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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1

根据____报道医美行业存在的乱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美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服务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以查处案件为抓手,整顿和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医疗美容机构及生活美容场所。

三、整治内容

1、加强医疗美容机构及生活美容机构日常监管,查处生活美容场所未经批准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

2、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未获批医疗美容相关诊疗科目,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主要表现为酒店、民居、写字楼内临时开设的美容项目)。

3、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违规开展禁止类美容项目。

4、查处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出租、出借等形式给他人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主要表现为证照人员和实际人员不一致)。

5、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实际操作人员并非医师,而是仅持医美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6、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7、与相关部门共同查处利用各种场所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培训或相关产品推销行为。

8、检查生活美容经营场所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取得卫生检测报告、卫生管理档案是否健全、公共用品消毒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转等内容。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各县(市、区)卫健局分管领导、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

五、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__月__日——__月__日),各县(市、区)卫健局依据____报道医美行业存在的乱象,对照辖区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__月__日——__月__日),各县(市、区)全面组织开展对辖区范围内的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集中排查整治,梳理存在问题,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进行查处。认真落实投诉举报案件调查核实,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发布警示信息,明确医疗美容机构与生活美容场所的本质区别,增强医疗美容消费者与群众自我鉴别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市卫健委将在__月中旬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第三阶段(__月__日——__月__日),各县(市、区)卫健局按照要求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__月__日前报至市卫生监督所医疗科,由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后报至市卫健委。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单位职能,明确职责范围,合理安排此次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形成震慑。

2、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作用,向公众宣传投诉举报电话,公开单位地址、电话、邮箱、来访、来信、网络等投诉举报渠道,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公示合法机构、曝光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让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维护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美容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进一步提高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含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等美容医疗机构和核准登记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下同)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强化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健全完善部门联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医疗美容执业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重视投诉举报线索,鼓励有奖举报,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管理,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__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管理的通知》(__卫规〔20__〕__号)要求,进行医疗美容项目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美容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禁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严禁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严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证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使用。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中医药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__〕__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__〕__号)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依法依规依职责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二)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海关。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

(六)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类物品查验力度,严防相关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地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内容,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和台账制度,集中开展整治工作。

(二)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县(区)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收集汇总同级其他部门工作情况,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运转情况以及汇总表)和典型案例报送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于__月__日前将全市总结和典型案例报市卫生健康局。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联络员为各单位联系人),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督促落实。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形成协作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四项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__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__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载体,强化信息互通互用,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依职能提供鉴定检测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制作宣传册,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发布信息等多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各县区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投诉举报专栏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理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月曝光辖区医疗美容执法案件或典型案例,警戒违法犯罪分子,营造共治法治氛围。

(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总结分析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监管工作闭环,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本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属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依法依规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扎实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蒙医)美容医疗机构,下同)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重视投诉举报线索,鼓励有奖举报,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美容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管理,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机构要加强医疗美容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禁机构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严禁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严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规范药械经营使用。加强对药械经营企业和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械行为。严厉打击走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药械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守法经营。美容医疗机构应当向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证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使用。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美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及其监督机构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__〕__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__〕__号)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要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管理,医疗美容科室要核定到二级诊疗科目,按要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备案,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加强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二)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海关。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

(六)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类物品查验力度,严防相关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区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把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回头看”。__月__日前,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本级许可的医疗美容机构名单,定期动态更新。

(二)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各地区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汇总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运转情况以及汇总表附件1、附件2)和典型案例报送__市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美容消费者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四项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提供鉴定检测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按月曝光辖区医疗美容执法案件或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关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对核查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本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属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__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邮箱:________

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为严厉打击医疗美容乱象,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全市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要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合法资质的,不得从事药品零售活动。要加强对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未依法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经营合法资质的,不得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将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给无合法资质的使用单位。医疗美容机构在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时,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使用。

(三)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要加强广告监管,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依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后,按照审查核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得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广告,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二、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及其监督机构要加强辖区内美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二)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管,查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培训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依职责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督促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自我管理,不得将医疗器械销售给无合法资质的使用单位。

