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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的作文500字

第1篇:崇拜的作文

我最崇拜的人是王建民,而我最喜欢的是他努力不懈的精神,不管在大联盟还是小联盟遇到甚么困难,都勇敢的走下去,到了最后,努力总算有成果,他成为是亚州最快取得五十场胜利的球员,家喻户晓的大球星,也让美国人更深入了解王建民这个人。

可是,好景不常…他在二零零九年球季受伤后,造成表现不是很好,更被洋基队外放到自由球员,让我好怕没球队要和他签约,而中断他的棒球生涯,还好,最近华盛顿国民队签下他,让我安心许多。现在,只期盼王建民能将脚步站得更稳,投好球,再次投出第二个第三个...五十胜,再创造第二次王建民传奇的最巅峰。虽然王建民目前正处于受伤状态中,还要几个月才能有机会,再重新站上投手丘,我一定会、一定会耐心等待着他回到投手丘的那一天,也期待着他能够很快的找回昔日球感,不管再强的打者也会摄服在他威猛强大的球路下,但是,如果他还没调整好,他也还是我心目中永远的“三亚之光”。

我觉得我以后也要向王建民学习他努力不懈的精神,也要成为和王建民一样为国争光,不管在哪个领域,都能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

第2篇:崇拜的作文

她的一生是那么悲苦寂寞,一九四二年十二月,她带着病痛与寂寞于香港去世,年仅31岁。她为世人留下一本文学巨著——《呼兰河传》。她是谁呢?她就是我最崇敬的人——萧红。

萧红从小生活就不像常人那样幸福、快乐。她怀着一颗冰凉寂寞的心,写下了《呼兰河传》。而今,让我崇敬的,是她那炉火纯青的大文豪之笔以及她那颗坚强的心。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其中的选段《我和祖父的园子》,她的语言生动而充满童趣,让人啧啧称赞!我最喜欢其中的提抬头看见一个黄瓜长大了。跑了几步游趣做别的了,让人读着读着就不由得沉静在天真烂漫的童年生活中。她以孩子的角度看这个世界,用童真的语言描绘这个世界,这是成人难以做到的。何况萧红的童年,世界便如此灰暗,唯有那么一点欢快时光也稍纵即逝每每读到这充满童趣的言语,我仿佛穿越时空触摸到她童年的寂寥,感受到她人生的坎坷,体会到那颗强大而百折不挠的心

萧红,本追求爱与自由,却反被爱与自由打得一败涂地。她坎坷的人生让人同情。然而,在这样的残酷之下,她还能不忘初心,创作出如此一部杰作,实属让人敬佩!

第3篇:崇拜的作文

有人崇拜电影明星,有人崇拜革命先烈,有人崇拜自己的老师、同学。可是,我崇拜的人却是她——我平凡的母亲。来自作文吧 zUOwENbA.net

她没有上过电视,不是家喻户晓;她没有像革命先烈一样冲锋陷阵,保卫祖国。是谁,在下雨时为你撑起大伞?是母亲;是谁,在你冷的时候为你加衣?是母亲;是谁,在你生病时给予你照顾?是母亲。

妈妈非常的关心我:记得有一次,那是大半夜,我因为没有盖好被子发烧了。妈妈发现后,就赶忙起床,带我去医院挂水。去医院的路途中,外面特别的冷,像是到了南极一样。妈妈把我搂在怀里,锁紧眉头问我:“你冷不冷啊?”我摇摇头,但妈妈其实知道,我很冷,就是我不想让她担心。

到了医院,妈妈赶紧跑去挂号,让我坐在一旁等她。过了一会儿,号挂好了,妈妈带我去就诊。开始扎针了,我吓得快要哭了出来,妈妈不停地安慰我:“不要哭了,不要哭了,扎针就一下子,就好了,不疼的。”我听了这话,心里想:妈妈这么疼爱我,我长大了一定要好好的报答她。挂完水之后,妈妈问我:“难不难受?”我摇摇头,妈妈开心地笑了。

妈妈经常教育我要尊老爱幼,对别人要有礼貌,做一个诚实、勇敢、有责任心的人。我母亲就是这样一个让我崇拜的人。

第4篇:崇拜的作文

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矮矮的个子。这就是我的妈妈,一位敬业的“白衣天使”。

一天晚上,我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她语速很快,声音低沉,听得出妈妈当时很疲惫。“宝贝儿,我有点急事儿,会晚一会儿回去,你自己在家不要出去。”妈妈叮嘱我说。我担心地说:“好的,妈妈要多注意身体啊!”到了晚上9点半,门铃响了,我开开门,看到了妈妈苍白的脸,心疼地问:“您还没有吃饭吧?”“病人有困难,手术没完哪能吃饭呢?”妈妈用力挤出了一丝让我心痛的笑容。就在第二天,病人抢救过来了,而妈妈却病倒了。

