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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奖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红领巾奖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篇1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排水设备管理,保证城市排水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成都市市政工程设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处理城市污水、废水、雨水的排水沟、管、河道、泵站、检查井、进水井、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及附属设施。农业排灌设施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运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和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并重的原则。市、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监督管理。

建设、规划、环保、水利、公安等有关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专业规划和建设计划,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规划,环保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排水户,应持市规划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区和城市旧城改造或新建、扩建、改建专用排水设施的,建设开发单位应严格执行城市排水设施专业规划,坚持雨水、污水分流和污水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将排水设施建设纳入开发建设计划,其建设方案经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市市政工程主

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排水户已建成的雨水、污水合流沟、管,应按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改造。

第九条 建筑施工现场、洗车场等临时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废水的,应在排水口设置沉淀池、清淤设施,并及时清除沉淀物,不得将泥沙、灰浆及其他废弃物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拦污栅及清淤设施。

第十条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专业施工队伍承担。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建设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向有关部门报送资料,经市建设管理部门、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纳入日常管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或实施排水。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

第十二条 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环保部门对城市排水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具体办法按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监测工作管理规定》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市、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质量的管理。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和专用排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应按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城市防洪的要求,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保证城市排水设施安全、完好、畅通。

第十四条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设置公开电话,并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有缺损的,应及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和排水许可管理。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排水户因超标排放污水或使用不当造成城市排水设施腐蚀、堵塞、坍塌等后果的,应承担维修费用、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一)在排水沟、管、泵站等安全防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堆放重物和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二)损害、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三)向排水沟、管、河道、检查井、进水井倾倒垃圾、渣土、粪便等废弃物或排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

(四)盗窃、损毁城市排水设施;

(五)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

(二)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

(三)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排水。

第十九条 对在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和举报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人员,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向排水沟、河道、检查井、进水井倾倒垃圾、渣土、粪便等废弃物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单位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

(二)洗车场等临时排水户在排水口未设置沉淀池、清淤设施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废水的;

(三)将污水、雨水答道混接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对非经营性单位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对经营性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二)项行为的还可依法予以拆除:

(一)损坏、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二)在排水沟、管、泵站等安全防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

(三)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按照《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未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的;

(二)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损坏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依法予以赔偿或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组织人员代为恢复,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拒绝、阻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罚款的款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城镇排水设施管理措施,并报成都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由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红领巾奖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篇2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构建人人可行、天天可为、阶梯进步的“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确保“少先队奖章”争章活动精神的贯彻落实,真正体现“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发挥少先队员主人翁精神、凝练师生智慧的原则。根据《“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和《关于新学期“红领巾奖章”实施的工作提示》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校园“融”文化工作实际,开展以“先锋红领巾、融和好队员”为主题的“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

二、领导机构

组长:刘淑才(党支部书记、校长、少工委主任)

副组长:李芬(德育副校长)

陈映彤(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大队辅导员)

成员:李成真王西钦陈震朱彩琴赵佃芹王宏键彭善雷杜加友张长林孟楠楠

三、参与人员

全体中队辅导员、一至六年级全体队员(含一、二年级预备队员)

四、“红领巾争章”内容

(一)基础章

基础章共设红星章、红旗章、火炬章3大章目类别,3类章目内涵下设12枚基础章。

1.红星章章目下设向阳章、传承章、立德章、立志章

向阳章:聚焦热爱中国共产党教育等。

传承章:聚焦传承红色基因和革命传统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共产主义教育等。

立德章:聚焦共产主义道德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

立志章:树立远大理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教育等。

2.红旗章章目下设梦想章、小主人章、团结章、健体章

梦想章:爱国主义教育;中国梦教育;国家成就教育等。

小主人章:热爱人民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等。

团结章:集体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

健体章:爱好体育锻炼,以强健体魄教育、体育教育等为主。

3.火炬章章目下设奉献章、劳动章、勇敢章、节约章

奉献章:岗位服务教育;志愿服务等。

劳动章:劳动意识培养;劳动实践等。

勇敢章:担当、刻苦、拼搏、奋斗精神培养;学习英雄,争做小先锋教育等。

节约章: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意识培养等。

(二)特色章

1.融慧章:学习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方法正确,成绩优异。

2.融艺章:在音乐、美术、绘画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表现突出。

3.融纪章:自觉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以及学校、班级的,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融尚章:爱护校园环境,宣传并做好垃圾分类;爱惜粮食,节水、节电、节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5.融阅章:爱读书,爱学习

6.融健章:强健体魄,做运动小健将;在各项运动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7.融创章:敢于创造,热爱研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活动,在各项科技类比赛中表现突出。

