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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

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2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可是你们知道吗?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作文吧 WWW.zuOwEnBa.Net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中学生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意识。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不需要做什么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有人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私自撕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乘船时;当有人哄卖假药,坑害他人时等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3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作题目是《自律克己,遵纪守法》的演讲献给大家。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

我就举例来说吧:20xx年的5·12汶川大地震似乎是昨天才发生的,恍惚间还能感到那种地动山摇的毁灭感。那年的媒体报道了很多感人肺腑的人物,其中就有家喻户晓的救出7名同学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雷楚年。7年过去了,曾经的英雄少年却已经因为诈骗21人共46。3万而锒铛入狱。法律是严明、公正的,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事后,他才悔恨当时为什么那么冲动?当时为什么不退一步呢?退一步便能海阔天空。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那同学们,你们在学校是否都能做到自律克己,遵纪守法呢?开学来,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大家都能感觉到走在校园内,同学们文明素质提高了,教室更干净了,公物财物损坏率降低了,基本的行为素质提高了,但我们校园内不文明的现象还是存在。

前不久,我校七八年级个别学生不遵守学校纪律,打架斗殴。这种极其恶劣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学校规章制度,给自己,给家庭,也给学校带来了不少麻烦。反映出我校部分学生在自律克己,遵纪守法方面做的非常不够。

在课堂上,你的一些无意识小动作有可能会破坏教学秩序;你的一句与课堂无关的话,有可能会打乱大家的思绪,破坏学习的气氛。在课下,你的一句脱口而出的脏话,就有可能损坏学校的整体形象;你的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有可能带来校园中的意外伤害事故。

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等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很差,禁不住诱惑,不服从学校规定,违规进入网吧,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再拿《交通法》来说,如果我们不遵守,也许就会出现一些不应该发生的惨剧。例如,在我们校门口放学期间,有同学骑车带人,三三两两占据机动车道,不看来往车辆,强行猛拐,当机动车鸣笛时还表现出一脸茫然与麻木,殊不知,危险就在咫尺之间。

邓小平爷爷也说道: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学生,要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班规,要遵守社会规范及约定俗成的礼仪道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训。遵规守纪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校园,为了社会,自律克己,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让个人的素质前进一步,让民族的素质前进一大步。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4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现代社会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响,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建设法治中国,共创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5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指导我们国家生活的指南,是一切政党、组织、集体和个人行为的准则,是维持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好宪法,并在此基础上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法制体系的完善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同时也体现了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法律的普及在于宣传学习,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每位公民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能让我们明辨是非,法律素质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普法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增强法制观念,势在必行!

学校是传播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的基地,优良的学习氛围靠我们大家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大家自觉维护。我们更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作为教师,我们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做同学们遵纪守法的榜样;作为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创建省级示范高中,需要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要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上杭一中更加美好、辉煌灿烂的明天!

谢谢大家!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6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维护宪法尊严,增强法律意识》。

我们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传递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想拥有并享受和谐的社会氛围,国家需要制定符合时代潮流的宪法,让社会在运转的过程中,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国家宪法日,我们并非只是在这一天才想起宪法,其实,每天都是宪法日,法的精神应深入到我们每个人的心中,这样我们的校园才会平安,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要学法,只有学习了法的基本知识,才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我们要守法,今天的中国是一个法制完善的国家,而我们每一个社会公民只有守法,才能依法办事,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我们要用法,用法律的途径解决生活中的矛盾,保护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切实旅行自己的义务。我们还要宣传法,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尤其是宣传与我们相关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这样,我们才会进一步明辨是非,崇礼守法,才能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最终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奉献自己的力量。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牢固树立法制意识,知法懂法,并将践行宪法精神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校纪校规等,真正让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7

老师们、同学们:

上午好!