还有一次,妈妈一天做了5台手术,两腿站得酸疼酸疼的。我生气地对妈妈说:“妈妈,您这样累死累活的是为了什么呀?”“每一位病人的康复对我而言是无比快乐的。”妈妈顽皮地笑了笑。

这就是我的妈妈,她为了工作可以忘记自己的身体,为了工作可以废寝忘食,为了工作可以不知疲惫,工作,再工作。

母亲节到了,多么神圣的日子,我想对妈妈说:“妈妈,您辛苦了,您是我永远的榜样,您是我人生的指南针!”

第5篇:崇拜的作文

我们对才艺的崇拜,已然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多么复杂的问题,我们都试图通过一场晚会解决;多么可怜的庸人,在电视上秀一回才艺即可一夜爆红。美国12名获得“总统奖”的高中生与中国12名被顶尖大学“预录取”的高中生同时被摆在一个问题面前:制定一项对非洲贫困儿童的援助计划。

中国学生一亮相就开始大展才艺——演讲、弹古筝、弹钢琴、吹箫、小合唱、背诵、大合唱,最后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到非洲旅游募捐;美国学生则从分析非洲教育、食物、饮用水、艾滋病、避孕等一系列实际问题入手,详细阐明自己可做什么、怎么做,每一项预算都精确到美分,并且,大家既有严细分工,又有整体合作,整个计划拿来即可进入实施阶段——我们的学生个个都像是优人,擅长在问题的外围轻歌曼舞;美国的学生个个都像是剑客,擅长直击问题的内核。人人都迷恋捷径,人人都抢着做“抓眼球”的事,有能力不如有才艺……这是多么堪忧的现实!每个中国人都应该永记这样的耻与痛——在费城博览会上,人家送去的是蒸汽机,我们送去的是挖耳勺。

第6篇:崇拜的作文

我最崇敬的人——居里夫人。这个名字,我们一点也不陌生,她是科学教科书里的新名词“放射线”,是物理学的一个新的计量单位“居里”,是一条条科学定律,是科学史上一块永远的里程碑……

居里夫人1867年11月7日出生于波兰,她的一生都奉献给科学事业,“弱者坐待时机,强者制造时机。”这是她说过的一句话,我所理解的她便是强者。她做出的奉献无人能及;她付出的代价胜于一切;她的美丽无以伦比。不管是居里夫人的外在还是内在,都是一样的美,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她的内在美远远比外在更加的美丽。

她从16岁开始,成年累月地学习、工作,整整50年了。但她仍不改变那严格的生活方式。她从小就有高度的自我牺牲精神,早年她为了供姐姐上学,甘愿去别人家里做佣人。在巴黎求学期间,为了节约灯油和取暧开支,她每天晚上都在图书馆读书,一直到图书馆关门才走。提取纯镭所需要的沥青铀矿,在当时是很贵重的,他们从自己的生活费中一点一滴地节省,先后买了8、9吨,在居里先生去世后,居里夫人把千辛万苦提炼出来的,价值高达100万金法郎以上的镭,无偿地赠送给了研究治癌的实验室。

她淡泊名利,只为了做出奉献造福人类,连著名的科学家爱因斯坦都曾经赞赏过她这样的精神。难道这样一个人都不值得我崇敬吗?

第7篇:崇拜的作文

我相信大家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作家,有的人崇拜音乐家,还有的人崇拜科学家,而我崇拜的是我那平凡的爸爸。

我的爸爸是一位兢兢业业的人民教师,经常因为学生的事情,而耽搁了自己的事情。

爸爸在一所乡镇中心小学上课。但因为工作需要,被派到一所不起眼的村小支教三年。爸爸最喜欢的科目是数学,每到”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都要挖掘一些新人才。

因为今年爸爸在村小教书,而这所学校历年也不参加“希望杯”,所以学校一点这方面的辅导书都没有。爸爸就到县城用自己的工资为学生买了二十几本辅导书。而且要有学生愿意周末补课的话,爸爸都会无条件的答应。

