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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安全应急预案

旅游景区安全应急预案 篇1

一、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方针是: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值班电话和安全应急救援分队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梁星(集团总经理)

副组长:杨宏兵(景区经理)

童光岩(景区总经理)

赵富军(集团安保部经理)

成员:周志军(景区主管)

童宁(景区安保部经理)

董志学(景区主管)

安全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

安全应急救援分队组成人员:

杨宏兵(安全应急救援队队长)

全体安全应急救援分队队员(共11人,附名单)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发生情况和报告

一旦游客在景区内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强风、雷击、冰雪灾害或因滑跌、落水、疾并食物中毒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遇险、迷途走失等报警求助紧急情况,各工作点(岗位)员工要迅速报告本部门主管(负责人),部门主管(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作紧急处置并迅即报告办公室和应急领导小组当日值班领导。对报告已明确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和人员伤亡的,各级负责人应以最快速度报告集团领导以及相关的公安派出所、交警、旅游质监、安全生产监督、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

2、出发救援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位成员根据分工做好车辆调度、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应急处置装备(工具)、联系有关单位等各项准备工作,集合待命。

安全应急分队队长以最快速度通知各位队员。所有应急分队队员不论人在何处,无论白天黑夜,必须立即携带通讯、照明等应急装备(工具)赶到指定地点,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和队长带领下,火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3、现场处置

⑴情况报告

应急分队到达现场后,迅速全面掌握了解情况,随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件性质、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救援处置进展以及是否需要后继人员和装备支援等情况。

⑵抢救伤员

应急队员利用携带的担架、急救箱,尽快将伤员(患者)抬(搀扶)至安全地段,由受过医疗救护专业训练的队员进行基本情况检查并进行精神安抚。根据伤员(患者)情况,或送山下景区游客中心休息康复,对重伤员(患者)直接送下花园区医院诊治。

⑶保护现场

设立警戒范围,安排人员在现场警戒、守候(在搜救伤员和紧急排险时,对现场原始状态应作好标记标号),等待有关部门来勘察现常

⑷疏导游客尽快撤离危险地段。

⑸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4、信息汇总

应急处置信息中心设在集团办公室

四、安全应急处置分队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听从下花园公安派出所和下花园交警大队的调遣,参加统一指挥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五、因景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处置难度较大,适用法律要求高,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另行制定实施。

六、

每次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参与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原因、预防事故对策、应急救援措施的成功与不足,整改措施等),以利不断修订完善本预案。

旅游景区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景区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沐川县森林防火预案》,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ZuOwEnBa.nET )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景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执法大队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景区内经营单位和农户的森林防火工作。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沐川竹海景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景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二)景区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陈元才

副组长:陈国柱、兰文明

成员:刘兴培、龚伟、杨先惠、陈怀聪、谢均、李龙海陈国光、李仕敏、龚杰、龙太川、蒋天翔、周颜志、曹志云、曹志明、龚在宽、陈东、吕登华、曾自林、侯平远、曾仕林、兰俊方、张承旭

联系电话:

景区执法队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

(三)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成立义务扑救队共计20人。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附后。

(四)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景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五)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片区责任制,要经常性地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片区划分如下:

1、第一片区:北大门至陈明安屋基(包括万寿3、4组的景区内的林区)。

负责人:兰文明

2、第二片区:陈明安屋基至茶场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杨先惠

3、第三片区:茶场至箫洞飞虹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龚杰

4、第四片区:箫洞飞虹至南大门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陈国光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知识、扑火科学知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管护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端午节、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一)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景区执法大队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执法大队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执法大队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在1小时内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设立情况

砍刀:20把油锯:2台铲子:14把灭火拖把:10把斧头:2把、水桶:10个水瓢:10把干粉灭火器:6支

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标志牌:46个,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为前线指挥部、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景区管委会)职责:制定扑救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2、扑救组职责: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组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住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职责: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保卫组职责: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隔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扑火和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则上由景区执法大队协同镇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镇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景区管委会协同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旅游景区安全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目和依据

1.1.1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得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生命安全,维护我省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1.1.2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旅行社管理条例》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9)《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各市州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1.2.2突发公共事件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突发事件。

1.3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本地区政府领导下,由本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得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相关协调处理工作。

2.2工作职责

省旅游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监督我省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我省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我省发生突发事件时,在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预警发布

3.1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重大突发事件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3.2省旅游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情况和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资料,适时向全省发出相关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4救援机制

4.1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4.1.1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级。

(1)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

(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

(3)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 9人严重食物中毒。

4.1.2分级响应

(1)当发生重大(i级)突发事件时,省旅游局启动应急预案,在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参与和协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较大(Ⅱ级)以下突发事件由所在地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启动相应旅游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2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2.1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同时,应立即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4.2.2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景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4.2.3省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国家旅游局;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1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安排。同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团队详细情况。

