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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工作计划

监管工作计划 篇1

根据《龙海市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龙食安办[20xx]2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推进我镇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现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为核心,以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全面拉开我镇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新格局,与各村(居、场)、单位建立起“无缝覆盖、职责明晰、分级管理、高效运转”的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格体系。通过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方式,健全监管责任机制,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上台阶。努力营造买得放心、吃得安全、质量保证的全镇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境。使我镇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初步形成运转有序,效果明显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具体内容和方法

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以村(居、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底层的一级网格;镇政府为独立的二级网格。

1、明确职责

镇政府对全镇的食品安全负总责,镇食安办具体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综合监督职责,并指导所属村(居、场)食品安全工作。

镇卫生、工商、食品、兽医、派出所、农经中心等为食品安全协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本镇范围内相应环节监管职责。

2、人员配置

一级网格中,在每个村(居、场)确定1名食品安全责任人和1名协管员,分别由各村(居、场)主任和村医担任。

二级网格中,确定食品安全责任人、管理员和监管员,分布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工作站人员兼任;在镇卫生院确定1名食品安全宣传员,由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人员兼任。由镇卫生院、工商所、食品站、兽医站、派出所、农经中心等部门组成二级网格,进行全镇食品安全监管。

3、落实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职能监管部门配置进网格中的监管人员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镇配置进网格中的管理员、监管员和协管员为本区域的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人。

三、运行管理

各村(居、场)为一级网格:负责建立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并建立巡查日志,受理有关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上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快速报告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

镇作为二级网格: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指导,汇总、整理并完善所辖网格中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和督查,建立巡查、督查日志,组织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理有关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定期分析食品安全状况,妥善、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并按要求上报。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5日——31日)。

制定全镇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召开全镇网格化监管工作动员大会,镇政府与各村(居、场)、相关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职责,明确要求;利用广播、宣传横幅等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教育培训,对所有参加网格化监管的工作人员,分层次组织培训,切实抓好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及日常监管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建立监管档案,以村(居、场)基本单元为基础,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健全基本信息数据库;实施网格监管,按照食品安全分级管理的要求,切实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考核。

(三)完善提高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31日)。各村(居、场)和相关单位认真总结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在实际操作中的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整改完善,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逐步建立切合我镇实际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是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实施网格化管理,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举措。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工商、卫生、食品、公安、农经中心等部门单位成员组成的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镇食安办。各村(居、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抓好该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注重配合。围绕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注重发挥基层的区域优势和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强配合协调,整合监管资源,完善食品监管网络,实现信息共享,齐心协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切实增强整体工作合力和实效。

(三)深入督查,严格问责。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要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对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和推广,并予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监管工作计划 篇2

池州市20xx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管,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xx〕×号)、《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食药监办械监〔20xx〕×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皖食药监械秘〔20xx〕×号)及《关于印发〈池州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暨质量信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池食药监械〔20xx〕×号),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坚持从严监管,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监督抽验、责任约谈、"黑名单"、信用等级评定、督查通报等监管手段,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坚持风险管控原则,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对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注重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督促跟踪,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提升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医疗器械GMP、GSP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生产环节:

1、根据"先注册后许可"的监管模式,全面核查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尚未取得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现状,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存在无产品注册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违规行为;

(2)企业是否存在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行为;

(3)企业是否存在借出口外销之名而实际境内生产销售的行为。

2、加强对生产企业执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企业是否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结构组成、主要原辅材料(组分)、关键工艺、特殊工艺是否与注册申报内容一致;

(2)企业原材料、零部件、核心组件的采购是否明确质量要求、采购的`合法和合规性,变更供应商是否进行了充分验证;

(3)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和出厂放行;医疗器械说明书、包装和标签是否与注册证核准内容相一致。

3、按"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监管要求。

(1)结合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落实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环节具体检查内容和频次要求,确保任务完成;

(2)对实施三级监管和质量信用B级的生产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查;

(3)对实施二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每四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查;

(4)对实施一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市局在企业备案后三个月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项目检查,20xx年日常检查抽查覆盖率50%.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应达到全覆盖。

(5)对辖区内20xx年度和20xx年度有投诉举报和监督抽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全项目监督检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4、推进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实施,提升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xx年第×号)、《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xx年第×号公告)要求,分阶段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工作.按照市局制定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附件1),加强对新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迁移或增加生产场地企业的监督指导.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作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标准和依据,督促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严格遵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自觉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年度报告制度。

(二)经营环节:

1、加强对新开办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对三类许可、二类备案后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是否持续符合法定条件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作文网 wWW.zUowEnBA.neT )

2、强化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复查家次不得少于监督检查企业数的20%.重点检查:

(1)购销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能否满足可追溯要求;

(2)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规定;

(3)是否销售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3、加强对特殊验配类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从事角膜接触镜、助听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经营企业,重点检查:

(1)是否配备相关专业或者职业资格人员;

(2)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

(4)购销记录是否齐全;

(5)售后服务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4、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等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

(1)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

(2)对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重点检查:是否夸大宣传;是否无证经营;产品和供货企业是否合法;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开具销售票据。

5、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局要按照市局制定的《池州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附件2),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执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的基础上,对质量管理意识不强、购销记录不完整、因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

6、加强对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或信用等级为警示以下的企业、有投诉举报或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使用环节:

1、加强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各县、区局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用设备和植入材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

(1)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机构是否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

(2)大型设备更换的零部件规格型号是否与注册证结构性能组成中的零部件规格型号相符;是否使用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

