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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篇1

明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3月15日,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会举行大型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在社会中,我们每一位同学也是一名消费者。而在商品质量参差不齐的今天,对消费者来说,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是非常重要的课题。今天,我演讲的主题就是“关注食品安全,保护合法权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于我们每位同学个体而言,学习和了解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增进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非常必要的。

在全国,中学生食物中毒案件数不胜数。但是我们部分同学健康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我们经常发现有同学在校园周边的活动摊点、小卖部前购买、食用价廉质劣的食品。那么,你了解这些看似美味的食品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危险吗?根据权威媒体报道,由于学生的零花钱相对有限,所以很多经营者是“以便宜进便宜出”为原则,购进一些三无产品,也就是一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编码的产品,以降低成本。这些三无产品普遍过量使用香精、糖精、味精、色素等,而这些化学成分对人体肝、肾危害极大,大量食用容易致癌。

要想消除这一问题,除了需要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检查及工作力度外,还需要我们广大同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卫生食品的诱惑,不买不良食品,杜绝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所以,在此我建议同学们:

一要树立食品安全观念,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正规的大型商场和超市,选购食品应尽可能选择一些知名品牌。

二要培养良好的饮食观念。不食用流动摊点的小吃、零食等,自觉抵制三无食品的诱惑。

三要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偏食,每日三餐,定时定量,不暴饮暴食。自备水杯,多饮白开水。其实,白开水是最好的饮料,一些饮料含有防腐剂、色素等,经常饮用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

四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便在校园内吃零食,不乱扔纸屑、包装袋等垃圾,保持整洁的校园卫生环境。

老师、同学们,食品安全无小事,“病从口入”重预防。现在已进入春意盎然、万物复苏的季节,各种病菌也在悄然滋生和迅速蔓延。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关注食品安全,远离“问题食品”、“不合格食品”,不断提高我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而不懈努力!

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篇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小朋友们:来自作文吧 zUOwENbA.net

大家好,我叫XXX,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勤俭节约,学会消费,学会生活》。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0月31日是世界勤俭日。常言道:勤是摇钱树,俭是聚宝盆。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道德高尚的具体表现。

回顾历史,毛爷爷、周恩来爷爷等伟人,虽身居高位,却一生过着俭朴生活,艰苦奋斗,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现在不少小朋友手中都有零花钱,这钱包里饱含着爸爸妈妈的辛勤劳作,我们要体贴家长,学会正确消费,培养自己的理财能力。我们要学会合理地安排好自己的零用钱,将其中一部分用于购买必要的学习、生活用品和有益的课外书籍,将剩余的部分积攒起来,积少成多,为自己今后的学习、生活储备资金。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我们当中有一部分小朋友没有正确的消费观念,喜欢在那些小商贩摊上买零食。要知道那些小商贩的商品很多不符合卫生标准,会影响身体健康。作为小朋友,我怕们要倡议做一个绿色、科学、理性的消费者。

小朋友们,勤俭节约的美德如甘霖,能让贫穷的土地开出富裕的花;勤俭节约的美德似雨露,能让富有的土地结下智慧的果。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勤俭节约,学会生活,为做一个节约型的学生努力吧!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篇3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二(13)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今天是3月15日,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日子吗?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被接收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全国各地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315它已是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现如今,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我们选择消费的方式更为多样了。但与此同时,一些无良商家就开始了网络欺诈行为。如:不发货、发售伪劣物品、发货内容不全。而之所以会有这种欺诈现象原因无非两点-利润高、有市场。有些同学为了攀比,却没钱买正品。就去买那些市场上价格较低廉的假货。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正是因为有人买假货,那些卖假货的商家就能赚钱,从而制造更多的假货。导致了恶性循环。

如果我们不幸买到了假货,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最好的方法就是拨打12315。12315是我国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用电话。其意义在于保证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护市场经济秩序公平、公正,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要抵制消费侵权行为,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篇4

各位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3月15日,“3。15”是消费者权益日,今天就让我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3。15”。1983年,为了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都会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支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1991年中央电视台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专题晚会,之后每年都会在3月15日推出315晚会。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摆放在商店的货架,当网络上报道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假疫苗事件还在我们身边发生……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作为每一个消费者在消费前,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使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罚。