(2)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旅游饭店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决定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安排好旅游者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经卫生防疫部门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时向团队需经过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4)发生疫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省旅游局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团队行程路线,在本省范围内督促该团队所经过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消毒防疫工作。同时,及时上报国家旅游局。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3.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

(3)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向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省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1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保险情况,由我局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急救组织或有关国家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4.4.2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5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并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要接受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6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预案,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统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旅游救援体系,并进行必要实际演练。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应急救援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4.7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4.8新闻发布

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重大突发事件报道要经国家旅游局或我省审核同意后,由地方统一发布;重大以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信息报告

5.1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2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Ⅲ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3省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对较大(Ⅱ级)和重大(Ⅰ级)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旅游局,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做出完整书面报告。

5.4对于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省旅游局接到报告后除按规定上报外,同时督促全省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餐饮场所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应急保障和演练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和演习,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能力。

旅游景区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为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旅游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旅游安全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认真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把“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安全防范作为重点。积极主动地会同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旅游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内容与要求

二、旅游景区(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管理、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2、制定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引导游客活动;设置旅游安全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培训,特别是火警预演培训和机械险情排除培训,使员工具备基本的抢险救生知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熟练掌握有关紧急处理措施。

4、加强旅游安全检查,对惊险旅游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要加强监控,定期检查,严禁超负荷运行,在旅游黄金周来临之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种机械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5、凡遇恶劣天气和设备、设施机械故障时,须有应急应变措施,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停止运营,并对外公告,同时注意山顶岩石陨落,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旅行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必须按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切实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2、制定和实施旅游活动中的旅游安全防范措施,旅游者的行李交接制度。

3、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和路线,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项目因素,制定并执行旅游者住宿就餐的规章制度。

4、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和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严禁租用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社会闲散车辆和农用车辆运营旅游团队。

5、组织登山、探险、航空、煤矿等特殊项目和组织学生、老年旅游及大型群体旅游活动时,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旅游安全保护和急救措施,对道路、项目和运载工具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

6、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三)旅游星级饭店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法严密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防火工作。

2、按照有关要求配备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安全设施、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3、在服务区域内必须设置紧急情况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常年保持各安全道路的畅通。

4、客房必须配置紧急情况安全疏散示意图、安全管理事项的说明要求以及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设施,保证入住宾馆的人身、财务安全。

5、餐厅、厨房、酒吧、咖啡厅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标准要求,严格消毒制度,保持清洁卫生,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严格采供货渠道,杜绝假冒伪劣、超期变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饮食产品流入饭店,禁止外来闲散人员进入食品库房和厨房,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旅游汽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各旅游汽车公司(车队)和配备旅游车辆的旅行社,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旅游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辆运营的安全防范制度。

2、建立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行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行车安全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3、严格禁止驾驶员在执行游客运营任务中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空挡滑行、违章行驶等违规行为。

4、制定并严格实施对旅游车辆的日常安全和检查制度,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一日三查制度,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禁旅游车辆带故障运行和报废车辆运营游客。

三、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卫生、交通、旅游、保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和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市旅游局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人民政府、旅游局和有关部门。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旅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并保护事故现场,相互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当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旅游伤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检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以及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对死亡的,应当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憾、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逐项登记造册。

四、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主要内容: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它快捷方式报送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接待单位与事故有关的其它单位。

2、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值班联系人员、电话、传真。

五、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对会议确定的重大安全事项形成纪要。确保各项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和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旅游安全实施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二)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同有关部门,在旅游旺季和“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开始前,对各旅游企业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容易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设施、设备、旅游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及应急准备等事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排查重大危险源,坚决防止群伤群亡事故的发生。

(三)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景区(点)组织的割裂大型旅游节庆等群体性活动,必须事先制定旅游安全保护方案及应急措施、紧急救援预案,对道路、活动场所、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和考核,严格实行监督检查,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旅游行业要继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旅游行业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并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范畴,一手抓旅游经济发展,一手抓环境卫生治理,主要领导负总责,主抓主管,实行目标责任制,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有标准要求,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有具体工作落实,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继续把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下去,真正树立起自治安全卫生旅游环境的新形象。

六、建立旅游业安全预防长效机制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产业实际,以创造安全、健康旅游环境为目标,积极与医疗、卫生、防疫、交通、消防、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研究建立旅游健康和治安。交通管理长效防范机制,建立起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严密防御体系,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应急状态转向常规依法防控、科学防治。要实现各项旅游业的基本要求,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安全和健康作为旅游经营的第一要务。要建立防治结合的安全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增强旅游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我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旅游景区安全应急预案 篇5

一、总体目标

围绕“通畅、顺畅、舒畅”总体工作要求和“进得来、出得去、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建立公司、管理处、服务区三级预案体系,强化现场管控,提高服务区通行效率,坚持优质服务,做好后勤保障,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优质、安全、快捷的服务。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平稳开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公司副总

