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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方代表乌苏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范围内的土地,乙方只有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等均不属于乙方使用范围。

第二章租赁的土地、期限,租赁金

第三条甲方将位于乌苏市 乡(镇) 处 亩国有土地租赁给乙方进行耕种经营,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土地租赁使用年限为 30年,从 20xx年 1 月 日起到 2042 年 1 月 30日止。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 20xx年1月至 20xx年1月免交租赁费,

20xx年 1月至 20xx 年 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 元。

20xx年1月至2035年 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 元;

2035年 1月至2045年1 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 元。

租赁费在当年12月30日前交清一年的租赁金。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给乙方实地丈量、核实土地租赁位置和面积。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按期限、规划进行土地经营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依法予以确权勘界,确定土地经营面积,注册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八条 甲方有权按时如数向乙方收取租赁金,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害租赁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第十条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租赁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因社会公益事业和国家、地方重点工程需占用土地的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0天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交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补偿,补偿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因租赁土地界线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如因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甲方无故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 甲方享有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节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优先足量灌溉土地的用水,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土地灌溉用水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把电的线路架到打井的地方,所有费用由

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如需用地下水时,甲方负责把打井的一切手续办齐,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灌溉土地。如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第十七第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十八条 如乙方植树经甲方确认的植树面积不收土地租赁费,植树费用乙方自理,林木收益权归乙方所有。

第十九条 乙方使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将租赁的国家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租、转让。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租赁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在24小时内将灾害情况上报甲方,在3日内向甲方提交减免租赁费的书面申请报告,依据市人民政府确认的损失额度,按比例减免应缴的租赁费。

第17条 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可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时须依法进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如不再继续租赁,其农田基础设施及地面附着物、构筑物设施,登记造册无偿归乙方所有,并办理注销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土地,须在到期前90日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赁,并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提出申请,视为不再继续租赁,甲方可直接另行租赁。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本着节约水资源,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原则,乙方必须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农业新技术推广任务。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八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九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到了一方的权益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自批准之日起连续两年未经营的视为乙方自愿解除租赁合同无偿向甲方交回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另行发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由承担。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租赁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不交每月按应收总额3‰收取滞纳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将土地转租、转让。

第三十五条 乙方如无故终止合同,其租赁土地上的一切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合同所在地乡(场)镇根据《乌苏市国有土地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乌政办[20xx]41号)行使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本行行政辖区内的农村国有土地租赁金的收缴工作。

(二) 严格执行市、乡(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国有土地的路、林、渠、水、田以及居民点等规划建设情况。

(三) 保护土地租赁者的合法权益,与市国土资源局处理本行政辖区内村民与土地租赁者的土地纠纷。

(四) 督促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国有土地租赁者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植树造林、农业新技术推广等各项任务,并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合同一律废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国土资源所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篇2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印道中学对面路桥头5米处罗明健界处的715栋场地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260平米左右,里面设施四围墙、有铁门、混泥土地坪、彩钢棚150平米。

经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期间,甲方提供水电设施和场地。

2、租赁期为五年,即xx年元月26日至xx年元月26日止。乙方将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为捌万元(¥:80000.00元)整,在租用期间,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转让权、使用权和出租权。

3、在租用期内,如果被政府征用,甲方将付给乙方未满的租金和乙方自建的'设施费用 元。

4、在租用期间,甲方无权找任何理由收回和转租。

5、若甲方的彩钢棚因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人生安全及设施损坏,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6、乙方在爱护甲方的建筑物及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

7、租用期间乙方的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8、在租用期间,乙方所用水电费及其它税费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如有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9、如遇政府征收或拆迁,甲方应退还乙方未租赁满时间的房租费。

注:若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的房租费和设施费,还要赔偿乙方所有房租费有设施费用的xx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相关说明:

1、甲方将承包经营东官庄村四组村西的土地米,宽米),租赁给乙方做驾校练车场使用。乙方硬化路面,搭建轻钢房,不建砖混结构建筑,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0年,自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6月11日止。

3、租赁标准:每亩每年1300(壹仟叁百)元,壹年的租金共元,因物价上涨等因素,每三年每亩地的租金上涨不低于100元或按当年物价上涨情况决定上涨部分租金。

4、付款方式:一年一支付方式,乙方于每年6月12日前将租金缴纳给甲方。

二、甲方对土地的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按协议约定收取租金,不干涉乙方驾校经营和学员练习。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按时交纳租金。不得破坏甲方的地上附属物。

三、协议期满后,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优先租用;否则乙方恢复原地貌,继续做基本农田使用。在协议履行期间内,因不可抗拒原因或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协议即为终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违约或私自对租用土地进行流转,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陈明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生产需要,占用甲方的承包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土地租赁合同:

一、甲方愿将承包的位于唐河县城郊乡大张庄村大张庄张北组村东边段永怀土地南边土地(东西长 米,南北宽 米,共 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二、土地每亩每年租赁价格 元。

三、租期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用用用途:仅限于放置预制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上述土地上铺设石子、河沙、不得硬化土地表面,并且不得在上面修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

五、甲方需自用时,可随时收回上述土地,乙方应无条件退还。

六、甲方需要回收土地时,乙方应腾空土地上所有物品,保证乙方能够耕种土地。

七、如甲方要求退还土地乙方拒不退还或收回土地时乙方不腾空土地上的物品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捌拾万元。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决不反悔。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订

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篇6

甲方:(租赁)

土地租赁合同书范本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20__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用途

出租的土地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不得空闲、撂荒和种植其它作物,更不能挪作非农建设。

二、租赁土地地点及面积

租赁土地地点位于_______,面积_______亩。其中田_______亩、土_______亩。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

土地租金每亩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亩)。

五、其它事项: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存档一份。

3、乙方负责提供土地证复印件1份作生效依据。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自家责任田的新蔡县陈店镇______村____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种植中草药综合利用: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总面积:_____亩其中:土地:_____亩;地块共数:____块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500元(伍佰元)支付租赁费用,一年一付,每年6月1日前付清。

四、土地用途

土地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种植经营。

五、相关税费缴纳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其他事项声明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土地补偿款由甲方所有,土地种植物及建设附属物,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附件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村委意见(盖章):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村闲置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租赁甲方土地面积_____亩,面积位置在防洪大堤旁边。

二、租赁时间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一付。

四、土地租赁费按每亩___元计算,总额为____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五、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西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必须在本镇交纳)。

六、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七、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八、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篇10

甲方:黄后昌(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同意将 土地出租给乙方经营、管理。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根据《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和用途

甲方将位于 (地名),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土地 亩。

甲方出租上述地块给乙方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 元/亩/年。

租金总额为 元,即: 亩 元/年年= 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分两期支付完租金总额 元。

第一期支付租金5万元,按下列方式支付。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支付定金壹万元(¥10000.00)。定金在甲方交付土地时自动转为租金。

2.在20xx年6月1日前支付租金壹万元(¥10000.00)。

3.在20xx年9月11日前支付叁万元(¥30000.00)。

第二期支付 元。乙方在20xx年6月1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 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属于甲方合法所有,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土地的租金。

2.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

3.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不得擅自收回土地,擅自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应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

4.甲方保证乙方的合法经营权,因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发生争议的,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5.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甲方配合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尽力协助。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甲方无权干涉。

2.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3.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从滞纳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费用的1%交纳滞纳金。

3.如甲方收取定金后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4.如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七、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土地被国家征用的青苗费全部归乙方,其他补偿按法律、法规处理。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后附:1.甲方提交的租赁土地的林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