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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1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拉紧法律红线、稳守安全底线,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综合治理行业乱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全县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管理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对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能根据患者病情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厉查处通过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变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的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和信息的日常监管,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医疗广告以及虚假宣传行为。

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冒用或假借他人名义,特别是冒用或假借国内外知名医院、知名专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诱导患者的行为。

3、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4、医院标志设计、医院装饰等方面易与知名医院混淆,蒙骗患者的行为。

5、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网信办、县公安局)

四)坚决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对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事医务人员吊销相应资格证书。

1、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特别是术中加价、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医保局)

四、责任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国家和省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落实措施。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以及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研究落实国家和省、市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落实措施。

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等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广播电视监管部门:依法对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进行审查,对广播、电视播放的虚假医疗广告进行查处。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来自作文吧 zUOwENbA.net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一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一__月__日)。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制定辖区和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办法,明确行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一__月__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各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由各卫生院负责辖区内)。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日一20__年__月__日)。各机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卫生健康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__日一__月__日)。各医疗机构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各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抄报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筛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20__年__月__日前制定方案、联络员名单及对外投诉举报电话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并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于20__年2月1日前上报。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信用中国(河北)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曝光重点案例,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医疗监管法治支撑。要创新监管手段,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打击和整治违法违规执业、骗保、虚假宣传、不规范收费等医疗乱象,净化就医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等六部门《__市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医疗乱象,整顿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促进县内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健康__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组建__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县卫健委副主任肖__

成员:县卫健委医政医管与药政科负责人刘__

县卫健委政法监督股股长宋__

县卫健委中医科教股股长陈__

县网信办主任郑__

县县发改委副主任余__

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大队长熊__

县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股长潘__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负责人陈__

县卫监局副局长梁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

办公室主任:县卫健委医政医管与药政科负责人刘__兼

成员:县卫健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干部叶__

县委网信办干部胡__

县发改委项目服务股干部李__

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民警张__

县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郑__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干部蔡__

县卫监局医疗卫生科负责人周__

(二)职责分工

我县专项整治行动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各参加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处置,会同公安、工信等部门,对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进行处理。

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落实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负责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医疗保障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任务目标

(一)整治违规执业行为,维护良好医疗秩序。一是严厉打击“十种行为”: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其他违法医疗法律法规行为。二是全面排查“九大领域”: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科、肿瘤、眼科、精神科。三是重点盯紧“四类技术”: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等禁止类技术、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开展移植技术(如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二)整治医疗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重点检查“五项违规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尤其是贫困人口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整治虚假宣传行为,维护良好就医环境。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整治违规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县级多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各县级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结合专业情况,针对性开展专项医疗质量控制活动。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县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县卫健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单位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县卫健委汇总相关部门工作情况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县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市级主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协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明确分工,发挥合力;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及时沟通信息,联合惩治,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举措,增强工作实效性。县卫健委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与药政科;并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附表,县卫生监督局、县直医疗机构同步报送,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当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

(三)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工作互动性。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要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要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实现标本兼治,增强工作长效性。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3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区属各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我局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五)整治不合理用药。重点整治大处方、过度用药、滥用抗生素、激素类药物,不合理使用辅助用药、营养性高价药品,医生与药店勾结开单提成,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不达标等问题。

(六)整治不合理检查。重点整治诱导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检查等问题。

(七)整治不合理治疗。重点整治不符合指征收治住院、无病保养、小病大治、过度治疗、不合理使用高值耗材、变相开单提成等问题。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五、主要措施

(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规范要求,坚持因病施治,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首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技术,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要建立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处方点评、抗生素使用、辅助用药使用管理公示等制度。建立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明确需要重点监控的药品品规数,每月对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要建立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和国产高值医用耗材激励机制,鼓励临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基层医疗机构和二、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要分别达到65%、40%、25%以上。要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具检验检查项目,严禁诱导施行和重复实施检验检查,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要达到70%以上,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诊断符合率总体达90%以上。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晰清单制度,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酬薪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科尔沁第一人民医院要稳步开展日间手术,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和术式范围,缩短患者住院天数,方便患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落实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

(二)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各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及管理,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区级公立医院要进一步强化成本核算,全面推动全成本核算工作,将医院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延伸到科室,加强科室医疗费用控制、成本控制分析和管理,严禁将收入指标分解到各科室。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要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区级医院要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医院病案、药品、耗材、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坚决杜绝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严禁采用挂床、不合理住院等方式套取各种保险资金。各医疗机构要优化收支结构,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蒙中药饮片和制剂)要控制在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要降到20元以下,逐步提高医务性服务性收入占比。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门诊次均费用增长率要控制在2%以内,住院次均费用增长率要控制在4%以内。

(三)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所有公立医院,覆盖40%以上的医院出院病例数,发挥医疗保险监督作用。加快推进医保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建立医保基金审查审核制度,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各公立医院要制定完善临床路径管理政策措施,根据功能定位和实际技术能力等,综合考虑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基本医疗需求等因素,建立适宜的临床路径、处方集和诊疗规范。加大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和推行力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要与绩效考核制度挂钩,促进收费和支付方式改革。利用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手段,逐步健全医保对医务人员用药、检查等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区级医院全部实施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并接入自治区临床路径管理和监测平台。三级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应达到出院病例数的60%以上,二级医院不低于75%。

(五)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和布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完善公立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分工协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医保、价格等多种措施,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三级公立医院要逐步减少和下沉普通门诊服务,实现普通门诊占比逐年降低。

