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整改通知 篇1
致:
经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下列安全隐患:
你司于 20xx年xx月xx日进场的位于 的 材料(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现场实际数量超过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进场计划数量,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中6.2.2的规定。
要求你司立即将超出计划的.进场数量部分材料退场,并于 20xx年xx月xx日前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回复单向我司提出复检申请,整改期间你司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对材料存放部位做好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该批次材料存放部位周边进行动火作业。
若逾期未落实整改工作并提出复检申请,我司将根据中的 条款对你司进行相应处罚。
xx年xx月xx日
城管整改通知 篇2
回复内容如下:
市民您好!
经执法局落实,前期执法局针对上述问题已进行过清理,现在问题又出现了反复。接到来信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对小卖部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严禁其夜间扰民行为,并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其于x月x日之前将占路台球桌自行清理。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行清理,执法部门将依法组织强制清理。同时,物业办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与商店经营者协商沟通,规范商店门口摆放秩序,避免再发生经营扰民现象。感谢来信。
截至20xx年x月x日,上述违法行为依旧存在,执法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强制清理。
20xx年x月x日
城管整改通知 篇3
:
经查,你(单位)于20xx年9月27日,在学林雅苑1幢301室,进行室内装修时占用公共空间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告知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行改正,限于20xx年10月15日16时前自行拆除墙体恢复至原来状态。
逾期未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法从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通知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