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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2023年普法工作总结

街道普法工作总结 篇1

2023年,朝阳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普法工作,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有关普法责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职尽责

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依法履职尽责。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分析、检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紧盯问题不放松,聚焦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补齐短板促提升,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累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4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20余次、班子学习会30余次。

(二)加强普法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严格按照普法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明确普法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余次。

(三)加强政务公开,提升工作效能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依法办事效率。全年累计完成政务公开100余条,完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358条,及时签收率100%,满意率97。02%。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群众参与率和知晓率相对较低。二是少数干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紧密围绕普法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创新求变,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切实增强普法实效性。

二是抓好普法队伍建设。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普法知识培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打造普法工作新亮点,壮大普法队伍,筑牢普法工作根基。

街道普法工作总结 篇2

2023年,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抓“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实施精准普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为推动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

一、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村社、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

(二)持续加大宪法学习宣传力度。着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深化“宪法十进”主题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深入开展民法典主题学习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力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浓厚风尚。

(四)深入宣传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围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做好法治宣传,持续加强国家安全、突发事件应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利用集中教育的契机,通过法治讲座、播放普法宣传片等形式向社区矫正人员、涉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法治教育。

二、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兴东街道把普法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普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压实普法职责,切实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

(二)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综合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培育“枫桥式”队伍、提供“枫桥式”服务、打造“枫桥式”精品,将培训、考试、日常管理融于一体,充分带动周围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三)科学评估“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查漏补缺,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号召学习典型成功经验,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的典范作用,加强交流借鉴。发动社会各个方面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做好活动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出人人学法、主动参与、学法有奖的热烈氛围。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4位律师作为街道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及重点、疑难事务处理提供法律支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覆盖村社区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提升法律顾问服务效能,为辖区居民提供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

街道普法工作总结 篇3

2023年以来,高照街道紧紧围绕秀洲区法治工作重点,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街道实际情况,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针,落实法治工作实施纲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力打造“法治高照”、“平安高照”,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维护街道治安大局。现将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现将街道法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压实各方责任。法治工作作为街道重点工作,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街道成立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一峰同志任组长,负责指导协调街道法治工作。同时将法治工作纳入了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及机关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年初专门召开了法治工作会议,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层层落实工作职责。每月坚持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法治工作汇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法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分析街道法治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对重大事情实行“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领导体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将建设“法治街道”作为一项根本性的任务常抓不懈,使建设“法治街道”工作从领导上组织上得到根本保障。

二、深化科学民主,打造法治高照。一是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健全党工委决策议事规则,使依法依规决策工作落到实处,即对涉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并须经集体讨论。努力探索建立决策调研、咨询、公示等制度,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街道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今年,街道聘任法律顾问,为法治高照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涉法事务。三是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严格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决策结果的合法性,根据《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司法所扎实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落实。积极有效运用“E法审”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应用,系统性提升法治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和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了法务工作数字化水平,开创了合法性审查工作新局面。四是行政机关合同履行和备案情况。街道依法履行合同,且落实重大合同备案制度,进一步促进了街道社会管理的法制化。

三、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街道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提高法治意识。同时,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法制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二是优化服务质量,以考核、评选、激励机制为手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强化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好街道网站等相关平台,及时刊登更新辖区居民群众关注的重要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用完善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行为。今年,重点加强了对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监督,不折不扣地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管人理事。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测评、座谈等各种方式,加强对各单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真正形成用机制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工作局面。

四、推进基层普法,健全治理方式。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展开“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扎实开展“宪法宣传周”、等爱民实践活动,受教育面人数达20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逐步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法治环境。二是发挥基层普法人作用。通过组织村社干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座谈会,带头开展民法典宣传、纠纷化解、社区治理等工作,提升普法范围,全力以赴开启“八五”普法新篇章。三是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来助推“自治”建设。街道通过指导各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村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制度及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自治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四是以提升基层治理科技支撑来助推“智治”建设。街道利用大数据,实现一网采集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各村、社区打造“十五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和水平。

五、强化数字化执法、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一是建立党建引领的执法体系。加快完善党建统领的组织体系,把党建统领贯穿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按要求成立综合执法队的党组织,将支部建在队上,以“党建红”带动“执法蓝”,推动“一支队伍”全面融合,拓展基层治理最小单元,实现“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与基层治理融合推进。二是构建权责明确的工作格局。自2023年6月1日起,总计承接区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农水局、区卫健局52项行政处罚事项。充分发挥街道综合执法队的统筹和执法作用,及时承担起赋权事项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确保对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三是打造上下联动的执法队伍。已组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队长,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派驻中队负责人兼任副队长。全区执法力量提高下沉比例,共计25人下沉至新塍镇、新城街道和高照街道辖区,且所有执法人员均已持有行政执法证,初步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四是建立全面数字化的执法流程。启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推进执法监管事项100%上平台运行,实现行政检查和处罚办案全程网办、自动留痕。目前已办理普通程序案件3起、简易程序案件15起。五是落实公开规范的执法制度。继续严格落实“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对处罚事项、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实行100%公开。

