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保险合同 篇1
信用卡_____合同
第一章?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_____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_____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_____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_____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_____信用卡营私舞弊,_____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_____信用卡。
第二章?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_____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_____及_____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第三章?责_____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_____负责被_____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第四章?_____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_____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_____人签发的被_____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_____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_____费率向被_____人收取_____费。被_____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_____费。如被_____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_____费率补收或退还_____费。
第五章?赔偿处理
第六条?被_____人在发现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被_____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_____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_____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_____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_____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如造成被_____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_____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_____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作文吧 WWW.zuOwEnBa.Net
第十一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_____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第六章?被_____人义务
第十二条?被_____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被_____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被_____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_____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被_____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与被_____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_____或诉讼。
信用卡保险合同 篇2
第一章 责任范围
第一条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第二章 除外责任
第二条 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第三章 责任有关期限
第三条 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 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第四章 保险费
第五条 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第五章 赔偿处理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 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 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第六章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信用卡保险合同 篇3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殊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是指丙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是指以其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专项金融债券提供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是指丙方发行的专项金融债券的所有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是指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丙方未能履行本专项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对抵押资产进行折价或优先获得拍卖或变卖抵押资产价款的补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的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信用卡保险合同 篇4
根据《专用金融债券托管及回购规定》和《专用金融债券托管及回购实施细则(试行)》,为确保丙方6月发行的专用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处投资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为该专项金融债券项下的抵押工作提供全面的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自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本合同项下的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及其他债权人单独或共同行使。
经审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
信用卡保险合同 篇5
编号:__________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_,向乙方领用牡丹信用卡提供保证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保证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保证人系指牡丹信用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保证责任范围:被保证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项下因牡丹信用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息、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担保权利的费用。甲方对被保证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利息、费用和本金。
三、保证责任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牡丹信用卡项下透支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有效期内持卡人多次透支不还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甲方应无条件履行其相应的保证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五、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确认已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担保;
(二)确认有相应的保证能力,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确认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愿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资信状况的调查。
六、甲方有权知悉被保证人牡丹信用卡项下持卡人数的增减。
七、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保证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保证人销户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同解除以前被保证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九、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牡丹信用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保证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保证人中途换领新卡、被保证人数的增减、被保证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保证人所签订的《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卡保险合同 篇6
责任范围
第一条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除外责任
第二条 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责任期限
第三条 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 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费
第五条 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赔偿处理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 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 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信用卡保险合同 篇7
第一章?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_____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_____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_____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_____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_____信用卡营私舞弊,_____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_____信用卡。
第二章?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_____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_____及_____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第三章?责_____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_____负责被_____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第四章?_____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_____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_____人签发的被_____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_____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_____费率向被_____人收取_____费。被_____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_____费。如被_____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_____费率补收或退还_____费。
第五章?赔偿处理
第六条?被_____人在发现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被_____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_____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_____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_____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_____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如造成被_____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_____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_____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_____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第六章?被_____人义务
第十二条?被_____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被_____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被_____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_____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被_____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与被_____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_____或诉讼。
信用卡保险合同 篇8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今借款人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借信用卡用于______,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借款期限______年,月利率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清。如不能按时归还,愿付违约金______元。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信用卡保险合同 篇9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一、责任范围
第一条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二、除外责任
第二条 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三、责任期限
第三条 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 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四、保险费
第五条 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五、赔偿处理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 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 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 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六、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七、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信用卡保险合同 篇10
本由以下合同当事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睢县签订。
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 元)。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______%。
借款利息从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结息。甲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______%计收罚息。
四、借款保证
丙方根据甲方的请求,同意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五、违约责任
甲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足弥补乙方的,应赔偿乙方实际遭受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丙方对此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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