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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篇1

您好!我们是宁波大学大学法学院的学生,随着中国人口年龄老龄化,养老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进一步了解养老问题的关键,我们正在做宁波地区地区城市社会养老问题的研究,特制定此调查问卷,共有18道问题,大约需要花费您8分钟时间。本次采用匿名调查,内容保密,仅作科学研究,请您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在此对您在百忙之中对此问卷进行的解答表示由衷的感谢!

1、您的机构的名称:

2、您的机构是

3、a养老院b敬老院c老年公寓d其他

4、您的机构的性质

a完全民营b公办民营c公私合营d其他

5、您的机构的地理位置:

6、您的机构接收老人有何限制条件?a是b否

有哪些:

7、您的机构的床位数长期入住的老人数

您认为对床位的需求是

a供不应求b供需相当c供低于求

8、您认为老人选择贵机构的主要原因是:

9、养老院的收费标准:

9、您的机构的硬件设施

(1)土地面积土地产权期限

是否有独立的医疗服务机构:a是b否

提供哪些医疗服务:a一般的感冒等小病b定期的医疗检查

c严重的病

其他:

相对于社会的医院,养老院内部的医疗机构的药品的费用如何:a相同b略低c高

政府对您的医疗机构是否有补助:a是b否

表现为何种形式:

(3)基础设施有哪些:

10、您的机构的软件设施

(1)是否有绿色通道a是b否

(2)您的养老院是否为老人提供精神文化服务a是b否

有哪些:

11、您的机构运营状况如何

a盈利较好b略有盈余c收支相抵d运营艰难

12、您的机构的经营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a资金运营困难b服务人员队伍不稳定c服务人员质量较低

d老人不积极配合

其他:

13、您们是否注重向社会大众宣传自己的养老机构a是b否通过何种方式:

主要针对的范围:

14政府是否对您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a是b否

采取何种方式:

主要由政府的那个部门管理:

15、政府平常对您的机构是否有政策性支持a是b否

主要采取何种方式:

16、相对于本地区的公办养老机构,您的机构具有哪些劣势

a政府的资金、政策性支持不平等

b、自身的经营管理情况略有欠缺

c、老人倾向性选择公办养老机构

d、其他:

17、相比于公办养老机构,您的机构具有哪些优势:

18、为了使得养老院更好地发展,您觉得国家社会应该再做些什么呢?(可以从政策、法律、财政等方面进行阐述)。

政策:

法律:

财政:

其它:

十分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接受我们的调查,向你表示由衷的谢意!

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篇2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养老服务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如何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大事。9月中旬,由市政协叶乐安副主席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就我市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情况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调查研究。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座谈和学习考察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和收集数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于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近年来老龄人口呈现出增长快、寿龄高、空巢多等特点。据统计,截至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18.3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37%。我市老年人口以年均4%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xx年将达到19.8万人。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养老服务问题日趋严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重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22家,其中镇(街)敬老院20家,国办社会福利院1家(市社会福利中心),合法民办养老院1家。共拥有养老床位2731张,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较好地解决了500多名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问题,其中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100%和99.65%。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兴乐集团投资5000万建设温州市首家高端养老机构——余霞乐园,20建成后无偿捐赠给市慈善总会。民办养老机构翁垟颐和老年公寓、北白象颐养老年公寓也已建成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科学规划。目前,我市尚没有一个养老机构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对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机构的合理设置布局,以及在数量、规模上的标准都没有明确,使得养老机构建设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主观随意性,也导致了养老机构的用地无法得到保证。此外,由于养老机构未能像学校、幼儿园、菜场等纳入小区建设的配套规划之中,使得养老机构建设缺乏刚性规定,造成养老机构建设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二)资源投入不足。一是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我市养老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费用投入在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中所占比例偏低。20xx年市财政投入到社会养老事业的经费仅为386万元,其中用于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的经费310万元,乡镇敬老院建设经费76万元。对民办社会养老机构的投入和补助几乎没有,如运营资助、投资奖励、从业人员培训奖励、贷款贴息补助等,均没有落实到位。二是用地保障不足。新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受到规划、土地等政策的制约,土地指标难以落实。政府部门没有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13号)规定预留、落实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新建养老机构落地难。三是优惠政策不到位。20xx年温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若干意见》“1+5”文件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措施,但我市没有出台配套文件,养老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燃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优惠等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同时养老机构本应享受的各项税费优惠难以到位,大大挫伤了民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

(三)监管服务缺位。一是管理标准缺乏。我市尚未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机构管理标准和行业管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服务运营缺乏一套完整的准入、监控、管理标准和体系,在行业指导、接受监督和行业自律上非常欠缺。二是日常监管不到位。我市现有的一些民办养老院硬件条件不达标,消防安全不合格,无证经营现象较普遍。如在大荆镇一些小规模、小作坊式的家庭养老院,消防不达标,安全隐患严重。民政、消防等有关部门由于执法力量不足,未能进行必要的日常监管服务和指导。三是审批手续办理缓慢。利用闲置房屋以租赁等形式举办的养老机构,由于房产功能的变更,补办审批手续办理缓慢,住建、消防、发改、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导致养老机构审批手续很难落实。

(四)队伍建设落后。一是从业人数匮乏。我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供养老年人多人,而现有的工作人员不足300人,供养人数与工作人员数约为7:1,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人的服务需求。养老服务机构专业护理人员缺乏,特别是镇(街)敬老院未能按规配备养老护理员,专业服务人员严重短缺。二是专业素质不高。养老机构为降低运行成本,聘请的大部分工作人员、护工都是年龄偏大、没有接受专业服务培训的农村妇女,大多负责买菜、烧饭和打扫卫生等工作,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三是工资待遇偏低。社会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总体偏低,大部分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没有达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参加各种保险,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难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政府主导,加强养老机构规划和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根据我市老年人口发展速度和养老服务需求状况,加快制订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将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布局纳入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科学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配套各类资源,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为未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预留空间。

二是健全组织体系。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完善市、镇(街)、社区(村)三级网络,强化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加快出台和完善我市的各项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明确目标、要求、任务、扶持政策等。

三是加大政府投入。市政府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投入,将社会养老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积极支持镇(街)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农村敬老院的资金支持力度,抓好硬件改造,改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步伐

一是落实配套补贴。对符合建设标准、运营规范、合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省财政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补助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由市财政再给予配套补助到位。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做好对于重点项目一次性奖励,新增护理型床位补助,收住本市户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运营资助,从业人员培训奖励,贷款贴息等。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省、温州市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和融资优惠政策,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加大资源供给政策扶持,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要在土地规划、税费优惠、财政补奖、投资权益、金融信贷、收费价格等方面进一步给予政策扶持。

三是落实土地指标。市政府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求规划养老机构设置,预留和落实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切实落实养老服务业建设用地指标单列要求,对纳入规范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应当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地,并优先予以保障。

