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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篇1

为了做好XX市XX区XX街XX幼儿园20XX年春季接收转学生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XX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XX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增教通〔20XX〕XXX号)和《20XX年XX区XX街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园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按照区级统筹、街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省、市、区相关政策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统筹学前教育资源,制定本园招生工作具体方案。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进行招生。

(三)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正、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对象及人数

转学生招生年龄为3-6周岁的适龄幼儿,其中:

小班:招收在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幼儿(招生人数为13);

中班:招收在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幼儿(招生人数为21);

大班:招收在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幼儿(招生人数为21)。

三、招生范围及批次

第一批次:招收原XX街凤岗村、秀山村户籍的幼儿和育城花园业主子女且持XX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属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条件按照《XX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执行);符合XX省教育厅和XX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XX〕XX号)的儿童,视为政策性照顾生,享受与报读该幼儿园本地户籍幼儿同等权利。具体按省、市文件优待级别对应执行。

第二批次:招收XX街育城花园业主子女且持非XX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招收非XX街育城花园业主子女且持XX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四批次:招收非XX街育城花园业主子女且持非XX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XX年12月19日—20XX年12月21日(共3天)。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下载填写《XX市XX区XX街XX幼儿园20XX年春季转学生报名申请表》推文末尾附件),在报名时期发送至XXX,邮件主题、文件命名为“申请班级+幼儿姓名”。

(二)资料审核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XX年12月23日—20XX年12月24日(共2天),由于疫情原因,根据报名人数分批进行现场审核资料,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审核时间为准。

2、地点:XX街XX幼儿园园门口。

(三)资料审核需携带相关资料

1、监护人填写好并自行打印《XX市XX区XX街XX幼儿园20XX年春季转学生报名申请表》。

2、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幼儿本页、户主页+父亲页、户主页+母亲页,若户口簿不共有则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及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证明。

3、监护人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房产证明材料(即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租房者提供租房合同和XX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按招生批次顺序先后进行录取,额满即止(即先录取第一批,第一批录取完毕后仍有学位再录取第二批,以此类推)。如符合条件的报读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人数,直接确定为录取名单;如符合条件的报读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按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形式确定录取名单。双胞胎(或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是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二是多号派位,按实录取。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五)学位录取名单确认与公示

确定录取的适龄儿童名单将在XX街XX幼儿园门口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20XX年12月27日-20XX年12月31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正式录取名单,幼儿园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已录取的幼儿家长。

五、收费标准

按《X发改〔20XX〕XX号》文件标准执行收费。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提交的审核资料必须在本招生方案公布之日含当日前符合审核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提交资料的复印件一律由XX市XX区XX街XX幼儿园保管,不再退回。

(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一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招录资格,并对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的个人或单位追究责任。

七、温馨提示

本园不设校车接送,家长需自行接送幼儿上、放学。寒暑假放假时间按照XX区教育局寒暑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招生咨询电话:,联系人:

本方案其他未尽事宜,由XX市XX区XX街XX幼儿园作解释。

注意事项:请前往审核资料的家长往返途中注意安全,疫情期间,请佩戴口罩。

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篇2

根据《XX区中小学校学位增容和学籍异动管理暂行办法》(X教〔20XX〕XXX号)、《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XX年修订)》(X府办发〔20X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XX街道实际情况,现制定20XX年春季XX街道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一、学位安排原则

转学插班学生的入读学校由XX街道教育办公室根据XX各中小学校的学位情况在全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

二、申请条件

XX街道公办中小学校只接受XX户籍学生和符合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的学生的转学插班申请。已具有XX街道公办学校学籍的XX户籍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三、申请时间

20XX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到户籍所属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各学校学区的划分参考中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学区划分。

五、申请材料

(一)转学申请书;

(二)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学生的出生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查验一致后退回原件;

(三)现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准确记载有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还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非XX户籍)高层次人才在XX居住证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3、《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六、资料审核

(一)各学校负责插班学生的资格审核。学校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查验原件,经办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名、复核人复核并签名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

(二)各学校使用EXCEL文件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汇总填写《XX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清单汇总表》,于12月20日前把转学插班汇总表报送至街道教育办公室。

七、学位安排和注册

XX街道教育办公室将在12月31日前把学位统筹安排结果反馈各学校。录取学校要安排专人电话通知家长前往学校办理转学注册手续。学校在20XX年1月7日前办理插班生转学注册手续。

