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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宝马车辆买卖合同

合法宝马车辆买卖合同 篇1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机动车一辆:

车牌号码: 颜色:红色 型号:

发动机号码: 识别代号: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支付车款人民币拾壹万元整(包含保险费在内:20xx年7月3日到20xx年7月2日,总额为14150.69)。

第三条: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清金额拾壹万元整。

第四条:甲方在收到乙方车款之日,交付车辆及随车工具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购买车辆的保险也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办理过户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交付给乙方该车的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在20xx年 月 日前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在20xx年 月 日后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有优先为装货协议,带货费用如下:70元/立方(按纸箱规格计算)、17元/件、2600元/单趟(如油价上涨,货价相应增加燃油附加费)。运输途中,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物品完好无缺,不能造成甲方纸箱踩压、污渍、损坏、丢失、淋湿等。甲方提前2天通知

乙方司机,如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跑车,应在2天前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请别的车辆。

第九条:如乙方带货到目的地,要等柜下货,甲方要补一定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合法宝马车辆买卖合同 篇2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_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 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______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___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 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 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 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20年月日

乙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20年月日

合法宝马车辆买卖合同 篇3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轿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

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

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

五、备注: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_______ 购车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法宝马车辆买卖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出让方)代理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受让方)代理人: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日,车辆类型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原牌照号__________的.机动车转让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二、通过评估甲、乙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车辆提取后,车辆的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车辆转让前如果甲方的机动车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权利纠纷及自行交易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车辆转让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或其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七、车辆的过户手续由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八、甲、方双方不履行上述合同条款,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法宝马车辆买卖合同 篇5

出卖人:

买受人:

1. 车辆

车辆金额:

2. 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3. 付款

方式:

付款时间:

4. 质量保证:

4. 1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

4. 2 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车辆。

4. 3 卖人向买受人出售车辆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

合法宝马车辆买卖合同 篇6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车号:颜色:产地:型号: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授权签字人):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住址: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年月日年月日车辆买卖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1.车辆

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付款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质量保证4.1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 全技术条件。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

4.2

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目录》上备案的车辆。

4.3卖人向买受人出售车辆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4.4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6)_________________。5.交接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车辆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如属于在车辆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买受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卖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机动车辆买卖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3.交车地点:专营店。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公里。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车辆总价款数额千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车辆总价款数额千分之五违约金。3.任何一方逾期违约达十五个工作日,又未书面告知对方达成谅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赔偿。

4.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5.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条:赠品与选装

车辆交付后,甲方随车赠送乙方的礼品质保,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包括:⑴型号规格为:全车防爆膜;价值元。⑵型号规格为:底盘装甲;价值元。

交车时,乙方向甲方购买一套原厂倒车雷达,并由甲方负责安装调试。价款为人民元整(¥元),须一次付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若对本合同其他事项发生不同理解,按照有利与实现合同的原则解释;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出卖人):盖章:邮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委托代理人:

电话:乙方(买受人):盖章:国籍:身份证号码:邮编:电话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 20xx年月日(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20xx年2月日,甲、乙双方在专营店,对乙方购买的车进行验收与交接,经双方确认: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颜色为轿车一辆。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20xx年1月8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车架号:),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元整。

大写:元整。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2)合格证□(3)说明书□(4)保修卡□(5)海关证□(6)商检证□(7)其他:□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⑴发动机□⑵变速器□⑶转向盘□⑷仪表显示□⑸制动□⑹灯光□⑺驻车制动器□⑻喇叭□⑼内饰□⑽车漆□⑾车底表面□5.里程表显示数:公里内6.其他交接事项: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日期:日期:

合法宝马车辆买卖合同 篇7

卖方: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号码:_____

买方: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号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_____车牌号码:_____厂牌型号:_____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小写: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元(小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_____方承担。

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_____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__(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备注:

甲方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法宝马车辆买卖合同 篇8

卖方: 手机:

营业地: 电话: 传真:

1:买方

全称: 性别: 国/户籍:

证件/公司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代理人全称:

证件/编号: 联系电话:

人提车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提车人应交付资料:

A、全款支付凭据;

B、本合约书原件;

C、提车人证件原件;

D、买方授权委托书(买方在此未指定提车人的);

E、卖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手续完备后方能办理交车手续。

备注:

①卖方特别提示,买方应亲自办理提车手续为宜;

②提车人未经卖方同意,不得转授权第三人提车。

2、购车约定

品牌: 数量:壹辆 交车地:卖方营业地 交车方式:买方自提

车型: 车身颜色: 或 内饰色调: 或 (色调均以厂商所定为准)

配置:

车辆首次上牌区域: 车辆: 现车选购 或 合约定购; 交车期于: 年 月

3、买方应付款

3.1 车辆约定售价:¥ 元/辆 3.2 其他应付款项:

其他约定:

合约合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4、付款约定(提示:买方必须在卖方收款台/财务室办理付款手续,或通过银行转款至卖方单位账户)

4.1买方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4.1.1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全额支付上述购车款;

4.1.2买方签订本合同的当日支付定金____万元;余款于______________付清。买方应按前述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完毕余款,逾期的,每日按未付款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买方所需支付违约金,卖方有权在定金中直接扣除买方所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部分买方仍应补足。逾期超过30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定金。

按揭付款: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 元,签订合同后的 日内支付首期款 元(含定金),余款由买方自行负责在签订本合同后30日或本合同约定的交车期前(前述二者以先到者为准)向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且全部按揭款已支付至卖方账户,否则即视为买方违约,每逾期一天,按未付车款万分之四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签订本合约时已清楚并了解办理按揭贷款所需条件和手续,有关全部贷款手续由买方自行负责办理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因买方原因未通过银行贷款审核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应予以赔偿。

4.2 买方未按本合约支付款项的(含购车贷款到账),卖方均有权按逾期天数顺延交车时间。

5、本合约自卖方盖章,买方签字立即生效。

6、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提车,否则,每逾期一天,按车款总额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7、任一方无合同约定或法定原因而单方终止合同的,除按本合约其他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该方还应按车辆总价款的4%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8、《合约条款》系本《广西桂海汽车品牌车辆买卖合约》的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约壹式肆份,买方执壹份,卖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解除合同,卖方有权对收受的定金不予退还或有权要求买方按车辆总价款4%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两种责任形式中择其一行使)。卖方在合同终止后的十日内,在直接扣除买方应承担定金、违约金、责任、损失后,余款退还买方。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销售顾问核对:

③声明:本人经比对选购,确认上述内容与销售人员陈述一致,认可卖方提请注意背页合约条款,同意签订本合约。

买方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④收款额:

¥ 元(大写: )

方式:“√”

口现金 口POS 口转帐 口 其他;

卖方财务部盖章,合约生效:

日期: 年 月 日

②销售主管复核:

合约条款

1、车辆质量

1.1 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汽车产品标准,达到出厂检验标准,能在公安交通部门检验上牌,以及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1.2 车辆质量整车或部件的“三包”、保修范围及期限,执行国家生效法律法规及生产厂商的保修政策。

1.3 生产商及工信部公布油耗参数,同型号车辆部件或车辆使用效果之间存在差异等,不作为质量标准。

1.4 生产商对产品技术及工艺的持续调整,以及非原厂加改装件,不作为本合约车辆质量检验的标准。

1.5 车辆配置及相应技术标准以车辆生产厂商公布的为准。

2、车辆检验

2.1 交车时里程表真实记录应小于五十公里(不含送车上门、买方检验车辆或车辆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2.2 买方提车前应当场对车辆型号、外观、内饰、加装用品以及基本使用功能,特别对制动、转向、灯光、水、电、油、气等状况进行检查,如有异议,应当场向卖方提出;买方提车即视为认可卖方所交付车辆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

2.3 买方应阅读车辆及用品的使用说明,正确使用。

2.4 在买方提车前车辆经有资质的单位鉴定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缺损,卖方有责任参照国家或厂商产品质量标准检测及修复。

3、资料交接

3.1 卖方交付:A、销售发票;B、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手册;C、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D、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E、车辆合格证或进口关单,前述单证于交车后五日内交付。

3.2 双方签署车辆交接单或买方签收车辆钥匙,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车辆所有权及风险责任转移至买方。

4、权属登记

4.1 买方贷款购车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办妥上牌手续,车贷买方一并办理抵押登记;卖方不承担入户、车贷等费用。