(三)加强服务管理,推动养老机构规范发展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出台我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等相关行业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包括机构质量要求、发展规划、服务管理、人事管理、安全管理、捐赠管理以及民主管理等配套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制定养老机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和处理办法,为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养老机构的利益提供基本依据。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规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对全市范围内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协调有关部门对民办养老机构补办相关手续。对有些确实无法取得完备手续的,在能确保建筑合格、消防、卫生安全的前提下,有关部门要给予协调配合,方便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且整改无效的,要由养老机构所在地镇(街)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取缔,同时稳妥处置好被撤销、取缔后民办养老机构内供养的老人转移安置问题。

三是建立协调机制。要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制定部门协调工作制度,积极整合资源,加强相关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健全部门考核机制,在细化养老服务业主管部门的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将土地、规划、消防等相关涉老部门所承担的养老工作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落实责任。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机构负责人培训,提高管理者素质,增强管理能力;加强专项业务培训,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对医护人员、护工进行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规范服务,从而实现人性化关怀和专业化服务。

二是提高工资待遇。建立养老机构护理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相适应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实施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制度,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按照不同等级,分别予以补贴。逐步提高养老机构服务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完善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障,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保持养老服务队伍的稳定。

三是培育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群体。鼓励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鼓励健康老人、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努力形成以专业人员为骨干、服务从业人员为主体、志愿者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队伍。

《养老机构建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篇3

把自主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作为中心任务,要求在经济和科技战略中集中体现自主创新;在科技任务中切实落实自主创新;在体制机制上有效保障自主创新;在政策措施上引导和激励自主创新。而其中关键的环节是,应当建立一个功能完备的、高效的金融支持系统,以利于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准确把握当今世界经济、科技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不仅对我国的科技事业,而且对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从世界各国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演进过程看,科技政策重点逐渐由促进科技的发展转向促进自主创新,各国政府为刺激经济发展,趋向于更积极地推动和指导技术创新,并努力将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金融政策整合为一体。一方面,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金融市场的交易效率、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效率和金融机构的交易效率逐步得以提高,使得金融业可以更好地为高科技发展和企业的自主创新服务。另一方面,金融业一直都在持续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世界各国经验表明,企业自主创新从而科学技术的发展必须依赖外部资金的支持。外源性资金的渠道主要是:政府(或其他社会团体)资助、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现代金融业的发展,最突出的是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创新逐步促进现代高科技的发展。

金融的运行具有其自身的运动规律,它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有偿使用的资本。这个特点决定了借款人,无论是科研机构,还是科技企业,必须保证把贷款使用在能够产生经济效益、能够产生还贷资金的项目上。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核心是制度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说来,应该从几个方面进行着手构建科技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鼓励探索各种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

一个可行的运行模式是,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科技担保公司合作,形成风险准备基金。由创新基金统一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资金给科技型中小企业、“863”“攻关”计划、重大专项等的承担单位,通过集成科技资源,利用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平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通过科技贷款贴息,解决“风险与收益不对称”问题,适当提高银行对科技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的比例,企业承付基本利息,政府资金负担上浮利息。例如,厦门市科技局为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资金瓶颈,先后于xx年4月28日、8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了“共同扶持科技型企业协议”,共同推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xx年底,南京市科技局与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共同开展“银政合作”试点,交通银行在两年内向南京市科技局推荐的科技项目给予8亿元的授信额度,南京市科技局负责筛选重点项目向银行推荐,对部分重点项目采用贴息引导科技贷款。

二、探索建立科技产业发展银行或中小企业发展银行

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型企业设立专业化的科技发展银行是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的重要步骤。科技银行或中小企业发展银行的有效运作关键是要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如果银行具备足够的风险识别能力,就能够有信心、有能力对科技项目进行贷款支持。相反,银行如果没有足够的风险识别能力,可能选择放弃这个市场。这就要求银行要大力发展和应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通过各种手段有效降低对企业的信贷风险,积极探索和开展多种担保形式,发放多种低风险的贷款;可以探索开展税款返还担保、股票股权抵押、保单抵押、债券抵押、应收货款抵押、其他权益抵押等多种贷款形式,解决企业合理的资金需要。

三、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工具创新

科技部门可以联合金融部门以创新的金融工具(如对重大科技专项资产实行证券化、发放可转换债券、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进行融资,既使银行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又可以有效弥补产业化的资金缺口,实现科技和金融、政府和社会多赢共利的目标。例如,“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债券”,捆绑了12个开发区、发债规模8亿元,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再例如,以股票作担保的表外研发证券(swords)就是一种重要科技金融工具创新形式。swords是在生物科技企业发展初期阶段常采用的融资方式。典型做法是:发行swords证券的企业负责管理投资运用;并根据预定价格的时间表有权收购所有公开发行的证券;相应地,投资者可得到在预先约定的时间段内以约定溢价价格购买该公司普通股的一个期权或认股证;一段时间后,该认股证可与原先购买的swords单位分开交易。

四、建立自主创新企业的贷款担保制度

许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普遍比较小,自有资金不足,对银行而言风险偏大,因此,往往难以获得贷款支持。为了促进扶持这些企业,政府可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政府出资专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基金,为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是我国自主创新金融支持制度的必然选择。设立贷款担保制度,可以有效减轻政府出资的压力,还可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资金,建立多点投资环境,有利于提高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选择和投资效率,从而形成“企业有所创新,银行有所借款,政府有所保证”的有效机制以及较合理的贷款担保和开放的资金供应系统,从金融支持上促进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美国小企业局向小企业发放直接贷款已于19xx年废止,而采用以贷款担保方式对小企业进行支持。日本的贷款担保措施更加完善,除对商业银行贷款给予担保外,还有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对信用保证协会的保证实行连环保险。1974年1月,中国台湾地区推动成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信保基金主要来源于当局及有关金融机构。信用保证的项目包括:一般贷款信用保证、商业本票保证之信用保证、外销贷款信用保证、购料周转融资信用保证、政策性贷款信用保证、小规模商业贷款信用保证、进口税捐记账保证的信用保证、履约保证的信用保证、自创品牌贷款信用保证、青年创业贷款信用保证。在信用保证基金之外,1997年中国台湾当局又成立了“中小企业互助保证基金会”,推进各项辅导及互助保证贷款。该基金的主要运作为:中小企业互助保证为协助担保品不足的中小企业取得银行贷款。

五、着力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合理的信用评级标准和体系

必须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投入,打造“信用社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诚信环境。有关部门要搭建完善的共享信息平台,积极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记录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咨询机构,为银行提供中小企业全方位、多视角信用状况有偿咨询,可以使相关金融机构共享信用信息资源,信用状况更加透明,降低了信息成本,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调研报告风险定价成本也随之降低。同时,信用记录也增加了中小企业及其股东的违约成本,促使其主动增强对自身的风险约束。当前,特别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企业的惩处力度,发挥法律强制作用,让失信者付出成倍的代价,形成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机制和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不仅有助于保护中小企业的财产权,强化其供应商与顾客的履约义务,从而降低了中小企业经营中的不确定性,而且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成本和风险预期,强化了债务人的风险约束,因而会有实质性收效。