三、工作方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相关机构监管。专项行动原则上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场监管等部门全力配合,统一集中行动。

(二)各部门要通过媒体、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营造强大声势,形成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高压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区卫生健康委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牵头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并于__月__日前将工作方案(盖章PDF扫描件)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二)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按照工作部署,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机制,集中对辖区内相关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__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__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适时通报督导情况,并对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阶段性总结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汇总表)和典型案例(案情简介、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医疗美容消费者众多,央视20__年3·15晚会曝光了安徽省个别医疗美容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区卫生健康委依托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颍泉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联络组,各相关部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联络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所,承担日常联络工作。

(二)发挥联动,形成合力。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依法受理,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

(三)大力宣传,正面引导。各部门要强化宣传工作,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区卫生健康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各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设立举报电话,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核查,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5

按照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__市监发〔20__〕__号)精神,为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四个最严”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年”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与医疗美容服务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使用范围广数量大、容易产生伤害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查处一批重大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深挖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使用行为,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依职责加强对相关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各所、执法大队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生产、经营医疗美容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医疗美容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为;是否存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超出生产范围或者与产品登记表载明生产产品不一致、产品标注的许可事项与注册证载明信息不一致、其说明书、标签内容与注册或者备案内容不一致的行为;是否存在经营或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标注的适用范围、产品型号等许可事项与注册证载明信息不一致、产品未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产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内容不一致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使用的医疗美容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口产品没有中文标签、说明书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经营企业将产品销售给没有资质的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的行为;是否存在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从没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为;是否存在相关企业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购、销、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的行为。发现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化妆品要立即依法查封扣押、及时查处。

(二)严厉打击各类医疗美容相关药械化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医疗美容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网上网下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打击相衔接,紧盯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等医疗美容用药品、手术设备、物理治疗类设备、整形填充材料、整形用注射材料、乳房植入物、面部埋植线/提拉线、注射器、胶原敷料、疤痕修复材料等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重点产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加大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医疗美容服务机构、进口经销商、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及网络销售企业、微信商户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违法违规线索要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精干力量,及时调查处理。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要彻查产品渠道,追根溯源。对应当使用我国批准上市的医疗器械而没有使用,而是以各种名目(如使用其他产品名称、适应症等)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或者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要依法严厉查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处罚到人”作为重点,落实财产罚、资格罚、声誉罚等各项处罚措施,对严重违法违规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三)开展对可用于医疗美容药械化产品的监督抽检。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聚焦“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使用范围广数量大、容易产生伤害”的产品,梳理本辖区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重点检查企业(单位)和产品清单,对清单内的企业和产品开展重点检查。对于生产和经营环节,要结合相关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点企业和产品加大检查频次力度。以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以及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为重点,与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对接,对相关医疗机构实施重点检查。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产品清单目录为重点,开展监督抽检,加大相关产品进口企业、网络销售企业、微信商户全覆盖抽检力度,通过“绿色通道”,快速检验检测,对质量可疑产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范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

(四)全力做好投诉举报和网络监测线索的调查处置。根据工作职责,对今年以来接收到的与医疗美容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举报以及国家局、省局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监测推送的关于医疗美容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开展一次回头看,对照举报信息和网络监测信息中的违法违规线索,逐项核查是否查实、查清,涉事产品是否界定清晰,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查处。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容易产生伤害、问题多发频发、违法违规进口销售医疗美容相关药械化产品等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组织开展集群打击,集中查处一批重大违法案件,坚决做到“控产品、端窝点、溯源头、追流向、摧网络”,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形成有力震慑。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__月)。各所、执法大队按照县局专项整治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抓好实施方案落实,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各所总结辖区内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工作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和典型案例报县局药械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县局成立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组。各所、执法大队要成立工作组,按照专项整治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医疗美容产业链条长,涉及部门多,整治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械化产品需要多部门协作共同治理。在监督检查中要主动加强与卫健委、公安、邮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健全部门联合、打建并举的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对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批准相关产品的、发布虚假产品信息的以及销售、使用非法进口医疗美容药械化产品的企业、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网站及APP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发现超范围使用的问题要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移交,有关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国家局已将落实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药品安全年度考核项目,以问题发现率、立案率、大要案查办为指标,省局将定期对各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挂牌督办的大要案件要跟踪督查、限时办结。要认真按照监督检查内容,逐项排除梳理,对相关案件线索,要逐个调查清楚,每个稽查办案人员,要严守法规、严明纪律,严格按程序办案。省局将对落实整治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等不作为行为,或避重就轻、以罚代管、有案不移等乱作为行为、以案谋私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要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邀请相关专家,普及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械化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科学认识、正确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购买和使用具有资质的药械化产品。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统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深入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和危害。

