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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杂质的喜欢高二作文

朋友要借CD,我蹲在许久不曾碰过的CD堆里找得灰头土脸。随手抽出一张老旧的CD盒子,封面上女孩们的笑容都有些灰蒙蒙的了。是曾经非常喜欢的一个少女组合2001年发行的首张专辑。几年过去,她们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但曾经有段时光,在她们还不那么红的时候,在自己放学回家还能优哉游哉含着筷子坐在电视前看娱乐新闻时,每每见到她们在屏幕上出现,便会异常兴奋地打电话给同样喜欢她们的朋友:喂喂,快开电视,?菖?菖台!后来她们红了,便搜罗来一堆她们的海报、挂坠一类的周边商品,贴在墙上挂在包上,当宝贝一样收好。专辑要一张不落地买,MV要一个不缺地看,不亦乐乎地在网上搜寻有关她们的一切,气愤不已地反驳对她们不利的言论。反正对她们就是看不够,听不够,喜欢喜欢很喜欢。她们的每一个小动作都那么恰当地敲在心上的某个位置。完全没有办法解释的一种心情,谁知道,好像鬼迷心窍。大概这种疯狂的喜欢,根本不能用理智去揣测,去评价。来源 wwW.ZUowEnbA.nET

后来是怎么慢慢淡下来的,自己也不清楚。反正是没再这般去喜欢什么了。看到班上女生在某个帅气的男艺人的视频前尖叫的时候,自己没有任何厌烦或轻视,反而有一点点怅然若失。这么说好像矫情了一些,但那种用力地去喜欢一个人、渴望去维护一个人的心情,自己也曾经有过。不可否认,这其实是一种炽热,很缺乏理智,但也很美好的情感。

有个作家曾经说过,若是喜欢一个艺人,那就想方设法去看他的一场演唱会。曾经的自己并不理解,买演唱会的光盘回来看就好,门票多贵啊。而如今没了那种迷恋,反而看得清楚,录像带带来的感官刺激不及现场带来的.千分之一。可以和喜欢的人在同一片天空下用力大喊,尽情宣泄,不用在乎旁人的眼光,因为他们和你一样,丢了魂,失了魄。生命似乎呼啦一下燃起来了。只有年轻的生命才能积蓄那么多干净、热烈、无杂质的喜欢,明亮得让人睁不开眼。

年龄和经验有时候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们会减少你得到惊喜的机会,会浇灭很多热情,虽然以一种理智的心态去接纳,去喜欢,无疑能更好地帮助自己学到些什么,但若是全盘否定那种疯狂、近乎迷恋的却也缺乏理智的喜欢,便也是没领会到其间的一些意义,那是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明白的。

在还没有太多的经历让你将一切看得太透彻、让太多的理智将热情磨光前,能够心无杂念,认真地喜欢,其实,挺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