六、培育和支持一批中介服务机构

要改变现有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单一、相互脱节、自我发展能力差的状况,促使中介机构如科技担保、评估推介等相互结合,为科技企业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综合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认定资质、委托任务等方式,给予扶持。中介机构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应依靠其服务质量和信誉,开办初期应得到政府部门经费支持,但要按照市场规律,引导其在竞争、服务中依靠自身能力求生存求发展,不能由部门长期供养。

七、要注重发展资本市场,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从国外经验来看,许多小企业都是通过创业投资市场来获得资金,最后发展成长为大企业的。通过风险投资形式为自主创新提供金融支持关键是要规避所谓的“上帝变野狗(god to dog)”现象,即风险投资企业出资时被视为上帝,一旦投入钱后被当做野狗并逐渐被摈弃所投资企业之外。这就要求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确保风险投资基金的适时退出,加大对成长中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直接金融支持。

美国是创业投资比较发达的国家,20世纪90年代以来,其经济得以较快发展,高科技产业贡献很大,而高科技企业主要是通过创业投资市场筹资。1993年到1999年,美国风险资本急剧增加,1999年达到250亿美元,1999年管理基金达到800亿美元。目前,中国还没有形成灵活有效的创业投资市场,中小企业通过创业资本方式筹资的比例很小。因此,中国政府要积极采取政策措施,创造一个有利于创业投资生产和发育的良好环境,比如:通过立法,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与创业投资相适应的组织形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完善企业上市、产权交易、兼并重组等资产流动机制,构建有效的创业投资体系,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数额,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

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篇4

中介机构是市场机制运行的最主要主体之一,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承担着比较重要的责任。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类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据笔者调查,目前我县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中介机构已经有8大类112家,这还不包括一些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大量的中介机构的存在,给人们的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带来了便利,满足了市场,也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但是,目前,中介机构市场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扰乱,同时也给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带来了严重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地加以研究,努力抓好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使其规范、健康地发展壮大。

一、当前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企不分或事企不分

许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是市场行为,但一些行政因素、行政行为在干扰和妨碍市场行为,致使中介机构不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服务,失去了公正性。具体表现在:①部分行业的中介机构还没有完全同行政部门脱挂;有的行政部门的下属单位仍在履行本属中介机构的业务,而一些比较特殊的垄断性行业,只有较少的一、二家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借助行政部门的影响承揽业务,不许他人插手。②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有在中介机构兼职的情况;业务人员双重身份,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又是中介机构从业人员。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本人或以配偶子女的名义在中介机构入股,参与中介机构的分红;有的以办公场地折合股份,有的以支持中介机构发展的名义直接用现金入股,还有的则以家属子女的名义进行参股。④行政部门在中介机构报销费用,有的甚至直接由中介机构给机关部门发放奖金、福利。⑤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中介机构组织安排的高消费活动,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机构承担。由于上述一些因素的影响,导致了中介机构同行政部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主要表现在:①黑市中介;不注册登记,不交纳税金,无经营执照,无资金场所,从业人员无执业资格,仅凭一张广告,一个电话,或一个简易的招牌从事中介活动。②私下交易;不按行业规则办事,唯金钱是从,有人肯出钱就什么业务都可以做。③超经营范围承揽业务;明明是经核准从事职业介绍的,但房屋出租、二手房销售等等都做。

(三)盲目收费或只收费无相关的服务

表现在: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明确,收费存在盲目性。②一些服务项目虽经物价部门核定,但弹性较大。③一些经营性的服务项目或垄断性行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高,或只收费但无相关的服务。

(四)无执业资格或业务水平低

一是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清楚,对相关的行业规定也不熟悉;二是未经上岗培训,也未参加过相关部门及上级组织的学习考试;三是服务效率低,业务不熟练。四是持有效上岗证件、具执业资格者较少。服务不是以质量取胜,而是靠拉关系、找熟人、走后门。

(五)不兑现或弄虚作假

有的中介机构为承揽业务随意,了不兑现;有的业务承揽后半途而废,收取的费用又不退还;有的出具的文书不真实,搞虚假证明、虚假报告,或对被服务的项目、被鉴定的物体本身就不清楚不了解,不进行现场的调查勘测或测定,而是凭借服务对象的授与。

二、原因分析

(一)政府职能转变还未完全到位,职能部门监督不力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我县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除工商行政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采取了一些监管措施外,其他一些政府部门大多没有开展针对性的工作,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或任其发展的状况。事实证明,行业主管部门管与不管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监管的县人力资源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劳动部门无偿专门提供集中经营的场地,17家中介机构在统一的平台上运营,统一发布信息,执业人员的资质由劳动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并由省厅对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17家中介机构成立了行业自治组织,建立了相关的工作规则、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等,所以相对来说我县的中介机构劳动力职业介绍这块就比较规范一些,问题就相对少一些。

(二)中介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未完全脱钩,同行业管理部门还存在利益上的关系

虽然近几年来对行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有的企业改制后仍然与行政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是人员上有的虽然从行政机关中“走”了出去,但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同中介机构中的执业人员都是一些老同事,有事无事还经常聚在一起。二是一些部门利用本部门空闲房屋出租给所管理的中介机构作营业房。三是少数行政部门有些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投资入股,包括有用亲友、家属子女名义投资入股的。四是事业单位改革不彻底,一些行政部门特别是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一些行政部门,无论是人员还是经费都还没有同行政机关完全脱离关系,事业单位虽然有自己的法人,但经营并不独立,只是摇身一变干起了社会中介的行当,所以其行为表现为行业垄断,受行业主管部门保护,市场竞争不充分,更谈不上公平、公正。

(三)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健全,相关的法规建设还比较滞后

目前,关于中介机构的设立、运作、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尤其是对中介机构管理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少,即使有的也只是原则性规定,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再加上许多新型中介服务业的出现,法规建设的滞后,导致监管领域出现了真空,导致许多中介单位认为自己是“无人管”的,或是主管单位管不到的,进而在开展业务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四)行业协会未普遍建立,行业自律管理不够

行业自律是规范中介组织的核心环节,中介机构应当参加行业协会,或成立中介行业协会。但现实中,各中介组织都是“自顾自”,普遍未建立行业协会,更不要说制定职业准则、执业规则、奖惩规则、信用等级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约束执业行为了。

三、应采取的措施

中介机构依据行业分类涉及的行业和部门比较多,就我县的情况看,共涉及财政、司法、科技、建设、水利、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税务、公安、民政、劳动、人事、审计等十多个部门。面对这么多的行业分类,这么多的形形式式的中介机构组织,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监督,使其行为在市场运行机制的法则下,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确实是项比较艰巨的任务。因此,加强对中介机构组织的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是项政府的系统工程,它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需要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只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才能使社会中介机构得到健康发展。

