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宪法晨读校长讲话稿 篇1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们即将迎来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国家宪法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作为我市历史最悠久的民办初中,荣智自建校之初就将“依法办学、诚信办学”作为办学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2004年,在荣智召开全市依法办学现场会。现场会上,与会的专家、领导都对荣智法制意识强、法制观念深入师生心中而倍感欣喜。
如果说,十年是一个里程碑,那么,我们默默奉行了25年的被社会各界认为是高悬在荣智人头上的大法——《“五要五不准”》就是让我们走得更坚定长远、更光明磊落的重要法宝。它要求我们敬业爱生,不准体罚、变相体罚、歧视、排斥后进生;它要求我们合力育人,不准破坏学校或他人声誉、抬高自己、贬低别人;它要求我们廉洁施教,不准接受学生和家长的馈赠;它要求我们上好每一节课,不准随意丢课、串课、减课和不备课上课;它要求我们认真批改作业,不准不批、错批、漏批或只批不改。这些荣智的“大法”正如我国的宪法一样,是一把双刃剑,它既维护了荣智教师在当今社会高尚的师德尊严,让老师远离功利、远离浮躁,葆有荣智师者独立之精神;又让荣智教师不断反躬自省、慎独修身,时刻提醒自己,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正是这样的一批老师,能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体现宪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他们能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而不论这个学生多么调皮,多么有个性;他们能公正对待任何一件事情,哪怕这件事与自己的利益多么相关,多么令人牵挂;他们能公开对待自己身上的任何不足,哪怕这种不足让自己多么痛苦,因为他们知道,只有在阳光下晾晒,才能有阳光般的品质。学校认为,这才是荣智教师应有的风范;而这种教育的原则,不在于传达什么指令,而在于在遵循原则中引导学生成为光明磊落的人。唯有如此,“红黄蓝事件”与“大兴区火灾”这些漠视生命、漠视法规的事件才不会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的另一种表述,就是意识的培养。
作为一所民办初中,我们深知,有这样一批师德高尚、教风淳朴的老师,才能培养出一届又一届优秀的学生;而培养学生不能“唯分数论”,不能因为中考成绩而漠视教育的自身规律,不能因为传授知识而忽视健全人格的塑造,所以,我们始终将“学会做人,学会求知”作为办学理念,做人在前,求知在后,先学会做人,再学会求知。而做人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正道直行”。无论成绩高低、职务大小,都需要用一颗敬畏之心、正义之心在依法依规的道路上做有道德、有良知的中国人。可以说,建校25年来,荣智学生毕业了一届又一届,学校的校训、学生座右铭、校长容止、教师箴言等一系列底蕴深厚的理念,却从没有随意更换过。经年累月的耳濡目染,使这些信念信条,深深铭刻在每个荣智人的心里,成为荣智鼓舞向上、规范做人的精神支柱。我们也坚信:在依法办学的道路上,我们会越走越宽,越走越远,越走风景越美丽!
荣智的孩子们,你们同千千万万的中学生一样,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预备队,在你们的身上寄托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现在的你们正处在向成年人过渡时期,处于这个时期的青年人,感情容易冲动,不大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深切后果,血气方刚,因而或许会有许多惊天动地的义举,或许也会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身憾事。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所以、懂法、守法、用法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法律可以为你们保驾护航,让你们言有所止、行有所终。比如,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这个时候就要互相关心和相互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相左、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荣智学校校风正、学风浓,有着严肃的校纪,我们作为荣智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父母,无愧于社会!我相信同学们会将心中的法制观念体现在一言一行之中。
借助这个机会,我想再强调如下几点: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孝敬长辈、尊重师友,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同时,也要防止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随之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我们的行为,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他们毒害你的心灵。
三、要遵纪守法,理智行事。
同学们,法律和纪律,都是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误入歧途,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大家务必要自觉自律、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纪律,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酿成大祸。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自己的一生罪,就是亲人的两行泪。切记:越是危急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
四、安全知识牢记心中,要时刻注意安全。
同学们在上学、放学路上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家要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注意防溺水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不加入不健康组织。节假日不去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要求全体同学按规定时间到校。上下楼梯注意安全轻声慢步靠右通行,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爱护环境,团结互助。
五、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壮志凌云,百折不回,为实现心中远大理想而不懈努力。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老师们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做好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在班级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家做个好儿女。让安全法制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加大警校共建力度,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宪法代言,做守法公民,正道直行!