昨天,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和第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培养法律精神,做遵纪守法、文明正气的三中人。

提起法律,总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先生曾这样说过: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公民像逐步熟悉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一样,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成为展示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节日,成为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节日,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执政”打下牢固的社会思想基础。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大家有幸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那么,作为追求成为“卓越”人才的每个三中学子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在成长道路上,如何培养法律精神,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要充分意识到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比如说,我们极个别同学,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一些道听途说的消息,轻则对同学敲诈钱物,重则拳脚相加,实施校园欺凌,殊不知这些行为就可能触犯了法律,是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因为不懂法而犯法是愚昧的,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

与法同行,要求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恪守法律规范,也就是常说的“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可见,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只有最大限度地遵守法律、纪律,我们才能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可是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有同学经常讲脏话、说谎话、抽香烟、考试作弊、破坏公物、乱涂乱画,刚刚刷过的雪白的墙壁上就出现了不该出现的脚印,刚刚打扫的包干区又被扔进了食品包装袋、饮料瓶等垃圾,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行为看起来是小事,其实有时违纪与违法只有一步之遥,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据统计,当前我国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触目惊心。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认真接受法制教育。除了在政治课本上了解法律,更要学会在生活中运用法律,要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了解《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

3、胸怀宽阔。产生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宽容地待人处事,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4、提高自身控制能力。许多人并不是不了解法律,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但因为一时的冲动,也许就做出了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为形成崇尚文明、弘扬正气的校园风尚,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办学品位做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8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政治组教师XXX。

刚刚过去的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本次宪法日的活动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所以把12月4日确立为宪法日,是因为咱们的现行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这时,有同学可能会问:“究竟什么是宪法?它是一部怎样的法律?它与我们的生活有怎样的关系?”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走近宪法,走近我今天的演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1982年宪法,此后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82宪法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进行了五次修订,并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的制定都要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在同学们的印象中,宪法可能是写在课本上的、是悬挂在学校的宣传栏上的、是在老师的课堂上的,其实不然,宪法是铠甲、是大树、是伞,保护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出生这一刻起,宪法便开始保护你。《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到了适当的年龄,你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每周的必备“课程”。这是因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你和TA步入婚姻殿堂,后来有了宝宝。宪法一路都在保护你们幸福的家庭。《宪法》中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孩子一天天长大,你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宪法很薄,却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多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作为新时代的青年让我们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并将践行宪法精神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主动学习《宪法》等相关法律,积极向群众宣传宪法,并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在校园内,遵守校纪校规,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迟到、不旷课、不携带手机、不扰乱课堂、自习纪律、不抽烟、不酗酒、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培养规则意识,为班级和学校建设争光添彩。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让我们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9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一提到法律,提到违法犯罪,同学们可能会联想到杀人放火、贪污腐败,认为只有这些行为才是犯罪,总感觉似乎犯罪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校园并非是一方净土,当我们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时,犯罪离我们很近,我们的身边是否存在小偷小摸的现象;是否存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现象;是否存在携带管制刀具的现象。2010年我校的一名学生处于义气为同学抱不平跟别人发生冲突一脚踢在对方身上,造成脾脏破裂。根据司法鉴定构成轻伤,法律规定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既构成犯罪,因此该学生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一失足成千古恨。2013年市内一高中学生发生冲突,一学生受了欺负,回教室拿出管制刀具将对方刺成重伤。

今天站在这里的学生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我给大家讲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体力、智力的发展已比较健全,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学们,我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那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是指什么呢?就是指法律法规。因为有了法律法规,才对人们的行为有了约束,社会秩序才能得以正常维护。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3、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4、胸怀宽阔,因小事同学间发生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10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们即将迎来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国家宪法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作为我市历史最悠久的民办初中,荣智自建校之初就将“依法办学、诚信办学”作为办学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2004年,在荣智召开全市依法办学现场会。现场会上,与会的专家、领导都对荣智法制意识强、法制观念深入师生心中而倍感欣喜。