副组长:服务区负责人

成 员:服务区各组长

三、节假日车客流主要特点

国庆节:国庆节7天长假,旅客自驾出行较多,车、客流量较大,客货叠加,车型、人员复杂,尤其是节日开始、结束时段,易出现拥堵现象。

春节:由于春节7天假期前后有春运高峰,总体车、客流量比平时多,免放期间货车较少,大型客车、小型客车较多,客流量大,公

厕、餐厅、商场人流较大,结束时段(初六)车、客流急剧增加,容易造成服务区爆满。

清明节:节日时间短,车、客流量大,客货叠加,扫墓和旅游车流距离较短,且部分客流当日往返,造成清明当天车、客流猛增。

劳动节:节日时间短,距清明假期较近,车、客流量稍大,客货叠加,流量相对平稳。

四、具体要求及分工

(一)总体要求

1.人员管理:实行管理人员“双值班制”、一线员工“三三制”排班管理模式,即免放期间管理人员要保证每天两人以上同时在岗值班,一线员工三分之一在岗、三分之一在服务区备勤、三分之一休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保安、保洁等提前落实好后备人员,根据客流情况及时调配。

所有人员按照“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要求,科学安排,合理调整人员班次和工作分配,就餐重点时段应保证前后班次时间的重叠,实现高峰时段双班在岗。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2.现场管理:按照“入口分流、广场分区、加油分道”的原则,在加油站、公厕、收银台、开水器等重点部位设臵排队隔离设施和醒

目的排队指引标识,安排专人在各易拥堵点位维持秩序,科学疏导车流、客流,提高服务保障能力,防止出现长时间拥堵。

3.经营管理:坚持“保障供应,方便顾客,人本服务”的理念,备足商品、原料,调整经营服务项目,满足顾客需求,树立良好对外服务形象。

4.联动协作:按照“警民联动、共建协作”的要求,加强与高速交巡警、地方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共同商讨应对保障方案及特情处臵措施,联动协作,保障安全畅通。

5.安全管理:针对免放期间客流量大、工作量大、员工状态较疲劳,容易出现安全疏漏的特点,重点防范员工人身、设备运行、营业资金及旅客车辆、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外场工作人员(保安、保洁、加油工及临时在广场疏导交通的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反光背心。

(二)各部门具体要求

1.加油站

(1)加油站负责人或油管员及时掌握油品库存量及当天油品入库数量,估算加油车辆的数量。

(2)值班人员及时了解、掌握加油站现场实际情况,油源出现供应紧张时,加油站要迅速采取限量供应措施,并在第一时间与油品

供应部门联系,争取临时供应,同时向监控中心、服务区、交巡警、保安相关部门汇报。

(3)通过高速公路情报板或加油站宣传戗牌,提前向驾驶员发布油量供应信息。

(4)免收通行费期间,加油站全员在岗,开足加油机,提前备好定额加油票。加油站值班人员要坚守现场,安排加油服务人员引导车辆,摆放锥桶,向等待加油的车辆驾驶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加快加油速度,减少车辆等待时间。严禁向顾客推销加油宝,严禁灌桶、无序加油。

(5)出现加油排队情况时,加油站管理人员全部在加油现场,根据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开足全部可用的加油枪同时加油,在排队现场采取:一是用防撞隔离墩排出加油排队车道(事前由服务区和加油站共同做好加油车辆的进出口线路设计方案),引导客户有序排队,设臵的加油排队车道要保持足够的长度、合理的走向,并保证为其它正常出入服务区的车辆留下通畅的进出车道。二是在划定的加油排队车道入口处设臵醒目的油品类别、标号提示牌,提醒客户按车型、油箱位臵和所需油品类型自觉分道排队。三是在入口处安排员工以及保安用手势和语言引导顾客,避免顾客争抢车道,同时保证油罐区卸油通道畅通无阻。四是在两台汽油机夹角处安排员工引导车辆,一方面尽量提高加油机使用率,另一方面避免车辆抢道、碰撞。如遇极端

事件,值班管理人员要果断停止加油,切断电源,立即疏散车辆,降低人员、财产损失。

(6)保安应协助做好车辆疏导和引导,做到两个谨防:一是谨防驾驶员之间因车辆磨擦发生打架的治安事件;二是谨防驾驶员与加油服务人员发生争吵造成人身伤害事件。同时做好对闲杂人员驱赶,确保治安案件零发案,确保经营秩序正常。必要时可通知高速交警到现场维持秩序。

3.餐厅

(1)各项设备设施在节日前做好全面检修及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2)备足餐具、托盘,适当增加餐具清洗人员,提高清洗效率和质量,加快周转,以便供应。同时,收残服务员要加快收残速度,必要时增加人员和收残工具。

(3)在就餐高峰时,餐厅现场领班要密切关注客流量,快餐供应质量等信息,积极做好与厨房后台协调沟通、现场人员调配工作。如出现客流高峰,服务区可根据自身实际采取固定套餐、家庭套餐等预分装好的快餐销售形式,以缓解顾客排队压力。

(4)设臵团队接待处,由专人负责,做好团队就餐的服务。

(5)提前备足零钱,准备好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