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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水微澜读后感800字

死水微澜读后感 篇1

唐雪滢

周末的时候正赶上读《死水微澜》青羊宫一段,又想着自己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成都人,竟没有去过青羊宫,实在是惭愧。于是我在周六下午来到了青羊宫,看看如今的青羊宫和百余年前的有什么变化。

在读书的时候便觉得青羊宫很气派,香火很盛,人应该不少。但在印象中,每次乘车路过青羊宫时,都显得有些冷清,至少是没书中描写的那样热闹。周六到达时,里面只有寥寥几人,或许是下雨的缘故。但这本来不好的天气,竟给青羊宫内多增了几分神奇——墙外是一条大路,路上车水马龙,(这就跟书中的那条小路截然不同)对面高楼林立,写字楼,住宿楼……不远处是省医院,也是人来人往之地,但墙内却是只有身在深山之中才能感受到的一片清净,不想在闹市里也能有这样安谧的一隅。天下着小雨,打在青石板路上,雨滴挂在树叶上,空气里的清新,正如朱自清先生所写:“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

虽然人不多,但建筑也还是颇为气派的。进去之后不久便可看到第二重大殿,混元殿。再往后便是其主殿,三清殿。唐王殿须拾级而上,而在唐王殿脚下,竟是一个茶社,还有好些老年人在喝茶闲谈,(我爷爷爱喝茶,听他说他们原来也常常到这里来喝茶)果然成都人是很闲适的,只要有适合的地都能被改造成玩乐的好去处。书中的青铜羊现在仍在,书中写道,成都人经常在过节时来这里摸青铜以求消灾。这点不假,那铜羊的大半个身子已经锃亮反光。据说清末民初的青羊宫灯会规模比现在大好几倍,人们看灯会,赶花会,拜李老君,摸青铜羊,大人小孩皆大欢喜。

青羊宫没有了百余年前的熙攘与繁华,但多了几分安宁与神圣,能让每一个走进大门的游人——不论信教或不信——都能寻一份心安,我想,这也是它在闹市里最好的意义。

死水微澜读后感 篇2

李唯懿

死水微澜可以说是第一本我真真正正在学校里读完的书,感触还挺深的,虽然不像看了一场电影般身临其境,但也算是对我所生活的城市有了更深的理解。李劼人,在进入高中之前,我是完全不知其人的,或许是有缘分,或许是他的某种“神奇魅力”召唤着我,让我这个土生土长的成都娃儿来到了他所生活过的地方,给我足足三年的时间去了解他,去探秘他过去的生活。

我看过的书并不多,但就在我看过的这几本书而言,人物形象的塑造,李劼人是当之无愧的大家,这本书中人物众多,但没有哪一个是重复的,各色人物,各路人马,有相似,但并不相同。各有特色,但仍有值得仔细揣摩的共通点。例如,书中最突出的两个女人形象,刘三金和邓幺姑,都是令无数男人着迷的美人儿形象,但就书中刘三金离开之前与邓幺姑的对话来看,二者所传达出的独特意味耐人寻味,一个是“闯遍大江南北”领略过各色男人的风情名妓,不同于自古以来的小说,电视剧中塑造的无脑妓女形象,遇到一个稍微不同于其他男人的人就沉迷其中,无法自拔,结果落得个才出场几分钟就领盒饭的悲惨下场,却一点也没有博得我的同情,而刘三金精通世故,她超强的自我认知让我惊呼:有这样的人吗?可以从很多细节看出,她对罗歪嘴有情,但爱不够,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情谊,双方都不可能为了对方而抛弃自己的一切,所以,刘三金看到了这一点,她选择了离开。这可以和书中一个出场不到几页的人物做比较,就是拐卖招弟的老妇人家里那个瘦削的女人(连名字都没有,你说她可不可怜)为了一个才谋面几个星期的男人便死心塌地,想从一个到处包养女人的男人身上获得她认为作为一个女人该获得的所有情爱。我想,设置这个人物应该是让刘三金的人物形象更为突出吧。

