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员做出通报批评 篇1
各县(市)区、高新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程质量治理部署,我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现将x5年上半年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如下:
一、二期项目9#、10#、11#、12#楼:建设单位连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谦;施工单位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福占;监理单位新昌隆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监修长河。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中标项目经理及总监未到岗履职;二是未组织落实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三是建设单位将外墙保温及涂饰工程肢解发包。
二、天城项目1.4期(I)29#楼:建设单位天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磊;施工单位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张安善;监理单位新昌隆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监于德海。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不严格按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混凝土构件变形严重,几何尺寸偏差普遍超规范要求;二是箍筋弯钩平直长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剪力墙部分钢筋位移,暗柱钢筋绑扎搭接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三是基坑支护未按方案施工,腰梁未连续设置,局部面层支护不到位。
三、xx项目D-5地块:建设单位源浩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震;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孙安锋;监理单位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任雷刚。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不严格按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混凝土现浇板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不到位,偏差较大;二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支撑系统用钢管壁厚、间距不符合方案要求。( 作文吧 WwW.zuoWenbA.net )
四、城三期万嘉隆地块开发项目幼托:建设单位中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马庆军;施工单位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王万永;监理单位新昌隆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监于辉。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不严格按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现浇板上下表面多处产生裂缝,现浇板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不到位,偏差较大;二是楼梯斜板施工缝个别留置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配电箱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垃圾清理不及时,材料堆放杂乱。
五、x区实验中学东侧B地块二期项目6#楼:建设单位绿地地产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欲晓;施工单位上海域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蔡宏云;监理单位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张建军。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不严格按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剪力墙夹渣、烂根普遍,现浇板板底夹渣、露筋;构件变形,门窗洞口不方正;二是房间净高、净距偏差超规范允许要求;三是防扬尘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
六、新城x-2#住宅楼项目:建设单位帝华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刘连江;施工单位江苏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俞国标;监理单位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陈传伟。
存在的主要问题: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七、新城7-19#沿街商业楼-期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帝华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刘连江;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俞林荣;监理单位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陈传伟。
存在的主要问题: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八、xx县国立御景1#、2#、3#楼项目:建设单位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东谦;施工单位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李文龙;监理单位xx省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宋会军。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民工工资台账不规范,现场未提供供材发票;二是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三是主楼、车库西侧未及时回填;四是施工单位管理人员14人均未到场;五是监理单位现场配备监理人员数量不足。
九、华民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公寓楼项目:建设单位华民钢球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庶兹;施工单位御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德学;监理单位舜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张从文。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缺失。二是地基基础未出具正式变更文件即进行施工并隐蔽;主体结构无正式的变更文件擅自拆除、接建;三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人员配备不齐全且不到岗履职;四是参建各方主体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两书一牌落实不到位。
对以上存在违反市场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等违规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县(市)、区监管工程由工程所在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意见上报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x5年7月17日
对党员做出通报批评 篇2
20xx年10月时,我司常州办销售员薛销售63” 45*45 133*94 防雨布 19000米后,客户反馈其质检不合格,要求退货,薛于是申请退款汇至客户处。储运部司机前去拉货时发现退回货物并非我司坯布,因此拒绝退回。客户于是自行将坯布拉至储运部要求退货,经质检确认并非我司坯布。最后,客户强行卸包至我司,储运部只好暂时收下此批货物。此事件发生后,储运部、薛都应第一时间反馈信息至副总谭xx处,但均疏于通知,且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未坚持原则,隐瞒不报,造成此事件被搁置,此货物被闲置。针对此事件,处罚如下:
一、常州办销售员薛作为直接责任人,操作严重失误,罚款1500元,并留职察看。
二、常州办主任杨作为薛直接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监督不力,罚款1000元。
三、总经理朱作为次要责任人,未经核实信息批准给付货款,罚款1000元。
四、仓储部主管陈作为次要责任人,职责意识不强、隐瞒不报,罚款800元,并记大过1次。
五、常务副总谭监督不力,罚款500元。
六、副总张、秦建监管仓储部不力,各罚款500元。
七、采购二部主管刁陆未及时关注库存信息,工作失职,罚款300元。
八、副总曹对采购部工作监督不力,罚款300元。
九、订单处理中心陈冀湘盘库时未发现库存数量不正确,罚款200元。
十、仓储部调度中心周、李、李发现问题不坚持原则,隐瞒不报,各罚款200元。
十一、此次事件仓储部严重工作失误,对其部记大过1次。
十二、自20xx年2月1日起,此批货物视为销售未回收货款,由薛按照公司规定承担应扣利息,直至此批货物被销售。
此事件真实反映我司相关部门工作不仔细,马虎大意,且存在问题不主动汇报,也不及时与其他人员沟通交流。由于人员的思想意识不高,造成此事件的被动处理,形成资源浪费,更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望所有员工,尤其是仓储部、业务部所有人员提高思想意识,注意工作细节,思考问题时考虑周全,出现问题积极与相关责任人联系沟通,全面利用公司资源,将损失减少到最低,彻底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纺织 办公室
20xx年3月1日
对党员做出通报批评 篇3
各党支部:
在我院12月29日下午举行的党总支部委员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中,各党支部精心组织、通知到位,绝大部分党员克服诸多困难,按时参加。在学院党总支专门下发通知(附后)并先后召开3次党支部书记会强调党员出席大会纪律的情况下,刘、车、陈、温四名正式党员既不参加会议也不办理请假手续,会后也未补办请假手续。学院党总支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昊、车鸿伟、陈高杰、温超作党内通报批评处分。
学院党总支要求,被通报批评的党员,要从思想上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并作自我批评。要求刘、车、陈所在研一党支部,温所在研五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后向学院党总支汇报并提交会议记录,要求其他党支部要传达到每位党员。
学院党总支希望全体党员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党员形象,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