六、注重矛盾化解,夯实法治基础。一是推进人民调解品牌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品牌化建设,加强调解队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司法所共有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共培育推广人民调解员个人品牌调解室2家,新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新城派出所调解工作室成功申报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社会知晓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二是社会稳定更为牢固。街道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改革,街道着重加强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的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建设,推进业务上下协同、数据互通共享,已基本建立了“网格—村(社区)—街道”三级社会治理网络,形成了信息采集、分类、交办、处理、反馈一体化处置体系,有效发挥了街道矛调中心在基层治理中的指挥中枢作用。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补短板、创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活动,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零死角”。截至目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59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28件,涉及金额1482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

七、以党建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学法用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深化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每季度1次,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合格率达到100%。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组织法治联络员和基层法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多形式、多内容、多层面进行培训教育。二是积极开展红马甲平安巡防活动。深入群众细心倾听民情民意,认真解读惠民利民政策,努力改进服务群众的方式。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街道继续深化开展“三评三报告”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坚持把“三严三实”贯穿于工作生活当中,自觉践行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等“五个过硬”的政治要求。

八、深化法治教育,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村、社区主干道、十字路口以及辖区内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普法宣传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社区连队层面,将平安、反诈等与法治宣传充分结合,将“法律八进”不断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浓厚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氛围。积极开展省级、市级、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目前辖区内共成功申报6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二是推进普法队伍培养。成立普法讲师团,深入团场基层村、社区、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积极调动社会组织的普法积极性。推动在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街道已培育122位农村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三是普法宣传无缝隙,强化网络阵地建设。创新“互联网+法治宣传”理念,建立健全动态普法和联动普法机制。今年,继续强化建设,微信、微博公众号建设力度,并在便民服务大厅内设置多媒体系统,将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择优架构到线上平台,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网络普法”建设。

九、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是学习贯彻部署不到位,街道都召开了相关会议,但因认识程度、工作落实、传达部署等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热情不够高,工作积极性不够强。二是学习得还不够深入,对于依法行政研究得不透。

(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执法力量保障不到位。各部门派驻基层人员数量还是略有不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沉10人,但其中有3人长期借调外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下沉8人,但目前也只有7人到位。二是法制审核力量不足。《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但目前,专职法制审核人员未到位,过渡期内仍由综合执法派驻中队法制员承担案件审核工作,案件质量难以保证。三是队伍融合不够完善。目前执法队仍较大程度停留在“物理融合”阶段,各下沉单位仍然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协同理念还有待提高。

(三)普法活动有待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加强。由于惯性思维,创新意识不强,没有根据时代特点,普法工作方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九、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保障街道执法资源。针对街道对赋权事项还不能完全掌握、有效行使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并确保执法装备优先配备,各类执法经费优先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街道执法机制。按照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的统筹协调指挥,制定制度,理清街道与区级部门的职责争议。三是进一步补齐街道执法法制审核短板。加强街道法治人才的招录和培养,建立健全“律师驻队”服务机制,推进法制审核高质量落实。四是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保障。严格落实派驻执法人员工作补贴,参照街道干部标准发放,提高基层人员工资待遇、休假待遇,让执法人员愿意下、下得去、干得好。

(二)开展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完善和提升村、社区实体平台的质量,进一步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点引导依法办事的功能和作用。全面应对群众所需、所疑、所急,紧跟时代步伐,提供及时贴心的法律服务。严格执行落实法律援助机制,与区法律援助中心搞好协调沟通,正确行使法律援助申请初审权。进一步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的作用,积极倡导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及时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目标、任务、考核等各项措施,有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街道普法工作总结 篇4

2023年,民生街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南宁市和兴宁区党委关于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不断增强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为法治南宁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使法治精神成为不可动摇的“拱心石”。街道结合实际,现将2023年普法责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意识、重领导,压实普法责任

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年初即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制定《2023年民生街道“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把法治建设内容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中,结合街道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全年在党工委会议上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4次。坚持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年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8次,推动领导干部将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落实法律顾问责任制度,街道及13个社区(村)均聘请了法律顾问,有效发挥参谋作用,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助力。各社区(村)、各办(中心、站、所)高度重视,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分步有序实施普法工作。

(二)拓形式、广宣传,深化宣传实效

依托微信公众号、小区居民群等渠道,以生动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扩大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加法治宣传工作的实用性、实效性和前瞻性。在社区(村)设置法治宣传栏,居民书屋、图书馆中增设“法律图书角”,依托13个社区(村)民族之家、志愿服务站、未成年人活动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和法律知识讲座14场次。发动网格力量,发挥辖区楼栋长、居民代表、党员代表、业委会、小区物业、保安、企业单位等群众力量,利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方式上门入户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5次惠及2000人。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利用普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26”禁毒日、“4·27”公务员学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主题日,通过举办文艺汇演、设立咨询台、有奖问答、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据统计,今年以来开展宣传29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20人次,持续增强辖区居民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盯重点、抓关键,营造良好环境

