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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规范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的安全意识,促进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镇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防范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全镇各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公园、旅游景点、学校、卫生所以及临时搭建在室外的滑梯、蹦蹦床、攀爬架、摇摇车、充气式游乐设施等各类儿童游乐设施。

三、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整治内容

1、游乐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取得有关证照,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2、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针对儿童游乐设施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特种设备目录内的大型游乐设施是否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

3、游乐设施是否为正式厂家生产并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是否经正规商家进行销售、安装、检测和验收,是否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开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是否在醒目位置标明适合游玩的年龄和安全使用等注意事项。

(二)责任分工

1、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负责对本辖区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经营管理主体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农村临时搭建在室外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专项整治。

2、镇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全镇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游乐场所和产品质量不合格游乐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完善游乐设施安全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3、教育、住建、文体旅、商务、卫健、城管、消防等部门及游乐场所项目审批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各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运营单位加强内部设置的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各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设置安全警示告知、建立游乐场所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镇教育办负责督促教育系统内(含教育培训机构、民办教育)各使用、安装儿童游乐设施的单位加强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镇村镇站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内设立的小型游乐设施及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临时搭建在室外的滑梯、蹦蹦床、攀爬架、摇摇车、充气式游乐设施等各类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镇文体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所属的公共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单位、影剧院等单位加强对场所内的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镇旅游部门负责公园、景区内游乐场所及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镇卫健办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内各使用、安装儿童游乐设施的单位加强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镇消防办负责对游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游乐场所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4、镇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村及市属镇直有关部门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5、其他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游乐场所市场秩序规范、打击违法行为和舆论教育引导等工作。

四、整治步骤

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__年3月份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0__年12月13日)。各村及市属镇直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贯彻落实泉州市和南安市动员部署会精神,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整治措施,迅速组织动员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20__年12月14日-20__年12月31日)。各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进行逐个登记、统计,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底数,摸清辖区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数量、状况、类型、分布等情况,于20__年12月31日前将具体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摸底台账(详见附件1)报送至镇市监所。

(三)自查自改阶段(20__年12月14日-20__年1月14日)。各村和市属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督导企业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四)联合检查阶段(20__年1月15日-20__年3月21日)。由镇市场监管所牵头,会同镇教育办、村镇站、综合执法队、文体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卫健办、安监办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不符合运行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坚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3月22日-20__年3月31日)。各村和市属镇直有关部门要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汇总全镇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情况(详见附件2),并于20__年3月26日前将相关工作总结报送至镇市监所。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游乐场所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社会高度关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本村、本行业领域的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游乐场所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隐患排查。各村及市属镇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联防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在排查隐患的基础上,切实狠抓隐患的整改落实。要坚持即查即改,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逾期不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业整顿或关闭。对整改无望,无法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关停。要坚决防止查而不改,一查了之,真正做到将事故消灭于萌芽中。要保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注重源头治理,以“打非”促“治患”,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来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肃考核问责,推进工作落实。要严格实施信用惩戒,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冒险经营的、整治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经营管理主体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报送至泉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有效惩戒,切实提高经营管理主体的违法违规成本。镇市监所要组织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对整治推进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的要予以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各村及市属镇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户外LED屏、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家长、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特别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游乐场所经营管理主体积极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为游玩者讲解游乐设施使用注意事项。

联系人:__镇市场监督管理所__,联系电话:__,邮箱:__。

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一、整治重点

全乡所有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包括全乡各商场(超市)、公园、旅游景点、学校、卫生所、住宅小区以及临时搭建在室外的滑梯、蹦蹦床、攀爬架、摇摇车、充气式游乐设施等各类儿童游乐设施。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20__年3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与自查自纠阶段(12月14日-20__年1月14日)。各村、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进行逐个登记、统计,建立台账(附件1)。摸清辖区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数量、状况、类型、分布等情况,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及时闭环管理。

(二)全面检查阶段(20__年1月15日-3月21日)。由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安办、教委办、计生办、国土所、综治办、乡执法中队等部门要扎实做好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全面执法检查。

