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销服务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国籍: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国籍: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
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属_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层。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共__[套][间]。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
第四条价格与费用作文网 zUOwEnBa.Net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不包括±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包括±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商品房购销服务合同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属_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共__[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不包括±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包括±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帐号:_______);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
4.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
5.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
第九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__天内付清。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计算。逾期超过___天后,即视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个月内胺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乙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 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就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__天内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乙方在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__月;
10.保修_______月;
11.保修_______月;
12.保修_______月;
13.保修_______月;
14.保修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___签订的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公证(指外销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天内,由甲方向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理人]: [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签于______ 签于______
商品房购销服务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幢】【座】 【单元】【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人民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人民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2);
(3)。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四 。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壹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房型、空间尺寸、朝向;
(2);
(3);
(4)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息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1、双方确认:买受人在出卖人提供的房屋交接相关表格上签字接受房屋或者领取房屋钥匙即视为房屋已经验收和交接。
2、双方确认:该商品房取得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出具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后,即为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买受人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过程中,如认为有需要维修的事项,不以此为由拒绝收房。
2.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和《住宅使用》。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3.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2.;
3.;
4.;
5.;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
6.。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一、二、三、四、五)。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