相比刘三金,我认为,邓幺姑可能是李劼人先生更希望新时代女性所应具有的特质的一个结合体吧,许多人,愤怒于她从小爱慕虚荣,长大后“勾三搭四”,可我并不觉得,这恰巧是她的真实之处,小的时候想到成都去,那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女对未知美好世界的向往,她在有丈夫的情况下与罗歪嘴卿卿我我,或许这有悖常理,但在遇到罗歪嘴以后的她才真正的情窦初开,浅尝爱的滋味儿,我认为小说真正取胜的地方不是跌宕起伏的情节,不是高大上的主题,而是这一个个真实而可感的人物,仿佛就存在与生活的各个角落,活色生香,他们打破情节内容与现实的隔阂,追求最真实的自我。

死水微澜读后感 篇3

谌眉凝

罗曼罗兰曾说过:“善与恶在川流中是混杂的。但是,每个人都在他的生活过程中改变自己的血液。”而邓幺姑在她跌宕起伏的人生中逐渐发现了自我,重塑了自己的人格,我认为这是关于她的故事最好的阐释。

翻开崭新的书页,我首先读了序幕,对于邓幺姑,我看到了她热心、能干的一面,却不能理解为什么“我”的父亲对她备极恭敬,很周璇她,却说她品行太差。在我看来,这属于旧时人们在乡间夜里闲谈别人的家庭琐事,一传百百传千,越传越离谱的不可信事件。

再到后来,她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件事是裹脚的时候,即便疼得死去活来,母亲也劝她乡下的女人没必要缠得那么好,但也因为向往城里生活,为了裹得好看完美坚持下去。而她对于城市的追求从未停止,正如文中的一句话“少年人大抵都相信好的,不相信不好的”,她因城市哭,也因城市笑,直到嫁给了蔡傻子,她才算半只脚踏进了她的理想大门。直至此时,我还是认为她是一个聪明能干、美丽大方的女子,甚至有些小羡慕她追求心之所向的勇气。

故事渐渐进入了高潮,邓幺姑不安妇道和自己丈夫的表哥互明了心意,享受了一场以自己为中心的恋爱。正因这样,许多人对于她的看法开始往不好的方向发展,而这些贬义的评价在最后结局邓幺姑答应嫁给另一个男人顾天成时升到了顶峰。可是,在我看来,她似乎并没有什么错,她是父母包办的婚姻,即便经过了自己的同意,但如果她不同意这场婚姻,后面将会有不同的婚姻之路等着她,总会被迫嫁给一个人。人评天龙八部曰“无人不冤,有情皆孽”,死水读后的感觉,就是没有人冤枉,也没有人不冤枉;没有人是值得同情的,又好像没有人不是可怜的。对于邓幺姑,我便是这个感受,谁不想追求更美好的生活?谁不做嫁入豪门的梦?这有错吗?但你能说她做得对吗?在那个年代,许是女子的命运总是多悲,即使她没法掌控自己的婚姻,但既然她已为人妇,难道不应该在相夫教子的同时来追求自己的理想吗?她不守妇道,勾引男人,成为了那个在男人中间的存在,把男人玩弄在鼓掌中,这不管是在当时还是现在看来都不是一件好的举动。

就如在那样的时代,他们在哪家的谁嫁给了谁,谁又因为什么去世了的时候,总是特别积极地将其作为饭后谈资,这能说他们是恶人吗?可是,人们对国事漠不关心,即使外国军队打入了北京城,他们仍是犹如一潭死水,没有一丝波澜,这能说他们是善人吗?