(3)诊断、监护仪器使用的软件是否与注册证中产品技术要求相符;

(4)植入材料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进口产品有无注册、原始资料是否留存、产品信息是否记载到病历中。

2、加强对乡镇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是否使用未经注册的、过期的体外诊断试剂;

(2)是否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储存。

3、加强对口腔科诊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是否使用未经注册、无产品合格证明的定制式义齿;

(2)是否使用过期的口腔科耗材 (3)牙科治疗床结构性能组成是否与注册证一致。

三、工作分工

(一)市局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全项目检查;对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新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产品技术要求和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生产备案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现场核查。

(二)县区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完成监督检查频次和覆盖率的要求;负责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市局全项目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证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本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纳入20xx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保证监管力量,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监管任务完成。

(二)完善机制,提高监管科学化水平.一要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制度,注重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构建以企业为主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二要建立日常监管和稽查办案的协查互通机制,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加强日常监管信息化建设;三要建立医疗器械监管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开展质量管理风险分析评估,提高对本辖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的预判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查,建立日常监管工作通报制度.市局将结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对各地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在站通报督查情况.请各县、区局每月第4个工作日前将上月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月报表电子版及纸质件报送市局医疗器械科。

(四)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各县、区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固定证据,并依法查处.检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认真梳理归纳,并提出建议意见及时书面反馈给市局医疗器械科.同时,每半年上报一次书面总结(含日常监督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及经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立案情况等),并填报《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附件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附件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见附件5).书面总结请分别于×月×日及次年×月×日前上报市局医疗器械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本。

附件:

1、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

2、池州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目录;

3、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

附件1:

企业名称 产品管理类别 推进进度 推进措施 安徽泓瑞医用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类 20xx年底 1、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

2、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和现场指导;

3、要求企业签订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承诺书。

安徽易硕医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类 20xx年底 池州康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一类 20xx年底 安徽慧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类 20xx年底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 备注:新开办企业(青阳县东仁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池州齐山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建设进度,按国家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xx年第×号)的规定推进。

附件2:

池州市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第三类一次性无菌和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第三类口腔科耗材经营企业;

隐形眼镜、助听器验配企业;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零售企业。

附件3:

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 企业总数 一类企业数 二类企业数 三类企业数 四级监管企业 三级监管企业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二级监管企业 一级监管企业 投诉举报全项目检查家数 抽验不合格全项目检查家数 生产企业检查总家次 检查总覆盖率 跟踪检查家数 限期整改家数 停产整顿家数 移交稽查部门家数 纳入黑名单生产企业数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填报单位:(盖章)统计时段:年月日至 年月日

附件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 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盖章)截止日期:20xx年×月×日 企业总数 三类企业数 二类企业数 无菌类产品经营企业数 植入类产品经营企业数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数 年度退出企业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注销数 吊销数 撤销数 填报人:联系方式:

注:各县(区)局于20xx年×月×日前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检查植入、无菌类经营企业数 复查植入、无菌类经营企业数 检查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企业数 检查经营"美瞳"家数 检查体验式场所数 检查特殊验配类经营企业数 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类经营企业数 责令整改企业数 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数 备注主要存在的问题 (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所发现的问题,可另附页)

附件5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监管工作计划 篇3

一、总体要求

xx年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通过对原食品监管的质监、工商、药监部门的工作职能的梳理,将监管上各环节打通、整合、融合,破除“分段而治”格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创新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水平,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保持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积极探索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推进从生产到流通、消费环节的一体化、全过程、高效能监管;促进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健康发展,为推动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摸清食品行业现状,将部分监管职能向基层队所平稳移交、无缝衔接,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合力构建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制度,全盘掌握食品从业信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食品安全各项治理整顿,对高风险产品、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实施风险监控及隐患排查,确保区域性、季节性食品质量安全,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凸显市场监督局监管职能,积极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改进效能作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具体任务

(一)、明确责权分工,厘清监管归属,做到监管既不交叉,又不脱节,无缝衔接,串起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1、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科室,本着“全盘掌握、提纲挈领,抓大放小、有的放矢”的思路,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即既要发挥监管职能,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到主导职责,又要将部分具体工作及时渡让到基层队、所,将监管重心下移,责任落实到基层,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管理模式。

2、在总结归纳前期全县卤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与基层所和乡镇“四员”的紧密配合,加快摸清全县食品行业现状,对所有涉及食品安全行业的具体数量、基本情况、诚信情况、产品(商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将各项信息纳入食品监管档案,为日常监管工作向基层所移交做好“软件”准备。

3、拟定县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办法,将生产、流通、餐饮领域各项证照办理的许可、审核、日常监管所需的流程图、规范指南、执法文书、执行标准等修订统一、整理完善,连同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餐饮企业的信息报表及时向各辖区基层所移交。

4、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将基层所原先未涉及的生产、餐饮领域的监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相互促进提高。

(二)、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1、提请县政府或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名义与各乡镇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以基层监管所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辖区网格化管理,推进食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2、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方案的要求,加快与原设立在县卫生局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接,承接相应职能,制定“四员”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责任书,助力乡镇全面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即每个乡镇确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1名,每个村(社区)确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名。

(三)、继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1、继续抓好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协同基层所加强对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注册、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乳制品、保健品流通环节备案的各项资料审核力度,确保证照齐全方能进入食品领域,并在日常监管中实行“低门槛进入、严要求管理、高隐患淘汰”的管理模式,确保食品行业的“进的来、出得去”。

