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家长:
大家好!
新春将至,__师范大学附属__小学全体教职员工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理解、配合学校工作的各位家长朋友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帮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的寒假假期,现就寒假校外培训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正确认识“双减”政策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要决策,体现出党和国家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部分培训机构应试化、超前超纲培训,不仅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也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亟待进一步规范整治。希望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双减”工作重大意义,积极了解“双减”工作一系列重大举措,主动配合学校做好有关工作,形成教育改革发展的合力。
二、谨慎选择校外培训
确有培训需求的家长,应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不攀比不盲从。要仔细查看办学资质,合法的培训机构要具备两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尤其要看清许可证上明示的办学地点、办学范围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在有效期内,机构是否将教师资格证、培训内容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上墙公示。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审批,师资质量、教学水平、设施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大隐患,广大家长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三、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
请家长们积极参与监督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现场察看培训机构是否落实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的具体要求,如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部分培训机构变相超期收费的违规行为,并保留好相关合同、发票或其他凭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提高警惕,谨防一些培训机构通过“一次性付款多打折”“多买多送”等手段骗取钱财,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从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主动参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来,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一切非法办学,监督教师的从教行为,共同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秩序。
最后,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祝孩子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2
尊敬的家长朋友:来自作文吧 zUOwENbA.net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双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彻底清理校外违规培训,中共闻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闻喜县教育局党组研究通过了《全面彻底清理校外违规培训专项行动计划》,启动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清零行动、学生参加校外违规培训清零行动和校外培训机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教育系统将把落实“双减”作为一号工程来抓,通过专项整治,清除违规行为,减轻学生负担,坚决捍卫“双减”政策的尊严,维护闻喜教育生态。
一、整治范围
1、小饭桌超范围经营,存在作业辅导或培训行为;
2、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借助“合法”外衣,存在学科培训的“非法”行为;
3、取缔的学科类培训机构隐形变异,伪装成“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住家教师”“直播变录播”“众筹私教”等形式擦边开展校外培训;
4、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私自办班或进行“走穴式”“一对一”辅导;
5、其它违反双减精神或教育规律的行为。
二、家长职责
1、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家长要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着眼于培养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希望各位家长坚持正确的理念、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学习、生活和锻炼,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2、家校配合协同育人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家长要加强和学校的密切配合,按照学校的安排共同发力,服务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家长不要一厢情愿地安排孩子参与补课、培训,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根据“双减”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真正实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清零、学生参加校外违规培训清零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清零。
家长朋友们,健康比分数重要,爱心比能力重要,品行比知识重要。人生不是短跑,成长不能速成,每一个孩子都是含苞待放的花蕾,会在不同的花期绽放精彩。让我们同向发力,携手共进,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不懈努力。
为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欢迎家长朋友们共同监督校外培训行为。
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督导室:______
县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股:________
学校举报电话:138________
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家长朋友:
大家好!新学期已经开始,__师范大学附属__第二小学全体师生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配合学校工作的各位家长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各项文件精神,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长远发展,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现就校外培训相关事宜向您做出以下温馨提示:
一、正确认识“双减”政策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要决策,体现出党和国家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部分培训机构应试化、超前超纲培训,不仅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也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亟需进一步规范整治。希望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双减”工作重大意义,积极了解“双减”工作一系列重大举措,主动配合学校做好有关工作,形成教育改革发展的合力。
二、谨慎选择校外培训
确有培训需求的家长,应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不攀比不盲从。要仔细查看办学资质,合法的培训机构要具备两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尤其要看清许可证上明示的办学地点、办学范围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在有效期内,机构是否将教师资格证、培训内容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上墙公示。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审批,师资质量、教学水平、设施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大隐患,广大家长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三、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
请家长们积极参与监督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现场察看培训机构是否落实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的具体要求,如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部分培训机构变相超期收费的违规行为,并保留好相关合同、发票(或其它凭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提高警惕,谨防一些培训机构通过“一次性付款多打折”“多买多送”等手段骗取钱财,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从关心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主动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来,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一切非法办学,监督教师的从教行为,共同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秩序。
最后,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祝孩子健康平安,快乐成长!