2024年宪法晨读校长讲话稿 篇2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一提到法律,提到违法犯罪,同学们可能会联想到杀人放火、贪污腐败,认为只有这些行为才是犯罪,总感觉似乎犯罪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校园并非是一方净土,当我们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时,犯罪离我们很近,我们的身边是否存在小偷小摸的现象;是否存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现象;是否存在携带管制刀具的现象。2010年我校的一名学生处于义气为同学抱不平跟别人发生冲突一脚踢在对方身上,造成脾脏破裂。根据司法鉴定构成轻伤,法律规定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既构成犯罪,因此该学生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一失足成千古恨。2013年市内一高中学生发生冲突,一学生受了欺负,回教室拿出管制刀具将对方刺成重伤。
今天站在这里的学生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我给大家讲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体力、智力的发展已比较健全,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学们,我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那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是指什么呢?就是指法律法规。因为有了法律法规,才对人们的行为有了约束,社会秩序才能得以正常维护。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3、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4、胸怀宽阔,因小事同学间发生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2024年宪法晨读校长讲话稿 篇3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可是你们知道吗?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中学生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意识。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不需要做什么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有人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私自撕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乘船时;当有人哄卖假药,坑害他人时等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4年宪法晨读校长讲话稿 篇4
尊敬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树立主人意识》。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目的是让大家能够弘扬宪法的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主人翁的意识。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到国家的宪法,小到我们学校的校纪校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让我们一步步的走向合格的公民,一点点向弘毅的少年攀登着。
但我们其中还有些同学并不是这样的合格公民,在学校的厕所里老师们总是看到大家在打闹着,厕所的门、洗手的水池等公用物品被无情的损坏着;在学校的操场上,老师们总会看到乱丢的垃圾,飞扬的纸屑,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们被风无情的吹着;在教室的走廊旁,老师们总会看到那些撒落在地的饭菜被无情的踩踏成为污渍,水沟里的赃物早已堆积成壑……
还有很多我们没有看到的一幕幕。这又不关我的事,这又不是我的责任?此时站在操场上的我们心里都是这么想的,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破坏者固然可恶,但比破坏者更可恶的是目睹者,我们没有弘扬宪法的精神,我们没有制止这些破坏者,我们每一个同学并没有做到学校的主人翁意识。如果这是我们自己的家,你会去破坏自己家的物品吗?会随便丢弃纸屑吗?你会忍心让别人来破坏你自己的家吗?不会,因为你们深深的爱着自己家里的每一块瓷砖、每一片墙壁、每一张桌椅。还有那些带团徽、穿戴值日牌、门岗礼仪带的“执法者们”,当你们不辞辛苦、不顾严寒的去触摸每一个木线条、去清查每一处垃圾角,凛冽的寒风没有让你蜷缩脖子,那又是什么让你们退却呢?每一个站立在操场上的同学们,你们才是校园的主人,“校荣我荣,校耻我耻”,用你们的行动去战胜那些不雅的行为。
总之,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在此向全体师生提出一些要求: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一个真正的弘毅少年,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锦绣校园收拾好,万生尽作主人翁,谢谢!