2、持续高压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进一步促进行政许可审批权与监管责任的合理对应,做到权责相符。食品科对本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与考核;对于屡查不绝、屡禁不止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配合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进行查处取缔。

3、通过“一企一档”、“一户一册”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建立,结合各类别企业/作坊管理示范点的创建,完善食品经营主体行政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确保食品从业主体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与执法监管的相互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加强对食品领域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1、按照“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原则,通过组织拟定县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由基层所负责对辖区内各类食品企业开展日常监管,食品科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的巡查、督查及业务指导,确保每年到基层所不少于四次,并在单位内部定期发布监管公告,对各基层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通报。

2、突出难点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难点热点问题,以粮、油、米、酒、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农村为重点区域,以“三无产品”为重点打击对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食品科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组织协调做好重要节日和重要活动食品安全协调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4、根据政府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制定本年度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完成好质量监测、风险检测方案及测算经费预算工作,协同基层所、检验所开展好产品的抽检、送检工作,及时发布食品产品检验白皮书,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妥善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舆情监测工作。

1、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宣贯。将宣传普法进企业活动作为一个常态化工作穿插在日常监管中,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搭建一个健康的政企平台,建立政企沟通长效机制,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将通过举办“道德讲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向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对民众的食品知识宣传。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标语、宣传资料、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传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食品科确保每月在县局及以上网站发布至少1则新闻通讯报道,树立良好监管形象。

3、加强与政策法规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基层所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开展对乡镇“四员”、食品从业人员及以往监管盲区的“农村大厨”等人群的分区域、分行业、分批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增强食品监管人员的食品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意识,灌输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4、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引导与处置工作,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做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有效疏导和控制食品安全舆情。

(六)、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食品科坚持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突破口:一是进行党性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修养,强化自我约束;三是加强“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以及有关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规范写作、案例分析,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在全科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做好食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2、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等级评估,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积极有效地应对本县食品领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以食品科、基层所、稽查队、乡镇“四员”人员组成的县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队伍,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县内重点领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对需要。

监管工作计划 篇4

__年,我局将在__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工作目标,立足监管、服务发展,全面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在更新观念、监管方法和重点难点工作上力求有所突破,大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不断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_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深刻理解__大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从而用__大精神统一全局思想,指导监管工作实践,推动各项工作创造新的业绩,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法制型、服务型”机关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纪律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在__年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岗责体系建设,加大对各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

三、继续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

1.继续推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完善信用建档基础管理工作,推动企业的诚信自律,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

2.完善和推广分类监管制度,突出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强化监控,在总结__年已建立涉药单位预警约谈制度和生产企业试行质量授权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督促约束,促进依法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继续探索和完善药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电子监管范围。同时,利用药品安全电子监管信息网络,加强药品的经营、使用的监管。发挥平台建设作用,加强监管。按照职能分工,利用平台做到每天对上网企业的药品进行安全预警信息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开展好各项专项检查。按照省、德阳市两级和我市的具体情况,一是开展元旦、春节的“两节两会”专项检查和国庆中秋的节日市场专项检查;二是开展学校、厂矿医务室专项检查;三是根据上级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包括药品抽验不合格核查。以及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等,切实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确保我市药品安全。

5.做好药品违法药品广告监控工作。对违法药械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做好省局已公布违法广告药品暂停销售的督促工作;

6.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开展药监信息员的培训和工作指导,继续加强对农村药品质量的监管,开展对农村食杂店无证经营药品行为的专项整治,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合法权益。

7.扎实抓好“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一是对已取得“规范药房”证书的医院进行跟踪检查,巩固建设成果。二是与卫生局一起,完成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8.加强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继续落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和基本药物日常检查制度。

9.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加强法制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法规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四、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

1.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抓手”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根据省市各级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作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2.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综合执法,把专项检查与综合执法相结合,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大节日市场检查,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4.着力抓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情况通报网络建设,不断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监测与预警措施,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

五、在认真履行好监管工作职责的同时,为食品医药企业的发展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指导、法律援助、协调服务等措施,促进食品医药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挂、包、帮”活动。继续落实开展对北外乡新沟村的对口联系帮扶工作,进一步支持北外乡新沟村新农村建设。

七、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管工作计划 篇5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年版)》及20xx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抽全年计划品种和项目》,结合本地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以及近一年来征求群众意见反馈情况,制定我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本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x素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往年抽检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及时、适度修改抽样计划。瞄准食品批发企业、较大超市、小作坊以及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与农村地区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同步开展,孙武、何坊街道安排不低于10%,其他各镇安排不低于30%的抽样数量用于城市建成区和镇政府驻地之外区域的抽检;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我县有销售、消费的食品大类和品种;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原则上应覆盖所有以批发为主要销售形式的食品加工小作坊。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开展会商,联管联动。

(四)坚持“五个到位”,全面强化核查处置。要严格按照不合格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和信息公示到位的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要强化对上游渠道和源头的追溯调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作配合,案源信息、案件依法及时移交、移送,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坚持多方联动。业务股室、镇办所等各单位紧密

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县消费特点,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计26个大类、94个食品细类,共计划抽检2350批次,根据不同季节,突出重点品种。第一季度拟定抽检方案,开展招标;第二、三季度主要抽样检验;第三、四季度主要对检验结果核查处置。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城办负责拟定抽检方案,协调招标、抽样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监督和统计检验结果,公开抽检信息、不合格处置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收集抽检工作的记录材料,做好存档。

