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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

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 篇1

我常常想,“绣”应是这人世间最瑰美、最绮丽的汉字啊。

幼时冬日,暖阳温顺。我倚在母亲的臂上,安静地看着母亲刺绣。母亲刺绣的样子很美,也恰似一个“绣”字:母亲躬坐在竹椅上,一手执针,一手展布,银针如穿花蛱蝶般上下翻飞;母亲秀美的脸上满是认真。——这就一个“绣”字!

我被这“绣”的美所感动了!吵着母亲教,母亲笑着摸着我的脑袋,轻声道:“不行哦,你太小了……等长大后再教你,好不好?”

暖阳,刺绣,母亲的微笑,构成了我对“绣”字的最初印象。

冬天过去了,年过完了,母亲还要出差,我也要上学了。每当我想念母亲时,便悄悄地翻出她留在家中的绣品,抚摩着绣品上细密的针脚,想象着母亲冬日刺绣的场景,只觉得这一个个细如雨点的针脚,像极了在母亲出差时我掰着指头算着日子一滴一滴落下的泪。

唉!母亲,母亲!刺绣,刺绣!

于是,“绣”字便与我幼时的一次次盼望与失落编织在一起,带着泪水的腥咸。

我渐渐长大,对母亲不再像以往那般依恋感念了。读了些书的我浅薄地自以为是为所欲为,常与母亲对着干。一次争吵后,母亲忽地语调缓和下来,说:“你现在长大了,十字绣,要学吗?”

“什么?”我讶然。

母亲不语,从专用包中掏出几幅白里透黄、散发着有些陈腐气息的十字绣。

“我记得你小时候向我说要学十字绣,我没同意……现在,你还学吗?”

我沉默了,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挂在床头的母亲绣的文竹,眼泪不禁簌簌地流下来。不曾想,这“绣”字竟蕴藏有一个新的涵义——和解与新生。

时间继续往前走,我也再不是叛逆的孩子了,还是像孩童时一样喜欢看母亲刺绣。母亲在平凡的日子里,一针一线地绣出万象森罗,绣出大好河山,绣她的想望与寄托!。

人,一定要有能寄托思想情趣的爱好。我暗下决心:以笔为针,以纸代绢,绣出自己的人生。

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 篇2

小时候,朋友几个总是喜欢玩“选择”的游戏:一到十这几个数字你喜欢哪个?这几种颜色你喜欢哪个?什么口味的冰激凌你最喜欢?……

现在,你若问我最喜欢的汉字,我会回答:“晶”。

我从小就喜欢汉字,喜欢盯着汉字看,喜欢写字练字,一个个汉字方方正正,如图如画,还能想象出意思来。不过看了那么多字,现在我认为“晶”字最顺眼。

它不是上下结构,也不是左右结构,我觉得它就像个三角形结构。上面的一个太阳被下面的两个太阳稳稳当当地托举着,感觉永远都不会倒塌。三个小太阳总是很集中,一个也不会分开,是不是很像一个孩子和他的爸妈合成的三口之家?

一看到这个字,我的心就暖。

三个太阳合体字,教我如何不喜欢呢?看到它,就像引领我前行的明灯,就像太阳引领着向日葵生长。

三个日,都横平竖直,谁也没有一笔弯曲,就好像三个相对独立的人又相互结合成一体,好似一个小家,没有一笔是往外拐的。下面的两个日始终稳重地托着上面的太阳,而上面的太阳似乎在吸收储备着两个太阳给予的能量,然后尽情地绽放。三个人,谁也不辜负谁!

以前我总有个疑惑,为什么不先写下面的两个日,再写上面的一个日呢?现在我总算明白了,上面唯一的“日”,是下方两个日的目标和方向,只有确定好这个目标方向,这个字(家)就有了主干和核心,才能朝着光明前行。书写“晶”字,第一笔顿下去的瞬间,这个字的整体结构大小就已经出了形定了调了,因为下面两“日”总是依托着它,最后才是写左边的“日”。——这都是有讲究的。写行书时,你会发现,上面“日”的最后一笔横写完后会很自然地朝左拐去,顺势连接下一笔的竖;在第二个“日”字写完最后一笔横,你又会自然地带笔到下一笔竖,这样整个“晶”字一气呵成,书写流畅,一点也不会卡顿滞塞!