4.2 买方提车后完成上牌前,应当遵守公安交通管理法规使用车辆,以避免造成上牌手续延误。

5、违约责任

5.1 卖方未按期限交付车辆,每逾期一日,买方有权按已付款万分之四,要求卖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达三十日,买方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十日内,按全部车价款的4%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两种责任形式中择其一行使),并在合约终止后十日内连同买受人已付款交付给买方;如买方于约定的交车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十日内无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视为其放弃解除权,本合约继续履行。

55.2 车贷买方应在签订合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申请贷款资料及费用并办理完毕全部贷款手续,如未按期办理完毕,每逾期一日,卖方有权按买方未付款额万分之四,要求买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达三十日(现车为十日),卖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买方解除合同,买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十日内,按全部车价款的百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卖方有权从买方已付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退还买受人。

买方实际按揭金额及年限以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如金融机构按揭金额低于买方所申请的按揭金额,买方须在金融机构通知后5日内向出卖人付清差额车款;买方逾期不支付完全款或补齐首期款差额的,卖方有权收取违约金。逾期在3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期限 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部履行约定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30天,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须按车辆总价款4%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由此产生的责任损失由买方承担。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履行约定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5.3 因卖方车辆原因致使交付后四十五日内无法上牌的,卖方负责换车或退车还款;买方违反车辆首次上牌区域约定,按合约总额百分之十计付违约金。

5.4 车辆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说明书使用功能,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无偿修复,或减少相应价款,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检测、维修。如属买方(包括第三人)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加装、改装、事故受损等造成或引发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5.5 保修期内,买方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在三十日内未能修复而影响买方使用的,此后每延期一日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一标准赔偿买方因延误使用车辆造成的损失及所发生的费用,除前述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损失。

5.6 买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召回范围,买受人应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方案办理,卖方有积极协助办理的义务。

5.7 一方遇有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约时,应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事件发生或完结后二十日内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

可申请消协调解,也可通过诉讼解决,以诉讼方式解决的,双方应向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院起诉;如一方采取妨碍秩序,诋毁名誉等侵害行为,受害方有权按合约总额百分之二十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约定

7.1 生产厂商、第三方对车辆的各类报道,以及卖方非承诺性宣传等,不构成卖方有效承诺。有关所购车辆的任何广告、宣传单张、推介资料、或其他媒体形式的信息仅供买方参考。

7.2 买方保证联系信息(含电话)及申请车贷资料等真实有效。

7.3按买方通讯地址寄送各种通知文件的,自发出之日(以邮寄回执单记载时间为准)起第3日即视为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如无法送达或遭遇拒收的,视为已送达。卖方也可以向买方在本合同记载的电话发送短信,发送短信内容为通知内容,发送时间为送达时间。通讯地址方式有变应提前通知,否则自担责任。卖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买方在卖方办理业务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结算员在结算处进行收取并开具收据,费用直接支付至卖方银行账户。

卖方严禁员工私下代收或转收任何费用。买方向卖方结算处结算员以外的任何员工支付费用或委托交付费用的,视为未向卖方支付,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买方将费用支付至卖方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的(无论是否通过卖方结算处结算员支付),视为未向卖方支付费用,卖方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卖方:

买方:

年月日

合法宝马车辆买卖合同 篇9

事故车买卖合同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

第二条、此车为事故车

第三条、事故车交易方式为交易金额为(大写小写)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

2、甲方付清全部车款后,乙方将事故车及一副车牌、登记证书、原始发票、车钥匙(2把)、购置税证、交强险单等7项交给甲方。

3、甲方修复好事故车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配合甲方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4、签订合同之日起之前所发生的违章、欠税、交通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签订合同之日起之后一切都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利用事故车从事各项违法活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办理本车过户手续,乙方必须以该车修复后在二手车市场上的销售价格重新收回。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办理本车过户手续,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法宝马车辆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为了明确旧车交易时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二、现甲方将一辆欧曼牌半挂平板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挂车车牌号 ,车架号 ,出售给乙方,售价 元(大写先预付车款余款

三、由甲方负责将该车户口落到乙方指定的(通旺达物流公司),过户办好后付清余款(3月31日前甲方负责办好过户),所有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拒付余款。

四、乙方自签字之日起,视其对该车的发动机及车身状况的'认可、签字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甲乙双方不得违约或以任何理由将车赎回、退回,如一方违约,付另一方违约金车款总价的20%。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时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