2024年宪法晨读校长讲话稿 篇5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宪法日,大家也许有所不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也称“西湖稿”,就诞生在我们所处的这个美丽城市。
国家宪法日设于每年的12月4日,今年是第X年。设立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形成尊重宪法的社会氛围,更重要的是真正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为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最重要的是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因此恪守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利武器。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宪法是高高在上的大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从我们一出生,宪法就默默守护着我们,从诞生后的抚养权、继承权,到上学的受教育权,成年后的选举权等等,从幼儿园认知的国歌、国旗、首都,无不渗透着宪法的元素。为此,我们应以宪法日为契机,在学宪法,懂宪法的基础上,做到知行合一,就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宪法日指示强调的,“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忠实的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24年宪法晨读校长讲话稿 篇6
亲爱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很高兴能与大家一起参加今天的升旗仪式。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是我国“国家宪法日”,20XX年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正式公布施行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是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宪法日。我国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纪念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从个体的角度,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每个人的生命、生活和人格尊严;从教育的角度看。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规定了国民教育体系,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从国家的角度看,宪法规定了国家根本制度,保障国家发展和社会公正。回溯历史可以发现,法治昌明之时,也就是政治清明、国泰民安之时。法治松弛之时,也就是内忧外患、国乱民怨之时。一个国家,当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得以有效发挥时,国家就可以实现经济发展、文化昌盛、社会公正。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学习宪法是为了更好地践行宪法精神,这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环节。对老师们来说,履行好教师的法定职责。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对同学们来说,希望大家要争做守法小公民,比如认真对待每一次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通过学生代表大会等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建设。认真学习、尊敬师长,珍惜宪法赋予你们的受教育权,履行宪法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学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接班人。我们学校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就是让大家心中树立宪法信仰,践行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与宪法同行,健康成长。那么,让我们从自己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024年宪法晨读校长讲话稿 篇7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
大家知道吗?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8个国家宪法日,设立这个节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是的,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的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是啊,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而宪法则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一个国家若想长治久安,离不开宪法的保障。
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大家不要觉得《宪法》遥不可及,大家想想是谁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谁赋予了公民以基本权利和义务?是谁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机构?是谁规定了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是宪法。宪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小公民,必须要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我们少先队员要人人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具体可以这样做:学习宪法知识,参加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重要条文并联系实际加以理解;传唱《宪法伴我们成长》这一类的普法歌曲;观看一些学习宪法、运用宪法方面的视频;进行手绘宣传画、儿歌创作和主题手抄报的制作来普法;宣讲一些宪法捍卫公民权利方面的故事来弘扬宪法。
宪法是法典,更是我们心中的“宝典”,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一定要牢记习爷爷嘱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始终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在我们成长的路上,也请记住:宪法始终在我们身旁,有宪法为我们护航,我们一定会更加茁壮!
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美好的道德、品行得以延续,共同助长社会的良好风气,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24年宪法晨读校长讲话稿 篇8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刚刚过去的周六(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正式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那么,考考你,宪法到底是什么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现行宪法都有哪些内容呢?现行宪法共143条,分为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在很多人眼里,宪法很“高冷”,其实不然。“她”每时每刻都在你我身边默默守护,指引着我们一生的航向:当我们还在妈妈肚子里,宪法便赋予了我们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便享有了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这些都不容他人侵犯;6周岁时,我们开始接受义务教育,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每周的必修“课程”;18周岁,我们成年了,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意味着我们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大学毕业后,遇到心仪的他(她),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我们步入了婚姻殿堂,宪法也为我们祝福;我们为家庭幸福而奋斗,宪法也守护我们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当我们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从出生到年老,从婚姻到职场,生活的一点一滴,莫不和宪法密切相关。宪法总是在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地方守护着我们,为我们的前方带来光亮,为我们的明天带来希望,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为我们的权益战至终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不论何时、不论何地、不论何人,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让宪法精神在每个人心中落地生根!