基础章及特色章由中队辅导员根据各中队开展的争章活动以及少先队员们的具体表现予以颁发,对于完成了既定的基础章及特色章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学校及上级部门就会根据具体情况评定星级章,在本学期六月份的时候学校会现场表彰获得一星章的少先队员们。

五、本学期红领巾奖章设置

本学期争章活动分为两个实施阶段:低年级(1~3年级)、高年级(4~6年级),每个阶段设置具体目标、分段目标。各年级每学期初由中队辅导员带领队员讲好“红领巾奖章”章目知识,规范上好争章启动课,了解奖章的具体含义,明确每个奖章的获章标准,制定争章计划,各中队布置好争章园地,指导队员记录争章感受。如果有队员没有争到本学年的章,下个学年可以继续争。

根据20xx年建党100周年“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教育、雷锋月、清明节、读书节、六一儿童节节日特点,本学期设立以下“红领巾奖章”章目:

1.基础章4枚:红星向阳章、红旗小主人章、火炬奉献章、火炬劳动章。

基础章的章目每班每类设15枚。

2.特色章2枚:融阅章、融艺章。

特色章的章目每班每类设10枚。

3.星级章:个人一星章(个人)、集体一星章(中队)。

每个年级每学期设10枚个人一星章和1枚集体一星章。

备注:即每位队员本学期可以争7枚章(基础章4枚+学校特色章2枚+个人一星章)。

六、争章标准

(一)基础章

备注:每项要求分为A、B、C三个等级,至少拥有三个A才能得章。

(二)特色章

(三)一星级奖章获章标准

1.个人一星级获章标准

(1)本学期获得全部基础章(4枚)和至少一枚特色章;

(2)能协助中队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

(3)能为中队队员服务;

(4)少工委抽考争章达优的少先队员。

2.集体一星章获章标准

(1)中队重视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

(2)中队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效果显著;

(3)中队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有创新形式;

(4)按照学校少工委要求,每月每学期认真落实好颁章总结工作。

七、考章办法与要求

1.各中队由中队辅导员组织成立以中队干部为主的红领巾争章评比工作小组,小组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活动步骤:

定章。学校少工委统一设计、制作“临沂岔河小学红领巾争章”公示栏以及《红领巾奖章荣誉存折》,各中队负责保存并做好争章记录。学校少工委设计印章、贴纸两种形式的红领巾奖章,分别用于争章园地和队员荣誉存折。中队辅导员为队员们解析奖章含义,明确获章标准和争章目标,然后各自制定争章计划。

争章。对照考章标准,通过学校少工委、大队部、各中队开展的一系列实践活动,引导队员们记录争章过程和感受。

考章。量化评价,各中队队员评议、推荐,中队委员会研究,中队辅导员核准,每月评选出争章过程中表现优秀的队员,并填写学校红领巾争章记录表,在月底前上报校少工委。各中队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中队的推选工作,并注意将过程拍照存档。此工作纳入学期中队辅导员工作考核当中。

颁章。本学期每月最后一周队会,由各中队集中举行颁章仪式,要求隆重热烈,鼓励形式多样,加强集中宣传,培养队员的荣誉感。六一前后学校举行集体颁章仪式。

护章。从下一学期起,全体队员开始护章行动,少工委(政教处、大队部)、中队辅导员、大队干部、队员们相互之间等随机进行抽查、考核等,若有不合格者取消所对应的章,队员需要重新争夺奖章。

3.结合各年级争章目标制定量化的评价标准,构建以中、小队为主体的争评机制和辅导员、队员、家长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方式。要充分运用奖章评价结果。各中队要注重指导少年儿童记录争章过程、获章集章,为星级章评定提供有形依据。

4.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红领巾争章优秀队员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队员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全体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红领巾奖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篇3

一、组织机构

学校少工委具体负责“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推进落实,全面推动学校“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顺利举行,特成立我校“红领巾奖章”争章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高龙

副组长:宋君、马秀琴、虎少霞、何小宁

组员:一~六年级各中队辅导员、家委会主任、家委会副主任、大队委成员

二、实施对象

我校所有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和已入学准备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少年儿童。(6—15周岁)

三、具体分段目标

参考教育部《中小学德育指南》学段目标划分,在16年级分成小学低年级、小学中年级、小学高年级三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设置具体分段目标。

(一)小学低年级。知道党、团、队组织要求,了解我国的制度优势,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培养对党和国家的朴素认同,能在指导下自主参与实践活动、仪式活动,向往、喜欢少先队。

(二)小学中年级。初步建立传承红色基因的价值观念,逐步了解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逐步理解党是先锋队、团是突击队、少先队是预备队这一血脉关系,能在指导下自主策划力所能及的校内外实践活动、仪式活动,形成一定实践经验,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三)小学高年级。培养对党和国家的理性认同、情感认同,认识到“中国共产党能”、“马克思主义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逐步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初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拓展校外政治观察和实践体验,积极向组织靠拢。