(一)行业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按照行业分类和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具有不可推御的责任。就我县中介机构目前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当前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尤其要重视和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把好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行业申报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是未取得执业资格和专职执业人员少于3人的,都不得同意或批准从事中介活动。《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此明确了五个方面的条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工商部门不得放宽条件,降低标准,使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相关的中介活动。二是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提高中介机构执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当前中介机构组织的执业人员业务水平还比较低,与被服务的客户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还难于令人满意,因此,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重视和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使之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要督促和帮助建立本系统行业中介机构的执业规则和管理制度,督促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行业行规,不断增强行业的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四是要加强对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适时组织开展一些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奖励先进,宏扬正气;同时对一些不遵守行业行规,无序竞争,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不诚实守信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适当的场合与形式,予以公布和曝光。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等一些措施,限制其在今后的中介服务方面的一些行为,使其不能或不敢违反职业道德,不得不自觉地诚实守信。

(二)部门与部门之间必须紧密配合

依据中介机构的行业分类,涉及的行业部门比较多,而且行业部门与行业部门之间在职能上还有一些重叠和交叉的。如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是由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的,但审计机构的财会业务、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却应该是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这就要求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密切配合,唯有这样才能使一些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中介机构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对条件不具备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予以登记。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独立审计机构的业务质量进行监督。县财政、司法、科技、教育、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公安、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行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真正把所担负的管理同监督工作担当起来。加强协调联系,适时沟通反馈信息,防止不负责任或相互推诿。

(三)行业协会必须从事与开展行业自律活动

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的行业协会都没有发挥作用,行业协会还没有从事行业管理方面的一些工作。有的协会从设立到目前没有开展过活动,有的协会开展了一些活动,但所从事的是一些与其行业管理毫不相干的事情。还有一些协会,以服务为名,只收费不服务,变相为单位搞创收谋福利。行业协会既无章程,又无自律规范,所以各系统部门要对加强对行业协会的领导,对行业协会的性质、职能要科学的定位,使之担负起相应的行业管理职能。针对行业协会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和帮助协会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加强协会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协会设立的宗旨,帮助建立相关的活动章程。二是制定本行业的自律规范和奖惩规则,使之成为一个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的工作机构。三是开展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业人员的素质,引导本行业中介机构上规模、上水平,指导成员单位的发展。四是建立本系统行业的信用等级制度,对违反协会章程,无序竞争,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等予以公开或曝光。

(四)社会各界应当广泛参与共同监督

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光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工作还不够,还必须要由全社会来共同参与。首先,要在社会上形成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诚实信用的良好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体系,形成人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规则,讲求信用。其次,中介机构组织要加强对自己业务的宣传和公开工作,便于社会各界的了解同监督。尤其是服务范围内容,服务方式,收费的依据标准等要进行宣传公布。第三,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不良行为要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设立相应的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监督卡,方便群众;同时对一些不良行为大家要善于和敢于举报,从而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群众广泛参加的监督格局。

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篇5

去年以来,通河县按照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对乡镇和部分县直纪委进行了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改革。按照市委本次调研要求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乡镇和部分县直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情况

XX年4月,针对基层纪检监察职能弱化问题,按照上级纪委有关规定,我们探索实施了纪检监察派驻制度改革,撤销了8个乡(镇)党委纪委,成立了祥顺镇和富林乡2个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撤销了7个县直部门纪委,成立了教文卫和农业2个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

1、配齐配强干部队伍。

县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先后召开三次会议,专门研究派出机构有关问题。在编制和干部职数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在全县优秀副科级干部中提拔4名干部,任正科级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在优秀后备干部中提拔了12名干部,任副科级纪工委委员,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创造条件强化管理。

保障。二是分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一是创造条件创造创造条件。县政府先后拨款30万元,为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解决了办公场所、电脑、电话等办公办案装备和设备。统一标准,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制度,明确规定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与纪委干部在福利待遇、评优晋级、纪律要求、学习培训上“四个一视同仁”,极大地调动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明确职责理顺关系。

根据有关规定,赋予了派驻机构检查权、问询权、制止权、建议权、谈话权、考核权、问责权和督办权。同时明确规定派出机构受县纪委、监察局垂直领导,协助各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宜,做到指导不指挥,督办不包办。通过改革工作体制,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虚位、协调缺位、办案失位等体制上弊端带来的问题。

二、乡镇和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情况和成效

为保证新的工作体制规范运行,通河县纪委坚持指导不指挥、督办不包办、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对立的原则,保证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独立履行职责。通过对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分片派驻统一管理,达到了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

1、积极开展了廉政教育工作。积极协调党委把廉政教育纳入了党委的,定期下发学习要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的理论、方针、政策。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各纪工委普遍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观看了傅丰志案例警示教育片。驻农业纪工委紧紧围绕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组织开展了廉政知识测试,组织开展了对145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教育。驻教文卫纪工委紧紧围绕医德医风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举办了“廉政文化进校园”广场文艺专场演出活动,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2、深化对重大事项监督。紧紧围绕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深入开展了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成立以来,各纪工委先后参加所驻党委会议22次,监督人事任免、工程建设、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29件。对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工作谈话24人次,信访谈话2人,警示教育谈话1人,诫勉谈话1人,检查党委、部门各类会议记录12次

3、积极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从纪工委书记到委员都确定了各自联系单位,深入各自联系点,进行面对面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重点查看是否制定,组织机构是否落实到位,活动记实、会议记录是否规范,责任制是否层层签状,是否健全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帮助所辖单位完善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制度汇编。建立了8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对各类图版、阵地、档案、工作流程进行标准化建设,有力的推进了院务、校务、村务公开工作。

4、创新了工作载体。各纪工委共在辖区内党员、干部和群众中聘请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员、廉政建设监督员168人,构建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监督网络,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以乡镇站所长“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为载体,强化了对基层站所长的管理和教育,加强了对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延伸了工作手臂,促进了基层干部廉洁从政。结合“关注民生、促进发展”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组织评议员对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问题2件,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了整改。

5、坚持了依法执纪办案。4个纪工委成立以来,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37件,初核案件线索25件,立案18件,结案16件,处分党员干部17人,收缴违纪资金15万余元。立案案件占全县的50%,收缴违纪资金占全县的70%。在惩治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未进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县直纪委情况

我县原有35个党委、党组、直属总支纪委、监察室、纪检组,改革后,撤消了15个党委纪委,现还剩下20个基层纪委、监察室、纪检组未进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1、构改革的纪委的县直部门基本情况。全县未进行机构改革的基层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共20个,其中,县直党委15个,县直属总支纪检组3个,法检两院监察室2个。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0人,行政级别均为副科级。上次改革未纳入纪工委管理的部门共有38个,20个党委和未纳入纪工委管理的县直部门共有党员2388名,涉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约270人。

2、行机构改革的纪委工作情况。近年来,县直纪委、纪检组、监察室能够按照县纪委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能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学习会等一般性教育活动,能够配合县纪委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纠风治乱工作。总的来说,能够完成规定性动作,但工作创新不强,没有特点和特色。未实行派驻管理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作用发挥较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查办案件力度小。从去年办案情况看,全县共办案29起,其中纪委和纪工委办案27件,基层纪委办案2件,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作用不大。二是常规性工作质量低。从日常工作上看,个别基层纪委只是在上级检查时临时装档、补充材料,应付上级纪委,极个别的还存在压案、瞒案现象。三是有影响、有震动的教育活动少。从开展大型活动情况看,纪工委辖区内党委都能够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像卫生、教育等部门,都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行风教育活动。未实行派驻管理的党委,往往重业务、轻教育,几乎没有开展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教育活动。

