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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临近清明,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和森林防火的关键期。为切实加强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防范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与我们一道,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一起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贡献力量。

同时,我们也向广大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做到“六不”:①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②不在野外烧荒点火;③不烧田草、秸秆;④不在野外烧火取暖;⑤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⑥不在野外烧烤、做饭。

2、文明祭祀。纪念先人要文明祭扫、绿色祭扫,通过献一束鲜花、互联网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不在墓地烧纸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发生火灾。

3、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森林火灾等安全教育。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要做好子女的表率。

4、密切配合学校传授森林防火等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

5、严禁动员和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自发性扑救森林火灾的学生,要及时给以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各位家长,为了您的孩子、您的家庭,为了社会的和谐安定,我们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守护美丽家园、杜绝森林火灾,共建和谐美好生活。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2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财富和环境主体,森林火灾是威胁森林资源安全的主要灾害,做好森林火灾防范,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区正值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随着天气回暖,祭祖和赏花踏青活动增加,野外违法用火现象明显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抓好森林火灾预防,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向您致信如下:

1、“初春草木干,星火可成灾”。我区经多年生态移民封山育林,各大林区地面可燃物大量积累,加之我区春季多大风,少雨水,点点火源就可能引发不可想象的后果。望广大市民和游客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做到野外不玩火、不点火、不用火。

2、“烧荒烧纸是陋习,用火成灾法必责”。根据森林防火相关法规规定:在林内或林缘500米范围内违法用火,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200-20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仅要承担火灾损失赔偿,还要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刑事责任。传统农耕烧荒、祭祖烧纸和林区内野炊烧烤等陋习是百害无一利,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对国家、集体、个人都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望广大群众及时摒弃陈规陋习,以对社会、对自己、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农耕不烧荒,祭祖不点火。

3、“森林保护你我他,护林防火靠大家”。20__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我区森林防火期,期间严禁一切野外违法用火。广大市民野外活动要自觉服从森林防火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进入林区的机动车辆,要按规定落实防火措施;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监护义务,确保其野外活动不携带火种。广大市民一旦发现野外违法用火行为要及时制止或报警(报警电话:110,119,12119,84853631)。发生森林火灾后,未成年人、老年人、病残智障人士和孕妇不得参加火灾扑救。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的安全,请您千万不要带火种进山,不要野外违法用火,时刻牢记“风高物燥火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家长朋友:

森林对于人类十分重要,它对保护农田、维护生态平衡和美化环境等都起着重要作用。值得人们深思的是,99%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火源引起的。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开垦烧荒、吸烟、上坟烧纸等占比最多。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感,自觉地保护森林,爱护家园,作为家长,您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带孩子在林区及林木边缘地带烧荒、烧炭、烧灰、烧田坎草、烧秸杆等生产性用火。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作为铁的要求,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内,以及春节、清明节期间,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在林区吸烟、上山野炊、在林区上坟烧纸和放鞭炮。

三、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110等。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教给学生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强化学生防火意识。一旦引起森林火灾,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火行动。

最后,让我们家校联合行动,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来,时刻警惕,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4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已。春季又是森林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护林防火要求告知如下,请各位家长做好孩子的监护,请居家学习的同学们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已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已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在林区及边缘地带烧荒、烧灰、烧田坎草、烧秸秆等。

3、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游玩用火。对重要时段(如清明、五一),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等违章用火行为。

4、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如有火情,应当产即向家长、村长、村委等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12350或者110等报警电话。

5、根据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而引发严重森林火灾,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家长,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家校联合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来,做好森林火灾预防,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5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近期天气转晴,气温不断升高,风力逐渐增强,森林火险等级提升,下乡上山人员增加,农事活动频繁,违规野外用火突出,特别是“清明节”将至,为确保“无烟清明”,防止树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是我们每一个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衷心地希望广大家长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和我们一起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而努力。

望家长积极配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做好孩子的教育,严格遵守以下“十不要”。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6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目前为森林高火险期,我县已发布《__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和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棉洋绿水青山,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等),家长要加强对子女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子女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进行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4、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提高子女防火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和教育子女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事件、防意外伤害,强化子女的安全意识,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7