带着这三个小太阳的字,怎么会不发光呢?我想,我得像“晶”一样,自己成为发光体。

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 篇3

中华上下五千年,经历了无数的风雨飘摇,结下了无数灿烂的瑰宝。汉字有多少个,似乎没人能准确说出,可是在这茫茫字海中,我却最喜欢一个汉字。

客,客人,客气,小小的一个汉字,包含了无数的含义。

宝盖头,下面一个各,我们生活中不就和这一样?和邻居同住一个屋檐下,各自有各自的事业、关系、财产。每个人都不一样,可是同住一栋楼,邻里之间就应该客客气气的,让邻里关系变得和谐,让一栋楼底的人成为一个大家庭。

“客”字下面一横撇和一捺伸出宝盖头,好似两只手臂,欢迎远道而来的朋友,又像面对一个个游子,说出“来者是客”这句简短而热情友好的话,它可以给那些漂泊的人无限慰藉。

中国是礼仪之邦,礼仪是每个人的必修课。面对那些远道而来的人,不论亲不亲近,熟不熟悉,都要热烈欢迎,然后好好的招待一下。对于熟人,那就更不用说了,大家平时可能互不干扰,可有空闲时间一定要去做客,和老友聚一聚,大家虽然境遇不同,可是心连在了一起,人们因此联结在一起。

“客”里的“各”字撇和捺打破了宝盖头的束缚,也就打破了地域的束缚。正如那些在外漂泊的游子,他们背井离乡去向一个个陌生的城市,面对新的城市里和城里人的人来说,他们是客,但在这里,他们可以被这座城市温暖。他们不需要“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因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也可以成为他们的家乡,因为这座城市也已经把他们当做了家人。——把客人当做了家人,抚平了那些游子因为离家打拼而造成的伤痕。

客字,短短的九个笔画,透露给我们那么多故事,那么多美。汉字总能给人们带来无限的想象!

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 篇4

“光”这个字给人以希望,充满正能量。

昏暗灯光落在琴谱上,凄白的墙上印着琴弦的影子。那是台音色优美的琴,我却弹不出一截成段的音符。

心是乱的,音是杂的。

白天里,嘲讽不断浮现在眼前:“天天练还弹成这样!”“都要考级了,这弹的是什么呀?”“就是懒呗。”……这些刺耳的话语,不断涌上心头。

我来到琴边,打开节拍器,越调越快。

随着节拍器的增快,手指的力道也随之加重。秒针带动分针,一圈又一圈,我弹了一遍又一遍。可一次又一次埋头苦练,听到的还是断断续续。指尖胶带被汗水浸湿了,已不能附着在手指上,可进步还是没有一丝一毫。昏暗的灯光打在琴上,显得格外不同,仿佛连同琴一起都在嘲笑我的无能。

“滴答滴答”响的节拍器玻璃表面,将那微弱灯光反射进我眼里,格外刺目,它们仿佛也在起哄叫嚣着。“啪!”节拍器被我重重地砸在地上,叫嚣戛然而止;房间里十分寂静,心里的愁、恼与怒,熊熊燃烧着。我重重地将自己摔在床上;窗外月光照拂进来,也照耀着整个无边的夜晚,还有几颗星星。——它们轻轻地平抚着我的心。

为什么星星知道自己没有比月亮更亮,却还要发出自己的光呢?因为星星知道自己与月亮不同,却还是会拼尽全力的去燃烧,去迸发,去发光,尽管比月亮暗,却自己能感到满足而不缺乏趣味。望着这些拼尽全力使自己发光的星星,我自问自答着,我的心彻底被拨动了。

起身回到琴边,将节拍器捡起,将速度调慢了许多。一个音,一个音,从指尖流出几个音,组成了一个音节,几个音节组成了一段……那晚,那个夜晚,星星发出的一束微光,照亮了整个夜晚,照亮了我的整个心房。

第二天,老师抽查弹奏的流畅性,我长吸一口气,呼之欲出。一个个音符从指尖流淌出来,如泉水叮咚,如小河徜徉,如大河奔涌,……我从没想到过竟会这么顺利!习奏结束,老师点评说“虽然慢了点,但融入了情感”。这时,窗外的阳光穿过树叶,透过玻璃洒在了琴上,也洒进了我的心里。

成长道路上,总需要那么几束光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我们也终将会绽放出独属于自己的光芒。

——“光”,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

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 篇5

“家书抵万金”,这是唐朝诗人杜甫在安史之乱中发出的感慨。在今天和平年代,我也有几封如抵万金的家书信。它们不仅都是用漂亮的信纸写就、用精美的信封装好,而且承载着沉甸甸的爱和责任,对我而言意义非凡。