切实做好反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截至2023年11月,街道累计向辖区居民发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国家安全法》等宣传单页6000余份,制作和悬挂相关标语、横幅16条,累计出动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800余人次,共举办普法宣传活动7场,广泛宣传和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累计参与活动达3000余人,活动辐射10000多人次。组织街道和社区(村)干部职工召开各类普法座谈会、培训会4场,共计参加人数210人。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等知识宣传。街道积极开展“3·15”宣传活动,联合市场监管局在万国广场开展“创建放心消费提振消费信心”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公益咨询服务现场活动,宣传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消费者咨询,解答消费维权方面的问题。加大老年人的普法力度,通过开展老年消费防诈知识讲座、老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等形式,辨别假冒伪劣产品、讲解消费误区及陷阱,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截至2023年11月,街道共组织社区(村)开展20余次普法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5次,发放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宣传资料1500余张,宣传礼品800余份,分发《致全市广大市民的一封信》1500余份。

加强干部、民兵和兵役工作站队伍学法、宣传工作。组织街道干部、民兵队伍军政主官和各社区、官桥村兵役工作站相关负责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兵役法》,并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本级党组织理论学习。2023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街道在辖区范围内共设置征兵宣传板报共64块、悬挂宣传横幅104条,发放《致辖区适龄青年一封信》10000余份,宣传彩页约2000份,积极协调辖区南宁百货、绿都商厦、旧和平商场、南宁建凯物业、相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辖区单位和各社区(村)利用户外LED屏幕,滚动播放兵役法相关宣传标语或公益广告约3600次;征兵宣传日活动47场次,并现场讲解《兵役法》相关规定、征兵工作流程和相关优抚政策等内容,共计2150人次参与。

积极开展禁毒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2023年10月25日上午,街道禁毒办借助官塘反诈菜市揭牌仪式活动,联合兴宁派出所、官桥村委、桂林银行人民路支行在兴宁区民主路官塘综合市场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截至2023年11月15日,街道禁毒办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全国夏季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普法宣传活动3次;联合民生司法所、综治中心、红十字会公益组织在辖区内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2次,共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60次。在“6·26”国际禁毒日通过“南宁兴宁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禁毒有奖答题竞赛活动,活动参与对象涉及辖区群众、单位职工,参与人数达562人。

深入学习宣传应急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截至2023年11月,街道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及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累计拉设横幅41条,播放宣传片20次,发放各类安全生产知识手册2000余份,开展集中咨询26次,举办培训46场次、参与人数1000余人次,举办各种形式宣传活动172场次、参与人数5576人次,服务企业四百余家次;利用微信、QQ等线上宣传方式,在辖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村)民群转发相关事故通报、普法信息等82条,大力组织安全演练、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演练活动47场次,参与人数3000余人次。街道组织开展防汛宣传活动共15场,发放防灾减灾相关宣传海报100张、板报10块、宣传手册1000本,拉设横幅18条、LED户外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和视频459次;利用微信朋友圈、居(村)民工作群、辖区单位联系群等渠道,发送防汛抗旱预警信息和防灾减灾信息约625条;扎实开展培训演练,及时组织街道防汛办和各社区(村)人员参加上级培训共计4次,参加本级防汛抗旱知识培训46次,采取实兵演练或桌面推演的方式,开展应急演练39场,参演人数约365人。

扎实普及爱国卫生、献血、艾滋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截至2023年11月,街道发放《健康科普小知识》、《倡议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导》等宣传资料共500余份,LED横幅滚动展示26条11000多次,张贴板报270块,利用宣传车和小喇叭宣传200余次,召开信息报送等培训会议10多场。2023年2月27日上午,街道组织开展“献出热血挽救生命”无偿献血活动,共有210人踊跃参加,成功献血142人,献血总量为46100毫升。街道与13个村(居)委会签订了《艾滋病防治工作责任书》,实施“艾滋病防治”入户普及宣传教育工程,据统计,街道共有门户数31348户,其中常住门户26095户、商铺门户5253户,1-10月累计入户宣传19539户,覆盖率达62。33%;加大对高危人群的干预力度,对登记在册的633名重点、高危人员均以面对面的形式进行教育宣传;摆摊设点开展防艾宣传教育活动41场次,户外广播宣传260次,年底在辖区内5所学校开展防艾知识宣传活动,累计受益师生达2000余人,宣传形式多样,覆盖率广,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民生街道在普法工作上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没有及时推陈出新,使普法宣传工作缺乏吸引力;二是普法队伍建设力量薄弱,法治队伍人才紧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民生街道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南宁市和城区党委关于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普法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发挥好新兴媒体的有利作用,结合好身边真实案例做好以案释法,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从“灌输式”普法到“互动式”普法,从“线下”普法到“线上”普法的转变,实现线上线下同频共振,营造好“出门有法、抬头见法、说理用法、办事循法”的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志愿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作用,通过普法讲座、一对一上门普法、法治集市等活动,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向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为法治南宁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提升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制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街道干部法律素质,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