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租赁合同 篇1
(一)、乙方必须确保承包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凡不符合国家验收及双方合同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但须出具书面通知,返工的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造成工期延误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
(二)、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乙方根据其企业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搭设完第一步架并自检,然后交甲方质检员验收确认后,乙方才能继续往上搭设,施工过程中,甲方质检人员必须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搭设质量,以保证施工进度,避免返工和无效劳动。门架搭至甲方操作层面时,甲方质检人员需验收签证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经甲方签证验收甲方就投入使用则视同甲方己验收合格。
(三)、甲方质检员在验收时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乙方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予以执行,对符合合同条款的整改意见,须无条件的进行整改。
(四)、工程量变更和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条款的整改意见和中途变更,须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变更通知单,由乙方执行完工后,向甲方提交完工相关资料及变更费用清单,由甲方在24小时内予以签证留存,作为结算依据。超过24小时甲方未作答复,乙方则视同甲方已认可该项目在结算中一并执行。
脚手架租赁合同 篇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
设工程施工需要。(出租钢管需钢管生产厂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钢管已使用年限证明)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2、实际租赁期限从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钢管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钢管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钢管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
2、钢管租金:元∕米∕天
3、扣件:元∕个∕天
六、租赁物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钢管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对维护修理的其他约定,甲方负责验收。
(1)钢管弯曲大于160度的由乙方负责维修,钢管压扁的由乙方方负责维修。
(2)因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
乙方: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
3、
八、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无休止日期通知日期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
2、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管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乙方施行三包,包进出场车费,包损耗,包看管维护。
4、租赁期届满,双方同意续租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相关事宜,或签订本协议补充协议。
5、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互相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担保方三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实,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平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配合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脚手架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脚手架一事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1、脚手架每套每天租金____________元。(每套含:门架二件、拉杆二件、连接器四件、踏板一件)。
2、脚手架轮子,每套(含轮子4个)每天租金__________元。
3、在乙方使用过程中如造成丢失或损坏,按实价赔偿。(门架每件160元,拉杆每件60元,连接器每件15元,踏板每件140元,轮子每个80元)。
4、乙方租赁甲方脚手架共计_________套,轮子共计______套,共交押金__________元。
5、脚手架每1.8×0.9m的作业面上,载荷应小于200Kg,多层作业面累计载荷应小于600Kg,且与地面水平高低差应小于25mm,脚轮螺杆调节高度应小于250mm,连接高度超过3组,须按装三角翼架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乙方在租赁时,确保脚手架无质量问题,一旦租赁后,所发生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使用完脚手架后需持本合同和甲方结算,并当面终止合同。如用完不还,发生争议由有关部门裁决。
9、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均须严格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要承担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脚手架租赁合同 篇4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
设工程施工需要。(出租钢管需钢管生产厂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钢管已使用年限证明)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2、实际租赁期限从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钢管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钢管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钢管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 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
2、钢管租金: 元∕米∕天
3、扣件: 元∕个∕天
六、租赁物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钢管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对维护修理的其他约定,甲方负责验收。
(1)钢管弯曲大于160度的由乙方负责维修,钢管压扁的由乙方方负责维修。
(2)因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各尺寸钢管而导致甲方切割钢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甲方负责提供放置钢管的场地,提供钢管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
3、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
乙方: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提供的钢管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建筑工程钢管使用的行业规定,质量不存在任何瑕疵。
3、提供钢管使用年限的证明(需出厂单)。
八、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无休止日期通知日期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钢管质量不合格、超出使用年限或其他归责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员工工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管生产厂家名称,钢管使用年限证明和钢管出厂合格书。