(五)提高站位,勇于担当。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明工作纪律,执行坚决有力,规范文明执法。要成立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工作。每月__日、__日前报医美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汇总表,其他报表和总结于__月__日前报送,重大案件情况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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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6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医疗美容需求日渐旺盛,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注射透明质酸钠(即玻尿酸)、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进行“微整形”医疗美容。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无相应资质非法制售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造成危害和影响消费者健康的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注射医疗美容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__市卫生计生委、网信办、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假医生、游医等行为。覆盖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医疗美容培训,广告推广全链条,以查处案件为抓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露头就打,绝不手软,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单位,惩处一批不法分子,坚决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建立严重违法犯罪者“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坚持破立结合、打建并举,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管理,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四是查处生活美容场所是否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是否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是否宣传治疗作用。五是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微整形”注射行为。注射美容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必须在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一是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查处美容场所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是否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的技术方法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二是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三是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四是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重点查处注射肉毒素、胶原蛋白、透明质酸钠、填充剂、自体脂肪移植充填、面部微吸脂、微创双眼皮埋线、激光治疗等,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走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四)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培训行为,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五)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加强广告监管,查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加强互联网和美展会“微整形”相关信息监控,清理互联网不良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计生部门。__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__市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实施。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及其辖区监督机构负责结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加强“黑诊所”、假医生等无证行医行为及美容医疗机构监管,打击无证行医行为,规范医疗美容市场秩序。

(二)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微整形”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机关。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犯罪活动。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管,查处违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是负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二是加强广告监管,查处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三是依法加强对美容院的监管,对检查发现的美容院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注射美容等医疗美容的,依法移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六)行业协会。配合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医疗美容宣传教育和科学引导,推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__月)。__市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专项行动方案进行部署。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会同辖区相关部门按照__市方案内容及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__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完成。

(二)阶段性总结阶段(20__年__月)。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汇总表(包括专项行动集中行动阶段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__市卫生监督所医政管理科。市卫生监督所于20__年__月__日前汇总全市阶段性工作总结与汇总表一起报自治区卫生计生监督局医疗服务监督科及__市卫生计生委公共卫生处。

(三)长效机制建设和巩固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县(市)区、各部门对前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和“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各县(市)区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__市卫生监督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美容消费者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紧迫性。__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建立专项行动联络员制度,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为联络员,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美容医疗机构要切实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强化自律,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五项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要求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受理,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要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加强重点案件线索的梳理、研判和会商,切实明确法律依据。通过专项行动,要不断健全完善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__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________),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核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职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自治区和__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市)区也要定期组织督查工作,及时了解专项行动进展,协助解决工作问题困难,扎实推动专项行动任务落实。对于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在专项行动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培训管理,进一步明确培训机构、培训师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等要求。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加大辖区内美容医疗机构许可、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和个人要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公开本机构医疗美容服务的医师、项目、价格,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并报告属地卫生计生委及其监督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参与政策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7

为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着力解决医疗美容行业及非法行医等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__县医疗美容行业及非法行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为导向,以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专项整治重点,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和非法行医等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内容

(一)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

措施:督促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按《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及时报告自查整改情况,要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二)强化机构和人员资质管理

措施: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执业行为,核查医疗美容机构和从业人员资质情况,以及相关诊疗科目开展情况。