(六)推进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工作,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向患者公布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信息,落实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要每月对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药品名称、使用前10位医师姓名及所在科室等;对连续三个月消耗金额排名前30位药品中的辅助用药,且不合理使用问题严重的,可采取限购、停购等干预措施。科区卫健委根据辖区内公立医院费用指标监测情况,定期排序和公示制度,形成医疗费用监测季度、半年和年度分析评估报告,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将公立医院的控费考核评价结果抄送科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__年__月到__月,为期__个月。总体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抽查复查、通报总结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制定《关于开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治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案》,明确责任要求,层层宣传动员,调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于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区卫健委。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按照专项整治内容逐一排查医疗机构内部存在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认真剖析原因,完善管理措施,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纠建并举、源头治理。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总结__月__日前报至科区卫健委医政科。科区卫健委于5月5日前将总结报至市卫健委。

(三)抽查复查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科区卫健、医保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联合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抽查复查,做到集中力量、查纠结合、不留死角。抽查复查覆盖辖区所有公立、民营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对2023年医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重点复查,对其他基层医疗机构随机抽查。

(四)通报总结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对重点违规案例向社会通报,形成宣传舆论攻势,对违规违法行为形成的有效震慑。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专项整治期间形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的重要意义,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医疗机构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4

根据《中共__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印发<在全盟卫生健康系统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盟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卫生健康系统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科室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张__,责任科室:医政药政科、中蒙医科)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及相关涉事人员严肃处理。(责任领导:张__,责任科室:医政药政科、中蒙医科)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对卫生健康系统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责任领导:张__,责任科室:医政药政科、中蒙医科、宣教科)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院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责任领导:张__,责任科室:医政药政科、中蒙医科、财务科)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盟卫健委成立由党组成员、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医政药政科、中蒙医科、宣教科、财务科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共同做好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由医政药政科负责。

组长:张__盟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李__盟卫健委医政药政与干部保健科科长

姜__盟卫健委中(蒙)医药管理科科长

谭__盟卫健委财务科科长

康__盟卫健委健康宣传与科教科科长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2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初—__月底)。各医院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自查和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医院全覆盖,无死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评估总结阶段(20__年__月底—20__年__月底)。接受盟卫生健康委的检查和评估工作。__月__日前,各旗区、盟直各医疗机构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至盟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杜绝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的重要意义。各旗区卫健委、各医疗机构要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乱象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创新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5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__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要求,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依法严惩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欺诈、强迫交易、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在全市产生震慑作用,综合治理行业乱象,有效规范我市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全市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

三、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四、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口腔、精神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对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能根据患者病情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厉查处通过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变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的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严格医疗广告审查,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和信息的日常监管,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医疗广告以及虚假宣传行为。

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冒用或假借他人名义,特别是冒用或假借国内外知名医院、知名专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诱导患者的行为。

3、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4、医院标志设计、医院装饰等方面易与知名医院混淆,蒙骗患者的行为。

5、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和旅游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四)坚决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对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事医务人员吊销相应资格证书。

1、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特别是术中加价、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医保局)

五、责任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等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文广和旅游部门:依法对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进行审查,对广播、电视播放的虚假医疗广告进行查处。

行政审批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格医疗广告审查等。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各地各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辖区和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明确行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各级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抄报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筛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20__年__月__日前将本地活动方案、联络员名单及对外投诉举报电话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并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信用中国(__)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曝光重点案例,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医疗监管法治支撑。要创新监管手段,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6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底前)。各级医疗机构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医疗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医疗机构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县卫生健康局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7

为了规范我市医疗市场服务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权益,按照__卫联发[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当地实际情况,我所制订了如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织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组员:____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目前我市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整治重点工作

1、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

2、超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3、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医生开具处方的行为。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生开具毒麻药品;

4、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

5、过度开药、过度治疗、过度检查行为;

6、出具虚假医学文书的行为;

7、未按公示标准收费的行为;

8、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

9、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和泌尿、皮肤性病等诊疗活动的行为;

10、查处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11、依法查处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丢弃、买卖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

12、严格治理医疗污水,严肃查处直接排放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污水等违法行为;

13、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14、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__年__月__-__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定多部门联合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第二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开展自查,查找问题、分析成因、制定措施,并上报卫生监督部门。

(三)第三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进行集中联合执法。

(四)第四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对照本医疗机构在相关部门联合巡查中发现的实际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进行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1、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查处,及时立案和结案。

2、加强宣传和培训。利用媒体对市民进行宣传,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医疗机构培训,加强医务人员法制教育意识,提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

3、建立协同机制,落实职责要求。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8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套骗医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挂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血液透析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血液透析、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伪造编造或提供虚假电子台账和购销存原始凭证的;编造病历、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分期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重复收费,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整治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阶段(20__年__月—__月)。通知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市级及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多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市级及各县(市、区)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表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县(市、区)的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各县(市、区)要根据工作安排做好迎接国家、省和我市相关部门检查评估工作的准备。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__月)。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落实,进一步维护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监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市卫生监督局负责对市管各医疗机构进行整治,将整治开展情况报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并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二)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三)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国家出台的医疗卫生严重失信行为方面的联合奖惩戒备忘录,搭建联合奖惩戒系统工作平台,发挥好平台在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联动作用。

(四)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五)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六)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认真总结,按时上报情况。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县级联络员名单(含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详见附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