加大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重点查处运营单位无证照、无资质、证照不全,游乐设施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或有关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运行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坚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__年3月22日-31日)。各村、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汇总全乡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情况(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节”将至,各村、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规律研究,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村、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各行政村

(1)负责对本辖区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监督摸底。

(2)负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3)负责乡村老年协会等公共区域临时搭建在室外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专项整治。

2、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1)负责牵头查处固定经营场所内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游乐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督促各商场(超市)运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部设置的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

(3)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

(4)负责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3、安办

负责综合协调,督促各村及有关部门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4、教委办

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民办教育等各使用、安装儿童游乐设施的单位加强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5、国土所

(1)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内设立的小型游乐设施及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公园、景区内游乐场所及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

6、计生办

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内各使用、安装儿童游乐设施的单位加强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7、执法中队

负责临时搭建在室外的滑梯、蹦蹦床、攀爬架、摇摇车、充气式游乐设施等各类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8、综治办

负责对游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游乐场所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9、其他有关部门

负责配合做好游乐场所市场秩序规范、打击违法行为和舆论教育引导等工作。

(三)强化全面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组织开展全面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游乐场所和产品质量不合格游乐设施。对排查出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事故安全隐患,要实行台账式管理,及时整改销号。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标语横幅、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介,针对家长、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特别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游乐场所经营管理主体积极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为游玩者讲解游乐设施使用注意事项。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查找和举报游乐场所安全隐患,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和推动游乐场所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材料。请各村,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于12月14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情况报送至乡安办,20__年1月10日前报送《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摸底台账》(详见附件1)。每月23日前报送本月《全乡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汇总表》(详见附件2)。同时,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认真归纳,全面总结,并于20__年3月31日前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典型执法案例,要随时报送。

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连锁发生多起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事故教训,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地区实际,地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思想,以游乐场所经营者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游乐设施的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不断提高游乐设施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游乐场所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地区游乐场所的安全运行。

二、整治范围

全地区所有户外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全地区各商场以及商业综合体内设置的滑梯、蹦蹦床、攀爬架等各类儿童游乐设施。

三、整治内容

(一)游乐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取得有关证照,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二)游乐场所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否针对儿童游乐设施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游乐场所内游乐设施是否为正式商家生产并符合安全质量要求,是否正经商家进行安装监测和验收,是否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开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是否在醒目位置标明适合游玩的年龄和安全等注意事项。

(四)游乐场所是否符合有关消防防火的标准要求。

四、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__年12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县、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及时督促辖区内游乐场所从设施安全状况、维修保养状况、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加大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不符合运营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坚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总结提高阶段。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在前期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再次排查安全隐患死角、漏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力度不大或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封停、断电等强制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请于20__年1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地区安委办,地区安委办及时汇总后形成专报上报自治区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游乐设施安全事故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并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加强联合执法。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建立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及时向社会公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因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进行追责,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__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质检办特〔20__〕146号),保障人民群众旅游娱乐安全,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以下简称运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和制造企业排查回访,排查治理隐患,消除事故风险,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推动运营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制造企业提升产品质量,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构建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实施方式

市局统一部署协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积极配合质检总局、省局及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开展我市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各县市区局要结合本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委托专家参与组织对本辖区运营使用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并督促检查运营使用单位落实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

突出管理薄弱的单位、风险较大的设备和关键部位,重点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一是租赁场地个体经营的大型游乐设施,特别是近年发生事故或严重故障的运营使用单位;二是高空、高速运行和乘客翻滚的大型游乐设施,以及距地较高的客运架空索道、坡度较大的客运缆车等,特别是近期发生事故的“遨游太空”同类型大型游乐设施;三是大型游乐设施乘人束缚装置等关键部位。

四、工作内容

(一)运营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1、运营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相关管理、操作、维修人员持证上岗,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和记录,按时注册登记、及时报检。

