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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个故事作文300字三年级

我喜欢的一个故事作文三年级 篇1

我喜欢一本书叫《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是世界文明宝库中的瑰宝。这些童话文字优美生动,表达了德国人民的理想和信仰,反映了德国古老的文化传统和善恶观念。里边的故事有《灰姑娘》《白雪公主》《大拇指》等。

《灰姑娘》主要说的是一个富人娶了一个有两个女儿的继女,继女逼富人原来的女儿——灰姑娘一直干活,有一次去参加舞会,灰姑娘想去,可继母说让她在两小时内挑完一碗豆,她就叫小鸽子和小斑鸠来帮她。继母又让她在一小时内挑完两碗豆,她又叫小鸽子和小斑鸠。继母说不行。她就叫树给她金银丝和银丝银线编。她去参加了,灰姑娘和王子跳完后,继母正要走时,她赶紧回家换衣服,最后一次灰姑娘回去的时候,她的一只鞋子被粘住了,灰姑娘不管,赶快回去。最后王子认出她。

我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它给我打开了一个善良美好的世界。

我喜欢的一个故事作文三年级 篇2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有的人喜欢《三国演义》,有的人喜欢《西游记》,有的人喜欢《水浒传》,而我喜欢的是《自相矛盾》。

《自相矛盾》的作者是韩非子,讲的是古时候,有个人在卖矛和盾,因为卖不出去,他就吹虚:“吾盾之坚,物不能陷也。”又说:“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人群中,有个人说:“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那个人没有回答。因为他不能自圆其说,所以答不上来。来自作文吧 zUOwENbA.net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说话做事不能自相矛盾。

我喜欢的一个故事作文三年级 篇3

每当人们提到友情,我就会想动到这本书——时代《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正是这本《时代场的蟋蟀》,这才让他一举成名。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腊肠的诱惑,它跳进了野餐篮,被人从康涅狄格州带到时代广场地铁站。它在垃圾堆里发出鸣叫,被一个叫玛利欧的男孩带回了他家的报摊。在那里,它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三个好朋友在一次晚宴上玩得,忘乎所以,引发了火灾,柴斯特也因此将自己的音乐天赋展示给世人。

这本书里,柴斯特将要回到故乡时,塔克和亨利为了送别它,不惜用贮藏的所有食物给它开宴会。刚开始,我觉得这没什么,直到我的一个同学转学时,我才知道其中的含义。

那天,小滨突然说他要转学,我们都很难过,小锐就提议为小滨举行欢送会。欢送会那天,我来到小锐说的地方当方——一个公园的树阴下。一过去我就惊呆了——零食和饮料都是十分昂贵的。我才明白:有时候,金钱和友谊比,根本一文不值。

我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蟋蟀》,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情的重要。

我喜欢的一个故事作文三年级 篇4

我喜欢一本叫《棉靴子背带裙》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我国作家协会会员曹文芳。她的作品还有《风铃》《石榴灯》《肩上的电影》《甜药罐》等。曹文芳曾多次获得冰心儿童图书奖,算得上是一位很厉害的女作家。

书中主要写曹文芳小时候在家乡与哥哥、姐姐在生活中发生的一件件有趣的事。

其中,我觉得最有趣的事是在《校园趣事》中哥哥拉“我”去厕所前等他的片段:我站在灯下,不敢走出光外。仿佛我一走出光外就有魔鬼来取走我的命。突然,在幽暗的竹林中发出了“呼”的声音。我吓得不敢动,讨厌的是哥哥还没有上完厕所。“咚咚咚”!我身后发出了细小的脚步声。我吓坏了,大喊:“哥哥!”哥哥一边提着裤子,一边走出来。我说:“哥哥,那边有脚步声。”哥哥一看,说:“只是一只黑猫罢了,还没上完厕所,就要被你吓傻了,下次不叫你来了。”读到这一段,我便笑了出来。

我喜欢《棉靴子背带裙》这本书,因为它让我体验到了许多细腻的情感。

我喜欢的一个故事作文三年级 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滨逊漂游记》。它的作者是英国的作家丹尔尼·笛福。他1660年出生,主要作品是《鲁滨逊漂游记》和《杰克上校》。

这本书主要人物是鲁滨逊和野人星期五。讲的是鲁滨逊从小有个航海梦,他父亲从小让他接受良好的教育,希望他去学法律,可鲁滨逊不听,一心想着要出海。有一次,鲁滨逊找个机会想离家出走去航海。在1651年9月1日那天,他坐上船出海,可不幸遇到风浪,被冲到一座小岛上,便在小岛上安家。他在小岛上救了一位野人,因为那天刚好星期五,他便给野人取名为“星期五”。在岛上生活了28年后,鲁滨逊才安全地回到了家。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它的内容有趣,还因为我敬佩他们。鲁滨逊他乐观向上,不怕困难,勇敢面对现实;而星期五他老实,很诚恳,所以我很敬佩他。

这本书让我明白,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退缩。只有勇敢面对现实,克服困难,才能不断进步和成长。

我喜欢的一个故事作文三年级 篇6

读完《解忧杂货店》一书,我不禁感叹道:“这本书,真是太有趣了!”

《解忧杂货店》这本书讲的是,三个逃犯躲在了一个杂货店里,发现里面没人,还可以跟七八十年代的人写信交流。一个女孩叫月兔,是一位运动员,她的男友得了癌症,无法参加奥运会,一边是奥运会,一边是重病的男友,她无法做出选择,所以,她想把这个烦恼写信给杂货店。三个逃犯看到后,写信给女孩,建议把奥运会给忘了,照顾重病的男友。最后,那个女孩同意了逃犯们的建议。

看完书,我不禁想起一件事,在我两岁半的时候,因为爸妈忙碌,把我带到外婆家。我很想念爸妈,我问外公可不可以写信给妈妈。外公拿起信封和一支笔说:“当然可以!”外公写完信后,把信放进了邮箱里,我很期待妈妈的回信。

过了几天,我回家了,妈妈拿着一封信走了过来,说:“唉!这个到底是谁写的啊!”我看见信,开心地跳起来说:“妈妈,这是在外婆家写给你的信!”妈妈十分惊讶地说:“啊?这封信是今天刚到的。”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领悟到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书了!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