文章的结尾,邓大爷叹道:“世道不同了……”的确,世道随着时间的流逝不同了,但是不论是当时还是现在,对于善与恶的评判总是没有界限,我们能做的只有像向日葵一样追随着太阳奔赴更好的未来。

死水微澜读后感 篇4

刘宇霆

这是一个如死水般的年代,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年代,这是一个黑暗的年代,但在李劼人先生的笔下,这死水下,绽放起了微澜。在我眼中,这微澜,便是那一个个鲜明的人物。

蔡幺姐是我觉得很对不起的一个人物。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最开始,我看到了一个令我厌恶的蔡幺姐:贪恋权贵,一心想着嫁到城里,就可以过上好的日子,心中总有一个“太太”梦。是呀,嫁给了傻子,过上了好日子。可是过不了多久,顺着刘三金的蛊惑,便和罗歪嘴偷情。这之前,我实在是看得愤怒。但是当变故发生了,当罗歪嘴要出逃了,我看到了这个人物的鲜明转折:当官兵来捉拿罗歪嘴未果,开始抢砸的时候,当他们打伤了蔡傻子时,蔡幺姐竟然挺身而出,拯救蔡傻子。这里,我看到了蔡幺姐的那份情义,第一次,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随后,当她决定嫁给顾天成,签下到那份协议,我们又可以看到,她的思想的觉醒,人格的光辉。这一份协议,直接安排完了三家的所有事情。如此精明能干的女性形象又一次展现的淋漓尽致。如此看来,最开始还真就错怪了她。蔡幺姐的存在,点亮了这一片阴沉的死水。从这里,可以看到李劼人先生塑造人物的鲜明性,立体性。

另一个人物顾天成,恰是时代这一潭死水鲜明的代表。最开始的时候,他就如同一个孔乙己的悲惨形象。普普通通一个小地主,来到天回镇,被女人迷了心窍不说,却还遭了骗。后来入了教,人物命运的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算得上是文章最核心的一点吧——洋人为王。无论你是什么人,男人女人穷人富人,只要入了教,你就是官府管不到的存在。唉,真是可笑,真是讽刺。入了教不过是丢掉中国人这个身份罢了,这算得了什么?入了教就可以翻身做天王老子,何乐而不为?

这就是这个死水之所以“死”的原因了吧。

顾天成这个形象的塑造的确也是很成功的,不得不说,他也算是死水中“绽放”的微澜。

书中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人物,而我重点提到这两个角色。不是因为喜欢不是因为厌恶,是因为可以在这里看到,一个时代的喜怒哀乐,风云变幻。无论是哪个人物,他们并无对错。在我眼中,他们是这个时代的棋子,最终都被这个时代裹挟着前行。

死水啊,绽放着一点点微澜。在李劼人先生笔下,这微澜是动荡的局势,搅起了平淡的生活。而我还看到了,这微澜,是那一个个人物的鲜明个性,为这不平凡的年代增添一抹亮色。

死水微澜读后感 篇5

宋俊作

所谓生活,不过是一摊死水罢了,即使如此,我也要将生活活出一朵花来。

初识《死水微澜》,以为只是一本简简单单的描写社会现状的一本小说而已,仅仅以邓幺姑为核心的写了那么一段故事罢了。事实上却不只是这样。当我细细品读这《死水微澜》时,却是发现……

白纸黑字折射出的是大千世界。

我曾为邓幺姑的城市梦祝福,也曾为她的爱情欣喜,也曾为她的改嫁惊讶,也曾为她的命运遗憾。但是她以她的行动告诉我,她并不是那种需要别人的帮助才能站起来的弱女子,而是顶天立地依靠自己闯荡出一片天的女强人。