2、对停用一年以上或已报废及拆除的设备,要按规定办理及时向设备所在地设备使用登记机关注销、变更手续。

3、运营使用单位要主动联系相关制造企业开展设备排查回访。逐台查验设备安全装置的有效性、结构的完整性、型式的一致性等,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消除风险隐患;严格设备技术标准和使用维护说明,落实重要零部件、易损件维护保养和更换要求;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运营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并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质监)部门。

4、运营使用单位应全面落实按照相关协会和检验机构制定的技术要求,逐台设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风险。自查自纠结果要按时限要求书面报告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质监)局,由各县市区局汇总后,报市质监局。

(二)检验机构做好支持支撑。相关检验机构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实施检验,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发挥技术优势,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在企业排查回访和自查自纠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使用时间长、强度大、管理弱,以及自查发现问题多的为重点,对在用设备进行抽查。

(三)落实属地监管,做好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局要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属地安全监管职责。拟订具体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并督促辖区内运营使用单位按要求制订并落实排查治理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使用单位自查自纠上报情况,以及相关单位反映情况,督促使用单位做好隐患整治,及时汇总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结合当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加大对运营使用单位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的重点检查和督查暗访。

五、工作进度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3月底之前)

各县市区局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发动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手段,将工作要求传达至各运营使用单位。

(二)排查回访,自查自纠。(4月至8月)

运营使用单位对在用设备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问题的逐台制订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和风险。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建立设备隐患问题、整改、责任“三清单“台帐、按照“一设备一表格”的要求及时上报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三)督促检查,值守保障。(9月至10月)

在运营使用单位逐台自查基础上,相关机构组织开展抽查;各地监管部门根据企业自查上报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风险,要责令运营使用单位尽快落实整改,对不依法整改的使用单位,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重大活动期间,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检验机构和运营使用单位,要按照重大活动保障方案,做好应急值守和保障工作。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11月至12月)

各地要总结隐患排查整治好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建立和完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督查检查。大型游乐设施关系群众旅游娱乐安全,一旦发生事故或严重故障,容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各地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抓好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监督。大型游乐设施生产、使用单位是保障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状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落实大型游乐设施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事故防范和约束激励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报道,及时上报信息。要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让群众学习和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安全乘用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局要在自4月份起,每月30日前,将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市局特设科。

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__市监发〔20__〕122号)精神,切实做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省局、市局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__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局、市局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部署要求,针对我县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现状,紧紧盯住使用登记、风险管控、人员配备、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信息普查行动

在使用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综合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等数据资源,特监股要对辖区内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设备台数、作业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对。要充分运用“特种设备安全现场检查App”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平台等手段,将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种类、设备类别、设备品种、制造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名称、设备使用地点、检验机构名称、检验结论等信息,全面纳入信息化监管,及时清理已拆除、报废的设备信息,切实做到全市大型游乐设施底数清、状况明。

对在用大型游乐设施符合使用登记条件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要依法作出处理并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使用单位更名以及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要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变更设备使用信息;停用或报废的,要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填报《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

(二)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

要督促使用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制定《特种设备主体责任清单》《安全岗位责任清单》《日常检查工作清单》《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双重预防”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工作体系。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

(三)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专项行动

要加强与到属地内开展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检测机构的沟通,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强化服务意识和技术把关责任,切实做到依法检验,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检验检测水平。

(四)开展执法查处专项行动

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突出整治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未配置持证作业人员、持证作业人员配备不满足安全运营要求、设备运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脱岗,以及使用伪造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巩固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专项整治成果,对安全带、安全联动装置未按要求整改的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督促使用单位整改到位。

对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应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员,并按规定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每台登记在册(不含已停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应每班至少配备1名持证作业人员。

三、进度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8月前)

督促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认真开展使用登记信息排查和安全管理自查。要逐单位、逐台(套)将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设备信息全面纳入“特种设备现场检查”APP,实现信息化监管。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逐台排查设备使用信息,发现使用登记信息和使用设备不一致的,及时变更使用登记;要严格按照使用管理规则,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全管理人和作业人员,对质量系统建设和作业人员持证存在的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并及时填写《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情况统计表》。