作为学生的我们接触到消费最多的可能就是食品,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应该如何选购食品:首先要看包装是否完整、齐全。最主要的是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二个是要看标志。我们要购买包装上标注有生产许可证的食品。

第三是要看价格。有的“打折”、“低价”、“促销”的食品不一定好,一定要仔细察看。尽不买有毒有害的食品。

不买发霉、变质的鱼肉水果和蔬菜;

不买病死、毒死的鸡鸭肉和猪牛肉;

不买过期、变质、没有生产厂家名称、没有生产地址、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

不买已过保质期的食品。

同学们尽量请爸爸妈妈到正规商店、超市和规范的菜市场去购买,确保购买”放心食品”。

如果有问题消费者们还可以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篇5

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学会维权诚信做人》。

明天是第__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我们消费者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日子。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我们享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取知识权、受尊重权和监督权等九项权利。由于同学们社会阅历浅,缺乏完善的生活和消费知识,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强,往往会成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为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同学们要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关注3。15,在日常生活中拒绝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意识,保护自身权益。

3·15也是我们呼唤“诚信”,开展诚信教育的重要途径。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和道德基础,更是我们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昔有,一诺千金的季布,以真诚守信著称于世。时人广泛流传“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的谚语。后来,季布被汉高祖刘邦通缉,凭着诚信,得到不少人保护,不仅安全渡过难关,还最终受到汉王朝的重用,立下不少汗马功劳。

今有,诚信兄弟孙水林和孙东林:言忠信,行笃敬,为尊严承诺,为良心奔波。践行“春节前给民工发薪”承诺的哥哥连夜驾车返程却不幸车祸遇难,痛不欲生的弟弟坚持“新年不欠旧年帐,今生不欠来生债”,接力送薪,赶在大年三十前完成哥哥的遗愿。

然而,在我们生活中仍然存在种种违背诚信的现象,在我们美丽的校园里也有着不和谐的音符。没有诚信的人,生活在世界上,如同颗漂浮在空中的尘埃,永远不会收获公众的赞美,不会获得内心深处的踏实和宁静。

我们要学会诚信做人,养成诚实守信的习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不断提高诚信意识,将诚信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行合一。

老师们,同学们,下周,学校即将迎来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大考,让我们振奋精神,携诚信上路,在明媚的春光中,以最佳的状态、最好的面貌展示南通分院的风采!

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篇6

立足315,争做诚信好少年

每年的3月15日,大家知道是什么日子吗?是消费者权益日。这个日子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所以,3月15日和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平时,在各类媒体上或在我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有许多关于消费的不愉快或不满意体验,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商家是否“诚信”。对于商人而言“诚信是百年的字号千年的招牌。”

所以3·15是一个标志,它包含着公理和正义;它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3·15的核心就是:诚信!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古往今来,诚信的力量成就了多少优秀的自我。它已不仅仅是一种为人的准则,它更是一种勇气,一种责任,砥砺着多少精彩的生命。从古至今,许许多多的诚信行为,无一不为世人赞誉,而成为千古美谈。

何谓诚信?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它是一种处世原则,一种道德规范。一言九鼎、言而有信是个人对他人的诚信;童叟无欺、价廉质优是商人对顾客的诚信;求同存异、和平共处是国与国之间的诚信。

千百年来,人们讲求诚信,推崇诚信:“人先信而后求能”,“言必信者,行必果”等这是古代先贤们从肺腑发出的呐喊。古今中外,诚信的典范不胜枚举。立木取信、让新法得以推行的商鞅;一诺千金、感动刘备的季布;奉行“真诚到永远”、成就优秀民族品牌的海尔集团……他们,都是诚信的典范。诚信对于我们的生活,如同阳光、空气、水一样重要。而作为学生,考试作弊、抄袭作业等都是一种诚信的缺失。

另外诚信的本质也是守约。同学们,你承诺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乘电瓶车带头盔,你做到了吗?你承诺诚信考试,你做到了吗?你承诺独立完成作业,不抄作业,不搜答案,你又做到了吗……当然,学校和班级更有很多的规章制度,可能只是道德行为的约定,但规章的制定就是所有人认可的约定。诚信就是做到这些约定!