信是我母亲发出的。

随着我渐渐长大,她大约发觉温柔说教或者打骂训斥的教育方式不再适用于我了。于是,她决定用书信形式把她想说的话传达给我。她准备了漂亮的信笺纸,开始给我写信。

记得我收到母亲写给我的第一封信,是我上三年级时。那时我学习成绩还行,但学习习惯不太好,总是需要大人提醒监督。数年过去,我还清晰记得母亲在信中写道:“……你的目标远大,妈妈想帮助你实现你的理想,想成为帮助你高飞的翅膀。但要实现理想,终要靠你自己长满羽毛……我会一直陪着你,亲爱的宝贝,我们一起努力!”我攥着信纸,眼泪扑簌簌地掉了下来。我当即重新制定了学习计划,什么时间该做什么事,认真落实执行,相信坚持二十一天养成好习惯。我体会到自律带来的成就感,母亲也欣喜地看到我的改变。

我们都爱上了这种沟通方式。

上了中学,有段时间我沉迷青春文学,耗费了大量课余时间,有时上课也沉浸其中。母亲发现了苗头不对,但她没有批评我,而是向我借阅青春文学读本。没多久,我又收到了一封母亲的信。她在信中述说了自己年少时的往事,表示了对我目前状态的理解:“我理解你对书中人物的喜爱。你这个年纪,正是青春萌动的时候,对未来的生活和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憧憬……他们是虚构的人物,命运如何掌握在作者手中。而你,将来如何发展就应该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希望你在这段值得被铭记的青春岁月里,不但学有所成,达成所愿,还能识得益友,过得精彩。”

母亲的提点顿时让我醒悟:我这么喜欢书中的故事,不正是因为我期盼自己的生活也能如书中一般精彩吗?可现在我如果不认真对待学习,又怎么可能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呢?于是我把那些书全部收进柜子里。当期末拿着优异的成绩单时,我发觉我离心中向往的精彩更近了。

近五年来,在我人生的每个重要节点,我都会收到一封来自于母亲的信。她以挚爱为基,以理想为帆,为我拨开迷雾,指明方向。母亲用最真挚的情感,最质朴的道理,最有效的方式,让我规避和修正着错误,勇往直前。

所以这个“信”字,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我最喜爱的一个汉字,因为它蕴涵着深沉的母爱!

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 篇6

理者,天地万物运行之规律也。理,可以使人长见识,悟规律,行公理。“理”,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

细品“理”字,左“王”右“里”,“王”代表王法、公理,即规律、规章;“里”意在万物之里,二字之合,意即普适万物自然之公理。

喜欢“理”的原因很多。

抽象的“理”在我眼里即为“数”。古希腊毕达哥拉斯有云“万物皆数”,如今也有云“微积分是上帝的语言”。数学,在我眼中即为物体本源规律中的“理”。如今学习生活中,许多人避之不及,闭口怕谈数学,但我认为数学这一公理是优美而有雅趣的。在练习答卷上的每一次思考、落笔都是在与一种抽象概念组合成的激动人心的博弈,每一种优美的解法都引人深思。——这是规律之美。我喜欢“理”,是因为它象征了数学这一种抽象的美学,让我学会逻辑推理与思考,也懂得猜想与求证。

不单喜欢抽象的“理”,我也喜欢那种自然万物的“理”。

北极天空中繁星滑动形成的轮状轨迹,生命体细胞内的每一个反应,微观粒子上发生的每一个力的相互作用,其本质中都蕴藏着“理”的规律。这种理,需要无数代人前赴后继进行观察与探索,爱因斯坦、开普勒、林奈、门捷列夫……一代代伟人们的观察、猜想、发现、总结,方才凝成这普适万物运行,包容星河百川的“理”。正是因为这些“理”,教会我细致观察和总结推论,也使我能与巨匠伟人们的宏伟思想进行交流,令我陶醉。

最令我心灵震撼的“理”还有在历史长河中所汇聚成的人类社会之公理。读史,我看见了三国的金戈铁马,大唐的宫阙辉煌,明清的璀璨文化,近代中国的黑暗屈辱。我最喜欢的一段是蕴含真理的中共百年党史。在党史里,我看见了一位位革命烈士用自己的身体和鲜血去探寻救亡图存的真理;一代代学者、工人、军人、农民、妇女,苦难中的中国人民为了民族的独立解放和“英特纳雄耐尔”的实现甘愿献出所有。这一为了追求红色之“理”的那种“虽千万难吾往矣”的精神,使我认识并坚定了红色的社会主义理想。这种社会科学之“理”,相信也会是我一生所追求践行的目标。

“理”使人明智,使人领悟,使人探索,使人发奋。我最喜欢这个汉字,希望这“理”化作灯塔,化作夜航星,指引我书写出无愧于这奔腾时代的壮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