监督举报电话:
__新区:____-______
__师大二附小教务处:____-______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4
家长朋友们:
您好!为切实做好学校教育工作,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响应上级提出关于“禁止全区中小学学生进入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全的培训、托管(托幼)等机构参加培训学习”的号召。在此,给家长朋友几点“提醒”。
要认真鉴别机构资质。未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机构为无照机构,未取得当地教育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机构为无证机构。家长托管孩子或送孩子参加学习培训时,一定要查验机构的相关证件。坚决不送孩子到无证机构(包括有照但无证的机构)学习培训,坚决不送孩子到无照机构托管。
要注意防范风险。一些校外无证培训、托管机构面向中小学学生违法实施教学行为,存在重大风险。
一是安全风险。无证机构未办理消防管理相关手续,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大量无证机构场地设施不合要求,空气流通不畅,在新冠病毒防控期间,极易造成病毒大面积传播等问题;部分无证机构违法提供餐饮服务,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教育风险。无证机构普遍存在授课人员无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理念不正确、不按课程标准要求进行教学、发布虚假宣传广告等突出问题,不利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三是资金风险。有的无证机构可能存在违反“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规定等行为,还有的无证机构并无办学实力和能力,却许下随到随学、保证学会之类的承诺,个别地方有出现机构收取费用后卷款跑路的情况。
课余时间在校外参加学习培训是家长及学生的自主行为,建议家长要认真考虑安全、教育、资金等各方面的风险,不要盲目增加孩子的课业负担,慎重决定,自担风险。
家长不送孩子到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复学复工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托幼)机构等参加线下培训活动,避免交叉聚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校外培训机构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
务必落实学生上放学点对点出行。学校会对学生上放学点对点出行进行常态化跟踪管理,发现违规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机构,会立即向区教育局、所在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且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校外托管、培训,一经发现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邀请家长对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和违规开展线下培训等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__________
举报邮箱:
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5
各位学生家长:
今年以来,针对全国各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工作意见,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民办教育培训市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全面规范我县教育培训市场,切实减轻广大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优化__教育生态环境,我县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形成全县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为配合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护好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现向全县各位学生家长告知如下:
一、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在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家长要理性看待孩子参与校外培训的作用,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引导自己的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学习效率,保证学校学习任务的圆满达成,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课外学习负担,让孩子拥有一个阳光、健康的学习生活空间。
二、请选择规范合法培训机构。
各位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请理性选择,选择合法机构。合法培训机构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均需“亮证”办学。其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师资以及办班等关键信息,均需在办学地点显著位置公示。按照最新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以防范经营者卷款等潜在风险。家长在决定选择交费前要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请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
非法培训机构由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将无从保障。请学生和家长们务必引起高度警惕,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避免权益受损。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继续无证办学的机构,我局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工作,我们诚恳地希望得到全县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来,发现本县的非法教育培训机构,请主动举报,我们将立即查处,绝不姑息。
举报电话:
__县教育局:____—______,157________
__县市场与质量监督局:______
__县民政局:________
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6
全市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学生过一个愉快假期,市教育局特向全市广大家长作如下提醒:
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孩子的成才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组织孩子参加学科类培训,不要轻信校外培训机构做出的与升学、考试相挂钩的保证性承诺。家长可以引导孩子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家务劳动、体育锻炼等活动,丰富孩子的寒假生活,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正确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的家长,要结合孩子兴趣爱好、学习能力等因素选择适合孩子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选择机构时一是看办学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二是看是否规范经营。查看办学许可证等证照上的机构规范全称、办学地址、培训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培训场所是否安全,为孩子选择无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三是远离非法培训机构。非法培训机构办学场地、资产等相关保障条件安全隐患大,提醒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远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避免权益受损。寒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在居民楼、出租屋等地举办的作业辅导等培训班都是“黑机构”。
要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参加校外培训时,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20__年修订),要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App家长端实名制进行缴费,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并妥善保管培训合同及缴费凭证,切忌“私下交易”,以免因机构经营不善卷款跑路造成损失。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均属违规收费行为,要自觉抵制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缴费,防止上当受骗。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还孩子们一个愉快的童年需要广大家长朋友与我们一起努力,我们诚恳的希望家长朋友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一切非法办学,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
祝孩子们平安健康、快乐成长,祝家长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7
各位学生家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要求,全面规范我市民办教育培训市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学习负担,保护好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现向全市各位学生家长告知如下:
一、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在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习惯。家长要理性看待孩子参与校外培训的作用,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引导自己的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学习效率,保证学校学习任务的圆满达成,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课外学习负担,让孩子拥有一个阳光、健康的学习生活空间。