不过在我眼里,爸爸不但是一名好老师,更是一位好父亲。

记得有一次,我发高烧住院了。妈妈打电话告诉了爸爸,爸爸急忙从姥姥家赶到医院。刚到医院,爸爸的同学就打电话过来,让爸爸去参加同学聚会,可是爸爸却为了我的事不去了。爸爸陪我聊天、教我做作业、看书、还逗我开心,直到出院。

我崇拜我的爸爸,因为他不仅仅是一名好老师,更是一位好爸爸。我为有这样一位爸爸而感到骄傲、自豪。

第8篇:崇拜的作文

每天早晨6点,我家楼下都会传来扫帚划过地面沙沙声,一年365天从未间断,比我的闹钟还要准时。这声音的主人就是陈爷爷。

一件洗的发白的蓝衬衣,加上一条熨的平平整整的裤子,这再简单不过的搭配就是陈爷爷日常的穿着。虽然有些旧,但是干干净净的显得精神抖擞。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望着远方,目光充满了慈祥。天天笑眯眯的。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上写下了岁月留下的沧桑。

以前我们家小区大门口有个垃圾桶,可是居民们都不愿意靠近,每次倒垃圾就像投篮似的经常把垃圾扔的满地都是,时间长了那里就散发出一种恶臭。陈爷爷来了我们小区后每天都会主动清理这里的垃圾。从未怕脏怕累。负责这一带的环卫工人叔叔经常说我们这里的卫生是搞得最好的了。后来居民们也自觉了,虽然那个垃圾桶现在早已挪到其他地方,可是陈爷爷的这个清理习惯却一直保留下来。

陈爷爷常说,小区就是我的战场,垃圾就是我的敌人。我们几个小孩子就问:那您就是大将军喽!陈爷爷笑呵呵的说:我不像吗?起码也是个战士啊!

第9篇:崇拜的作文

“不要过分崇拜别人,把精力、时间、目光放到别人身上,其实是一种精力的消耗。”庞玉华说。

崇拜,有何意义。细分析一下,这有什么所得?有什么收获?别人的才是别人的,自己的才是自己的。为自己的学习、事业努力,加油,这样才值吧!去日日夜夜思想别人、模仿别人,会留下什么呐?值吗?

那个电影是令人深刻的:

有一个小姑娘,因为崇拜周杰伦,在一次周杰伦的上海表演,他特意在重庆买了到上海的票。但看完节目后,发现自己预定的票的航班已经飞走了她很怒气,于是,他便去退票,但退票只能退几成,并不能全退,他回不了家了……

说起来,崇拜算什么?既不是信仰,又不是目标。是一片白茫茫的东西,那么有激情的去崇拜别人,不如把激情一道自己身上,学些本事,多读些课文。崇拜别人,首先就是因为有自卑心理,没拿出自己的能耐,而只去仰视别人的能耐。

崇拜和尊重有是两回事,周总理无论生前还是逝世后都受万千人民的爱戴与尊重,这是因为他有伟大的人格、过人的智慧。他的一生都在为中国人争气,他做了许多使中国人扬眉吐气的事情。这是他该得的。

盲目的崇拜别人,是否有一些愚笨?!你越是崇拜,0那些被崇拜者当中的个别人就会很得意,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崇拜你周边一心为你的人才是正真的,或者崇拜你自己!人一旦出了名——什么都变了……

着岁月实在精彩,每个人都应深信自己是人生的舞台上的一支歌。

第10篇:崇拜的作文

这世界上一定有另一个你,做着你不敢做的事情,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那个人的意义就在总是提醒你: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有多强大。班超、祖逖、玄奘、于谦、江忠源、粟裕、杨靖宇,等等,都是不怨天、不尤人,迎难而上,以一己之力试图开创局面、迎战绝境,试图扶大厦于将倾、挽狂澜于既倒的勇士。他们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将一个人的力量发挥到了他的极致。

我们的生活中充满了太多的托辞、借口,但却很少有能够真正的做到“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人。人们会记住“五月渡泸、深入不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人们会记住“但愿苍生俱饱暖, 不辞辛苦出山林。”“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水远山长,绝壁狂沙,未曾却步。弹尽粮绝,冰天雪地,决不投降。

我们这一生才刚刚开始,除了随波逐流,还可以有别的选项,人生之大,何止八千里路云和月。更何况,他们面对常人难以逾越的困境,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叹为观止的解决方案。但所有智谋的巧妙、功业的辉煌,都比不上他们所告诉我们的更关键的事:

第一,不要逃避肩上的责任。

第二,不要看轻己身的力量。

第11篇:崇拜的作文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哥哥。哥哥比我年长十岁,童年他是我的伙伴,长大后他是我的榜样。哥哥浓眉大眼,有一双长腿和长长的手臂。哥哥爱笑,当他很生气的时候你也可以把他逗笑。哥哥爱说话,但他不喜欢热闹,他喜欢和大家安静地探讨问题,我觉得他爱思考。

哥哥有上进心,不喜欢输。他为此做事很认真,努力约束自己,我觉得他有理想,有抱负。他会记住全家人都生日,给妈妈买母亲节的鲜花。他还会记住中国的传统节日,每到节日就给爷爷奶奶公公婆婆打电话问候。哥哥爱护我,会在QQ上给我留言,鼓励安慰我。我觉得哥哥善良有责任心。哥哥很独立,他会处理自己的所有事情。在国内上高中时,他自学了美国的高中课程,还参加了美国高考和托福英语考试,到国外上大学,他自己租房,管理银行账户,找实习工作,样样都干得很好。爸爸妈妈说哥哥是个有计划,有能力的孩子。

爸爸妈妈的朋友都说哥哥是个有礼貌,有教养,品行端正的好孩子,我崇拜他,希望和他一样成为一个好孩子。

第12篇:崇拜的作文

喜欢小志,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大概是他的《绝代双娇》,也许是他的《喜欢你喜欢我的感觉》,总之,从感觉上来说,他是我的第一个偶像。

以前喜欢赵薇,纯粹是因为她在《还珠格格》里的俏皮角色和她的美丽。我不敢说这次不是盲目崇拜,但我敢确定以前的确是盲目崇拜。再说喜欢何炅吧,喜欢之余又有很多敬佩在其中,我把他当作一个好朋友,一个同行,我欣赏他的机智和大胆,他的睿智。他的每一次演出、主持,都成为我踏入社会前的良好教材。

喜欢周杰伦是疯狂的,我疯狂喜欢他的才华,他的个性,他在拍MV时的羞涩……

可是喜欢小志感觉大大不同。我感觉他就像是一个邻家大哥哥,随和、可爱又不失稳重和成熟。喜欢任贤齐,只喜欢他的歌,不喜欢他,也不喜欢电视、电影里的他。可喜欢小志,他的电视、电影、歌,包括他的人品和率真我都很喜欢。尽管我自己也觉得他的表演有些做作,有些不尽人意,可是还是喜欢,呵呵~~没道理。

喜欢林志颖也许不需要什么理由。

第13篇:崇拜的作文

我崇拜的人,不是明星,也不是什么伟人,而是城市美容师—环卫工人。

环卫工人,她们的手指像一根根干裂的枯树枝一样,老的环卫工人,她们的额头上,有一道道的皱纹,记录着她们的年龄。我看到环卫工人在打扫街道或公路时,很辛苦。我用完的东西,会扔进垃圾箱里,不会丢在那些其他的地方。

而妈妈还说环卫工人是没读书的,才干这种耗费体力的活。听了妈妈的这一番话,我选择了沉默,好久都没说话。我想:妈妈怎么会这样呢?环卫工人很辛苦,她们是城市美容师,我们应该尊敬环卫工人。

有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看到一群环卫工人在楼梯上聊天,我想:为什么要在这儿站着聊天,下面有椅子,为啥不去坐着,奇怪。但她们会侧着身子,留着最大的空间走下去。还边走边问我:“小姑娘,上学去呀?”我应了一声:“嗯,我上学去。”有一次,我站在车站等车,那天下雨,她们争着撑伞,还像对待自己孙子一样,对我说:“孩子,天凉,要多穿一点,自己回家的时候要当心。”然后,她们看到我上车了,公交车开走了,才缓缓地回到我家住的小区,继续扫地。

她们就是我崇拜的人:环卫工人,她们有着乐于助人的品质,有这种品质的人,我们应该崇拜她们。

第14篇:崇拜的作文

大家心中都有一个崇拜的人,可能是你的父母,也可能是你的同学,可我最崇拜的是一个只想给人带来欢笑的演员。

他有着短短的头发,方方的脸蛋,长长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张随时随地都可以微笑的嘴,一看就让人觉得好笑,他就是——沈腾。

他从小就喜欢表演,他的表演总是能给人带来欢乐,在有活动时老师都会选他当主演。虽然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笑,但沈腾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他的理想。相反,他在表演方面更刻苦了。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考进了自己理想的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