2、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管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乙方施行三包,包进出场车费,包损耗,包看管维护。
4、租赁期届满,双方同意续租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相关事宜,或签订本协议补充协议。
5、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互相提供营业执照(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担保方三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实,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平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配合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脚手架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
1、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甲方同意有偿租给乙方使用。
2、所租赁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第三人,不能出卖租赁物或用作担保。
3、甲方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提前或接受租赁物时,应及时点清数量,如有异议应在当日向出租人提出,超过此期限,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对用后的租赁物应按约定负责维修,确保租赁物完好返还给甲方。
二、租赁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租,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且在乙方返还全部租金及有关费用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用途
乙方租用租赁物用于 工地,不得转用其他工地,甲方同意的除外。
四、担保
1、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所租赁物原价价值120%价款或300%不动产。
2、担保方具有承担偿还租赁物、租金、维修费、滞纳金、违约金等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合同最后一笔租金,乙方履行之日起两年。
五、租金支付期限
1、租金计算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返还租赁物之日止。
2、最低计算租期为壹个月。
3、乙方每租用期满一个月应付清当月租金。有特别约定除外。
4、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返还全部租赁物,并在清退当日内结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
六、租赁物维修及赔偿
1、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使其达到原有的适用性,维修费由乙方负担。
2、乙方如不能维修租赁物,有甲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造成租赁物丢失、报废、损坏等,详见合同关于维修及损坏赔偿的.约定。
七、报停
1、如乙方跨年度施工,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出租人同意后,实行冬季报停,报停日期为本年度的壹拾壹月叁拾日至转年的叁月拾伍日止。如有异议另行协商。具体协商内容详见冬季报停。
2、乙方在冬季报停期间继续施工使用租赁物,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租金,冬季报停的最后期限仍为叁月拾伍日,报停期限不顺延。
3、如在规定的报停期间内提、退租赁物,报停协议作废,按最后提、退日期计算租金。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及时返还租赁物,并按约定支付租金接其他费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拖欠租金及其他有关费用按日计算,每日应叫租金总额的万分之四滞纳金。
3、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约定新租期。乙方拒绝返还租赁物,应双倍赔偿租赁物原价值的价款。
4、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支付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及连带损失费用。
九、争议的解决
当合同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及担保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有甲方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租金:扣件(十字、转向、接头)租金为0.02元/个/天;钢管租金为 0.025元/米/天;包年扣件为 3.00 元/个;包年钢管为 6.00 元/米,包年周期为300天。
十一、损失及赔偿
1、扣件丢失按10.0元/个赔偿,钢管按20元/米赔偿,扣件铸体报废及钢管严重破损失去使用价值按丢失赔偿。
2、扣件丁字螺杆丢失按1.0元/个,螺母按0.5元/个赔偿。
3、钢管焊伤每根收取8元,两头凹、扁收取8元。弯曲能修复的每根收取5元。
十二、租用数量
扣件: 个; 钢管: 米
十三、其他约定: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签章时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担保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脚手架租赁合同 篇6
(一)、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材料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整齐堆放。
(三)、应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或垃圾及时转运到甲方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不得到处乱扔,如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时,由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用从乙方结账单中加倍扣罚,(甲方须有乙方签收的书面整改通知单作为凭证)。
(四)、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如有发生,项目部将视其情节给予罚款(甲方须在现场予以指证和处理)。
脚手架租赁合同 篇7
(一)、乙方须指定工地安全负责人,并纳入甲方安全日常管理。乙须加强施工人员的,确保无重伤,死亡事故。
(二)、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治安管理条例,凡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若甲方不按规定使用脚手架而造成事故或损失应由甲方全部负责。
脚手架租赁合同 篇8
(一)、工程名称: 幸福家园廉租房
(二)、工程范围:1、2、3、5、6、7、8、9、10、11、12、13号栋外墙脚手架
(三)、施工地点: 长沙县黄花镇长龙村
(四)、脚手架搭设形式: 门式钢管脚手架
(五)、脚手架搭设总面积: 约420_平方米
(六)、承包内容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认的外架搭设方案,配备相应的门式钢管脚手架、架料、配件、人工。以包工、包料、包搭拆劳务承包及架料租赁方式与甲方合作。
(2)、属于本合同范围内乙方提供门架所有材料及临边防护、悬挑架等搭设所需的材料(门架架料、连墙件、预埋件、底托等配件,含材料保管)。
(3)、提升机进出料口钢管架1﹟、2﹟、5﹟、7﹟、8﹟、10﹟栋每栋二处,其他栋每栋一处,卸料平台5﹟、7﹟、8﹟、10﹟栋每栋二座,1﹟、2﹟不搭设,其他栋每栋一座,同时负责材料场内装卸、成堆、收检。
(4)、外架及外架以内所有防护搭设及文明施工相关工作(如安全网挂设、清理、补整,宣传挂设等)。
(5)、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
(6)、所有门架必须提供生产合格证及相关安监部门的所有手续和费用。
(7)、外架搭设必须满足每道工序(砌筑、粉灰、油漆)施工操作的要求,符合安全操作规范。
(8)、外架能够满足每栋房屋天沟底的`支模架要求。
(9)、涉及外架施工所需的各种劳动工具、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如扳手、大锤、电锤、手套、雨衣、套鞋、安全帽、安全带等)。
(七)、承包单价及计算方法:
a、按蓝图总建筑面积结算的分栋面积计算。
