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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会议纪要格式

信访会议纪要格式 篇1

一、会议时间:20xx年2月6日 14:30

二、会议地点: xx项目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xx5月20日开业前物质采购协调会

四、与会单位和人员:(详见本次会议签到表)

五、会议主持:

六、纪要整理:

会议内容:

5月25日酒店开业在即,为确保材料、物资供应能满足酒店开业要求,并解决酒店物质采购及各专业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关于甲指甲供材料采购及三方方面的问题,项目部邀请采购部、酒店筹建办、装修设计院、绿化部、集团家居中心、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召开本次酒店开业前物质采购协调会议。

一、本次协调会议对采购流程做了深入的讨论,以下为会议明确的流程:

1.室内家私、饰品、台灯:装修设计院下单(抄送项目部)→采购部采购→设计指导厂家布置

2.酒店客户消耗品、办公设备、广告、铭牌等:酒店筹建办下单→采购部采购→厂家安装。

3.蒸气锅炉、餐具、小五金:酒店筹建办下单→采购部采购→厂家安装。

4.室内园林绿化类:绿化部下单→采购部采购→绿化部现场布置。

5.室外园林构件类:绿化部提供清单→项目部下单→采购部采购→厂家现场安装。

6.机电设备、吊灯、壁灯:机电下单→采购部采购→机电安装。

7.营销方面需要的物品由营销部门直接下单给采购部。

8.物业是单独的系统,需要的物品直接由物业下单给采购。

二、采购部明确了各类物资下单时间、到货时间相关要求。

由于集团采购部采购量大,针对酒店5月20日开业的物资采购,采购部制定了物质下单到货时间表,各部门应根据物资所需的生产周期提前一定的时间下单,并提前书面通知到场时间,以便采购部安排物流配送。

附:《酒店物品下单到货时间表》

三、各部门、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

1.机电:空调、水泵、配电箱、洁具、灯具、开关面板、筒灯、射灯采购单已经发到了采购部,希望采购部要求厂家及时生产,多催促厂家的生产进度及到货时间。

2.设计院:由于浴缸在阳台位置布置不适合,决定将客房阳台浴缸取消,阳台地面灯具取消,相关内容的采购应停止。明天会发设计修改联系单。

3.项目部:酒店SPA、酒廊、KTV、按摩间、特色餐厅、小型商铺未招商、未定装饰方案、未制定开放时间表,请酒店筹建办结合酒店开业的整体效果制定时间表,开展相关的招商、装饰、开放工作。

酒店筹建办:最迟2月8日会回复项目部

4.项目部:酒店开业倒记时广告牌及游艇码头方案请营销中心尽快跟踪落实施方案,酒店开业前的宣传、活动等所需的物资采购及场地布置应和采购部、酒店筹建办沟通协调好。

营销中心:方案还未最终,方案确定后会第一时间通报项目部。

四、作物质采购协调会总结及提示

x酒店5月20日开业对于公司及整个项目销售都至关重要,在年会上总裁均要求惠东凤凰酒店必须按时开业。公司相关的各部门及参建单位必须认识到xx酒店的重要性及紧迫性,酒店5月20日开业这是必须完成的任务!

酒店的准时开业对于物资到位要求很高,各部门必须认真梳理绝对不能漏项,并需提前和采购部联系,特别对于大批量采购需要了解厂家的生产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对于大型设备采购需要考虑到安装调试时间,是否需要提前安装管道、设备基础等。仓库管理需针对酒店物质大批、集中到场的特点安排好人员及存放场地,做好收、发、登记、存放工作。

以上内容如各单位收文24小时内如未提出异议将视为同意本会议纪要。

信访会议纪要格式 篇2

时间:1996年6月17日

地点:中华研修大学会议室

参加人员:常务副会长范,副会长姚x、郝、路,办公室主任王、副主任高,活动中心主任刁,中华研修大学管委会主任韩等。第一副会长郭,副会长张,常务副秘书长郑,副秘书长张因事请假,会后分别通电话征求了意见。

会议内容:

一、确定了学会的办公地点。根据1999年1月18日会议决定,、同志对学会办公地点进行了考察,经过比较,认为中华研修大学办公条件优越,适合作学会的办公地点。会议决定,从即日起中国高教秘书学会迁到中华研修大学,挂牌办公。通信地址:市海淀区蓝靛厂路21号。联系电话:。

二、学会与研修大学商定,由研修大学给学会提供办公室、办公桌椅、电话和必要的办公费用。利用研修大学的教学条件,双方共同组织举办秘书培训班等。

三、为便于开展工作,建议增补中华研修大学管委会主任为学会副会长,负责学会的后勤保障和日常管理,先开展工作,以后提请8月份常务理事会确认。 工作会议纪要范文

四、研究了1999年学术会议和常务理事会安排(详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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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会议纪要格式 篇3

责任部门: 信访办 生成日期: 20xx-0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23811-07-20xx-00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20xx年6月1日下午,安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龙萍同志在高坑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曾经萍信访问题接访协调会,市纪委、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区纪委、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高坑镇党委政府,石上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和曾经萍及其家属参加会议,并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李树峦、区政协委员黄宜忠、石上村村民代表列席会议。与会人员对曾经萍提出的要求认定其父曾广新为革命烈士和享受抚恤金及危房改造补助等诉求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对相关的调查结论、政策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说明、解释、答复,还对曾经萍提出的诉求是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发表了各自意见,并形成了处理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曾经萍要求对其父亲曾广新1965年因公意外死亡认定为烈士的问题。以20xx年2月20日区民政局的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即曾广新当时属因公意外死亡,不属于抢救集体财产和村民生命而牺牲,不具备评为烈士的条件,因此其家庭不能作为“革命烈士”家属享受有关优抚政策。

二、关于曾经萍要求享受抚恤待遇的问题。由于曾广新不能评为“革命烈士”,其家属也就不能享受有关优抚政策,并且当年石上大队(现石上村委会)以30元/月标准补助7年共计84个月,已处理完毕,该补助标准和年限已符合甚至超出了当时的政策规定。因此,不再对曾广新家属作任何优抚补助。

三、关于曾经萍要求危房改造补助问题。根据调查和程序,曾经萍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和资格条件,不能享受危房改造补助。

四、鉴于曾经萍母亲年老多病,生活困难,酌情提高曾经萍母亲的生活困难补助,由高坑镇人民政府负责由原来400元/月调整为700元/月,从20xx年6月1日起执行。该补助款按月直接支付给曾经萍母亲。

五、鉴于曾经萍失业无其他收入来源,由高坑镇政府向区相关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助,在曾经萍自愿接受前提下安排曾经萍公益性岗位就业。

六、以上接访协调意见经参加会议人员和信访人曾经萍共同认可,今后不在就此事产生任何异议,信访人曾经萍承诺不再无理越级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