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沈腾的演技越来越高超,但他从来不忘最初的信念——“我只想给人带来欢笑”。于是他走进了搞笑演艺圈,踏上了人生新的旅程。

在我看过沈腾出演的《西红柿首富》之后,我对沈腾更是崇拜至极。刚开始一段搞笑的对话就出现在我的眼前,经他更改后的诗句使人感到搞笑又写实。他完全把自己融入了角色之中,那诙谐幽默的表演让每一位观众在欢快的笑声中无不为他高超的演技所折服。最令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哭戏:眼一眯,嘴一歪,眉毛一皱,眼角还带一点泪光,真的是让人“啼笑皆非”。他不仅在这部电影中表现突出,在《夏洛特烦恼》,《飞驰人生》等电影中的表现也同样令人佩服。

此外,沈腾也很敬业。在一次拍戏中,他的脚扭伤了,可他并没有放弃,他知道作为一名演员不能让观众失望,就咬牙坚持拍完了戏,但他的脚踝却因为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而引发了炎症。

我们要学习沈腾这种为了理想永不言弃的精神,给自己定一个信念,就像沈腾——“我只想给人带来欢笑”。

第15篇:崇拜的作文

孙金礼伯伯是我家邻居,今年46岁,五官端正,相貌堂堂。他是一名清洁工,负责广汇街道的卫生。他常常穿着一套蓝色的衣服,一件清洁工专用背心。因为他工作认真负责,敢于与破化环境卫生的坏人坏事作斗争,因而被称为环境卫士。

有一个大冬天,8级北风刮得人脸上生疼,我放学走到广汇菜场前面时,看见一条阴沟被脏物堵塞了,满是污秽的脏水从下水道口溢出来,路上一大片地方都积了脏水。行人都捂着鼻子从边上绕着走,路旁的商店根本没法做生意。我刚想绕道走,只见孙金礼伯伯拿着根带钩的铁条跑过来了,我喊了他一声他都没有听见。只见他用铁条把阴沟的井盖掀起来,接着把阴沟里的脏物往外钩,什么破袜子、烂菜叶、破皮球,钩出了一大堆,有的脏物用铁钩钩不出,他就趴在地上用手去掏,干得那么仔细,全然不顾一股股熏人的臭气。

大约20分钟,阴沟终于畅道无阻了,路上的脏水重新回到阴沟里。这时,孙金礼伯伯才直起身子,舒了口长气,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周围的行人和老板都向他投去了感激和敬佩的目光,而他却毫不在意地笑了笑,把井盖盖好,用大扫把唰唰唰地扫起马路来。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的人——环境卫士孙金礼。

第16篇:崇拜的作文

如果你要问,我最敬爱的人是谁的话,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是我外公!”

外公是一个捕鱼能手,外公捕来的鱼每次都多得数不胜数。外婆说:“外公就是因为有了一双大手,才能捕到那么多鱼呢!”记得有一次,外公和我比谁的手大,结果比出来,我的两个手指才顶的上外公的一个手指头呢!外公的手,还真配得上“超级大号手”的称号呢!你可别看我外公手大,他做起家务活来可不得了,每天早上不是洗碗就是洗衣服,擦地板,一双手怎么也闲不下来,外婆说:“外公手大力气也大,做起家务活来,速度快得很!”

再有,因为妈妈中午不能回家,于是接我回家吃饭就成了外公的任务。于是,一到放学时间,外公就骑着自行车来学校接我。吃完饭,他又马上把我从鲁家峙送到学校。每当这时候,外公的衣服总是汗淋淋的。我说:“外公,你快回去休息吧。”外公笑着回答:“我不累。”然后再目送着我走进学校。

外公,请相信我,我一定会用我优异的成绩来报答你对我的辛勤付出。

第17篇:崇拜的作文

在如今的社会,有很多人让我们崇拜,有人崇拜做公益的志愿者,有人崇拜医护工作者。而我最崇拜的是我们班的小帅哥张振轩。

他长着黑黑的脸,戴着黑白相间的眼镜,脖子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痱子,多如天上的繁星,而那个最红的痱子,我想可能就是他那优秀的身体和助人为不的品质吧。