3、关于对县直纪委改革的初步设想。持“分类归口,整合力量,集中派出,统一管理”原则。在试点基础上,对属地管理的党委纪委进行撤销整合。撤销党委纪委、直属总支和纪检组20个,纪委、监察室、纪检组撤销后各部门设一名专兼职纪检委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2个县纪委监察局驻部门纪工委监察分局机构,即:驻政法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地点在检察院)、驻财贸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地点在财政局)。根据部门工作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原则,划分纪工委监察分局管辖部门(含常设机构)。新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编制为4人。设书记分局长1人(正科级职位配置),副书记、副分局长1人(副科级职位配置),副科级职位委员1人,科员职位委员配置1人。驻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驻农业纪工委监察分局、驻教文卫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职位职级配置按新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职位职级配置理顺。

四、派驻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施纪检监察派驻制度以后,个别党委领导以为撤消了基层纪委就是取消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对基层党纪检监察工作不重视、不过问,严重影响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派驻机构的级别没有明确定位,造成了干部选拔、人员配置等方面实际操作中的困难。

3、派驻机构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突出表现在多数干部为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熟悉,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欠缺。

4、还有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乡镇水利、教育、卫生、林业等上管的企事业单位还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按照《派驻机构责任区划分办法》,这些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应由上口所在纪工委负责,发生案件则由属地辖区纪工委负责查处,实际操作中却常出现两不管现象。

五、关于对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相关建议

1、基层党委反腐倡廉能力建设。明确党委主管领导,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委员,改变上重下轻的工作格局,实现工作重心下移。要加强基层纪委的人员队伍建设,理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职级、待遇等问题,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加强作风教育,经常性的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改善基层纪委的办公条件,在经费、设备上倾斜基层纪委,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2、切实加强派驻机构人员培训。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以纪检监察业务理论知识为重点,以提高干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法和技巧目标,集中辅导与在岗自学相结合,全面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出台相关政策,保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建议在对基层纪委实行派驻管理,由省市纪委与组织部门搞好协调沟通,出台相关政策,统一研究派驻机构的指数、职级、职能,为县级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造良好、宽松的政策环境。

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篇6

几年来,随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的加大,医疗机构管理和使用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意识普遍有所提高,医疗机构进货渠道进一步规范,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违法案件逐年减少。但是,医院重视程度不够,而且医疗机构中管理医疗器械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的管理和临床

用械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结合几年来从事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实际,现就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对策作以下探讨:

一、存在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在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的管理和临床用械方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和保管、养护和报废等制度不健全,有关记录不完整。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资料收集不齐全,在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领用程序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大型的医疗器械设备未建立技术档案。

3、医疗器械必要的保管养护储存条件不具备,普遍不如药品,多数无防潮、通风等设施;产品未按要求归类存放,器械仓库存在脏、乱、差现象。

(二)产生的原因:

一是医疗机构的领导在医疗器械的管理上有重医药轻械,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是医疗器械的采购、保管人员普遍存在法规意识淡薄,医疗器械的专业知识匮乏的现象;

三是国家对医疗器械在流通、保管、养护和储存等方面缺乏系统的规定和要求,使监督部门和医疗机构无章可循。

二、对策建议

医疗机构应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保存、使用、报废等环节加强管理,建立和执行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规章制度,严格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完善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加强医疗器械管理,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操控体系,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同时,国家局应尽快制定和出台医疗器械在流通、保管、养护、储存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使监管工作有法可依。

(一)严格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医疗机构要建立相应的医疗器械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管理、质量跟踪、资料控制、维修保养检查、产品报废淘汰、培训操作人员、不良反应报告等工作,并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二)完善档案资料管理。医疗机构要强化医疗器械档案资料管理,对二、三类设备类医疗器械逐台建立档案,搞好医疗器械的基础管理工作。

(三)严把采购关。医疗机构采购医疗器械要由医疗器械管理职能科室负责,由有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批准交由采购部门执行,大型器械设备须由医疗设备委员会或院务会讨论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执行。采购医疗器械必须做到:

1.严把“采购三关”,即公司资质关、产品合法性关、人员合法性关。必须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公司购进产品;产品必须是合法合格产品,必须是经注册、有质量标准、有合格证明的医疗器械,且有合法的票据;销售人员要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权书,并有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

2.首次进货时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商资质,医疗机构应该向供货单位索取并保存以下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4)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5)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质量标准。

(6)产品合格证明。

(四)严格质量验收。

1、到货必须验收,并做好验收(购进)记录,验收(购进)记录应当注明:产品名称、供货厂商、注册证号、执行标准、规格(型号)、生产批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数量、价格、购销单位、购销日期等内容。

2、必须查验外观质量、包装及规定的包装标识和中文说明书。

3、发现外包装有破损、质量有问题、包装上无注册证书编号和产品批准文号的、过期、失效、淘汰产品不得入库。

(五)严格保存养护。医疗器械的保管保存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保存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仓库的基本条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储存要求。

2、做好在库产品的养护工作。

3、仓库要有六防措施,即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防虫。

4、仓储要有垫板或货架。

5、对产品要做好色标管理,合格品为绿色、待验品为黄色、不合格品为红色,并按区域分类存放。

6、产品要有货位定位标志。

7、产品保管应做到帐、卡、物相符合。

(六)严格使用管理。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加强设备管理。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对维护、保养、检查等环节进行管理,建立设备周期性检查制度。

(2)加强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领用、发放要处于受控状态。

(3)加强对重点监控产品植入医疗器械的管理。使用植入医疗器械应当记录相关信息,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手术时间、手术医师姓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跟踪号(生产批号)以及生产单位和供货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并与病历一同保存。

(4)建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发现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

(5)加强操作使用人员的培训。尤其是三类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培训,包括技术操作方面、安全方面、自校自检方面的培训,做到要有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操作设备。

(七)建议国家局应尽快制定和出台医疗器械在流通、保管、养护、储存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使药监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

总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医疗器械监管的重任,督促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从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管理,抓好综合治理,做到标本兼治,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篇7

老龄化的趋势,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发达(尤其是医疗技术水平的进步和医疗条件的改善)等诸多条件综合作用下的产物。我国人口老龄化将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和压力,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出新的挑战: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压力巨大;在建立满足庞大老年人群需求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方面,加快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健全养老服务网络的压力巨大。

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结构趋于核心化的“4—2—1”模式,使得机构养老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养老模式选择。机构养老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居家养老,但是,从现实发展的状况来看,机构养老模式并没有完全超越传统的“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模式,而仅仅是体现在养老地点的不同以及看护人员的区分。