(二)督促整改阶段(20__年9月至11月)

根据使用单位上报情况,对照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核对使用登记信息,对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更新。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的使用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总结阶段(20__年12月)

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总结分析本地区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的经验和问题,不断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确保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风险可控。于20__年11月30日前形成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并填写《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汛期安全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抓。一是要周密部署,组织指导本地区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认真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信息排查和使用管理自查自纠;二是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完善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做好后续信息的动态更新,努力实现安全监管与检验检测数据共享;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使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当前正值暑期、汛期,要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大型游乐设施安全。

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6

根据《__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__安市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_安委办〔20__〕71号)精神,为深刻汲取__市__县蓬南游乐中心充气游泳池突然破裂致1人死亡、7人受伤的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县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同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我县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游乐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公园、旅游景点、学校等临时搭建在室外的滑梯、蹦蹦床、攀爬架、摇摇车、充气式游乐设施等各类儿童游乐设施。

三、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整治内容

1、游乐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取得有关证照,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2、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针对儿童游乐设施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特种设备目录内的大型游乐设施是否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

3、游乐设施是否为正式厂家生产并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是否经正规商家进行销售、安装、检测和验收,是否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开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是否在醒目位置标明适合游玩的年龄和安全使用等注意事项。

(二)责任分工

1、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经营管理主体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2、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游乐场所项目审批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大型游乐设施、景区景点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整顿规范游乐场所市场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酒店)、文化主题酒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文化旅游园区及区域内游乐场所、游乐设施、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等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共体育场馆管理范围内游乐场所和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休闲农业(以农业生产为主体体验观光农业)区域非A级景区的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监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城市公园、住宅小区等区域游乐场所、非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监管。

县林业局:负责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区域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监管。

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负责商场、商业综合体卖场内设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风景区区域游乐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监管。

县教育局: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等校内游乐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监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码头等区域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监管。

3、县安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4、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游乐场所市场秩序规范、打击违法行为和舆论教育引导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__年9月中旬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0__年8月15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整治措施,迅速组织动员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20__年8月16日—20__年8月18日)。按照行业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对本行业内所有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进行逐个登记、统计,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底数,摸清辖区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数量、状况、类型、分布等情况,于20__年8月18日前将具体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摸底台账(详见附件2)报送至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并归口抄报市级市场监管、教育、住建、商务、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

(三)自查自改阶段(20__年8月19日—2023年8月30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要求,督促企业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各乡(镇)排查出问题要分行业及时报送对应的县级行业监管部门。县级行业监管部门于20__年8月30前将《全县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隐患台账》(附件3)报送至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并归口抄报市级市场监管、教育、住建、商务、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

(四)联合检查阶段(20__年9月1日—20__年9月8日)。市场监管、文体旅游、教育、住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不符合运行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整顿,坚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五)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9月9日—2023年9月14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填报《全县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汇总表》(附件4),并于20__年9月14日前将此表及相关工作总结报送至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深入排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游乐场所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隐患排查。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联防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在排查隐患的基础上,切实狠抓隐患的整改落实。要坚持即查即改,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预案“五到位”。对逾期不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停业整顿或关闭。对整改无望,无法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关停。要坚决防止查而不改,一查了之,真正做到将事故消灭于萌芽中。要保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注重源头治理,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来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肃考核问责,推进工作落实。要严格实施信用惩戒,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冒险经营的、整治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经营管理主体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有效惩戒,切实提高经营管理主体违法违规成本。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户外LED屏、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家长、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特别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游乐场所经营管理主体积极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为游玩者讲解游乐设施使用注意事项。

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的安排部署和省政府领导关于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通过全面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排查整治安

