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第二十条》观后感 篇1
正当防卫,是贯穿电影《第二十条》叙事始终的关键词。韩明的儿子看到有同学被霸凌,勇敢伸出了援手;公交车司机张贵生看到女乘客被男子欺负,激愤下将男子砸伤……电影以现实题材、小人物视角为切口,通过艺术的形式讲述了法条背后的公理人情。
影片三个案件折射的种种问题,其严肃性、沉重性不言而喻。因而,在叙事风格和人物塑造上,张艺谋大胆采用轻喜剧和黑色幽默的方式,塑造了人到中年的韩明在工作上的圆滑逢迎;对儿子“小不忍则乱大谋”的循循劝导;对妻子出于爱和“惧内”的善意谎言。工作上他是没有棱角、善于察言观色的小小挂职检察官,生活中他是和稀泥的高手,影片中这些带有喜感的桥段,不是单纯为了迎合喜剧氛围而削弱沉重主题的手段,它是一种高明的艺术铺垫。韩明的唯诺真实展现了一个中年男人的负重前行,这种既视感是直抵观众心灵的。影片在塑造以韩明为核心的基层检察官群像时,突破了惯有的仰视视角,韩明这一检察官人物形象性格鲜明接地气,在家里,他要面对家长里短、儿女情长;工作时,他坚守司法正义公平和职业操守;查案时,在面临突破司法判例时也有内心争斗,在作为主办检察官下决心对王永强案不起诉时,他以血脉贲张的一大段慷慨陈述,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整部影片对于人物的塑造都紧密围绕“法理情”来展开,以清晰的层次感赋予人物丰满的塑造,也使人物实现了真实的艺术升华。
一部《第二十条》,胜过几千篇专业普法文章。作为检察干警,我们要时刻牢记“检察办案,办的是别人的人生”,执法司法人员的人生信条就是要回应公平正义,要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让正义得以伸张,恶行得到惩处,让人民群众在沉重和无奈中看到希望,在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提出更高需求时有所回应、积极回应、能动回应。来源 wwW.ZUowEnbA.nET
影片《第二十条》观后感 篇2
影片《第二十条》,讲述了王永强为给女儿治病,找村霸刘文经借了高利贷。因为还不上钱,刘文经多次凌辱王永强妻子,悲愤的王永强在与其厮打中,看到刘文经要从车里拿刀,于是回屋拿剪刀扎了刘文经27下,导致其医治无效死亡。对王永强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是正当防卫,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检察官韩明通过梳理既往判决和司法惯例发现:“2014年周显平案;2015年贾云珂案;2016年何峰案;2017年曹爱玲案等等,统统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由于大量的判例在前,使得基层检察官不敢“亮剑”,如是就出现了韩明用案发视频对公交司机耐心讲解哪一段是见义勇为、哪一段是犯罪中止、哪一段是防卫过当、哪一段是故意伤害的一幕。但这与社会大众最为朴素的公平正义感之间形成较大落差,造成广泛的社会舆论关注。
当韩明亲眼目睹公交司机为了满足女儿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在最后一次上访途中因车祸身亡,郝秀萍饱含绝望的泪水拒绝韩明伸出的手,以跳楼来为丈夫讨公道,韩明终于明白,为了唤醒沉睡的《刑法》第二十条,总要有人站出来作出改变,哪怕这种改变的过程充满艰难。韩明转变传统观念,开始真正地对《刑法》第二十条的立法本意、法律的价值展开追索和思考,不再拘泥于抽象的法条,开始关注鲜活的案件当事人,不再纠结于既往的判决和司法惯例,而开始反思追问什么才是“正确的事”,从老百姓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出发,去思考老百姓需要什么样的公平正义,最终打破惯例,大胆作出了王永强属于正当防卫,对其不予起诉的决定。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通过王永强的案例来唤醒沉睡的《刑法》第二十条,从而切实保障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正当防卫权,提高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降低公民维护自身、他人、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出手”责任,让法律赋予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第二十条》是普法课,鼓励人民见义勇为,法律就是最大的底气。更是意义深远的法理课,告诫司法人员要回归案件本质,始终以“如我在诉”的状态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影片《第二十条》观后感 篇3
电影作为文艺作品,文以载道,应该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表达老百姓的心声。毫无疑问,在这个层面讲,《第二十条》完全做到了。这部电影所阐释的公平正义的司法精神,激发了广大老百姓内心深处的共鸣。
导演张艺谋借由王永强“正当防卫”这个案件,通过检察官的所言所行,充分彰显了公平正义的内核与外延,让观众实实在在的感受到法律的力度与温度,同时我认为这部电影也是对检察官这一职业展现最为全面立体的影视作品。检察官韩明不仅仅是一个专业的法律人、检察官,更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比如在处理儿子道歉这件事上,他虽然是检察官,但也要在“权力的游戏”中示弱低头;再比如面对结案日期的临近,上级领导的关注,他也有很多无奈和压力。他就像我们身边无数普普通通的检察官一样,面临这些现实的困境,他也会挣扎,他也会犹豫,他也有私心,但最后他坚定了理想与信念,扛起了责任与担当,也找回了为民执法、公平正义的初心。
俗话说:人情大不过国法,国法压不住天理,天理不外乎人情,这三者本身就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应该相信正义和勇气的力量,作出无愧于良心的决定,用真正的公平正义去回应每一个老百姓的诉求、去回应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
影片《第二十条》观后感 篇4
在观看《第二十条》时,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行百里者半九十,半的是什么?