①而且,机构养老作为一种补充性的养老模式,它的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较为薄弱,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养老机构的经营能力较弱,常年处于亏损的边缘。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财政投入力度有限,在机构设施上的配置较差,缺少相应的医疗服务条件,而且国家对于养老机构的税收优惠力度有限,导致养老机构的收费较高,养老服务水平较低,加上养老机构所处的地理位置偏僻,老年人的入住率常年在较低水平徘徊,机构的生存压力巨大。所以,养老机构往往通过压低看护人员工资福利,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服务数量的办法来缩减巨大的营业开支,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养老机构的发展,形成了一个“营业能力差—降低服务质量—入不敷出—亏损—退出养老产业”的恶性循环。

专业养老看护人员的职业地位较低,护理人才十分短缺:

首先,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所享受的工资较低,大多处于20xx元左右的水平;

其次,工作十分辛苦,工作量很大,而且工作环境较差;

第三,由于养老机构的工作属于服务业属性,是一项“伺候人”的工作,往往会对护工的心理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导致产生一定的隐形“职业心理伤害”。这些因素导致了我国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才十分短缺,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主要的问题有如下几点:

第一,护理人员的绝对数量严重不足,不能应付巨大的养老需求;

第二,现有的护理人员的专业护理水平较低,缺少熟练的专业护理人才;

第三,养老机构对于护理人员的培训处于空白状况,对于护理人员人力资本的开发产生制约作用。机构养老的功能过于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广义上的养老服务是指一切为满足老年人特殊需要而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总称,包括家政服务、医疗护理、保险、老年理财、老年休闲、老年用品、旅游、教育、文化、心理咨询和体育等行业。

此外,湖南省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题报告《养老服务与产业发展》中提出:养老服务要包括老年食品、产品、医疗保健、保险、旅游和文化教育业等服务。但是由于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加之财政投入力度有限,导致了养老机构的功能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特别是心理、精神的服务需求,导致老年人缺少归属感。养老机构的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在现实情况中存在一个值得思考的现象:

一方面我国的养老需求和养老缺口都较大;但是另一方面,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却很低,往往只有50%左右,闲置状况较为严重。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服务品质较低。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不单单存在于衣食住行这几个方面,而是有很大的外延性,要涵盖精神需要、心理健康、身心康复和社交活动等方面的需要。但是,现实中的养老机构往往在服务项目、服务水平和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能力十分有限,在服务项目供给上表现为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方式简单,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低,养老设施陈旧等现象。

二是老年人对于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难以适应机构养老模式。调查发现,80%的老年人更加倾向于和家人住在一起,而且自评健康和养老满意度要远远高于机构养老模式。老年人对于家具有极强的留恋感,加上养老机构对于老年人的心理需要关注不足和帮助有限,而且在养老机构里生活会让老年人觉得缺少必要的亲情。

三是由于养老机构处于亏本边缘,其住院收费较高,迫使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选择其他养老方式。

养老机构的医疗配置低下,缺少疾病治疗功能模块。依据20xx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发布的《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的专题报告中数据显示:现有的养老机构拥有医疗卫生室的比例小于60%,拥有疾病康复理疗功能的比例低于20%;而且有超过50%的养老机构没有医生的配置,拥有护理专业的人员以及接受过专业训练的护士的机构比例低于30%。学者何文炯对浙江省内杭州市、温州市等地进行调研分析,发现大多数养老机构无法提供老年人最需要的医疗护理服务,护理型养老机构的比例在浙江省低于20%。

②我国机构养老模式加快发展的政策建议

针对目前日趋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和面临困境的机构养老模式,我们需要在全社会树立起积极的养老观,体现古代社会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会理念,要通过实践,通过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模式,充分调动福利三角模式中的各方力量,解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特殊国情的机构养老发展路径。笔者认为,要加快我国机构养老模式发展,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

政府要加大对机构养老模式的宣传,引导老年人合理选择机构养老服务。针对目前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模式的认同度较低的现状,政府需要加大对机构养老模式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创造一种支持机构养老模式的氛围,加强对机构养老模式的认可度,弱化传统的养老观念,进一步消除对机构养老的误解和偏见,引导老年人合理地选择机构养老模式。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调动市场力量推动力机构养老模式发展。政府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机构养老的活动中来,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壮大机构养老的规模。政府要借助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元素,通过政策法规的杠杆作用,进行行政监督,来协调各方力量参与机构养老的发展。比如,上海市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机构养老事业,全市共有养老机构615家,其中有321家是由社会资本经营办理,对于机构养老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③强化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首先,政府要加大力度进行养老护理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即在卫生、医学、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强化其职业化属性,加大力度推进老年护理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为机构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其次,针对现有养老护理人员专业素质低、缺少正式护理培训的现状,政府要联合养老机构和社会教育培训部门,加大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理念,完善机构养老的服务体系。最后,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现有护理人员的工作待遇和工作环境,在全社会树立起尊敬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氛围,提升其职业形象和社会地位,使得护理人员的工作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使其“体面”地工作。

政府要对有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一定的补助。针对目前养老机构的入住收费远远高于普通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的现状,可以考虑根据各地财政能力、物价指数、人均收入水平等指标的变动情况,适当给予老年人一定的补助,为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模式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物质基础,进一步缓解社会养老压力。

家庭养老也要配合机构养老,一起履行养老的责任。从严格意义上说,机构养老是家庭养老社会化的体现,是家庭养老的进一步延伸,并不意味着家庭作为养老的主体之一就不再承担养老的责任了。而且,家庭的某些养老功能是养老机构所无法取代的,也是无法超越的。家人的关怀和精神鼓励,对于提高老年人机构养老的生活质量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老年人的死亡率和发病率,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满意度。

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篇8

柘荣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自年成立以来,在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上花费了巨大的精力和心血,对医疗机构在药品使用环节上的监督管理尤为重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对某些医疗机构出现的一些不规范使用药品及对药品质量管理上的疏漏仍然感到不容乐观。在这里根据这次调研活动中所了解的情况,以及结合我局在这几年的对本县医疗机构的执法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及相应管理办法作一个总结分析。

一、柘荣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监管的情况和方法

(一)从加强岗位培训入手,提高人员素质。

我局在狠抓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把事前的培训帮助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分批分层次组织法律法规和药学业务知识培训,进行指导。同时采取有效方式认真督促医疗机构自身开展药剂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切实提高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药学专业水平,为规范药品管理提供有力的人员保证,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从规范购药渠道入手,保证药品质量。

为从源头上保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我局“三管齐下”,一是要求医疗机构高度重视营销人员和供货企业资质审验,做到“三查五对”(即查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对身份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印章、授权范围),签订配送质量保证协议,把好进药第一关;二是加强药品营销人员管理,通过建立信誉档案、强化信用管理措施,督促医药企业严格依法聘用营销人员,严格实行对营销人员的审查考核和业务培训;三是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打击无证经营药品、非法渠道购药等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市场。

(三)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统一管理“软件”。

针对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没有明确的规范化质量管理体系的情况,我局在出台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软件”,即组织机构设置、人员、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资料记录等统一做了细化,督促医疗机构统一制作各项制度并统一上墙明示,统一对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统一做好各种资料收集和质量记录,使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上做到合乎规定,有章可循。