二、请选择规范合法培训机构
各位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请理性选择,选择合法机构。合法培训机构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已发布的《白名单》培训机构。其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师资以及办班等关键信息,均需在办学地点显著位置公示。按照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学生补习时间安排不得晚于20:30,以确保学生正常休息时间;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以防范经营者卷款等潜在风险。家长在决定选择交费前要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三、请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
非法培训机构由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将无从保障。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有偿补课,大学生均不得擅自开展有偿补习班。请学生和家长们务必引起高度警惕,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避免权益受损。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继续无证办学的机构,我市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工作,我们诚恳地希望得到全市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行动中来,发现本市的非法教育培训机构,请主动举报,我们将立即查处,绝不姑息。
举报电话:
__市教育局:______—________
__市市场监管局:______—________
__市民政局:______—________
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8
各位学生家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培训市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优化__教育生态环境,市校安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全市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为配合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好广大学生及家长的权益,现向全市学生家长告知如下:
一、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提高课堂学习效率,保证课堂学习任务的圆满完成,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良好学习习惯,让孩子拥有阳光、健康的学习生活空间。家长要正确看待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
二、请选择规范合法培训机构
各位学生家长要正确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中非学科培训只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证照中“经营(业务)范围”必须要有教育培训项目,同时还要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最后还要在《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师资以及办班等关键信息,均需在办学地点显著位置公示,且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以防经营者卷款而逃等潜在风险,家长在决定选择交费前要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请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
非法培训机构由于未经审批,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将无从保障,请学生和家长们务必引起高度警惕,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避免权益受损。政府相关部门将对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监管,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继续无证办学的机构将责令关停,同时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诚恳地希望得到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来,发现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请及时举报,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协同查处,共同规范校外培训市场,营造健康、多元的社会教育环境。
举报电话:____—________
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9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新学期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即将开始新学年的工作。首先感谢您对__师范大学附属__第二小学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__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__市教基字〔20__〕__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在此,我校发出如下倡议:
一、正确认识,自觉抵制
现在很多家长听信一些不良教育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被教培行业所贩卖的教育焦虑影响,过于看重孩子的学科成绩,盲目跟风给孩子报班,让孩子的双休日甚至课余时间奔波于各个培训班之间,侵占了孩子的锻炼时间、休息时间和亲子时间,既不利于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也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发展和社交能力的养成。因此,广大家长要正确认识国家的“双减政策”,自觉抵制不良校外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
二、遵循规律,理性对待
孩子在每一个年龄段都有这个年龄该做的事。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除了在校内参加规范的学科教育之外,没有必要超前学习。小学是孩子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他们的课余时间应该多参加户外活动,要在各种丰富多样的活动中让自己得到全面发展。如果在小学阶段过于增加孩子的学业负担,将带来孩子学习缺乏内驱力、丧失学习兴趣等一系列后果。对孩子的成长唯分数论还可能导致孩子价值观的扭曲,给孩子的心理健康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因此,家长要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用理性的态度看待孩子的成长。
三、重视亲子,有效陪伴
“双减“政策的出台,既把孩子从题海中解放出来,也把孩子拉回家庭的怀抱。孩子有了更多的时间在家里,家长也要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要给予孩子足够的爱心和耐心,通过增加有效亲子陪伴的时间,增加亲子交流,增进亲子关系,注重对孩子良好生活习惯、体育运动习惯和阅读习惯的养成,确实发挥好家庭教育的作用。
四、家校配合,助力成长
“双减”政策出台后,学校教育将在孩子的成长中占据主阵地位置。教育减负不仅让孩子远离鱼龙混杂、资质不齐的校外培训机构,还让孩子回到师资雄厚、管理规范的校园中来。对此,我校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规范了作业布置、课后服务以及暑期托管等工作的开展,力求为家长解决后顾之忧。希望广大家长以信任的态度,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共同助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
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10
尊敬的家长朋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感谢!
寒假期间,为巩固和深化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保障您和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请您不要盲目、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真诚希望家长朋友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自觉抵制幼小衔接班、小升初衔接班等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寒假期间,请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培训,不参加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开展的违规学科培训;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研学”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不参加线上学科培训。
如需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和尊重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培训费应于临近课程开班前才缴纳,请您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要超前缴费。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__年修订版)》(适用于学科、非学科类机构)。请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务必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App家长端实名制进行选课、缴费、消课,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缴费后应主动索取收费发票。此外,请您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
陪伴是最好的教育!寒假期间,希望各位家长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让孩子在亲情中幸福成长!同时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