诚信之所以能够创造价值,就因为诚信本身就是无价的。当你把诚信当成信仰和责任,你就赢得了人们的支持和信赖,无穷无尽的财富也会因此而产生。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在此愿每一位同学都能成为一个诚信的人,知行合一!让我们带着智慧和勇气,让诚信常驻心中,带着那颗永不言败的心,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诚信撑起一方蔚蓝的天空,做一个诚信的阳光少年!

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篇7

亲爱的老师、小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大二班的张珉嘉,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消费者权益日》。

我来给小朋友讲讲,作为消费者应该如何选购食品:首先要看包装是否齐全,第二个是要看标志,第三是要看价格。不买发霉、变质的鱼、肉、水果和蔬菜,不买三无食品,不买已过保质期的食品。

小朋友们尽量请爸爸妈妈到正规商店、超市和规范的菜市场去购买,确保购买“放心食品”。如果有问题消费者们还可以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篇8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明天3月15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它是一个国际性的活动节日,它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这一天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我国则是采用举办3。15主题晚会的形式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今天我就以法律为话题,为同学们做一次国旗下讲话。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这样的你们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比如:有的同学在上学期间,不遵守校纪校规、班级班规;不听老师的教育;有的同学脾气暴躁冲动爱打架;还有些同学欺负同学,在自己还未意识到的时候成为了校园霸凌队伍中的一员。在他们走出校园后,就极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年龄阶段,缺乏法律意识、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注意约束自己,又不愿意听从老师的教育,从而渐渐变坏的。

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古人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鱼在水中嬉游,离不开大海之浩瀚;鸟在空中飞翔,离不开天空之辽远,自由是它们的梦想,天地是它们的准则。正处青春期的你们渴望自由,但自由的实现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法规并不仅仅是文本的东西,更应当是我们每个人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知法守法也并非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知法守法对于你们来说尤显重要。少年强则国强,在此呼吁同学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开始,从学习每一条法律法规做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让法律守护我们健康成长。

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篇9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初二50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理性消费从我做起。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设立这个日子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在这个日子来临之前,想和同学们谈一谈理性消费的事。苏州人有句老话讲:“吃食看来方,穿衣看门面。”就是说你有多少钱就办多少事,要量入而岀。现在有些人过分的追求享受时尚。穿的、用的、戴的都要名牌,最好是国际上有名气的,这样走出去才风光,才有面子。这种想法是不值得大家学习的。勤俭节约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万万不能丢的。从童年起,父母就教育我们要勤俭节约,上学后老师也教育我们要节约,因此我们不应倡导无理由的高消费,而应做到理性消费。

作为中学生,我们的社会阅历还不够丰富,自己选择商品的能力还比较弱,在消费时更应多一些理性,少一些盲目。在消费前,我们可以先做出预算,把钱花在关键的地方;避免非理性消费,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购买经济实用的商品;不与周围的人进行盲目攀比,不浪费金钱。在消费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用环保的眼光选购商品。这样做既有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又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生活水平提高,应该有适度的消费,但并不意味着不要节俭。在满足基本的物质消费需求后,我们更应该注重自己精神上的需求,在消费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例如一本有益的书,一部精彩的电影,一次愉快的旅游等等,都会给我们带来更多快乐,使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

理性消费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尽最大努力减少资源的浪费,让理性消费成为一种文明生活的符号,成为时代不变的主题。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篇10

明天,3月15日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一个倡导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日。有的同学可能觉得,消费者维权是大人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离不开消费和维权。

虽然我们现在还是学生,社会阅历尚浅,缺乏生活经验和消费常识,但维护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坚守诚信的社会公德,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从现在开始,同学们就要多了解法律知识,学习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人们对衣、食、住、行的品质要求也在提升。

在消费方面,如今更多人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自我保护,法制意识逐步增强,消费观念也更加理性和先进。这不仅能促进各类企业生产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也能促使监管部门在监管时更加细致、严格,从而推动社会和国家进步发展的步伐,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在维护权益的同时,同学们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

是否购买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是否在不正规的小摊上购买过食物或做工粗糙的玩具?是否购买过盗版图书?

