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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项目所需五金材料供货合同

铁路项目所需五金材料供货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验收方法

甲方将指定货物在乙方规定时间内送达施工现场,材料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货物验收、签字,其余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第二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15-20日对甲方材料款进行结算,若超出规定时间两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3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

若超出规定时间三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5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

若超过一年以上时间未付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诉讼。

乙方给予甲方材料款项必须以现金进行结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顶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70%的补偿金。

第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就按一下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中彩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铁路项目所需五金材料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中航材办公楼工程订购乙方产品(德国诺托品牌五金件),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幕墙两点锁:执手(白色)1把/套

执手螺丝 2个/套

幕墙定位器 1个/套

套装锁头 2个/套

幕墙锁块 2个/套

共计套单价 合计:29472元

二、交货地点:_公司(联系人:马_)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先行备货,待甲方发出送货通知后,乙方两日内将货物发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有货物由甲方指定负责人_按样品规格、型号、数量验收,合格后在签收单上签字。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收货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包装运输:采用生产厂原包装,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卸货验收,运输及中途运输保险、卸货均由乙方负责。

六、质量标准;

1. 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

2. 产品符合业主和甲方使用要求。

3. 按样品验收。

七、验收方式:

1. 甲方按到工地实际合格品数量验收。

2. 货到工地甲乙双方清点数量,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 乙方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有关部门性能监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产品商检报告、备案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需加该企业公章,每种资料各五份。

4. 乙方供货,甲方在支付货款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发票。

八、售后服务:

1.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进行善后处理,不得影响甲方使用及工程验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 乙方必须做好售前售后服务,必要时对甲方进行无偿技术服务。

3. 向甲方提供完整且通俗易懂的五金件使用手册。

九、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每延误一天,甲方按未交货款的0.5%向乙方罚款,乙方如不能按合同条款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十、其他:

1. 如有用量增补,甲方传真通知乙方,作为合同附件,其他条款不变。

2. 乙方应保证所从事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商务活动需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当地的规章、制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并不因此减轻对乙方的处罚。

3.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而双发经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向签约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其裁定结果是最终结果,双方均受其约束并接受,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铁路项目所需五金材料供货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验收方法

甲方将指定货物在乙方规定时间内送达施工现场,材料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货物验收、签字,其余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第二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 以上时间未付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诉讼。

乙方给予甲方材料款项必须以现金进行结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顶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70%的补偿金。

第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就按一下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中彩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铁路项目所需五金材料供货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需、供方友好协商就下协议:

1、新开模的必须注明开模模图号

2、产品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必须满足下列标准及技术性能指标。

适用技术标准:

需方的开模图纸。

3、材料供应及要求

3.1材料要求:

①五金材料应按国标或规定的牌号标注。

②货物在原产地、质量、规格及性能等方面符合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

③货物在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前提下,在寿命期内质量正常、良好。

④其它工艺要求:

3.2交货时间:

① 对新开模的材料,自接到模图及准确的订货单之日起_____天交货。

② 对已开模材料,自接到订货单之日起____天交货。

③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3.3交货要求:

a、准确无误。

b、型号、规格无差错。

c、符合需方的交货顺序及配套要求。

3.4交货资料

① 交货清单。

② 质量。

③ 原产地、商检证及进口产品的进关报关单。

④ 产品合格证书。

⑤ 权威机构出具的材料成份检验报告及相应的物理性能检测报告。

4、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5、付款方式

5.1订金

□无

□合同签订后x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x%

5.2货款分批支付

供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目的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x天内支付该批货款的x%,剩余货款(除质保金外)待供货完毕经需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天予以支付。材料最终用量及价格需甲方总公司企管部审核后方可作为结算付款的依据。

5.3质保金。

5.4付款形式:□汇票;□电汇;□承兑汇票;□支票;□信用证。

5.5税务发票: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

6、验收标准

6.1按_等标准执行,同时结合封样的样品及合同附件所示规格尺寸验收。

6.2按需方提供或确认的模图。

7、技术服务

7.1供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同时免费为需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援服务(包括设计阶段的产品选型、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力学性能试验检测等)。

