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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日送爱心活动方案

助残日送爱心活动方案 篇1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践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省的残疾人事业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科学健康的发展,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是,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采取有力措施补短板、兜住底,保证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道迈向小康社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为此,我们要以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切实为残疾人解难事、办实事,组织开展好我省的全国助残日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

二、活动背景

孤独症儿童是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十二五”期间,国家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支持省、地市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开展贫困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工作,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家庭康复试点。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0-6岁精神残疾儿童占该年龄段儿童总数的0.11%,约为11.1万人,其中,多数由儿童孤独症导致。由于儿童孤独症的特殊性和严重性,需要系统的康复教育和训练,而康复教育训练和服务资源相对不足,随着孤独症儿童的数量还在持续增大,他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全社会给予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

三、活动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

各地残工委和残联要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专项研究部署助残日活动,认真分析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工作面临的工作重点和难点,研讨对策与措施。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了解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的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

2、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建立健全0-6岁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在儿童心理卫生服务体系中将儿童孤独症纳入监测范围,继续加强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促进孤独症儿童的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

3、民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落实,扶持民办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发展,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4、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加强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鼓励地方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接收孤独症儿童,保障适龄孤独症儿童入学,并针对孤独症儿童进行单独的课程设置,增加内容,培养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帮助孤独症儿童接受教育。

5、妇联组织要在开设面向孤独症儿童家长的在线咨询、家教讲座和心理疏导,宣传科学的孤独症儿童养护方法的同时,开展面向公众的孤独症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6、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7、各级残联要积极探索发展成年孤独症患者托养服务,提高孤独症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帮助孤独症患者实现辅助性就业。

8、各市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孤独症儿童家庭、康复机构、特教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要求

(一)各市残联要提早向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就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工作进行汇报沟通,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做好助残日期间宣传报道工作。

(二)各地要组织新闻单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报道当地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同时,要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工作实际,走进残疾人家庭,了解和报道残疾人的真实情况和需求,关注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诉求。

重点展示好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残联组织积极推进孤独症群体利益保障和康复服务所取得的成果,报道好社会孤独症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加强管理、提供服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讲述好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感人故事。

(三)各地在组织开展当地媒体走基层活动的同时,配合全国“百家媒体走基层”和省级的集中采访活动,紧密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工作进展情况,以组织记者赴基层采访为主要实施模式,宣传视角下沉,积极挖掘残疾人基层工作报道亮点,推出一批基层残疾人工作的优秀经验和先进典型。

(四)各地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手机短信、公共大屏幕、宣传橱窗等媒介的作用,采用制作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设立和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普及孤独症及康复工作的有关知识,增进社会对孤独症的了解和重视,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积极投入孤独症和残疾人服务领域,营造人道、人权、人文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利的舆论环境。

五、情况汇总

各市要早动手、早安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圆满。

要做好典型经验材料的收集汇总和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分别于5月10日前和5月22日前把当地组织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报省残联宣文部,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助残日送爱心活动方案 篇2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活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良好环境,对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活动中使学生了解残疾儿童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他们为生存是怎样克服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的,感受残疾人的艰辛生活和顽强意志,有助于学生学习残疾人身残志坚,勇敢拼搏的精神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顽强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有助于学生学会尊重、理解、关爱他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活动主题: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1.我校根据本次助残日主题,召开班主任会议,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部署助残日活动。

2.学校大队部向全体师生发出助残活动倡议。

3.加强主题宣传,用心灵感受社会关爱。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学校将充分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学校宣传栏、校园小广播等宣传主阵地,加强宣传“全国助残日”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残疾人事业的关爱,使聋生感受到他们并没有被社会所遗忘,而是有那么多赋予爱心的人在帮助他们,深切体验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4.开展“红领巾手拉手爱心助残”募捐活动。以中队为单位,利用自己的零用钱、卖家里的废品钱,为残疾儿童买他们喜欢的东西,送他们一份爱心。

