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上级教育单位、卫生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__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程度和发展趋势,组织研究确定学校应对方案和措施。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统筹协调、检查督促学校各单位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及时向区、市疾控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单位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5、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市(地)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1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及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区)。
3、霍乱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区),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4、1周内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1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腺鼠疫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一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学校办公室
责任报告人:____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单位应立即向学校办公室报告,学校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区、市疾控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2、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外出师生员工、从疫区返回__人员或与疫区人员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医学观察。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对教室、实训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公共厕所、电梯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七、应急处置措施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书记、校长;通知学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二)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三)中毒或患病的师生员工所在的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四)积极配合卫生单位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单位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五)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单位和教育、卫生行政单位以及当地政府,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六)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七)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单位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单位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八、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防护用品和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教学楼、公共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九、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一)会同有关单位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害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公共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单位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其水源必须经卫生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堂,须经卫生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重新供餐。
十、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单位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加强合作、群防群控的原则。全校各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预报机制,尽早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苗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放射损伤、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原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多校区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多校区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多校区;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0人以上,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20人以上,或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9、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10、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单校区域内的,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校区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99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6、发生在学校的,经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二、__职业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__职业学院
1、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__职业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该小组是全校紧急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由校办、宣传部、学工部、团委、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__分院、各二级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后勤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________),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行政工作或综合工作的人员。
2、主要职责
在__厅、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制订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后勤处处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总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省教育厅、卫生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3、运行机制
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工作。发生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成__职业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二)学校各部门
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部门正职为第一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应对处置工作。校医院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实际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医疗救援工作,并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开展进一步的医疗救援工作。
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1)后勤处(2)全校各部门;
责任报告人:(1)负责全校信息报告人员:(2)全校各部门指定的信息报告人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1)初次报告
全校各部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立即向后勤处、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进行初次报告;学校在接到各部门的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厅和卫生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
(2)进程报告
①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后勤处应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和卫生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
②重大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重大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后勤处应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卫生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后勤处应将事件处置结果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报告省__厅、教育厅和卫生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二)信息发布
领导小组可指派有关部门或专人在指定范围内通报信息,其它相关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向外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任何信息。
四、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所在校区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在校内未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校区和各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本校区和本部门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全校内发生。
(一)各部门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部门负责人或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部门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全程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和后勤处处长报告。
(二)学校的应急反应
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将有关情况报告省__厅、教育厅和卫生行政部门;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校医院同时实施救治;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五、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六、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学校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3、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七、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预案从20__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范围
本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重大化学毒物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范围: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
2、发生新冠肺炎疫情;
3、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疫情;
4、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疫情;
5、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疫情;
6、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疫情;
7、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
8、因自然灾害和其他原因引发的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范围: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3人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事件;
6、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7、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8、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
9、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暴发事件;
10、发生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1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从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等级。具体情况按照教育部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原则来划定。
同时,根据卫生系统疫情等级确认与划分标准,一般将疫情从高到低分为一级疫情、二级疫情、三级疫情。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冠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学校的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暴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区)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暴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县(区)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6、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接报部门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校医院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六安市相关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可直接报告省教育厅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2)进程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安徽省教育厅。
Ⅲ级和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六安市有关部门。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省教育厅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2、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二)信息发布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省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省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2、学校及院内各部门均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分管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和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检,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的适当范围内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二)Ⅲ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有人员死亡的应积极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善后与恢复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4
为及时、有序、高效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__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学院师生员工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情、中毒事件、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预案启动条件
凡发生下列情况即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或者疑似甲类传染病以及卫生部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疾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二)出现传染病暴发疫情,即在本校同一局部区域短期内突然发现多例传染病病人;
(三)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四)出现集体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
(五)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医疗保障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
成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工会、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财务资产处和系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根据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严重情况,批准决定启动应急预案,领导、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指令;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信息。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医疗救治组、预防控制组、后勤保障组、保卫组、师生工作组等工作小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
由后勤基建处、党政办公室及宣传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后勤基建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处长担任。主要负责: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各部门紧急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落实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收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各级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见、措施;督促相关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所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院卫生所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病人的接诊、收治、隔离和转运工作。
3、预防控制组
由院卫生所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卫生所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协助疾控机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处理、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卫生宣教、应急预防接种等。
4、后勤保障组
由后勤基建处、财务资产处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副处长担任。主要负责:后勤保障、物资供应、环境清洁、消毒和转运车辆的调度。
5、保卫组
由保卫处相关人员及物业公司保安队员组成,组长由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处长担任。主要负责:配合疾控机构人员对医学观察区布控及安全管理、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校园进出人员的登记、交通疏导等。
6、师生工作组
由工会、学生处、宣传部及各系学生工作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学生处处长担任。主要负责: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微信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实施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及时上报,督促就诊;做好相关师生、亲属的思想工作;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并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四、预警和防范
(一)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形式普及卫生知识,针对突发事件的病因及时向师生员工宣传科学的防病知识,尤其是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方面的知识;
(二)做好门诊传染病的日常监测工作,并根据地、市疾病控制中心的传染病预警报告规定,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三)重点加强对学院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检查,督促餐饮从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查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五、预案启动和终止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严格执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校医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核实、初步确证后,应在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报告电话:__市教体局________,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鞠__155________,__市疾病控制中心________。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院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启动
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确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立即下令各工作小组和职能部门进入紧急状态,各负其责,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业指导,并根据事件的变化及需要,调整各工作小组和职能部门的任务及人员。
2、医疗救治组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卫组和后勤保障组追回已出售(发生)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
4、师生工作组与中毒或患病人员亲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对师生进行正面教育,实事求是地讲明情况,教育同学做好自身防护,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同时严格控制学生外出,防止事件的扩大。
5、保卫组和预防控制组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物、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6、后勤保障组应重点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加强食堂环境消毒,严格实行分餐制,饮食供应使用一次性餐具,调剂好饮食品种及营养,注意做好食品留样,并由专人负责保障医学观察区的饮食供应。
7、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注意突发事件对校内人群的心理影响,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提出防止发生医学观察区内心理危机的意见,并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8、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在学院适当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其他应对措施。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
六、善后工作
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转入善后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认真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卫生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