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时间安排

大排查大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即日至10月20日)。各县(区)和市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全面对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各有关企业场所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生产安全风险隐患,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隐患治理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10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单位、企业(场所)自查自纠情况,逐个场所、逐类风险、逐项隐患进行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和风险、隐患清单,跟踪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各级行业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同时,要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重点企业(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暗访检查和随机抽查,推动集中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查缺补漏、梳理总结(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全面查缺补漏,确保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要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分析总结,找出工作中的差距,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联防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游乐场所出租单位、经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显著位置向游玩者安全提示以及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等情况;游乐设施安装安全检测和验收、易损易耗配件、安全保护装置、设施实际运行参数以及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等情况。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实行台账式管理,重大事故隐患要盯紧盯牢,及时整改销号,在整改完成并确认安全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发现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对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加强规律研究,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遏制游乐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区)要结合当前游乐场所的安全形势和特点,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管。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及游乐场所项目审批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完善游乐安全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应急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县(区)及市有关部门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游乐场所市场秩序规范、打击违法行为和舆论教育引导等工作。乡镇街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经营管理主体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三)较真碰硬,严格执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要切实纠正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对违法违规的要实行“零容忍”,坚决依法严处。对于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向有关部门发出建议函、督办函、提示单,向企业和社会单位发出执法文书,一抓到底、督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依法处罚,该关的关,该停的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标语横幅、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介,针对家长、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特别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游乐场所经营管理主体积极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为游玩者讲解游乐设施使用注意事项。畅通举报渠道,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查找和举报游乐场所安全隐患。大力引导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充分运用保险等市场机制引导保险机构参与游乐场所安全管控,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和推动游乐场所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调度,有序推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督促调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市安委办将把该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各县(区),市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10月20日前要将方案报市安委办,12月20日前将总结报市安委办。

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规范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经营单位、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镇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各类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各商场(超市)、公园、旅游景点、学校、卫生所以及临时搭建在室外的滑梯、蹦蹦床、攀爬架、摇摇车、充气式游乐设施等各类儿童游乐设施。

三、整治内容

①游乐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取得有关证照,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检验;②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经营单位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针对儿童游乐设施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是否制定应急救援并定期演练;③游乐场所内游乐设施是否为正式商家生产并符合安全质量要求,是否经正规商家进行安装监测和验收,是否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开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是否在醒目位置标明适合游玩的的年龄和安全等注意事项。

四、整治步骤

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__年12月9日起至20__年3月份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9日-13日)。制定全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传达会议精神。

(二)调查摸底阶段(12月14日-31日)。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所有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进行逐个登记、统计,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底数,摸清辖区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数量、状况、类型、分布等情况(详见附件1),摸底台账应于12月28日前报镇安办。

(三)自查自改阶段(12月14日-20__年1月14日)。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督导企业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自查自改情况应于20__年1月10日前报镇安办。

(四)联合检查阶段(20__年1月15日-3月21日)。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宣传办、村建办、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卫健办、安监办、执法中队,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3月22日-31日)。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汇总全镇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情况(详见附件2),并于20__年3月25日前报镇安办汇总上报。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规律研究,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本村、本行业领域的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游乐场所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管。镇安监办要牵头负责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宣传、村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科教文卫体、卫计、执法中队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游乐场所市场秩序规范、打击违法行为和舆论教育引导等工作。各村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经营管理主体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农村临时搭建在室外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专项整治。

(三)加强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各村要加强协同配合、联防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实行台账式管理,重大事故隐患要盯紧盯牢,及时整改销号,在整改完成并确认安全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发现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严肃考核问责。要严格实施信用惩戒,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冒险经营的,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经营管理主体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切实提高经营管理主体的违法违规成本。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标语横幅、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介,针对家长、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特别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游乐场所经营管理主体积极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为游玩者讲解游乐设施使用注意事项;要畅通举报渠道,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查找和举报游乐场所安全隐患,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和推动游乐场所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__;邮箱:__。

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9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规范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的安全意识,促进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市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防范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全市各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公园、旅游景点、学校、卫生所以及临时搭建在室外的滑梯、蹦蹦床、攀爬架、摇摇车、充气式游乐设施等各类儿童游乐设施。