5.5月20日献爱心送温暖。在助残日(5月17日)当天,学校部分学生代表,带着全体师生的祝福,把捐赠的礼品送到了残疾朋友的手中。

6.手拉手共度六一。在六一当天,将残疾儿童请进校园和同学们一起欢庆六一,让残疾儿童与学生一起活动,共享童年的欢乐。

四、活动要求:

1.要加强对“爱心助残”募捐活动的领导。广泛宣传情系残疾儿童、奉献一份爱心、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激发广大师生参与“爱心助残”活动的热情,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各中队要为献爱心活动设立爱心箱,募捐的礼品经学校察看后,要整齐装箱封好,并在爱心箱上写上一句温馨的话。各班要在5月25日前将献爱心礼品箱上缴学校大队部。

助残日送爱心活动方案 篇3

一、活动主题

帮扶贫困残疾人

二、活动措施

(一)各地区要及时召开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会议,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帮扶贫困残疾人工作,部署全国助残日活动。

(二)各地区扶贫部门要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总体扶贫开发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配置资源。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三)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注意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切实做好有劳动需求和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促进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要抓好贫困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相关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廉租房等项目过程中,要优先安排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

(四)各地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问题。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服务网络力量,在病患治疗、辅助器具、身心康复等方面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服务。

(五)各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人民团体、基层党组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广泛开展针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帮、包、带、扶”结对活动,围绕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实际,采取个性化帮扶措施,为其解决实际困难。

(六)各地区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深入贫困残疾人家庭、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等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和走访慰问活动,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号召全社会爱心助残。

(七)各地区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开展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八)各级残联要做好助残日活动的统筹和协调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助残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各专门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各种互助活动,在扶贫信息、扶贫项目等方面对贫困残疾人给予更大的帮助。

(九)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面向贫困残疾人的各类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贫困残疾人劳动能力和就业技能,为就业和参加生产劳动创造条件。

三、活动宣传

(一)各地区党委宣传部要将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总体计划之中,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二)中央及各地区新闻单位要紧紧围绕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各级政府为帮扶贫困残疾人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而采取的优惠政策和有力措施,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在全社会掀起与残疾人共建小康社会的热潮。

(三)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网站、公益广告、公共橱窗、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宣传全国助残日主题,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助残日送爱心活动方案 篇4

5月15日是第xx次全国助残日,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让广大残疾人分享更多福祉,让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能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残工委及省政府残工委等部门《关于开展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助残日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二、活动背景

儿童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孤残儿童因其生理、心理、社会适应等方面的缺陷,成为儿童中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的弱势群体。这些儿童同健全儿童相比,其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障碍,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在就学和融入社会生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保障儿童的基本权利,尤其是满足孤残儿童在康复、教育、社会保障方面的特殊需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

三、活动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做好工作部署。

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全国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孤残儿童的帮扶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护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责。

(二)明确部门职责,落实政策措施。

1.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深入了解孤残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孤残儿童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

2.教育部门要落实孤残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为孤残儿童随班就读或接受特殊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就学优先提供资助。

3.民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孤残儿童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大“明天计划”的执行和推进力度。以孤残儿童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做到应保尽保。扶持符合规定的民办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服务,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残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4.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儿童在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就诊给予支持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残儿童医疗费用。

5.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6.残联要会同民政、卫生计生等增强为孤残儿童提供各类康复服务的能力。着力做好0-6岁孤残儿童抢救性康复,通过早期干预,促进孤残儿童改善身体机能。

7.残联要主动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福利院、康复机构、关爱中心、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残儿童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要求

(一)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将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各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采取的有力措施和优惠政策,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各街道(乡镇)、部门在助残日期间开展集中的阶段性社会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采用制作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设立和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增进社会对孤残儿童的重视和了解,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孤残儿童权益保护的认知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气氛,有效促进孤残儿童保护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