(四)从创建“规范药房”入手,加强诚信自律。

为加强诚信自律体系建设,我局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规模不同,专门制定了《柘荣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标准》,分县级、乡(镇)卫生院、社会医疗机构和城乡个体诊所三级制定相应的条款,符合要求的按照得分情况评为“规范药房”。“规范药房”采取动态管理,每年将根据监督检查和管理情况可升级或降级,对验收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将记录在案并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增加检查次数,对屡教不改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从而充分地调动了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主动地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五)从密切部门配合入手,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成了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通知》,并成立了联合检查指导小组,加强指导;二是建立互通信息制度,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有关医疗机构涉药违法案件和检查情况,加强部门信息沟通,从而增强了部门沟通和药品监督执法工作透明度,也使医疗机构更加重视药品管理,提高了守法遵规的自觉性。

二、目前柘荣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由于病患者相对集中,用药人群大,在用药品种、数量上相对较大,是人民群众药品使用最直接、最广泛的窗口,因此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通过这几年多的监督管理实践,我们感觉到,医疗机构在监督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⒈进药渠道不规范。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各级医疗机构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进货渠道混乱的问题。虽然药监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责令其改正,并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但他们想方设法钻法律空子,使得药监部门无法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管。

⒉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素质低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法律观念淡薄,对《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认识;其次专业知识匮乏,由于某些医疗机构负责人对药品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的忽视,导致了药品从业人员整体专业水平相对低下,从而造成在药品使用管理上的效率低下。

⒊药房、药库药品管理差。与药品经营企业相比,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在卫生条件、场地、设施等方面都相对较差,药品堆放杂乱无章,灰尘较大,拆零药品较乱,没有药房及药库管理制度,中西药品没有分开,药房、药库设施缺乏,基本上没有防尘、防鼠、防潮、隔热等设施,并且在药品验收制度的实行方面也明显存在不足。尤其在村级卫生所,依然还存在过期药品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二)我县在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我国目前在药品研究、生产、经营等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规范,如药品研究领域有、,药品生产领域有,药品经营销售环节有等,这些规范都是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条款的要求制定出来的,具有法律效力。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单位只有符合并通过这些规范的严格认证,才具有合法从业的资格,这些环节抓监管工作可以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但是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却遇到了一些违法行为无法追究的情形。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状况令人担忧,对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大的潜在威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已经远远落在了药品研究、生产和经营等环节的后头。在现阶段,我国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上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

⒈欠完备、全面

我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仅限于规定而规定,没有相应的约束条款,或只有禁则而无罚则,即规定了应当怎么做,却没有规定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使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有效地处理和解决不同形式的违法行为,致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中许多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威慑。而这些行为却无形之中对百姓的健康和生命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如:合法票据、购进验收有记录是医疗机构依法购进药品的依据和凭证,在《药品管理法》中虽作了明确规定,但却没有罚则,而这在实际操作中非常重要。

⒉欠前后规定的一致性

《药品管理法》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参照什么质量管理规范才能获得认证许可并没有做出象、那样的明确规定,但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第八十三条关于药品认证含义中却提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相应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相应认证证书的过程”这样的描述,显然没有做到法律与法规的统一。

⒊对药品使用从业人员业务学习缺乏硬性要求

我国目前实施的执业药师制度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由于、认证必须配备的硬性规定,极大地促进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因没有相应的质量规范,该制度很难得到医院的重视,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不学习照样工作,无危机感,这就很难保证百姓用药安全,更不能正确指导患者合理用药了。

三、对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设想和对策

(一)、完善补充现有法律法规

⒈在现行的《药品管理法》的.基础上,需对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章节增加如下内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须经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使用许可证》;无《药品使用许可证》的,不得使用药品。《药品使用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医疗机构药剂科必须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具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库、药房、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具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具有保证所使用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必须按照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医疗机构药剂科是否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⒉制订《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制订《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必须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的特殊性;制订《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可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订《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时除对药库、药房软硬件做出规定外,应考虑急诊室、防疫室、中药炮制室、病区药房、化验室、煎药室的药品管理问题。

(二)、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可实行“扣分制”管理。

“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是药监部门工作方针,为把这一工作方针运用到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的监管上,建议可借鉴交警部门对驾驶员扣分的作法,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实行“扣分制”管理。这一管理模式主要包括: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规定,制订一个扣分的标准,即扣分的内容,这一内容不宜过多、过细,但必须量化,有操作性,如

⒈药械从正规渠道购进分

⒉建立药械购进、验收、登记分

⒊药械购进、使用帐目清楚分

⒋使用正规药品、器械分

⒌特殊药品管理规范分

⒍依法对药品、器械进行管理分

根据上述内容及分值,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医疗机构药品进行检查时,如发现没有做到的内容,则此项分数全扣,当一次检查扣分达分以下,且行为较轻的,则给予警告,限期改正外,必须视情予以经济处罚。如全年累计扣分达分以上,则该单位必须停业整顿,同时建议卫生主管部门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发放了《药品使用许可证》,同时予以吊销。

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篇9

[摘要]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各大专业银行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模式、经营状况都发生较大变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机构设置、网点布局,机构总数下降,员工总数下降,而个体规模则不断上升。尤其是在县级地区,工、农、中、建等专业银行在乡镇的机构全部撤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撤并了一些规模小、效益差的网点。本文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例,试对金融机构撤并网点产生的利弊作一探讨。

[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撤并利弊

近几年来,各专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运营,提高综合经营效益,都不同程度地撤销、合并了农村网点,如__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__年共有法人和分支机构347个,至20__年10月末下降到195个,降幅达43.8%。这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强化自身管理起到一定成效,但同时对地方农村经济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身发展也产生一定的制约和影响。

一、基层网点撤并的有利影响

(一)费用减少,经营效益得到提高。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层网点的撤销和合并,一是减少了大量的水、电、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二是部分员工提前退休,或是调离、下岗,减少了人员费用,以__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例,20__年办理职工内退9人、待岗58人、退休16人、辞退15人、系统内调出14人、其他34人,共减员180人,有效减轻了人员费用负担。

(二)竞争上岗,职工素质得到提高。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基层网点撤并,在人员安置上实行的是“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上岗机制,使员工增强了忧患意识,面对激烈的竞争压力,员工们加强了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能,想方设法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效率也都大大提高。

(三)统筹部署,金融风险得到化解。

各大专业银行撤并基层机构之后,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带来了发展机遇。原专业银行乡镇网点的大部分存款流向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增强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一些发展前景好、经营效益优的黄金客户也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吸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获得良好效益的同时也更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网点情况,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撤并了一些效益不佳或人均存款较少的机构网点,加上接收了如农业银行等专业银行乡镇网点的业务,经营环境大为改善,尤其是一些高风险社迅速摆脱窘境,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