(二)财务股负责联系财政部门申请预算、组织招标。

(三)各镇办所负责陪同检验机构抽取样品,监督抽样过程,做好抽检笔录,依法及时做好送达检验报告、案件查办等工作。

(四)法规股及食品生产监督股、食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督股、餐饮服务监督股负责对镇办所抽检及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股室队所要加强联系,互相沟通,互相学习,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规范抽检工作。由财政部门监督,通过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承检机构有关工作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要监督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

(三)依法核查处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四)及时公布信息。按照相关规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公布抽检信息。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不适当言论。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股室队所、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及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可根据情况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

监管工作计划 篇6

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食品卫生安全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及学生营养配餐等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餐饮服务操作规范、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五常法管理要求。

3、省、市、县相关食堂管理文件精神。

4、食物中毒的预防及控制。

5、学生膳食营养配餐知识。

三、培训安排

1、每月安排一次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每天召开班前例会,强化五常管理细节。

3、及时派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及岗位技能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每学期进行一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问卷答题。

5、每学期至少定期组织一次食堂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

6、从业人员必须爱岗敬业,互帮互学,钻研业务技术,通过不断的苦练基本功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7、对业务骨干和进步明显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其学业务、学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纲

一、学校食堂供餐的食品安全问题

1、先明确几个食品安全概念

(1)凉菜(包括冷菜、冷荤、熟食、卤味等):指对经过烹制成熟、腌渍入味或仅经清洗切配等处理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

(2)、交叉污染:指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环境、工具、容器、设备、设施之间生物或化学的污染物相互转移的过程。

(3)、从业人员:指餐饮服务提供者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4)、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应设臵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臵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臵方案,投诉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

(1)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2)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

(3)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明。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1)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2)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3)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1)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2)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处理食物前;使用卫生间后;接触生食物后;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触

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4)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备餐间及食品销售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5)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6)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7)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6、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

(1)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2)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3)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5)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7、人员培训要求

(1)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

监管工作计划 篇7

年我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升了农村卫生工作水平,加强了卫生人力资源建设和医疗管理,强化了预防保健,加大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引深了行风建设,使全区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有了新突破,各项工作均跨入市乃至全省的先进行列。年区卫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前卫服务,促进健康,敬重生命,提升品质”的发展理念和“建设三支队伍、突出三大重点、搞好两项服务、开展一个论坛、实现三个提升”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健康教育、巡回医疗、医院特色科室建设、人力资源建设。构建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三支队伍是指公共卫生队伍(健康教育队伍、卫生监督队伍、预防保健队伍)、医疗队伍(院长队伍、医生队伍、护士队伍)和卫生行政管理队伍。三大重点是指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两项服务是指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一个论坛是指生命与健康论坛。三个提升是指提升健康水平、提升生活质量、提升生命价值。

一、建设三支队伍,搞好人力资源开发

加强卫生系统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已是我们今后较长时期的战略选择。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分层次引进、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有计划的开展在职人员逐级培训和公立医院医技人员进农村进社区我们的具体举措,以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1、公共卫生队伍

招录乡镇卫生监督员24名,增加卫生监督力量,填补农村卫生监督的空白;对现有监督、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医疗队伍

加强院长、医生和护士队伍建设,在市直医院引进3名研究生和6项新项目、新技术,鼓励开展临床试验和科研工作,积极培养和推荐后备学科带头人参加学科带头人培训班,培养高尖人才。在卫生院引进和补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推动我区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不断发展。

3、卫生行政管理队伍

组织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每5年参加一次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培训,每3年参加一次省外专业学术会议或一次1月左右的省内专业培训,每年参加一次省内专业学术会议或参加一周市内的专业培训,每年读2-5本专业或管理方面的理论书籍,以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4、举办三个学历班

积极争取与医科大学举办一个研究生课程班,一个本科学历班,一个专科学历班,采取双休日授课。学费分别由卫生局、单位、个人各出20%、40%、40%,鼓励与促进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再教育。

5、在职培训

从年3月开始,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慢性病管理,医学心理咨询,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等在职短期专业技术培训10期。

6、视频教育

继续搞好农村卫生人员中专学历视频教育并进行严格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教学进度并保证学员学习时间和质量。

7、进修学习

积极组织农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规范全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力争验证率达到100%。组织乡村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病历书写、三基护理知识竞赛;选送20名乡镇卫生院骨干到市中心医院进修学习,每期半年。选送10名市直医院骨干到省、太原及省外专科特色医院进修,每次一年。组织村卫生所人员到乡镇卫生院进修,从3月到11月,每月2-3人。在进修的同时,市直、驻地医院派高技术医务人员进农村、进社区服务,开创区卫生系统人才双向流动的新局面。

8、开展一个论坛

组织开展生命与健康论坛,每季度举办一次,分别由院长、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机关人员参加,促进交流与沟通,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9、创建学习型组织

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号召卫生系统每个工作人员每天学习半小时,每周学习三小时,每天至少读一本医学或卫生专业论著。卫生局和市中心医院、矿区总院阅览室每天下午向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开放,使读书在卫生系统蔚然成风,并不断改善学习条件,提供学习机会。

二、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健康教育

将年定为健康教育年,加强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建设,提高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学校、医院、社区、工厂等大众健康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介绍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