三、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整治内容

1、游乐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取得有关证照,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2、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个人)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针对儿童游乐设施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特种设备目录内的大型游乐设施是否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

3、游乐设施是否为正式厂家生产并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是否经正规商家进行销售、安装、检测和验收,是否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开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是否在醒目位置标明适合游玩的年龄和安全使用等注意事项。

(二)责任分工

1、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负责对本辖区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经营管理主体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农村临时搭建在室外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专项整治。

2、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全市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游乐场所和产品质量不合格游乐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完善游乐设施安全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3、教育、住建、文体旅、商务、卫健、城管、消防等部门及游乐场所项目审批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各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运营单位加强内部设置的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各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设置安全警示告知、建立游乐场所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市教育局负责督促教育系统内(含教育培训机构、民办教育)各使用、安装儿童游乐设施的单位加强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内设立的小型游乐设施及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临时搭建在室外的滑梯、蹦蹦床、攀爬架、摇摇车、充气式游乐设施等各类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督促所属的公共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单位、影剧院等单位加强对场所内的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园、景区内游乐场所及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内各使用、安装儿童游乐设施的单位加强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游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游乐场所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4、市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5、其他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游乐场所市场秩序规范、打击违法行为和舆论教育引导等工作。

四、整治步骤

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份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0__年12月13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贯彻落实泉州市和__市动员部署会精神,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整治措施,迅速组织动员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20__年12月14日-20__年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进行逐个登记、统计,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底数,摸清辖区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数量、状况、类型、分布等情况,于20__年12月31日前将具体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摸底台账(详见附件1)报送至市市监局。

(三)自查自改阶段(20__年12月14日-2023年1月14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督导企业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四)联合检查阶段(2023年1月15日-2023年3月21日)。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教育局、城管局、住建局、文体旅局、商务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不符合运行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坚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31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汇总全市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情况(详见附件2),并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相关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市监局。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游乐场所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社会高度关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游乐场所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联防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在排查隐患的基础上,切实狠抓隐患的整改落实。要坚持即查即改,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逾期不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业整顿或关闭。对整改无望,无法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关停。要坚决防止查而不改,一查了之,真正做到将事故消灭于萌芽中。要保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注重源头治理,以“打非”促“治患”,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来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肃考核问责,推进工作落实。要严格实施信用惩戒,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冒险经营的、整治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经营管理主体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报送至泉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有效惩戒,切实提高经营管理主体的违法违规成本。市市监局要组织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对整治推进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的要予以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户外LED屏、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家长、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特别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游乐场所经营管理主体积极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为游玩者讲解游乐设施使用注意事项。

联系人: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__,邮箱:__。

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市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__市管特字〔20__〕9号),结合市局《关于开展20__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__市管特字〔20__〕8号)和保障人民群众旅游娱乐安全,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__县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运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隐患,消除事故风险,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推动运营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构建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实施方式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结合本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督促检查使用单位落实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

突出管理薄弱的单位、风险较大的设备和关键部位,重点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一是租赁场地个体经营的大型游乐设施,特别是近年发生事故或严重故障的运营使用单位;二是高空、高速运行和乘客翻滚的大型游乐设施,以及距地较高的客运架空索道、坡度较大的客运缆车等,特别是近期发生事故的“遨游太空”同类型大型游乐设施;三是客运索道制动系统、大型游乐设施乘人束缚装置等关键部位。

四、工作内容

(一)运营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运营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相关操作、维修人员持证上岗,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和记录,按时注册登记、及时报检。运营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协会和检验机构制定的技术要求,逐台设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风险。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并及时报告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运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结果要按时限要求上报。

(二)做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督促辖区内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使用单位自查自纠上报情况,以及制造企业反映情况,督促使用单位做好隐患整治,同时结合当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对使用单位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开展针对性检查。

五、工作进度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4月20日之前)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发动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手段,将工作要求传达至各运营使用单位。

(二)排查回访,自查自纠。(4月至8月)