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篇3

根据《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转学有关工作的通知》(X教〔20XX〕XX号)、《XX区中小学校学位增容和学籍异动管理暂行办法》(X教〔20XX〕XXX号)、《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XX年修订)》(X府办发〔20XX〕XX号)等精神,结合XX街道实际情况,现制定20XX年秋季学期XX街道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学位安排原则

转学插班学生的入读学校由XX街道教育办公室根据XX各中小学的学位情况在全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

申请条件

1、非XX公办学校学籍的XX户籍生;

2、符合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的学生,不接受已在XX区就读尚未毕业的三、四、五、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重新择校入学申请。

申请时间

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6月24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到户籍所属学区学校提交申请,各中小学学区划分范围具体参照《附件3:20XX年秋季学期XX街道小学转学插班学区划分安排表》《附件4:20XX年秋季学期XX街道初中转学插班学区划分安排表》。

申请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一)《XX街道中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户籍生)》;

(二)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学生如没有办理可不提供)、学生的出生证;

(三)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准确记载有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

(四)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可自行从XXAPP下载打印)。

(五)高层次人才子女还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非XX户籍)高层次人才在XX居住证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含单位地址);

3、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或佐证材料(含申请人姓名的XX区政府人才认定文件);

4、高层次人才在XX区纳税证明或社保参保证明;

5、《XX街道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学插班申请表》。

资料审核

(一)各学校负责插班学生的资格审核。学校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查验原件,审核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

(二)各学校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汇总,并填写《20XX年秋季学期XX街道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申请汇总表》,于6月27日前把转学插班汇总表报送至XX街道教育办公室。

(三)XX街道教育办公室将学生申请材料发给相关部门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学位安排和注册

XX街道教育办公室将在放假前把学位统筹安排结果反馈至各学校,由录取学校安排专人电话通知家长前往插班学校按程序办理转学注册手续,学籍档案转入后,学校按年级衔接原则将其编入相应年级就读。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方案,本方案未尽事宜由XX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篇4

一、招生原则

1、“划片免试”原则。

2、“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3、实行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自20XX年秋季入学起,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二、所需材料及登记时间

符合“两个一致”的转学生,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学籍表原学校盖章、素质报告册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0日、7月24-25日、8月28日前往学校办理现场审核登记。

三、办理入学手续时间

8月29-30日,学校电话通知转学生家长来学校办理手续,分入班级。

四、咨询电话

电话:

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篇5

一、学位供给学校

学位供给学校名单具体见附件1。

二、报名对象

非勒流学校学籍的勒流户籍学生。

三、报名时间

20XX年12月12日至16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地点

有学位供给的学校。

五、报名材料

(一)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

(二)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准确记载有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

(四)勒流户籍学生转学报名表。

六、资料审核

(一)各学校负责插班学生的资格审核。学校要认真组织转学插班评审小组成员审核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查验原件,经办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名、复核人复核并签名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并做好转学插班评审小组会议纪要及签名确认。

(二)各学校将通过资格审核及预录取名单汇总填写《勒流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报名清单汇总表》按录取资格先后顺序排序,并于20XX年12月19日前报送至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

七、学位安排和注册

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将在20XX年12月28日前把复核结果反馈至各学校。录取学校要安排专人电话通知家长前往学校办理转学注册手续。学校在20XX年1月6日前办理插班生转学注册手续。

八、说明

(一)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有余位的学校报名点报名。

(二)小学、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标准为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全街道学校严格按照班额标准、学位余位情况、报名人数及填报志愿统筹安排转学插班学位。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余位数时,户籍生按照户口迁入勒流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确定入学名单。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四)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将学生申请材料发至相关部门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所有审批程序通过后,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录取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六)非勒流学校学籍的勒流户籍学生转学插班安排后如有余位可安排非勒流学校学籍的非勒流户籍学生。

(七)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篇6

各公办中小学:

根据《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X教〔20XX〕XXX号)《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XX年修订)(X府办发〔20XX〕XX号)《北滘镇20XX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和《北滘镇20XX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招生方案》文件精神,我镇即将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公办中小学校转学插班工作,有关工作指引如下:

一、申请对象

北滘镇公办中小学校原则上只接受以下两类生源的转学插班申请:

1、北滘镇户籍生;

2、符合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的学生。

备注:已具有北滘镇公办学校学籍的北滘镇户籍生原则上不接受插班转学申请。

二、学位安排原则

1、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报名人数及填报志愿在全镇公办学校范围内统筹安排。

2、申请同一志愿的,原则上按照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先后X序统筹安排。

3、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同等条件下将按照申请人户籍迁入北滘对应学区时间的先后X序统筹安排,额满即止。其他未被录取的则统筹安排到就近的公办学校入读。