一要在电视台、报社设立固定栏目,每周一期;二要在社区设立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每年12期;三要在医院印制健康处方并开设健康知识讲座;四要开展乡村、社区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两次,利用各种卫生宣传日,开展上街宣传;五要编写居民健康行为规范手册,全面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

2、卫生监督

一要加强加快卫生监督力量建设,尽快完成乡镇卫生监督人员的招聘工作,配齐人员,填补农村卫生监督空白,构建三级卫生监督体系,解决我区卫生监督力量薄弱问题;二要加强卫生监督工具、执法手段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能力,逐步建成覆盖全区、运转协调的卫生监督机制;三要制定打击非法行医、血液安全、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监督等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家宴、民工食堂、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严格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的发放管理;四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知识;积极开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对各项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进行宣传报道;五要开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问题;六要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保证群众就医安全有效;七要提高餐饮业准入标准,建立餐饮业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八要完善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等管理和通报制度;九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和食品卫生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防止重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疾病预防控制

一要加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科学处置,强化区、乡两级疫情监测报告网络,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运行机制,形成指挥畅通、反应灵敏、运转协调、处置快速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二要继续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搞好计划免疫,确保儿童基础疫苗全部免费预防接种,辖区内网络直报单位法定传染病网上及时报告率达100%;三要继续加强艾滋病、肺结核和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落实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控措施,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治管理,重点对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结核病归口、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消毒器械、一次性卫生用品的采购及索证、肠道门诊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四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能开展日常检验工作;五要加强流调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预报和处置能力;六要加强地方病防治,防止碘缺乏病、布病、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的发生、蔓延。

4、妇幼工作

一要强化母婴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出生证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出生医学证明》计算机管理和网络直报;二要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和“三网监测”工作,实施“母婴安全大行动”和“降消”项目,全面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妇幼卫生信息要真实、准确、及时上报;三要深化爱婴医院分级管理,提升爱婴医院的管理质量;四要进一步加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管力度,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五要免费为500名农村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

5、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转变观念,完善建设,突出以公共卫生为主服务功能。

三、加强社区卫生工作,增强服务功能

一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社区卫生相关政策,制定适合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相关制度和措施,高标准完成腾飞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二要引深服务,强化六位一体(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医疗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功能,居民建档率达到95%,慢性病系统管理率达到8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把功夫下在服务功能的落实上;三要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或定补政策,继续做好社区医务人员培训工作,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卫生工作队伍;四要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将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争取80%纳入定点医保机构;五要开展创建星级示范社区活动,力争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入星级示范社区;六要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与辖区政府建立和谐良好的合作关系,完善360度考评方案和服务费发放的激励机制;七要得到医院的对口支援,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实现社区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要积极推行乡镇卫生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乡村卫生院所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二是对农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药品统一配送,保证药物安全、有效、价廉,减轻患者负担;三是要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扩大受益面和提高补偿水平,参合率保持在93%以上;四要完成卫生院人员编制核定工作,通过招考补充缺编人员;五要积极开展创建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活动,将农村初保工作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六要继续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培训项目,制定和计划,按照要求完成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水平,满足农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七是完成邢家社、梭峪等5个乡镇卫生院放射防护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八是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

五、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促进医院规范化管理

1、质量管理

认真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备案制度、校验制度和医护人员准入制度,依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努力优化医疗执业环境;继续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医院、平安医院活动,规范临床用血管理、医疗废物处理,加强医疗安全工作,强化医院感染管理,严格口腔器械消毒、内窥镜消毒等各项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事故和医源性疾病发生;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书写管理办法》,加强对病历和处方书写质量的考核,进一步提高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减少和降低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巡回医疗

继续完善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制度,加大区直和驻地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的工作力度,提高乡村、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城乡卫生互利双赢。一要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卫生支援农村工作政策和方案,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及5个分院分别与10个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对口支援协议,每周各派2名技术人员到受援单位,缓解农村、社区高素质卫生人才紧缺;二要发挥公立医院传、帮、带作用,通过开展临床医疗、教学和技术培训,提高受援单位人员业务素质;三要逐步建立公立医院与受援单位之间双向转诊的业务协作关系,实施安全、及时的治疗。

3、特色科室

以中心医院的骨科、中医院的糖尿病科、妇幼保健院的妇产科和屯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精神科为试点的特色科室建设,各单位要长远规范,细化方案,落实措施,以点带面,全面发展,创建品牌医院。

六、其它工作

1、继续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按照政事公开,管办分开的原则,认真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监管,形成职能明确、定位清晰、综合协调、权责统一的大卫生管理体制;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调整优化结构和布局;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落实公立医院的投入机制和政府主导政策;依法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

2、卫生行风工作

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构建医患和谐关系,树立行业新形象,建设群众放心满意的卫生行业。

3、安全工作

加强安全常规工作和卫生应急防范,坚持特殊时期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危害,减少损失。

4、档案管理

加强文书、科技、声像等档案材料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安全保管和准确快捷地查找利用。

5、组建医学会

积极与上级卫生部门沟通联系,取得支持,在我区组建医学会,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6、例会制度

设立每月一次乡镇卫生院长、社区卫生服务站长、公共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并长期坚持,开展工作研讨,促进工作创新与开展。

7、加强急诊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市中心医院等为依托,设立区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各医院的救护车,建成以市中心医院为平台,其它医院急诊室为基础的急诊救治网络。