7.2供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需方如对产品质量存在疑问,供方应和货物生产商的技术人员在接到需方通知24小时内到需方公司或约定的地点进行解决。

8、异议处理

8.1 需方对产品的质量、数量如有异议,须在收到货后_____天内书面通知供方。需方如对乙方的产品质量提出异议,供方必须在 天内派人进行处理。

8.2因供方的产品质量问题或提供的有关资料错误而导致需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3 供方由于运输、包装不善或在厂商保质期内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供方应负责退货或换货。

9、违约责任

9.1延迟交货

① 如供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3条所规定的期限及时间向需方交货,供方应向需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价款x%的违约罚金。

② 供方不能交货、需方中途退货的,向对方偿付不能交货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____%的违约金。

9.2货物不符

①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数量、质量、规格及原产厂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供方应在自收到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采用最快的运输方式自负一切费用及风险,补足数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换质量、规格、原产厂不符的部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延迟交货的罚金。

②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如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性能/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供方应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该工程业主索赔的连带责任。

③ 货物不符合需方的批次、顺序及配套要求,需方将不会按第5条的付款方式支付款项。

10、保险

乙方负责自负费用办理全部货物从_发运至交货目的地全过程的保险及保护事宜。

11、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1.1修改: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才可得以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本合同双方的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合同得以终止:

①如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终止本合同;

②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其合同义务超过x个公历日,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迟延履约的一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③ _至办完货物交接手续与货款结算后,本合同终止。

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在_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13.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一切进出口许可及手续均由供方负责自费办理;

13.2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可以将部分业务进行分包,但并不因此解除供方在本合同项目下的任何责任。

13.3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予以解释。

13.4需方提供或确认的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均视为合同附件。

13.5生效:本合同自需、供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由需、供双方各持 份,效力均等。

甲方:

乙方:

日期:

铁路项目所需五金材料供货合同 篇5

甲方:______五金供销处

乙方:______建设集团第三分公司

第一条验收方法

甲方将指定货物在乙方规定时间内送达施工现场,材料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货物验收、签字,其余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15-20日对甲方材料款进行结算,若超出规定时间两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3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若超出规定时间三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5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若超过一年以上时间未付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诉讼。

乙方给予甲方材料款项必须以现金进行结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顶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70%的补偿金。

第四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就按一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中彩(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铁路项目所需五金材料供货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合作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由乙方负责供应 公司宁安铁路六标铺架分项目部及芜湖工区部分施工所需二三项材料、五金材料及安全防护用品。所供应材料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定期结算,以甲方签字确认的材料清单未结算依据。结算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要求: 依照产品所属的国家标准,保证安全可靠。

三、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由甲方自提或者乙方送至具体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检验标准、方法及期限:乙方产品到达后,甲方在1-3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标准对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质量不符标准的产品,甲方应该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要求更换合格的产品。

五、付款方式:转账付款。

六、在甲方未签收合格产品之前,因乙方原因出现的问题或者运输途中发生的意外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耽误甲方正常使用的误工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字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铁路项目所需五金材料供货合同 篇7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 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 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 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 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贿赂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铁路项目所需五金材料供货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 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 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 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 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铁路项目所需五金材料供货合同 篇9

甲方:御祥五金供销处

乙方:建设集团第三分公司

第一条验收方法

甲方将指定货物在乙方规定时间内送达施工现场,材料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货物验收、签字,其余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15-20日对甲方材料款进行结算,若超出规定时间两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3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若超出规定时间三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5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若超过一年以上时间未付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诉讼。

乙方给予甲方材料款项必须以现金进行结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顶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70%的补偿金。

第四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就按一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中彩(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铁路项目所需五金材料供货合同 篇10

合同一

甲方:

乙方:

第一条验收方法

甲方将指定货物在乙方规定时间内送达施工现场,材料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货物验收、签字,其余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15-20日对甲方材料款进行结算,若超出规定时间两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3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

若超出规定时间三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5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

若超过一年以上时间未付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诉讼。

乙方给予甲方材料款项必须以现金进行结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顶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70%的补偿金。

第四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就按一下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中彩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合同二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