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24年宪法晨读校长讲话稿 篇9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这个词,对于还是小学生的我们,是陌生的,但是却又觉得它跟“法律”这个词十分接近。那么宪法的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它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在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总体来说也就是,国家的。根本法。特指国家、社会的根本法规、原则的系统或总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古话,时时刻刻教育着我们,如果做一件事情连规矩都没有,否则无论如何都不能成立。而“宪法”是为了这个国家的政治而存在的,如果失去“宪法”和“法律”那么国家便会一团糟,一些法外之徒便会组成一个新的队伍,获取国家利益。而“法”就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的桥梁,也是维护合法公民的防护墙,也是教训法外之徒的利器。“法”,它虽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是却在生活中形成一种透明的薄膜,保护着人与人之间的本性,“法”其实处处存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每个国家都渲染着“法”的气息,一些改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也充满着对“法”的知乎。我们作为国家的合法小公民,因当从小懂得“法”,从生活中接触到“法”,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爱国合格小公民。
很多人说道,我们不清楚该如何懂得“法”,这很正常,对于青少年的我们,“宪法”这个词就是若隐若现的云雾,摸不着猜不透,一头雾水的要拼命弄懂,要费很长时间。举一个真实事情:这件事情我记得很清楚,一个二十五到三十五左右的妈妈,推着婴儿车走向马路,此时是黄灯,而妈妈没有注意到是黄灯,而此时一辆出租车奔驰而来,幸亏踩了紧急刹车,但是,出租车司机下来跟这位母亲理论,结果俩人吵得不可开分,最后,出租车司机一气之下将还在婴儿车睡着,露出恬静面孔的婴儿重重扔出去,婴儿当场死亡,最后,出租车司机需要负全责。本是可以互相理解,好好沟通简简单单的事情,却非要在冲动魔鬼的支持下,忘掉了时时刻刻在提醒着自己保持冷静的“法”,犯下了不可悔改的过错。“法”这个字是庄严而又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只为合法的公民,为改心革面的人一个敞开温暖的拥抱,在人生道路上,“法”撑起了一顶巨大健康的保护伞。
我们心中的宝典是“法典”,心中有着这样宝贵的物品,是因为热爱国家,热爱社会,而宪法正是国家的根本。宪法是社会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也就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核心而存在的。宪法和我们一同成长长大,都有不一样的改变,只不过它的改变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
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理解它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我是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共同为国家付出贡献!
2024年宪法晨读校长讲话稿 篇10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宪法在我身边》。
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是国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离我们还远着呢!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陪伴我们成长。今天大家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们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们了解法律保障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作为当代的小学生、社会的中流砥柱、时代的新兴者,在维护与践行宪法方面当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我们可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学习相关宪法知识。
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二、培养健康的守法观念。
我们青少年学生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
三、坚决摒弃不良习气。
我们应当抵制不良习气,摒弃不良习惯,做一名遵规守法的好学生。
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法律,以宪为纲,知法守法,真正做到将宪法落实在生活中,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的学生!
今天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24年宪法晨读校长讲话稿 篇1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
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小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你是未成年人,那就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的小学、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教育法》来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同学们都知道,在学校就应该遵守校纪校规,但现在学校里还存在不少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比如:乱扔垃圾、不爱护公物,打架、说脏话、下课窜班、男女生的不正常交往等等。
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2024年宪法晨读校长讲话稿 篇12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政治组教师XXX。
刚刚过去的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本次宪法日的活动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所以把12月4日确立为宪法日,是因为咱们的现行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这时,有同学可能会问:“究竟什么是宪法?它是一部怎样的法律?它与我们的生活有怎样的关系?”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走近宪法,走近我今天的演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1982年宪法,此后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82宪法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进行了五次修订,并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的制定都要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在同学们的印象中,宪法可能是写在课本上的、是悬挂在学校的宣传栏上的、是在老师的课堂上的,其实不然,宪法是铠甲、是大树、是伞,保护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出生这一刻起,宪法便开始保护你。《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到了适当的年龄,你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每周的必备“课程”。这是因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你和TA步入婚姻殿堂,后来有了宝宝。宪法一路都在保护你们幸福的家庭。《宪法》中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孩子一天天长大,你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宪法很薄,却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多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作为新时代的青年让我们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并将践行宪法精神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主动学习《宪法》等相关法律,积极向群众宣传宪法,并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在校园内,遵守校纪校规,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迟到、不旷课、不携带手机、不扰乱课堂、自习纪律、不抽烟、不酗酒、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培养规则意识,为班级和学校建设争光添彩。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让我们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