四、实施原则

(一)全面参与,鼓励进取。以每个队员的平时学习生活表现为起点,倡导参与就是进步,提高就有奖励,充分调动全体队员参加争章行动。

(二)强调过程,注重培养。达标训练要注重思想意识的培养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引导少先队员在参与中受教育,在训练中长才干。

(三)注重素质,发展特长。在突出共性培养的同时,注重鼓励个性发展;在强调全面发展的同时,注重鼓励队员特长的发挥。

五、具体实施

“红领巾奖章”分为基础章、特色章、星级章。基础章、特色章为个人章;星级章按照类别分为集体章和个人章,按照级别分为一星至五星章。奖章争章工作具体实施如下。

(一)基础章评定

根据《“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基础章共设红星章、红旗章、火炬章3大章目类别,适用对象为19年级的少年儿童。3类章目内下设12枚基础章。

(二)特色章评定

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足工作实际,科学整合,固原市、原州区少工委共设置特色章8类,分别为:美德章、乐学章、阅读章、安全章、纪律章、运动小将章、礼仪章、劳动小能手章;结合我校互联网+“七彩少年”阶梯式评价激励体系,设置特色章:七彩少年章。

(三)星级章评定

个人一星章的评定主要依据少先队员获得基础章和特色章的情况,从获得本年级全部基础章的少先队员中产生,个人一星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的30%。集体一星章的评选主要依据中队开展“红领巾奖章”活动成效、思想引领成果,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中队的30%。个人和集体一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

六、实施流程

(一)定章:确定本学期争章种类,制定争章计划,解析奖章含义,明确获章标准和争章目标。

1.基础章

红旗章:梦想章、小主人章、团结章、健体章

火炬章:奉献章、劳动章、勇敢章、节约章

红星章:向阳章、传承章、立德章、立志章

每学期初确定争章种类,每个年级对应的基础章的章目每个中队每月一共设15枚。

2.特色章

固原市、原州区特色章:美德章、乐学章、阅读章、安全章、纪律章、运动小将章、礼仪章、劳动小能手章

校级特色章:七彩少年章

每个中队每月每种特色章各1枚,一共7枚,当月参加相应活动或在某方面突出者可以获特色章。

3.星级章

个人:个人一星章

中队:集体一星章

每一学年每个中队设3枚个人一星章,根据基础章和特色章的数量取前3名,如有并列者,由中队辅导员根据平时的“德智体美劳”等再次考核;集体一星章根据每一学年的中队量化考核,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中队的30%。

(2)争章:

1.争章尽可能与学生日常行为习惯表现相结合。各中队辅导员应结合争章,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开展相关活动。

2.争章结合基础章和特色章的评价体系,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的各种养成教育相关要求为争章准则,各中、小队每月要结合开学初少先队活动安排的月活动主题重点争取,每月评选一次,中队表彰一次。

3.充分发挥和放大队员们的各方面优点,尽可能扩大争章范围面积,和“后进生”结对,不让队员“掉队”。

开展实践活动,组织校内外实践活动,引导队员记录争章过程和感受。争章必须做到十结合:结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养成教育,结合行为规范教育,结合各学科教学活动,结合学校特色活动,结合少先队活动,结合学校社团活动,结合劳动教育,结合家庭教育,结合社区服务。

(三)考章:量化评价。开展自评、互评、他评等。

1.考章形式:按时间分,有平时考、抽查考、阶段考

2.考章记录:采用中队活动簿

(四)颁章:颁发奖章,举行庄重热烈、形式多样的颁章仪式,加强集中宣传。基础章和特色章颁发在中队举行,基础章和特色章每月最后一周的班队会课由中队辅导员颁发一次;个人和集体一星章每学年“六·一”由学校少工委颁发一次。

(五)护章:珍爱所获奖章。布置争章园地,开展争章成果展示、鼓励争章积极性。颁章后,队员们要好好珍惜,而且要不断地巩固,如果做得不好,退步的此章要除下,直到做好后,再颁章。

七、具体要求

(一)各中队要充分发挥小队作用,成立由辅导员和品学兼优队员组成的考章委员会,实施过程中辅导员要严格把关。

(二)争章活动要有阶段性目标,引导队员制定争章计划。开学第一周上好争章活动启动课,保证每月一次争章课,并做好记录。

(三)中队辅导员要根据当前的争章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队活动,认真上好争章活动课,采用灵活多样的考章办法,作好考章记录,举行恰当的颁章仪式,班队会活动中能反映争章活动。

(四)各学科任课老师坚持课堂学科教学与达标争章相结合,辅导队员开展争章活动。

(五)各中队要认真填写中队活动记录簿中的“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

(六)“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将作为各级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少先队辅导员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