事实上,只要大家共同抵制“三无产品”,它们就没有了市场,自然会消失。所以,弘扬社会正能量,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需要每个人遵纪守法。“3·15”这三个数字不仅代表着每一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代表着人们对公理和正义的呼唤,更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二字。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人诚信的缺失,会导致一个企业诚信的缺失;一个企业诚信的缺失,会伤及千千万万无辜的消费者,最终害人害己。

“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同学们要从现在开始,从点滴小事做起,真诚地对待自己和他人,争做诚实守信的小卫士。

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篇1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共促消费公平》。

阳春三月,虽寒渐暖,万物复苏,在热烈祝贺“两会”顺利闭幕之时,我们也迎来了今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来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如今现代技术和网络发展迅速,我们不仅会去超市等线下实体店购买物品,也会经常在线上店铺“网购”,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也是一个消费者的角色。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个别无良商家制造假冒商品的方法也越来越精细,稍不注意就会令人跌入陷阱。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防止自己被欺诈呢?

平时我们去商店超市购买商品时,我们可以从包装标识、产品外观、防伪标签等进行鉴别。

在网上购物时,我们首先要在正规平台,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购物,其次要辨别售货店铺的真假,然后再分析商品价格、买家评价、店家情况、店铺等级、查找卖家是否有真假对比实拍图、最好在经营时间长的店铺购买商品等。

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我们同时也要主张权利、懂得维权。

首先,被侵权要学会收集有力证据,一般包括:票据、商品合格证、保修卡、宣传单等。网购类商品则要收集好商家的经营信息、商品详情、物流信息、聊天记录等。

其次,积极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如不能妥善解决应及时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最后,如果权益被严重侵犯,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习做一个心明眼亮的消费者;一起学习维护自己和大众的权利;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篇12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以诚信立身,做诚信之人”。

同学们,大家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记得在去年的“3·15晚会”上,瘦肉精羊、名表维修猫腻、老人手机陷阱、个人简历泄露等,从饮食安全到个人隐私,从消费信誉到虚假宣传,无不反映企业商家诚信的缺失。“巧诈不如拙诚”。对于社会而言,诚信就是一股无法量化的道德力量,它既是维系社会运转的纽带,更是撬动历史进步的杠杆。

上至国家,下至企业个人,都应恪守诚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客观而言,从“乡土中国”步入“流动中国”,从“熟人社会”转变为“陌生人社会”,社会急剧转型,人口大量流动,的确容易给人带来陌生感。然而,这绝不意味着,人与人的交往就可以成为“骗一次算一次”的“一次性博弈”。恰恰相反,越是变动不居,诚信越是弥足珍贵、值得守护。古人讲,“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在现实生活中,我想问问大家:你有被骗过吗?或者你骗过人吗?在下着暴雨的夜晚,你还会准时赴约吗?在考试场上,你会因为做不出题而左顾右盼吗?立德修身,诚信为本。诚信,可以说是人的第二张身份证。作为一名中学生,大家应该怎样做呢?在这里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倡议:

首先是要说实话。老子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说实话,有时可能会得罪人;但说实话,却是一个真挚的朋友的标配。说实话的人,最容易赢得他人的信任。拒绝说谎,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是一种“诚”;敢于剖析自己,勇于接受大家监督,是一种“诚”;不欺骗,建立互信,双向奔赴,是一种“诚”。“诚”是一种人生态度。

其次是要干实事。古语有云:“君子慎其独也。”其意是一个人在独处的时候,也要自觉遵守道德准则,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小到按时静班,独立完成作业,做到诚信考试,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等等。生活中,诚信待人,拾金不昧,说到做到,守时践约,都是“诚”。“诚”是一种做事准则。

最后是做真人。古语有云:“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古代先贤用他们的毕生所学告诉我们诚信是自然之规律,而追求诚信则是做人之规律。“诚”是毕生追求,它正如一束光,照亮同学们前行的路。

诚信,既是自我与他人的一份契约,更是自我与良心的一个约定。美好生活人人向往,需要个人遵从良知,社会捍卫约定,以诚信立身,做诚信之人,努力将“315”变成“365”,诚信的殿堂才会一直灯火辉煌。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