如果说,十年是一个里程碑,那么,我们默默奉行了25年的被社会各界认为是高悬在荣智人头上的大法——《“五要五不准”》就是让我们走得更坚定长远、更光明磊落的重要法宝。它要求我们敬业爱生,不准体罚、变相体罚、歧视、排斥后进生;它要求我们合力育人,不准破坏学校或他人声誉、抬高自己、贬低别人;它要求我们廉洁施教,不准接受学生和家长的馈赠;它要求我们上好每一节课,不准随意丢课、串课、减课和不备课上课;它要求我们认真批改作业,不准不批、错批、漏批或只批不改。这些荣智的“大法”正如我国的宪法一样,是一把双刃剑,它既维护了荣智教师在当今社会高尚的师德尊严,让老师远离功利、远离浮躁,葆有荣智师者独立之精神;又让荣智教师不断反躬自省、慎独修身,时刻提醒自己,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正是这样的一批老师,能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体现宪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他们能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而不论这个学生多么调皮,多么有个性;他们能公正对待任何一件事情,哪怕这件事与自己的利益多么相关,多么令人牵挂;他们能公开对待自己身上的任何不足,哪怕这种不足让自己多么痛苦,因为他们知道,只有在阳光下晾晒,才能有阳光般的品质。学校认为,这才是荣智教师应有的风范;而这种教育的原则,不在于传达什么指令,而在于在遵循原则中引导学生成为光明磊落的人。唯有如此,“红黄蓝事件”与“大兴区火灾”这些漠视生命、漠视法规的事件才不会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的另一种表述,就是意识的培养。

作为一所民办初中,我们深知,有这样一批师德高尚、教风淳朴的老师,才能培养出一届又一届优秀的学生;而培养学生不能“唯分数论”,不能因为中考成绩而漠视教育的自身规律,不能因为传授知识而忽视健全人格的塑造,所以,我们始终将“学会做人,学会求知”作为办学理念,做人在前,求知在后,先学会做人,再学会求知。而做人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正道直行”。无论成绩高低、职务大小,都需要用一颗敬畏之心、正义之心在依法依规的道路上做有道德、有良知的中国人。可以说,建校25年来,荣智学生毕业了一届又一届,学校的校训、学生座右铭、校长容止、教师箴言等一系列底蕴深厚的理念,却从没有随意更换过。经年累月的耳濡目染,使这些信念信条,深深铭刻在每个荣智人的心里,成为荣智鼓舞向上、规范做人的精神支柱。我们也坚信:在依法办学的道路上,我们会越走越宽,越走越远,越走风景越美丽!

荣智的孩子们,你们同千千万万的中学生一样,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预备队,在你们的身上寄托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现在的你们正处在向成年人过渡时期,处于这个时期的青年人,感情容易冲动,不大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深切后果,血气方刚,因而或许会有许多惊天动地的义举,或许也会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身憾事。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所以、懂法、守法、用法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法律可以为你们保驾护航,让你们言有所止、行有所终。比如,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这个时候就要互相关心和相互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相左、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荣智学校校风正、学风浓,有着严肃的校纪,我们作为荣智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父母,无愧于社会!我相信同学们会将心中的法制观念体现在一言一行之中。

借助这个机会,我想再强调如下几点: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孝敬长辈、尊重师友,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同时,也要防止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随之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我们的行为,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他们毒害你的心灵。

三、要遵纪守法,理智行事。

同学们,法律和纪律,都是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误入歧途,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大家务必要自觉自律、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纪律,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酿成大祸。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自己的一生罪,就是亲人的两行泪。切记:越是危急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

四、安全知识牢记心中,要时刻注意安全。

同学们在上学、放学路上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家要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注意防溺水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不加入不健康组织。节假日不去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要求全体同学按规定时间到校。上下楼梯注意安全轻声慢步靠右通行,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爱护环境,团结互助。

五、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壮志凌云,百折不回,为实现心中远大理想而不懈努力。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老师们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做好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在班级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家做个好儿女。让安全法制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加大警校共建力度,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宪法代言,做守法公民,正道直行!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11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早上好,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请记住这一天——12月4日国家宪法日》。

如果10月1日国庆节唤起的是我们每个国民对国家的家园之感,那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唤起的是我们每个公民对法律的共识、遵从和信仰。我国国家宪法日自2014年设立,以纪念日的方式强调了宪法的权威,也拉近了普通民众与“根本大法”之间的距离,使我们在隆重庄严的仪式中感受到了宪法的力量,在生动活泼的教育普及中触摸到宪法的“温度”。而法律条文从“石柱”“铜表”上走进生活的过程,正是宪法思维、法治精神形成的过程。