时间停留在五年级的校运会上,在校运会前夕,班要要推荐合适的人参加这次比赛,张振轩毛遂自荐,信心满满地参加了400米跑步。比赛快要开始了,只见他摩拳擦掌,跃跃俗试随着比赛开始的枪声,所有运动员已开始加速。只见他双手握拳,双腿大步大步地跨着,很快就跑在了第二的位置,在弯道上,他脚尖着地,他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眼看有人要反超了。张振轩一鼓作气,如同脱缰的野马第一个冲出终点线,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张振轩不仅体育优异,为班级争光,他也十分热心,经常帮助同学。还记得那一次音乐课,音乐老师李老师让我们每个人准备笛子,下周要练习。过了几天,这件事已被我淡忘了。丁铃铃上课了,这时我才知道笛子忘带,正当我急象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时,一只手拍了拍的肩膀说道:今天忘带笛子了吧,我这正好有一支,借给你吧。我开心地接过了笛子,蹦蹦跳跳地走在去音乐室的路上。由于张振轩没有笛子,被老师罚站在教室外,音乐综合成绩为此降了一个等级。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张振轩。

第18篇:崇拜的作文

在人生的舞台上,每个人都是一首歌,不要过分去崇拜别人,把精力、时间、目光放到别人身上,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消耗。这是妈妈常常对我说的话。

我崇拜海派清口创始人周立波。每当电视上出现《壹周立波秀》节目,我就会废寝忘食地观看,我佩服他的记忆力是那么惊人,我佩服他的口才是那么伶俐,更佩服他的思维是那么清晰敏捷。我欣赏他敢于揭露时弊的勇气,欣赏他的幽默,也欣赏他的才气。他的节目让我如痴如醉,我觉得在电视上看得不过瘾,甚至在网上寻找他的节目,我把看他的节目当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为此也浪费了大量的时间。

说起来,崇拜算是什么?既不是信仰,又

不是目标,是一片白茫茫的东西。那么有激情地崇拜别人,不如把激情转移到自己身上,学些本事。崇拜别人,首先就是有自卑心理,没有拿出自己的特长,而只是去仰视别人的优势。

有的人在这方面有特长,有的人在另一方面有特长,关键是要挖掘自己,把自己当做一片土地去开垦自己,相信必有收获。

这岁月实在是精彩,每个人都应深信自己在人生的舞台上就是一首歌。

第19篇:崇拜的作文

人的一生,身边有很多的人,但崇拜的人只有一个。崇拜的人像路,铺展人生道路;崇拜的人像灯,照亮人生旅程;崇拜的人像小船,滑向人生顶端。

我最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医生,这个伟大的职业可以让人们从病痛中走出来,让人们从病魔的侵害中转危为安。有人说,医生这个职业有什么好的,每天给成百上千个人看病,就不怕自己被传染了吗?每天接受一些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就不害怕吗?我自己也想过这些问题,也给了自己肯定的回答:“我不怕!”

你只看到那些生病的人,自己怕传染,却没想到他们是多么需要治疗;你只看到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怕他恐怖的模样,却不知道,他们的内心是多么脆弱!所以我说:“我不怕!”

那些大大小小的手术,对医生来说,都是一个挑战。每一场手术,医生们都要认真地去做,对病人的家属都要有一个交代。

医生是个崇高伟大的职业,治病救人。

我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崇拜不是虚假的,自己崇拜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理想,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理想。让崇拜变成理想,再变成现实!

第20篇:崇拜的作文

人人都说,母爱如海,父爱如山。母亲也许很平凡,也许很杰出,但母爱都是伟大的,是纯洁的。

我的母亲今年三十多岁了,虽然不是很漂亮,不是很年轻,但在我心中妈妈是最伟大的,妈妈一天天的变老,而我却长大了,妈妈的心血全都注入了我的体内,她浇灌着我,让我茁壮成长,我就像一张作文纸,妈妈书写着我,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她对我的爱。

母爱是伟大的,她让我懂得许多做人的道理,她是我呱呱坠地的第一个老师,她叫我走路,说话,当我走出第一步,母亲激动的流下了眼泪,因为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步,是母亲理想的第一步啊!当我交出地一声妈妈时,她又是那样的高兴,而现在,我每时每刻都在叫着这个我最崇拜的人的称呼——妈妈。

妈妈是我的良师益友,她和我之间,并没有老师学生那种触电般的感觉,而是那种亲切的,温和的,随心所欲的,她教我做很多家务,当我不懂时,她就一次次的重复要点,并实际操作给我看,那是,我不懂什么是母爱,也不知怎么回报,现在,我明确了我的目标,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想,这就是妈妈最大的愿望吧。

我爱我的妈妈,她永远是我心田上的百合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