8、新建市中心医院住院大楼,提高我区医疗服务能力。

市中心医院要严格把关,做好规划设计和工程监管,把市委、市政府为人民办的实事高标准办好。

9、继续推进中医工作,提高中医防病治病能力。

市中医院要立足中医特色优势,培养中医人才;组织乡村中医人员参与中医骨干培训,每个卫生院要设立中医科,推行针灸推拿等中医特色技术,为患者提供廉价经济实惠的中医服务。

10、加强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到上通下达,积极开展信息交流,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半月报送一份信息,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并将其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统筹落实各项业务工作,保证全区医疗卫生工作持续协调发展。

监管工作计划 篇8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0xx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核心,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非煤矿山遏制较大事故专项行动等活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一般事故发生,,持续保持全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是:

1.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一般事故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局下达指标内。

2.坚决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依法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

3.完成13座尾矿库的隐患治理任务,督促企业改善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尤其是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

4.抓好全县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企业按照非煤矿山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标准化内容的要求开展达标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国家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建档和防治工作。

5.加大对“全国两会”及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期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稳定。

6.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新安法的宣贯和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等活动,进一步将安全生产理念、法律法规、安全技能等更好地灌输到生产第一线。

二、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目前,县安监局有三名执法人员专门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总法定工作日平均每人250天、执法检查工作日150天,其他工作日100天。附件:20xx年月度主要工作安排。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执法检查

1、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各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的情况。

2、重点加大对我县铁矿的13座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的检查力度,做到雨季汛期长期驻矿督查;加强对铁矿的6个采区和8家采石场、高岭土矿企业的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每月至少巡回检查一次;

3、加大对“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及法定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现场检查执法程序: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2.以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安法的宣贯活动,掀起学新安法高潮。

3.省、市安监局网站上发表通讯报道20篇以上

4.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通讯报道2篇以上

5.全年组织1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6.全年组织3期从业人员和1期班组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全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80人次。

六、其他事项

1.配合县政府组织的打击和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行动。

2.配合县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在我县辖区内开展的各项安监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监管工作计划 篇9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年底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执行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粮食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强粮油体系建设,严把粮食收购、储存、出入库质量安全关。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和农用地分类管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同时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提高化肥和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和假冒伪劣农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违禁成分、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造成农兽药残留超标、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零增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在全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加快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监管模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建立健全入市销售者档案,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力争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100%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和省级追溯平台。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四)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中小学校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稳步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幼儿园、小学食堂力争达到100%。组织开展春、秋季及中、高考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作坊”。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对网络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业态监管,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规范食品标识标签、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等管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大对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同时做好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持续开展“文明用餐、公筷公勺行动”,减少食源性疾病传播。开展学生家长“拿着手机看食堂活动,推进消费者“看着厨房点外卖”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保健食品的宣传,查处、打击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并加大案件的查办和曝光力度,严格规范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声称、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及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规范直销行业管理及准入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八)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修订和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预警交流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研判计划,组织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计划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分析研判全面性、阶段性和区域性风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积极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适时发布风险警示。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九)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少于1144批次(县级大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71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373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少于3000批次。主要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完善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年底前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的食品经营者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财产罚、资格罚、人身罚、声誉罚等措施,加大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处罚力度,严格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人员的联合惩戒及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春雷行动20xx”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全县办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不少于全县近3年案件平均数的110%,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述职活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己活动。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十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监测、协调处置、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典型案例、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

(十三)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深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推动许可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证书管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大力实施“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天府菜油”“中国好粮油”等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做好农业品牌培育。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深化区域合作交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资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在品牌建设、风险交流、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建立区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启动区域统一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平台建设方案研究,互通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和食品监督抽检数据信息,协同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推动开展跨区域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加强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的会商互通,加强在线索排查、立案调查、协查取证、案情通报等方面合作交流,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五)加强其他重点工作监管。突出抓好酒类、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桶装饮用水、调味品和特殊食品等食品安全。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联合奖惩规范,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扎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加强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的风险排查,对可疑的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进行核酸病毒检测,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景区、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动态管理,开展“放心肉菜超市”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统筹推动,认真研究解决本系统本行业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结合自身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食安办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严格目标考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监管工作计划 篇1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年版)》及20xx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抽全年计划品种和项目》,结合本地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以及近一年来征求群众意见反馈情况,制定我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本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x素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往年抽检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及时、适度修改抽样计划。瞄准食品批发企业、较大超市、小作坊以及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与农村地区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同步开展,孙武、何坊街道安排不低于10%,其他各镇安排不低于30%的抽样数量用于城市建成区和镇政府驻地之外区域的抽检;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我县有销售、消费的食品大类和品种;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原则上应覆盖所有以批发为主要销售形式的食品加工小作坊。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开展会商,联管联动。

(四)坚持“五个到位”,全面强化核查处置。要严格按照不合格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和信息公示到位的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要强化对上游渠道和源头的追溯调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作配合,案源信息、案件依法及时移交、移送,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坚持多方联动。业务股室、镇办所等各单位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县消费特点,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计26个大类、94个食品细类,共计划抽检2350批次,根据不同季节,突出重点品种。第一季度拟定抽检方案,开展招标;第二、三季度主要抽样检验;第三、四季度主要对检验结果核查处置。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城办负责拟定抽检方案,协调招标、抽样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监督和统计检验结果,公开抽检信息、不合格处置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收集抽检工作的记录材料,做好存档。