与国家宪法日设立同步实施的是向宪法宣誓制度,向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我是这样理解的,宣誓既是一种仪式,也是一种承诺。仪式能够激发人的内心深处的皈依感;而宪法宣誓仪式则能增强宪法的威严和信念,最终达成对宪法的信仰。承诺的本质是不被违背的决心和意志,犹如结婚典礼上两位新人手上各自的那枚戒指,当彼此戴在对方手上之时,就意味着誓约的完成,那枚戒指与誓约也将伴随一生。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将使得宪法教育、宪法宣传更加有的放矢。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我们明白宪法不是悬置于高处的一纸文件,而是扎根于人民油盐米酱醋的具体生活之中,它相距我们不远,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它既关切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也关注我们普通百姓的细小散碎,譬如,我们的房屋应不应该拆迁?我们的土地应不应该被征用?这些就是宪法所说的公民基本权利。

法律会回应社会的问题,雾霾频发、污染严重的环境问题,老人跌倒敢不敢扶的社会问题,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将产生的一些新问题,都积极回应进而探讨解决的配套方案。宪法走进生活,往近处看,人们用宪法方式来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让我们懂法守法用法。从远处看,人们善用宪法思维来参与生活,以公平正义为目标,运用宪法去观察现象,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正是这种思维改变了生活中的落后面貌,解决了生活中困窘的问题,长久以往宪法就会成为信仰。生活中发生事情时不少人习惯批评和抱怨,这是一种旁观者心态,而宪法思维是一种理性的构建思维,它在反思原因,弥补短板和漏洞,从而避免事情的再发生,是发现一种方法不行就想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办法的思维,是积极主动思考问题,拿出解决问题方案进而解决问题的正向思维方式,是让我们有所作为,使社会变得更好的思维习惯。秉承宪法思维可以解决许多生活和学习中的问题,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我们要主动运用这种正能量的宪法思维,从而成为构建自由民主、公正法治社会的贮备力量军。

同学们,法在身边,法在心中,法就在这天地间。请记住这一天——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谢谢大家!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12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每周一要升国旗、奏唱国歌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的说是由宪法规定的。

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为这一天,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

或许大家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就说交通安全问题吧,如果没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保护,人们出行都按自己的意愿开车、行走甚至横冲直撞,我们能不能按时安全的到校?大人能否按时上班?可以想象路上一定拥堵不堪,乱作一团。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让我们安全出行、遵守秩序、畅通无阻。这样的例子很多,只要留意,不难嗅到我们身边无处不在的法律的气息。

还有学生问我,为什么不能去校外吃饭?我想说,这是不懂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啊。于是,你们会觉得这些法律法规总是要求着我们,约束着我们的行为,似乎给我们这些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大家想想,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法律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的更多的是益处啊。法律是一扇屏障,我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我们的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还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了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胡作非为。法律保证了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宪法》、懂得《宪法》、运用《宪法》。它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最后,让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的最后一段话作为演讲结尾: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13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XX个全国法治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同行,走好青春每一步”。

同学们从小到大受到遵纪守法的教育。但为什么还会出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最主要的还是个人原因:这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以致触犯法律。

有些学生认为,在学校打架不算违法,要是你失手致人重伤或死亡呢?有些学生认为,拿别人的东西不算违法,要是你拿成习惯盗窃财物呢?还有些学生认为,同学之间动手动脚开开玩笑,不会违法,要是那位同学因此受到严重伤害呢?

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未成年人违法也是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的。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我们既要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切不可以身试法。

同学们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学会自我防范,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三点。

第一,任何时候,都要把自我保全放在第一位。人身安全重大到对你的人生绝对有一票否决权。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在任何情况下,切记不要激怒对方,不提倡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切不可到校外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第三,果断远离违法行为,不要参与其中。举个例子,当你与同伴在一起玩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违法,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犯罪,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学们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同学们,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让我们行动起来,从遵守校纪校规开始,提高法治意识,走好青春每一步,做一个文明守纪的中学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2024年国家宪法日德育主任演讲稿 篇14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国旗下的讲话的主题是“树立宪法权威,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公民”。12月4日是我国的第X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不是生硬的一个文本,也不是抽象的政治宣言,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