均包括在内及现场临时用水、电配合。
六、 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1、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叁拾壹元/平方米(31元/㎡)。地下室外围面积计算壹层,±0.000以上建筑面积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面积(阳台半算)。
七、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本工程,如因甲方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八、市优质结构,省级文明工地。
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专人负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十、付款方式:主体施工期间按已完成的建筑面积付合同价款的25%;内、外墙抹灰完成后付形象进度款的35%;楼地面及上下水管、主支管全部施工完成后付形象进度款的45%;电线、开关、插座等全部完成后付形象进度款的6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形象进度款的80%,交工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90%,余10%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