b、面积计算:采用包干形式,4个半月19.80元/m2(不满4个半月按4个半月结算,如在20_年前起架,乙方给与甲方春节15天免记租金),工期超过 4个半月后,租金按 3.00元/m2计价。(不满4个半月按4个半月结算)
c、外墙脚手架租赁结算依据为乙方进场搭完第一步架开始计价,直至拆除最后一步架为止停止计算租金。计算租金标准一律按照整栋建筑总面积计价。乙方进场搭设之日,甲方应为乙方做好签证和记录,以此作为结算凭证。
(八)、工期
脚手架使用期:初估从 20_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_ 年 6 月 20 日止,共计 6 个月时间。
脚手架租赁合同 篇9
合同签订地点:长沙市区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为承建 工程,租用甲方门式脚手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脚手架、门架等建筑器材,实际数量及时间以发收货单据为准。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视同乙方仍承租租赁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乙方在提货时由经办人点清数量,验收质量,如有异议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乙方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的签字视为对数量和质量合格的确认。甲方概不承担使用中的任何责任。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检验。甲方可为乙方代办运输,装卸和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甲方开具押金,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结时返还押金。押金收取标准为 。
五、租金按租用天数计算,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送货当天不计),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三十天,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以发货单和验收单为结算凭据。乙方应于每月末支付租金,未按时支付的,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加收违约金至租金缴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60天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
六、乙方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租用的器材。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不得转租、转借、转换工地;不得截断、焊接、打眼;如转租、转借、转换工地,须经甲方同意。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前,须将器材上的附着物(泥沙)铲除、清刷干净。
七、乙方需另外交纳下列费用:扣件洗油费按 元/套收取(乙方不得自行洗油);早拆头洗油每套收 元,若钢架管折弯,按元/米计收校直费用;若超长超短钢架管改制,按 元/根计收其费用。早拆头底板变形修整元/个,丢失损坏器材甲方可按器材市场价或按成本价值的120%计收其赔偿费。
八、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没有归还租赁物,则甲方可以视同租赁物已被乙方丢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但在赔偿款支付前,因乙方相当于实际占用租赁器材,仍需按租金标准支付费用。
九、乙方确认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权限为代乙方签订、变更租赁协议;代为乙方履行租赁合同;代为指定或变更合同经办人;代为进行租赁合同项下的结算。乙方合同经办人有权代表乙方提货,结算。乙方现确认合同经办人为,身份证号码为 。
十、保证人愿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租金、违约金、赔偿费和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有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起算,共两年。
十一、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 租赁部 乙方(公章):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项目负责人:
承租方(甲方): 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幸福家园项目部 出租方(乙方): 长沙市雨花区擎天柱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脚手架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须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实验楼
工程地点;北海市南珠大道东侧
二、租赁内容及方式
1、甲方按包工包料方式发给乙方施工;
2、乙方包钢管及扣件、顶托、安全网和人工费;
3、乙方负责按规范要求搭设本工程的内、外墙脚手架,搭设出入口防护棚、井架上料平台。(內架包工包料)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搭设內架,按建筑总面积计算,每平方30.00元。
2、本工程外架按总实搭面积:12800平方米。按每平方17.00元正计算(此单价部随市场变化而调整)。剪力墙、柱所用到钢管及管扣乙方无偿提供。此价格乙方不负责税金,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3、本工程满堂架,每搭设一层时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剩余30%在拆完后一次性付清。外架每搭设两层支付完成工作量的70%(做为材料费和人工费),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外架工程量80%,剩余20%在乙方拆除外脚手架后3天内结清。
四、工期
外架工程按接到乙方开架一层起至甲方通知乙方拆架之日起为计价工期为240天,外架如果超期按总工程量每月每平方2.00元人民币计算。內架自搭架之日起为计价工期为四个月,如果超期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2.00元人民币计算。超期款每月结算一次。如不按时付清超期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全部规定,乙方有权拆除所有外架并追回全部余款。
五、经济责任
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而造成双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材料堆放,处理好内部关系,要合理使用爱护脚手架,不得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紧固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2、甲方应无偿提供一间房给乙方作库房使用,免费提供钢管垫板和脚手架垫层浇砼和本工地工人用电用水和工人宿舍。乙方施工人员应纳入甲方公司意外保险中。
3、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进度款,如甲方不按时支付所有款项,乙方有权停工,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如支付款项超过一个星期的造成工程进度缓慢与乙方无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材料和施工人员进场,进场后必须做到文明施工,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保质、保量跟上工程的进度。
2、乙方负责提供脚手架的有关证件(搭设工的有效资格证书证件)和材料安全检测资料。
3、乙方施工过程中,要按规范要求施工,注意安全。一切有关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甲乙双方工地人员偷盗材料,如发现,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好发生在工地内的材料偷盗事件,并按有关法律程序处理。
5、乙方搭设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如不符合要求需要返工,甲方不支付工人工资及因返工而停工期间钢管的租金,有需返工,甲方通知乙方两次以上扔未返工的,甲方可直接雇佣点工进行施工,其工资由乙方承担。
6、所用钢管扣件、安全网、需合格检测报告。
七、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算,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九、开架日期: 年 月 日 拆架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