(二)财务股负责联系财政部门申请预算、组织招标。

(三)各镇办所负责陪同检验机构抽取样品,监督抽样过程,做好抽检笔录,依法及时做好送达检验报告、案件查办等工作。

(四)法规股及食品生产监督股、食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督股、餐饮服务监督股负责对镇办所抽检及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股室队所要加强联系,互相沟通,互相学习,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规范抽检工作。由财政部门监督,通过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承检机构有关工作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要监督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

监管工作计划 篇11

为推进我县保健食品生产长效监管机制,保证保健食品质量,防止假劣事件和保健食品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20xx年日常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不出事、保平安、送服务、促发展”这一工作主题,进一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抓住保健食品生产源头,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促进企业自律,确保不发生质量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质量授权人制度。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强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机制,明确质量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建立健全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制度。要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落实召回责任,使问题保健食品或缺陷保健食品能得到及时召回和有效控制,同时要督促企业及时开展原因分析,切实解决存在问题,20xx年要组织一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销售与收回情况专项检查。

(三)推进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年度质量报告制度。要充分运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信息”,开展年度等级评定,进一步提高监督等级评定结果和企业年度质量报告价值,为开展日常监管提供充分依据,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四)做好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1、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要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①检查方式方法:跟踪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

②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企业执行GMP情况。

③检查时间:日常检查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月上旬,专项检查时间另行安排。

2、开展保健食品广告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保健食品广告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及广告内容。

监管工作计划 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煤炭局*局长在xx年12月29日**县煤炭产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真正做到“热情服务、铁腕监管、突出重点、政令畅通”的煤矿安全工作管理理念,下面将我所xx年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xx大”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狠抓煤矿安全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真正做到尽量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煤炭产业的发展壮大作出自己的贡献,以保障我县各项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责

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我镇辖区内10对煤矿具体细化到驻矿安监员进行驻矿监管,并由所长向驻矿安监员签定《xx年度(驻矿安监员)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及由所长→驻矿安监员→煤矿法人代表层层签定《xx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落实,驻矿安监员必须对所驻煤矿负总责,依法督查,严格监管,具体驻矿安排

三、xx年工作规划

紧紧把握县煤炭局的三个工作总体目标(1、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2、有效防止3人以上较大事故,坚持杜绝10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3、煤矿基础办矿条件有进一步改善,安生产环境有明显好转)及九项工作任务(具体见责任状),认真排查,严格执法,尽量杜绝煤矿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煤矿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层台阶。

1、严把两个关口,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春节复工、复产”:煤矿从提出复工、复产申请→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审批→复工、复产几个环节层层把关。从煤矿管理机构、图纸、证照、特员持证、制度建立落实,井下五大系统(采掘机运通)、科室建立、厂容厂貌等几个方面入手,认真排查、清理,督促煤矿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方案,并由驻矿安监员驻矿督促整改,隐患整改完成方可层层批准复工、复产,为全年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月安全月活动”:以“六月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对煤矿实行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利用会议、板报、标语、影像等途径,组织煤矿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的宣传培训,以彻底消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为重点,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强驻矿监管的密度和力度。

驻矿安监员实行驻矿监管,每月驻矿必须达至少22天,每3天入井检查一次,并认真如实填写驻矿监管记录及各种执法文书,所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限内督促煤矿整改完成,严禁边整边产、停而不整,产而不整的现象发生。

3.加强“雨季三防”,督促煤矿制定切合实际的雨季三防措施,并严格执行。要求各煤矿探水钻要摆在掘进迎头及采面。主汛期间,督促煤矿加强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建立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害的机制与制度,特别是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发现暴雨洪水严重灾害,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全井撤人,乃至全矿撤人。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矿井、老窑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害的情况。各煤矿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

4.加快煤矿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要督促对已下达整合决定的煤矿抓紧上报相关资料,及时换发证照,尽快进行整合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编制并报批。在整合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经有关部门批复后,及时指导、督促煤矿严格按照批准的整合设计和安全专篇组织施工。

5.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要结合技术改造等工作,逐步改善办矿条件;实行技改和改扩建工程跟踪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按设计批复施工;对已确定为质量标准化建设示范矿和样板矿的永生煤矿,要按照要求认真整改,抓好地面设施建设和“采、掘、机、运.通”的各项达标。

6.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抓好井下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督促煤矿开展日常安全培训,坚持组织特种岗位人员的培训、轮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顶板管理:煤矿人行过道、主运巷、主风井必须实行砌碹支护,坚决淘汰井下木支护。回采工作面必须实行单体液压支柱,临时巷道必须实行锚杆、锚网支护,确保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

8.瓦斯治理:辖区内煤矿100%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使用,并与县网联网,通风设施建设完善、可靠,定期实行测风、配风制度,主扇风机风量能满足井下供风,备用主扇在2分钟内能正常启用,局扇风机安装位置合理、规范,所提供新鲜风流能满足掘进所用。

9.“三条生命线”建设。三条生命线(压风、防尘、通讯)建立必须规范、完善,压风机必须安设在井外,压风管路使用钢制管,并布置到采面及各掘进迎头。防尘管路必须安设到各采面及掘进巷,能起到降尘的作用。通讯线路安有备用线路,能正常通讯。

10、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各部门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并督促落实。

1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各部门交给的阶段性任务。

监管工作计划 篇13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30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重点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镇街、领域、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183号)、张家口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张安监96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目前,我局在册人数7人,具有执法资格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办公室1名,监管科2名(其中包括危化科和科技培训科),监察大队2名(其中包括职业卫生科和应急救援科)。

(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1、我局在册人员7名。

2、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80%=6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总法定工作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