运营使用单位对在用设备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问题的逐台制订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和风险,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按照“一设备一表格”的要求及时上报。

(三)督促检查,值守保障。(9月至10月)

根据企业自查上报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风险,要责令使用单位尽快落实整改,对不依法整改的使用单位,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和使用单位,要按照重大活动保障方案,做好应急值守和保障工作。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11月至12月)

要总结隐患排查整治好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建立和完善客运索道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督查检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关系群众旅游娱乐安全,一旦发生事故或严重故障,容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由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抓好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监督。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生产、使用单位是保障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状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推进客运索道及大型游乐设施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事故防范和约束激励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报道,及时上报信息。要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让群众学习和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安全乘用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在每月30日前,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市局特种设备局(见附表)。

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为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__市监办函〔20__〕125号)文件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覆盖全县大型游乐设施场所,突出管理薄弱的单位、风险较大的设备和关键部位,重点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一是租赁场地个体户;二是高空、高速运行和乘客翻滚的大型游乐设施;三是大型游乐设施乘人束缚装置等关键部位;四是散、远等管理薄弱环节、存在死角的游乐场所和水上游乐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五是对运营使用单位作业人员证、设备

检验合格证和使用登记证的检查,特别是对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运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隐患,消除事故风险,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推动运营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构建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暑期旅游高峰时节、重大节假日及日常运行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组织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结合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际,督促使用单位落实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一)督促运营使用单位立即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认真逐台全面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在用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二是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人员资质、数量应满足设备运行的需求。三是应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落实到位。四是设备每天应进行安全检查,开机前应做到空载试运行和对安全装置进行确认。五是应对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及调试,确保其灵敏、可靠,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对于安全关键部件超过设计使用寿命或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寿命的,立即予以更换或报废。六是完善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经过演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营救装备和急救物品。七是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当遇有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风、雨、雷、电时,应当提前疏导游客,停止使用,不得冒险运行。风雨过后,应对设备进行清理和检查维护,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运行。

(二)各单位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对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一是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二是设备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三是是否设有显著的警示标志,进出口是否设有显著的乘客须知和身高标尺等安全标志。四是抽查配备的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五是抽查座舱舱门锁紧装置是否有效。六是抽查运行、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七是运营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应对高峰客流的预案,是否安排专人对游客进行疏导,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将省局通报和本通知要求传达至运营单位管理责任人。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使用单位限时整改;对存在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企业停用。

二是要加强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并按照预案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事态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每月上报一次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特设股。电话:__,邮箱:__。

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连续发生多起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事故教训,按照《西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安委办〔20__〕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高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经营单位或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我市游乐场所设施的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全市各商场、商业综合体、临时搭建在室外的滑梯、蹦蹦床、攀爬架等各类儿童游乐设施。

三、整治内容

(一)游乐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取得有关证照,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二)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经营单位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是否针对儿童游乐设施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是否制定应急救援并定期演练。

(三)游乐场所内游乐设施是否为正式商家生产并符合安全质量要求,是否经正规商家进行安装监测和验收,是否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开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是否在醒目位置标明适合游玩的的年龄和安全等注意事项。

(四)游乐场所是否符合有关消防防火的标准要求。

四、工作步骤

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20__年12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区安委会有关行业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县(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及时督促辖区内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安全状况、维护保养状况、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联合检查阶段。由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局、消防救援支队、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不符合运行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坚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总结提高阶段。各县(区)安委会、有关部门对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将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形成书面将于12月25日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游乐场所项目审批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应急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县(区)及有关行业部门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游乐场所市场秩序规范、打击违法行为和舆论教育引导等工作。各乡镇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经营管理主体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二)协调配合,联合执法。按照“部门协调、联合执法”的工作方针,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及时排查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事故隐患,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整改一处。

(三)摸清底数,完善机制。各县(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游乐场所项目审批部门要切实按照“底数要实、情况要明、数据要准、责任要清、工作要细”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掌握使用单位数量、设备数量、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同时要加强教育,提高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经营使用者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