半的是一地鸡毛的生活和工作之间的两难吗?面对儿子纯洁的正义观、妻子的不理解、真实的中年困境,韩明对工作和生活表现出的虚以委蛇似乎让人不耻,但你我何尝不是?谁在被生活毒打后还能始终保持理性平和的态度呢?
半的是狂热的感性与冷静的理性之间的平衡吗?面对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悲惨遭遇、被害人的恶劣行径、证人的推脱阻挠,吕玲玲的感情用事似乎让人不解,但你我何尝不是?法律是一门平衡的艺术,法律人要在理性与感性之间寻找平衡不是一句简单的话,而是夜以继日的坚持。
半的是挑战过往判例、对抗固化观念的勇气吗?面对前辈们的办案经验、查找出的生效判决,韩明的迟疑和退缩似乎让人失望,但你我何尝不是?勇敢是美好的品质,但身处风口浪尖时,选择勇敢绝非易事。
半的是对抗不公反被质疑、付出代价的困惑吗?面对岌岌可危的借读生涯、奔波劳累的父母,韩雨辰从见义勇为到不敢反抗让人痛心,这是我们法律人乃至社会的悲哀。
半的是朴素的情感期待对法律规定的质疑吗?面对张贵生公交车上勇于救人却被判处刑罚时,女儿丫丫的质疑;面对村霸欺侮绝望反抗的丈夫遭遇牢狱之灾时,郝秀萍的质疑;面对儿子被打而丈夫用法律规定解释即使报警也不符合立案规定时,李茂娟的质疑;哪一个都会让我们哑口无言。
如果说法治社会的构建、公平正义的实现是我们的百里目标,那我们司法人员绝不能做半九十者。我们要用初心来抵挡生活的重压,要用使命来面对群众朴素的情感期待,要用勇敢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要用坚持来平衡感性与理性,要用勇气来坚守良知底线,要用执着来追求公平正义。
影片《第二十条》观后感 篇5
电影《第二十条》以我国《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如何适用为背景,以检察官韩明在办案过程中对正当防卫理论与实践认识的回避、争议、惯例、反转、博弈、坚毅的心路历程发展为故事情节依托,用小切口展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风采、权威和价值。
电影以“正当防卫”为主题,但讲述的绝不仅仅是正当防卫的问题,电影也频出“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样的名言金句,但也绝不仅仅靠它就能诠释这部影片的价值。我觉得这部影片最大的主题就是“公平正义”,就像韩明在听证会上慷慨陈词的那样“《刑法》一共56681个字从头到尾不就是写着四个字—公平正义吗?”。
什么是公平正义?就本部影片而言,王永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释放就是公平正义,因为它让老百姓用最朴素的感情体会到了法律的权威—法不能向不法者让步。
检察官吕玲玲、韩明不顾个人利益得失坚持己见,“摸着自己的心坎说话,做出无愧于良心的决定,用真正的公平正义去回应每一个老百姓的诉求”的抉择是公平正义,因为他们深刻感受到了自己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如果我们不能为他们说话,为他们讨回公道那要我们检察官有什么用?”。
他们追求真相,穷追不舍,不畏艰险,寻找证人,搜集证据的精神是公平正义,因为他们深深地懂得,法律是双刃剑,之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他们对不法之徒正义凛然,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弱势群体又给予极大的同情和关怀,这也是公平正义,因为有天理的国法和有人情的天理是法和执法的应有之义。他们不畏强权,敢于斗争,不惧道德绑架,敢于依法办案,这又是公平正义,因为他们信奉一个信念,就是不允许因对法律的绝望,对公平的绝望,对执法者的绝望而使“一个母亲抛弃狱中的丈夫和五岁的残疾女儿跳楼”的极端事件再次发生。他们冲破惯例的羁绊,树立“要让犯罪者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的理念仍是公平正义,因为他们深知“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而一次错误裁决污染的却是整个水源”。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是公平正义,追求公平正义需要付出代价,但是他们深知不能因为有代价就放弃追求,这个代价更不能让老百姓来承担,这是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应勇检察长提出“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公平正义是法制之光,更是法治的灵魂。“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不公比法律本身不公更可怕”,可见公平正义更多的是体现在司法办案的活动中,更多地体现在我们每一个执法者对公平正义的理解、把握和践行。
当前,我们检察工作已经进入高质效发展的快车道,进入现代化发展的新时代,我们每一个检察人都肩负着更重的践行公平正义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因此,我们要把握好几条原则:
一是牢固树立“人权保障(或者是出手非殴)”的司法理念。理念是指导工作的基本原则。有什么样的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工作成效。电影里讲述的几个案例都有出手自卫或者出手见义勇为的性质,但是在实践中却多被认定转化为“互殴”,案件性质随机发生逆转,这在客观上阻碍了人权的自我保护。“出手非殴”的司法理念来源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刑法原则,也来源于“无罪推定”的司法理念,鼓励百姓自卫和见义勇为是先进文明司法理念的体现,也是实现真正公平正义的思想前提。我们必须要敢于打破“惯例”,不迷信“权威”,不惧怕正确选择所带来的后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理解和践行恢复性司法和轻罪治理体系建设的实践需求,不让有罪的人逃脱法律制裁,不让无辜的人人生蒙尘。
二是深耕培植“如我在诉”的人民情怀。公平正义有时也是感性的,也就是首先体现的是程序正义,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体正义。而程序公正又首先取决于对老百姓的态度,所以我们要摒弃司法冷漠,坚决摒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和感同身受,让每一个老百姓都感受到司法温度,真正理解、享受和实现司法所应该给他们的期待。
三是真正扛起“止于至善”的司法责任。这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试想如果吕玲玲、韩明没有冒着生命危险、费尽周折、穷追不舍起获那把尖刀的关键证据,王永强的正当防卫能依法认定吗?这就是责任,一份司法办案的责任,一份公平正义的责任。我们在办案中不能习惯于“两个基本”,而是要凿实穿透“两个确实”,多问几个为什么,去除盲点,不留疏漏,抓住关键,不断完善刑事证据证明体系,让每一个案件都能体现公平正义,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四是敢于排除“道德绑架”的干扰压力。《第二十条》里有一个情节就是村长刘炳仁在其儿子刘文经死亡后聚众到检察院门前闹事,政法委书记接待他的时候,他把他另一个儿子因公牺牲的烈士证书、烈士家属荣誉证书扔到地上,表示什么都可以不要“就要杀人偿命的公正”,赤裸裸地给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施加压力,面对这样的压力我们何去何从?是屈从?还是坚持真理?是我们经常遇到的一个现实问题。在这一点我觉得韩明、吕玲玲堪称典范,他们不媚俗,有性格,敢于坚持真理,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坚决守住,否则就会功亏一篑,公平正义就会变成冤假错案。
五是不断提升“摇橹船检”的工作本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能力建设永远是工作发展的前提条件,更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摇橹船检”是我们打造的文化品牌,也是我们必将始终坚守的科学发展,追求极致的精神追求和精神目标。谨慎办案不等于畏首畏尾,敢于担当也不等于肆意妄为。我们既要敬畏法律,更要敬畏职责,既要担当作为,也要细思极恐,如履薄冰。我们要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要有常规常识的基本素质,也要具有拨云见日,抽丝剥茧,独具慧眼的能力和本领,要善于在纷繁复杂的事实证据中发现问题,驱散迷雾,揭开面纱,还原真相,让罪恶无处遁形,让阳光普照公正。
当然这部影片还反映了校园霸凌如何预防和处置的问题,公安机关办案取证规格和检警协调配合的问题,行政执法监督的问题等等也是需要我们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相关机制、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工作效果。
一个典型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一部好的电影胜过无数个典型案例。我们相信,影片《第二十条》的上映必将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加强以公平正义为根本的法治建设进程中起到更积极的作用。
影片《第二十条》观后感 篇6
电影《第二十条》以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条款命名,故事原型都来源于社会中发生的真实案件,看完电影,作为检察工作人员,我不禁深思:法律是什么?公平正义是什么?
其实影片中给了我们答案,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公平正义就是回应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韩明检察官说:“刑法里的56681字都是在诉说公平正义。”但公平正义的实现并非一蹴而就,要真正让法律条文里的公平正义落到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需要需要我们始终坚持追求真相,秉持公平正义,能动履职、发挥检察情怀。
案件对司法人员而言可能就是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对当事人来说却会影响到他们的人生。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他们的未来、他们的家庭都与我们的决定息息相关。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我们应当对每个案件做到“如我在诉”,将这种办案理念铭记于心,并在实践中付诸行动,不能只在案件之中做观影者、观察者,更要把自己代入进去做亲历者。不仅要在系统中结案,更要在老百姓的心里结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