3、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0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4、总法定工作日:2506=1500日。

(三)总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1050日(即总法定工作日70%)

1、对四镇、两办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督导:390日

沈家屯20家50%23人=60日(检查1次,复查1次)

老鸦庄30家50%23人=90日

姚家庄15家50%23人=45日

姚家房20家50%23人=60日

马路东15家50%23人=45日

南站30家50%23人=90日

2、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工作日:50日

3、危化、烟花爆竹检查:166日

(1)危化企业24家50%3次3人=108日。

(2)烟花爆竹经销点30家,培训检查:58日。

4、其它执法日:444日

(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10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2)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15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3)参与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日:20日。

(4)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69日。

(5)文书送达工作日:10日。

(6)案件处理工作日:20日。

(7)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作日:20日。

(8)案卷整理工作日:20日。

(9)参加会议工作日:80日(按年平均3人参加会议)。

(10)教育和培训工作日:180日(3人60日)。

五、执法检查方法、内容和要求

(一)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执法并重、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日常执法和重要时段执法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进行执法检查,由于我局没有明确直管单位,所以以督导抽查各镇街为主。

(二)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内容的规定执行。

(三)对高危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区管委会或安委会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批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

监管工作计划 篇14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经营单位严格自律、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机制,严格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农业化学投入品行为,健全县、镇、村三级农业化学投入品直供连锁配送体系,逐步形成横向联合、纵向协作、运行高效的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新格局,从源头上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络,全面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实现“一个满意”“两个安全”“四个确保”的目标。“一个满意”,即农民群众满意;“两个安全”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化学投入品质量安全;“四个确保”,一是杜绝在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杜绝在果菜茶产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度高残留农药,杜绝在出口农产品示范区使用进口国限用农药,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确保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管、监控范围,假冒伪劣农业化学投入品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三是确保出口农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和进口国质量安全标准;四是确保不发生因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事故,全力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形成有效的管理、评价、激励和监督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粉刷固定宣传标语、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对制售假劣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切实营造有利于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市场准入。凡在我县经营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应到县农安办审核登记备案,签订《质量承诺书》,并对所有审核批准进入市场的农药产品粘贴审核标识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建立审核农业化学投入品样品展示大厅,对已备案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予以存档。对审核不合格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不予备案,不准进入我县农资市场。凡未经备案在我县销售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四)加强配送体系建设。按照“严打开路,封闭运行,规范使用”和“相对集中、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配送、销售、使用全过程实行全封闭、无缝式管理,依托邮政物流、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络建立可控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专供体系,实行连锁经营,统一管理。按照分层次设立区域内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中心、配送站及专营店的原则,县级设立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中心,镇建立配送站,优质农产品基地、村设立专供店,形成县、镇、村三级封闭式专供体系。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管大厅,对每一宗进入我县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进行实时监控。

(五)加大市场监管。坚持“狠抓源头、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点突破、长效监管”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强化镇街基层管理责任。加大对各类农业化学投入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在抓好企业违规生产查处的同时,重点抓好对镇、村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点,特别是游动商贩和物流站点的查处。农业、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的监管。要建立不良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业户的黑名单,并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业户实行重点监管。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农药监管、使用工作。各镇街、有关部门和经济开发区要把农药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层层分解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构建监管有力、运行有序、服务优质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新秩序,为加快全县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发挥积极的作用。

监管工作计划 篇15

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达小康”主旋律,以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抓手,履职尽责、担当奉献,全力以赴提升质量、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规范竞争、守住底线。

(一)强化服务保障。

深化质量提升行动。聚焦提升市场主体内生动力,认真落实《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开展管理体系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督促企业严格依照认证目录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推进质量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危化品、危化品包装及容器生产企业以及烟花爆竹、防爆电气生产销售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紧从快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多方面考虑、多举措发力,跟踪监控现有发明专利,保持存量;激励高企新增发明专利,创造增量;利用平台引培发明专利,增加总量,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有所突破。发挥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标准水平、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确保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保障食品安全。

聚焦食品生产、流通、经营环节,常态化开展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品种和学校、食堂、乡村等重点区域检查,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底线,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制度机制防线。组织精准抽样,提高抽检命中率,并围绕抽检不合格率背后暴露出的问题,有的放矢开展监管、堵塞漏洞。

(三)保障药品安全。

把无照、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列为防控重点,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取缔。开展疫苗、执业药师挂证、违规网络销售药械、违规使用化妆品原料等问题专项整治,净化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开展智能化规范化监管,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精度。开展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排查率、事前处置率和整改率达到100%。完善、优化应急队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减少提交材料、简化审批环节,提升便利化水平。

(六)规范市场秩序。

纵深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互联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监管。突出价格监管、网络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监管。

(七)强化监管保障。

强化平台应用,积极推动地理空间可视监管、分级分类靶向监管、依法依规综合监管、高效便捷移动监管、社会共治协同监管、大数据智能化监管等监管方式和系统功能有机融合。

监管工作计划 篇16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如下。

一、执法计划的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

2、《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

二、计划执法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的__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计划执法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职权,必须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属地监管、分级安排。执法检查坚持属地监管、分级安排,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实施执法检查,对区、县(市)安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安全监管。

(3)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材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一年检查一次,对中央和省属在长的、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优先安排检查,同时,要加大对区县(市)、乡(镇、街道)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相互衔接,突出重点,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充分考虑市局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配备,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统筹全市高危企业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作为,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与较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