亲爱的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

大家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的保护伞,也是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保障,然而一把火却可以轻而易举地毁掉森林,并且损害人民的生命财产。时至初春,天气渐暖,春耕生产即将全面展开,烧地畔、烧秸秆等野外违规用火现象明显增多,且清明节临近,许多人会在森林附近明火烧纸祭祖,森林防火压力持续增大。为了保护森林资源以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__中学特致此信提醒大家,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提高防火意识

请大家将“人人防火,时时防火,树树平安”牢记于心,提高防火意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

二、杜绝火种入山进林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成年人从自身做起,杜绝火种入山进林,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焚烧秸秆和烧荒等,不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林区祭祀烧纸等,不在林区野炊,不毁坏森林防火设施。

三、学生要做到“六不”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源

2、不到林区玩火

3、不随意点火玩火

4、不在林区燃放鞭炮

5、不在林区野炊烧烤

6、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四、文明祭祖

清明节将至,开展祭祖活动是中国人的传统,但是祭祖也可以采用文明方式,如通过读祭文、读家书、清扫墓位、鞠躬行礼、敬献花环等形式缅怀先人,不明火烧纸祭祖。请大家努力做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自愿者,将文明祭祀、低碳环保的理念入心入脑。

五、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警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为了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让我们同心协力,积极行动,尽到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创建一个森林与人类和谐共处的环境。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8

尊敬的家长同志:

您好!

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随着防火戒严期的到来,森林火警预警高危不下,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春季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多、乱扔烟头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特别是野外用火,清明节的祭祀用火、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很大比例,给社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我区近期发生多起森林火警、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春游踏青,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国旗下的讲话、集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来。

四、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12119”报警。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希望家长同志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合理安排学生休息日的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9

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

每年清明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全国每年因为森林火灾,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因此,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学校特发出森林防火告家长书,望您们提高森林防火意识,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家长要带头执行森林防火规定,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外出务工家长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督促孩子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二、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孩子携带火种外出玩耍,严禁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周末、节假日),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三、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弱智者、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明火照明、吸烟等,要及时劝诫并制止。

四、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学生及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你发现森林火灾或野外用火的,请立即向村委会或当地镇(街道办)政府报告,也可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森林,建设美好绿色家园而努力奋斗!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10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春回大地,气温渐暖,在这春夏交接的美好时节,也是森林火灾高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特向广大家长发出倡议:

一、安全用火,文明祭扫

又到一年清明时,踏春祭祖正当时。希望广大家长朋友清明祭扫时,树立环保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禁野外明火祭扫,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避免引发森林火灾,提倡文明祭扫,爱护自然环境。

二、森林防火,遵“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等。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在林区进行焊接、切割金属等产生火星作业。

三、森林灭火,安全优先

如果遇到森林火灾,进行灭火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线指挥员;2。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3。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4。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扑火服是否宽松、阻燃;5。加强火情侦察,组织好火场通信、救护和后勤保障;6。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两翼火线扑打;7。不要直接迎风扑火头,不要扑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扑火,不要在大风天气下、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8。正确使用扑火机具。

森林防火重在防范、文明祭扫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让我们携手行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让蓝天更蓝,让青山更绿。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11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

进入春季,天气干旱少雨,气温回升,是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和高发期。为了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希望家长能够与学校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位家长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严禁学生进山玩耍,严禁学生野外用火和野炊,让学生知道每年12月至下一年5月底为森林防火期,杜绝因学生玩火造成的森林火灾,尤其要注意教育学生不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三、全体学生家长和孩子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清明节期间,希望家长同志能够“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保护森林、爱护家园”,不带火种进山,更不违规用火。

四、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12

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森林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责任。丰富的森林资源已成为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现特向广大家长和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事关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每一个家庭都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乡镇(街道)、村居和学校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求,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二、严格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希望各位家长配合村居委会强化野外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周边区域吸烟、烧荒烧炭、铲灰积肥、焚烧秸秆等不当用火行为。提倡上坟文明祭祀、绿色祭扫,不得在林区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自觉。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加大监护力度,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提醒要求,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带火源火种上山,不带火种进入林区野炊、烧烤。同学们要主动学习森林防火知识,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主动把森林防火知识向家长报告,当家长有不当林区用火行为时要及时提醒劝止。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要做好子女的表率。

