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综合治理方案范文 篇1
为促进我院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院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我院安全生产条件,我院根据旗卫生计生局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本我院全力开展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 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 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专项整治内容
在我院领导的部署下,召开了以各科室负责人为主的用电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分析了目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传达了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指导方针,使各科室负责人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1、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员工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职工用电的安全知 识普及教育,提高我院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2、用电安全管理
(1)检查施工队供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2)检查设备是否安装末端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是否有二级漏电保护开关;
(3)检查电气设备的控制开关以及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
(4)检查电线、插座、配电箱、电源控制开关等高温设备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品;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3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本我校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院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用电安全性操作。
四、后续要开展的工作
我院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卫生计生局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火灾综合治理方案范文 篇2
为遏制电气火灾高发态势,按照文件统一部署,经重庆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实际情况,永川区严格落实重庆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区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来源 wwW.ZUowEnbA.nET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安委会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副市长陈绿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余果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华中能源监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总队,由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汪永明任主任,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沟通联络等日常工作。永川区也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
三、治理内容。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围绕电器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领域、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等三个方面开展综合治理,重点抓好9项工作。
一是开展电器产品生产领域治理。
二是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
三是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
四是加强建设工程电气施工质量管理。
五是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
六是强化轨道交通线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是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八是推动城乡社区、乡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九是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时间长、范围广、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应及时协调,落实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传统村落的改造工作内容,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研究治理意见,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揭露不按标准设计、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发布违法企业名单。要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营造打击电气安全隐患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是强化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情况将纳入区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和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市政府安委会将分阶段、分批次成立联合检查组,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电气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火灾综合治理方案范文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洪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要求,进一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遏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我镇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和谐。
三、工作目标
(一)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二)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的消防隐患得到有效整治,辖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商住楼的消防安全条件进一步改善;
(三)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
五、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茶馆、网吧、卡拉OK厅、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4.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二)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三)“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四)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五)使用功能复杂,涉及多家产权单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商住楼、综合楼;
(六)综合楼内违章设置的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
(七)“六小”场所: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厅、小影视厅。
六、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具体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
(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四)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六)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七)“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八)六小场所重点从以下方面排查:
1.小门店主要整治违章搭建阁楼,在门店内生火做饭、住人等消防问题,要求晚上最多只能留一人在店内住宿;
2.小作坊主要整治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设置的加工厂;出租屋(住人场所)主要整治房中房、装修分隔材料、用火用电、安全疏散出口等消防问题;
3.小旅馆主要整治内容:一是对小旅馆的消防审核验收情况进行清查;二是对小旅馆安全疏散出口、通道进行整治;三是对小旅馆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整治;
4.小网吧主要清查是否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强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5.小餐厅重点整治违章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阁楼住人、违章用火用电等问题及检查设在民宅内的餐厅、酒楼;
6.小影视娱乐厅主要整治安全疏散出口和通道,清查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小影视娱乐厅;
7.综合楼内违章设置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医院周边违章设置旅馆(出租屋),车站等物流集散地周边违章设置仓库等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8.商住楼内是否违规设置仓库;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
9.公众聚集场所内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0.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设置情况;
11.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七、排查整治重点查处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一)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内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
(二)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
(四)未按规定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未按规定设置音视频警报,不能保证火灾发生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七)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八)营业期间违法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维修作业;
(九)在建筑物周围违规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十)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或脱岗;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八、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立即联合执法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社会单位和业主自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要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内容,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并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报镇安全委员会。
火灾综合治理方案范文 篇4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村居为基本单元,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火灾综合治理方案范文 篇5
为减少和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中心范围开展电气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发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火灾隐患中的明显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保持我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我中心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组长:林东来
副组长:李姝英、张赫、王雪华
组员:袁丽娜、梁逍、高扬、董玲玲、高丽、刘扬、于红、梁丽丽、刘海波
三、治理范围和重点以及标准
治理范围:
(一)各科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认真检查。
安全管理是否完善;水、电、气安全设施是否达标;从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参加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规章制度是否落实。
(二)认真检查药房、库房、消毒室、机房等重要部位,杜绝安全隐患。
(三)教育子女及家属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谨慎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四)加强值班,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箱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因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六)电气安全管理
1.下班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2.各个科室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3.不应在一楼大厅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准停放电动车。
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5.各科室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6.各科室应制定相应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七)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
各科室要加强电气消防安全的培训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公卫科开展多种形式的电气安全知识宣传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八)探索推广先进的技防物防措施
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排查,找准本辖区本科室范围内突出的电气安全隐患问题,探索先进的电气火灾防范措施,制定管理规定,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
治理重点:
(一)检查各科室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二)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检查有较大危险因素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四)检查重点科室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五)检查科室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隐患的情况。
整治标准:
(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检查:一是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确定,消防档案完善。二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三是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并建立记录。员工会报警、会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四是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监测、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并有详细完整的记录。
(二)装饰装修材料检查:各楼层疏散使用的走道、门厅以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三)防火分隔检查:配电室、消毒室、伙食团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且有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人员安全疏散系统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保持畅通,未锁闭,无任何物品堆放。
(五)消火栓检查:一是楼道内消火栓不被埋压、圈占、遮挡,标识明显。箱内的水枪、水带、按钮等配件齐全,水带与接口绑扎牢固;二是检查系统功能。
(六)灭火器检查:一是压力符合要求。二是灭火器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影响安全疏散。
(七)其他检查:一是电器设备、燃气用具、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的设置和使用,以及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的材质和敷设符合要求。二是消防车道畅通,无遮挡占用。
四、工作任务
我中心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时间安排为xx年8月至xx年4月,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安排部署,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对本科室进行检查。
五、工作步骤
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xx年7月至xx年10月)
各科室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活动。
第二阶段:重点督查和实施阶段(xx年1月至xx年4月)
各科室要逐级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狠抓整治工作重点,中心成立由主管领导带队的检查组,深入督促、检查、指导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推动安全整治工作扎实、全面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xx年4月下旬)综合治理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科室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中。各科室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于xx年4月1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综合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各科室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观念,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措施,立即展开工作。要全面掌握本科室及所管行业重点隐患部位的情况,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力维护本单位及所管行业安全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制定详细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整治。各科室要认真组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排查和整治,确保不遗漏一个部位,不放过一处隐患。
(四)要细化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要坚持会议及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制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报送,及时沟通协调,确保政令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组织救援,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妥善处置、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火灾综合治理方案范文 篇6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4月3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省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平台,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在既有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优先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不少于10万套,新建建筑同步推广安装,强化早期预警、先期处置。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平台,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1月至20__年4月)。各地区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省级成立由省政府王志忠副秘书长、杨勇副秘书长任组长,省公安厅程建东副厅长、安监局喻鸿斌副局长任副组长,省经信委、教育厅、民政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宗教局、民航江苏安监局、邮政局、电力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总队,由周详总队长兼任办公室主
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经信、教育、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针对工业企业、学校及培训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城市轨道交通及车站码头、商贸服务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及星级宾馆、文物古建筑、寺庙教堂、民用机场、寄递企业等场所,开展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综合治理,切实改造一批电气线路、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培训一批从业人员、安装一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聘请电气安全专业人员协助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查,督促单位落实电气安全防范措施。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及时掌握有关行业部门开展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综合治理情况,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省安委会将适时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导。对于因电气原因导致的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于20__年6月30日前报送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20__年10月10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__年起,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__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