(三)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措施:医疗美容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并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医疗美容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医疗美容机构首诊负责、术前讨论、手术安全核查、临床用血审核、病历管理、值班和交接班、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

措施: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____号令)要求,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落实全程可追溯制度,按照适应症合理使用,严格管控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使用。

(五)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

措施: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不得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广告,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__月__日前)

对照辖区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落实阶段__月__日—__月__日)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阶段

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前向县卫生健康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年终总结、汇总表及有关典型案例。

四、任务分工

卫健部门积极协调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动,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监督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医疗美容活动涉及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部门要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的依法执业、机构和人员资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医疗广告发布、服务项目等开展摸底清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摸清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及非法行医行为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台账。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以查处案件为抓手,对非法美容、非法医疗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处一批不法分子,有效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二)严格执法,协同监管。以严厉打击非法美容和非法行医为重点,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租住宾馆、写字楼或通过流动走穴方式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查医疗美容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超诊疗科目和超范围执业等非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信息,对整治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符合行刑衔接移送规定的要坚决移送。积极探索建立医疗美容有奖投诉举报制度,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完善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及非法行医长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各部门要加强医疗美容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提升群众对违法违规行为辨识能力,正确引导群众自觉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定期不定期向社会公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为保障方案的有效落实,卫生健康局将成立了以党组成员方__同志为组长的工作专班。

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8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__市人民检察院__检行公建[20__]__号检查建议书,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前我市美容行业(含医疗美容及生活美容)的实际情况,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容行业专项监管联合执法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美容领域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美容行业行为,探索建立美容行业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我市美容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__大健康产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

对全市各类从事美甲、美容、美体等服务的美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三、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局。严厉打击无证从事医疗美容、生活美容服务等行为。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美容广告。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监督检查。

(三)市商务局。根据行业主管相关规定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及卫健局进行集中整治和清查。

四、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美容行业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查处生活美容场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违法行为;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未获批医疗美容相关诊疗科目,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在酒店、民居、写字楼内临时开设的美容项目);查处利用各种场所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培训或相关产品推销行为;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实际操作人员并非医师,而是仅持医美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切实加强医疗美容机构及生活美容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查处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出租、出借等形式给他人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主要表现为证照人员和实际人员不一致);检查生活美容经营场所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取得卫生检测报告、卫生管理档案是否健全、公共用品消毒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转等内容;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违规开展禁止类美容项目。

(三)严查无证无照行为。依法对已经取得相关许可证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部门许可事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于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无证经营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平台—湖北)及时抄告相关主管部门。

(四)强化美容养生保健行业广告监管。严厉打击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打击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效果作出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美容养生保健广告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情”“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的宣传行为;严厉打击宣传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的违法行为。收集整理公开曝光典型违法广告案件,形成有效震慑。

(五)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美容机构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查验供货者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是否依照有关要求购存化妆品;是否存放有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是否有自行配制化妆品行为;是否有销售未经注册的国外化妆品行为。

(六)加强可用于美容的药械监管。针对射频治疗设备、整形填充材料、整形用注射填充物、注射针等可用于美容的药械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渠道、供货方资质、产品资质、购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及贮存条件等内容,查处制售和使用未经注册(备案)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各单位按照本方案内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各单位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专项整治涉及的美容行业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数据和情况。

(三)分工检查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各单位按各自职责及责任分工,对职责内的监管对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查处。对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要依法及时移送。

(四)联合执法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各单位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全面开展联合执法,对涉嫌违法违规情况按各自职责依法严厉查处。

(五)总结上报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各单位对本次行动的情况及问题进行汇总,同时将好的工作方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形成书面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订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及时沟通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二)加强媒体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主动提供案件线索;要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结果,并上传信用平台,强化震慑效果,为本次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各部门要针对本次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为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综合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创新监管手段,切实落实医疗美容机构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协会作用,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建立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惩戒等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联席会。我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在工作中发现涉嫌犯罪情况,要及时将案件和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断推动综合管理和源头治理,促进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交流汇总经验,按时上报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美容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经验,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联合执法行动总结报至市市场监管局。各单位相关整治资料自行装订成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