(四)机构精简,监管效果得到改善。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层网点撤并后,机构的减少也减轻了稽核监督和监管工作压力。目前我国基层银行业监管机构和县级联社都普遍面临着监管、稽核手段滞后,监管、稽核人员较少的问题,基层的机构撤并后,网点越少越利于监管和稽核监督,越利于改善监管的效果。

二、基层网点撤并的不利影响

(一)对外宣传力度不足,造成部分客户、存款流失。

一些基层网点撤并后,对外宣传不够,有些地方仅仅张贴一纸公告,而未向公众明确撤并机构后的业务衔接具体事项,给客户存、取款造成诸多不便,加之部分不了解情况的群众产生了“由于经营效益不好,所以才撤并机构”的错觉,进而要求销户,导致部分客户和存款的流失。

(二)对内宣传疏导不够,导致一些不稳定因素形成。

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撤并网点时仅注重于内部的债权债务清理划转以及证、章、牌、照等收缴和注销,而未及时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尤其是村级代办员的清退,因思想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已清退代办员闹事、上访等事件,影响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声誉,影响了社会安定。

(三)档案资料移交不规范,给日后管理埋下隐患。

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撤并网点过程中,偏重于存、贷款业务划转以及重要空白凭证、印章收缴,而对档案资料的移交却未重视,移交手续不规范,且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会计基础资料等在移交过程中被忽视,未能完整归档,给日后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隐患。

(四)不重视形象标识管理,易带来负面影响。

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网点撤走以后,没有及时将原营业场所的招牌、标识、门面装潢等撤掉,这样不仅会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形象,并且也极易引起公众误解,甚至还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废弃营业场所非法吸收存款等造成可乘之机。

(五)服务质量有所降低,信贷资产管理难度相应加大。

部分基层网点撤并之后,现存的网点间距离增大,造成服务客户群体分布相应呈现松散的态势,一些地理位置偏僻的被撤并网点所服务的企业、储户难以再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办理结算需要跑远路到现有营业网点,不利于客户资金快速流通、周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发展。同时,由于网点间距的增大,也不利于信贷资产的管理,基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人员有限,一些效益好、讲信誉的客户不能及时享受信贷支持,贷款增量受到影响;网点减少、覆盖面增加也使对存量贷款的'管理和清收盘活难度有所增加,对客户的跟踪管理不能及时、到位进行,造成逃、废债务现象,不良贷款前清后增,占比居高不下,影响了农村合作金融机

三、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撤并网点的建议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一方金融平安,因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撤并网点的过程中应本着“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宣传到位,手续规范,消除隐患”的原则,加强存量网点建设,进一步增加对农村金融的服务力度。

(一)科学分布网点,做到布局合理化。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调整网点应注意不能一刀切,要多方面进行分析和预测,如辖内的区域经营环境、金融资源、经济发展趋势等种种因素,来合理确定营业网点的最佳布局和数量。如,对位于县城内的一些业务量较小网点可以退居城乡结合部,对经营无法保本的网点予以撤销或就近并入相邻的社。总之网点的设立既要能够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身发展。又要能促进所服务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撤并工作的指导,及时为其办理审批手续。

(二)加强网点建设,科学打造精品网点。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立足“三农”,且正面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农村经济发展提速将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基层网点的建设,积极拓展业务、创新业务,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建设方面要与vi网点标准化改

造和安全防范相结合,在网点选址、营业面积、内部装修和配套设施等方面应制定统一标准,推进功能定位、人员配备、操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安全设施要达标,服务设施要现代化,办理业务要电子化,管理要科学规范,做到网点数量减少而质量增优,科学打造精品化的网点。

(三)提高人员素质,树立良好人文形象。

员工素质高低对企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为各营业网点配备专业化人才,加强对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减员的同时也要增效,以实现员工全面发展为目标,打造一支业务精、责任心强、文明礼貌的员工队伍,以良好的农金企业形象牢固树立起每个营业网点在客户心目中的地位。

(四)加大正面宣传,做好思想解释工作。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撤并网点过程中,对内要向员工做好解释工作,让员工们明白网点撤并是实现集约化经营、应对市场激烈竞争的必然选择;对外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布公告,公告应包括撤并机构以及所并入的新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在撤并网点的原址还应张贴告示,对大客户上门宣传解释,以打消客户的思想顾虑,确保撤并过程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平稳运行。同时,还要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正面宣传,树立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公众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理解和认识,把负面影响消除在最低限度之内,从而实现全面、长远发展。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经营。

县级联社对撤并网点要组织人员加强稽核检查力度,不仅要做好存、贷款等业务划转及重要空白凭证、印章的上缴、封存工作,还要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对撤并网点的原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做好移交工作。银行业监管部门和县级联社应加强对撤并机构的后续监督,对辖内撤并的营业网点进行全面清查,撤并网点原址的标识、招牌等要及时摘除,避免留下隐患。

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篇10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个体诊所成为我市建立多层次新型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规模小、数量多、设立分散、情况复杂,管理难度较大。截止目前,全市个体诊所已有近300家,主要集中在市中区和滕州市城区街道,为城区居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服务,近几年,经过对医疗市场的整治和规范,个体诊所在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医疗环境上有了明显的改善,特别是经过实施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以来,部分个体诊所的软硬件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20xx年开始,我们国家组织了几次大型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今年省里又针对性的开展了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检查结果看,我市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影响和制约了个体诊所的健康发展,下面我结合日常的检查情况,对个体诊所存在的问题做简要分析:

一、人员执业、地址变更问题

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从目前我市检查的情况看,有近10%的诊所不是开业申请人在执业,而聘任的人员多数没有办理医师变更注册。有的诊所有医师没护士、有的有护士没医师,个别诊所甚至是护士现场执业,近期,市监督所对一家诊所进行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是因为没有坐诊医生,由护士进行现场执业,导致患者延误病情死亡。这样的事例不少,由于人员执业导致的医疗纠纷在我市屡屡出现。关于诊所聘用人员行医问题,卫生部有专门的司法解释:第没有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和已取得证书未进行变更注册的人员都视为非卫生技术人员。一部分执业人员未及时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变更注册。关于诊所擅自变更执业地点问题,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时候,已经对诊所进行了核准登记,核定了诊疗科目和执业地点,不是随便可以变更的,变更要首先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今年,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5家诊所擅自变更了执业地点,均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超范围执业和夸大宣传问题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

根据检查情况,多数诊所能基本按照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但是有个别诊所存在超范围执业情况,有的内科诊所公然宣传治疗妇科、外科、皮肤科、儿科等疾病,目前,我市审批的诊所中除内科、中医、口腔诊所外,只审批了1家美容诊所和1家皮肤科诊所。检查发现有个别诊所甚至违法开展妇科手术、放环、取环、流产输卵管结扎术、早期终止妊娠术等项目。关于夸大宣传的问题,个体诊所在媒体发布医疗广告的现象比较少,但是个别诊所通过散发小广告,门头广告牌宣传的现象很普遍,多数有内容违规,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医疗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发布。二是限制了医疗广告内容,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8项内容;同时,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出现以下八项内容,即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并规定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三、消毒、隔离技术规范问题

(法律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