4、申请人一经提交申请,原则上视作服从全镇的统筹,否则不再另行安排。

三、申请时间

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具体审核材料时间节点由各校自定。

四、转学插班的对应学区范围

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到户籍对应学区范围学校提出申请。如对应的学区学校该年级无空余学位,可到我镇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申请转学插班,其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北滘学校(下简称“华附北滘学校”)暂无空余学位,原则上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各学校转学插班对应学区范围见下表:

五、申请材料

1、申请区内转学的,填报《X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3,一式4份);申请区外转学的,填报《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4,一式2份)。

2、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和学生的出生证,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其中原件经学校查验后退回。

3、《学籍基本信息表》,要求由现就读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打印,须准确记录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并贴上申请学生的照片、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

4、高层次人才子女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附件5);

(2)非XX户籍申请人的XX居住证复印件;

(3)申请人人才资格证书(XX区德才卡或者公示文件);

说明: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学插班工作按照《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XX年修订)》(X府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各公办中小学校务必依法依规开展转学插班工作,务必坚持籍随人走的原则,转入转出的学生及时跟踪办理转学相关手续,杜绝学籍空挂行为,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各公办中小学校在核准班额内接收转学学生的,须按本镇户籍回流生、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的次序安排入读。具体情况按上级政策执行。

3、有关转学审批程序通过后,北滘镇教育办公室将把学位统筹安排结果反馈至相关录取学校,各学校务必在20XX年7月12日前安排专人以电话方式通知家长到校办理插班转学注册手续。

4、学生申请材料将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接受转学申请。有关单位及个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择到1个报名点进行转学申请。

2、小学及初中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3、错过时间提交转学申请资料的,原则上在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转学插班工作时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4、未尽事宜,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篇7

一、转学插班受理原则与对象

(一)XX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普遍紧张,转学插班申请须在学位空余的情况下,按积分排序方式受理(具体积分标准参照当年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申请指南》)。

(二)地段内公办学校要尽量受理以下三类学生的转学插班申请:

1、在学校招生地段内购买合法住宅类房产[1]居住的户籍学生;

2、享受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租住在招生地段内的学区户籍学生(须提供XX市无房产证明[2])。

其他条件的学生申请插班,不承诺安排学位。

二、转学插班受理的时间和地点

受理转学插班时间原则为暑假前两周(每年6月24日至7月7日之间的工作日),受理地点为居住地段内的学校。

三、提供材料

1、XX户籍学生

(1)《XX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信息登记表》[3];

(2)学生的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房产土地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学生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或租赁凭证、租赁信息等。使用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的,租期须在一年以上的且包含申请就读的学期时间,并提供XX市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实行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的学校,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该校的学位;学位已被其他户家庭子女使用锁定的住房材料,不能作为转学插班学位申请材料。

2、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转学插班时应按当年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申请指南》要求提供资料。

四、其他事项

1、各街道教育办和各学校要加强转学插班政策宣传,做好转学插班的咨询解答工作,按照《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要求,接受监察、纪委、全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转学插班工作要求,规范转学插班行为,杜绝不正之风。

2、转学插班资格网上审核结束后,各转学插班受理学校应及时公布录取名单,并通知家长到校办理就读手续。

3、班额未满的学校视学校实际情况,参照当年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申请指南》中招生对象的受理条件,接受转学插班申请,并按照申请人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

4、根据《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小学、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受理转学申请。

5、自20XX年起,在我市没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非XX户籍考生,不能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统一划线录取,不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申请插班,学校需告知家长本市中、高考相关政策。

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篇8

请条件

XX街道公办中小学校只接受XX户籍生的转学插班申请。

学位安排原则

转学插班学生的入读学校由街道教育局根据XX各中小学校的学位情况在全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

申请时间

20XX年6月12日至6月28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到户籍所属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各学校学区的划分参考中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学区划分。

申请材料

(一)转学申请书。

(二)户口簿(学生和家长)和出生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查验一致后退回原件。

(三)XX市XX区学生预防接种情况验证证明。

(四)现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从全国学籍系统中导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准确记载有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

资料审核

(一)各学校负责插班学生的资格审核。学校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查验原件,经办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名、复核人复核并签名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

(二)各学校使用EXCEL文件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汇总填写《XX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清单汇总表》(附件4),于6月28日前把转学插班汇总表报送至街道教育局。

学位安排和注册

街道教育局将在7月10日前反馈学位统筹安排结果。录取学校要安排专人电话通知家长准时前往被安排学校办理转学注册手续。学校在7月18日前办理插班生转学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