放在那个年代,女子能够自己找到一个好归宿是相当不容易的,或许最后邓大爷摇头所叹的世道不同了,指的就是邓幺姑她自己凭借自身魅力在现实社会立足吧。

很多人都会觉得邓幺姑是个不守妇道的女子,明明自己丈夫未死,却和其他男人调情,甚至当着蔡傻子的面。可我更愿意将这种行为理解为对美好生活的一种追求。对比着巴金先生的《家》来看,懦弱胆小显得是多么可怜,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可是他们并没有迈出那一步,于是他们的下场是凄惨的。反观邓幺姑,她虽然一开始的选择并不称得上是正确,可她愿意付诸努力来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换做是我,我当上了顾天成的媳妇过后,一定不会管罗歪嘴、蔡兴顺一分一毫,不说能不能给我幸福,就是能够不被连累都算是万幸。可是邓幺姑不是,她提出了救蔡兴顺和罗歪嘴的要求才同意嫁给顾天成的。这里完全可以看的出来邓幺姑绝非忘恩负义之人,或许正是因为这个,邓幺姑的形象才算是塑造完全。

在《死水微澜》中,我们能够清晰的看到一个可爱,美丽,大方,善良的邓幺姑在我们面前活灵活现。或许生活是不美好的,是混乱的,是动荡不安的,邓幺姑凭借着自己的天生优势和后来的努力表现,让自己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不再是以前那个极度渴望到成都城的一个小姑娘了,而是一个梦想实现了的翩翩女子。只要有梦,就得去追,万一实现了呢?

在平淡无奇的死水生活中,若用梦想加以点缀,便能开出美丽的花。

死水微澜读后感 篇6

唐知李

《死水微澜》之于我,大概是带了点别样意味的。

且不说我出生于川师周边,从小就在李劼人故居画画写生,最心爱的速写本也淹没在他旧屋的水里。

而天回镇是回我姥姥家的必经之路,那些成都旁边的小乡镇,都在《死水微澜》里有了名姓。

当我兴冲冲地问妈妈看过此书没有,她边开车边瞥我一眼,说她甚至看过电视剧的剧本,因为老版电视剧的曾师母是我五姥姥出演的。

所以我和《死水微澜》的渊源不可谓不深。

只是读完,或许是我太肤浅,太表面,对于其中家国,风云变幻,并不有多少体味,真要说,反倒是对其中风土人情颇为喜欢。

本来心里用普通话在默念着,忽然自然而然地转换腔调,变成地道的成都话,熟悉的地名,娇俏的女子,繁华的市集,穿越几十年和如今对应。

老舍写北京,张爱玲写香港,王安忆写上海,莫言写高密,沈从文写湘西…谁来书写成都呢?

李劼人写。

正如张爱玲把香港塑造为一座华美却悲哀的城,李劼人笔下的成都富有生气,有浓浓的人情味儿。

钟大嫂是身边常见的大娘,你们回忆一下,小区门口,尤其是挨着菜场的旧社区,几个姆姆扇着蒲扇,摆闲龙门阵,内容主要是八卦周边事,偶尔开些低俗的玩笑,都咧嘴嗤嗤笑起来。

邓幺姑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美女,现今大多出没在春熙路和太古里,穿着洋盘,只挎一个亮晶晶的小包,剩下的纸袋都给身边的男人,伶牙俐齿,时时和对方拌上几句嘴,却又情态可爱。

耳机里面循环芝加哥里RoxieHart唱的爵士,开着玩笑,“我就是虚荣又浅薄。”

瞧,就算现在的“邓幺姑”们圆梦,来到了成都,我们还是轻易辨出她们。

罗歪嘴是酒桌上的战神,夜晚十点后的苍蝇馆子,总围了些酣饮的男人,不顾及油津津的桌子,一抹就坐下,这时候他们俨然地位崇高,开始讲不知是吹牛还是亲身经历的故事,不过那副模样,天上地下,无所不知。

顾天成放到如今,还是一个有贼心没贼胆的人,欺软怕硬,那点脾气被歪人收拾得服服帖帖,职场上混得不错,喜欢打点官腔,私下却被做瓜娃子看待。

招弟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小孩,在商场里看到新鲜的,就走不动道,闹着让爸爸妈妈买,一朝放到乡下,辫子都扯脱了,还学一口土话回来。

李劼人写几十年前的成都,放到现在也不过时,他抓住了成都魂,那闲散的,泼辣的,有趣的,蓬勃生长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