四、提高安全意识,禁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要牢固树立安全扑火意识,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要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由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禁止学生、未成年人参与扑救森林火灾。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13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首先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感谢您对我们学校多年的关心和支持。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搞好生态建设,打造平安家园,共创美好未来,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向你们宣传__中学关于森林防火的相关要求:

冬、春季天干、物燥、风大,山林内可燃物多,目前正值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较大比例,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请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并带头做好以下工作:

一、文明用火。不要在林区内烧田坎草、烧焦泥灰、野炊等野外用火行为。

二、清明节将至,提倡植树献花等文明利人利已的祭扫方式。不要将纸钱、鞭炮、香烛等明火带入林区和坟头。实在需要燃烧的祭祀品请在指定地点集中燃烧。

三、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相关部门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发现火灾的人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或直接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严禁野外乱丢烟头、禁止随意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进入山林景区游玩,禁止学生在野外烧纸玩火、燃放烟花炮竹,严禁学生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

五、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我州以前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等等,都造成了大量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搞任何形式的野炊,禁止随意携带火种、火具、火药品、易燃易爆物进山,更不得在林区随意用火。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班级墙报等宣传媒体,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学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犯法。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请家长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七、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学生、妇孺参与扑救工作。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14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们好!

绿色的森林孕育了人类,人类的祖先从森林中站立起来走向世界。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是振兴经济,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当前正值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结合实际,我校发出倡议,特致信各位家长,希望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并切实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子女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2、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发生或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是119。

3、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学校,在学校期间禁止放鞭炮、礼花、落地响等。

4、严禁动员和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自发性扑救森林火灾的学生,要及时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5、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6、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从事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8、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小孩)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9、对违反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共同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15

广大学生家长朋友们:

时值春季,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易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今春我市气温同比升高,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在此,我们真诚希望家长朋友们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规定,和孩子们一起保护来之不易的绿水青山,保护我们共有的美丽家园,争当我市森林防灭火的守护者、宣传者、监督者:

一、做绿水青山守护者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请大家牢记森林火灾教训,争做森林资源保护者,正确用火,文明祭祀,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上坟烧纸、燃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吸烟、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规定,让火源远离森林,让生态惠及人民,让南安更美丽。

二、做森林防火宣传者

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发展优势。请大家牢固树立“森林火灾重在防范”“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意识,积极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环保新风尚,主动向家人、朋友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做违法行为监督者

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请大家积极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主动制止违规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发现火情立即报警(请拨:12119),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浓厚氛围。

四、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三)不准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准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七)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家长朋友们,森林防火,关乎你我。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文明用火意识,严防森林火险,守护绿水青山,共同筑起安全坚实壁垒,建设和谐生态环境!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16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孩子们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你们的支持与配合!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绿色的家园,确保学生健康平安,特发出致全体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6月10日是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6月10日是森林高火险期。在森林防火期内,除经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我县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简称“十个严禁”):

十个严禁

1、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生火取暖、篝火、火把照明、户外露营用火、烧蜂、烟熏捕猎、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2、严禁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焚烧垃圾、倾倒祭祀废弃物、堆积农业废弃物和林地抚育、清理隔离带等产生的可燃物;

3、严禁农林生产、果树病虫害防治、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

4、严禁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

5、严禁举办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时使用明火;

6、严禁违规经营、举办未采取防火措施的野外赛事活动和走非正常线路徒步、攀岩和到未开发或未对外开放区域游玩;

7、严禁私拉电线乱接用电设备、裸露架空线路、使用电猫违法狩猎、随意用火和工程机械露天实施切割、焊接、破碎作业;

8、严禁车辆未采取防火措施进山入林和随意向窗外丢弃烟头等火源;

9、严禁破坏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识、瞭望台、护林房、通讯基站、水管网、储水设施、防火通道等设施设备;

10、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家长们、同学们,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教育孩子不要携带火种到山上活动,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的要求。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工作,提高孩子们防火安全意识,促进孩子们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