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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职业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

为了维护广大师生的利益,树立和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当前教育系统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障学院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重大传染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重大传染病及疫情防控领导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传染病报告人:____

(二)领导组职责

1、把防控传染病及重大疫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学院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院教学、生活秩序稳定。

2、学院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由组长立即召集小组成员,启动预案,协调解决本次发生的问题,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

二、建立工作机制

遵照教育厅、卫生厅文件要求,把学校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建立学院卫生防疫工作责任追究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校长亲自抓,院医务室、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具体抓,并把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建立公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监测系统。贯彻晨午检监测制度因病缺课登记报告制度,辅导员对缺课同学逐一登记,查明原因。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院严格按照程序逐级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三、突发事件、疫情防控预案启动

一旦院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及传染病流行),及时报告院办公室及分管院长,并立即启动预案,各司其责:保卫处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排查以及物品和现场保护;学生处负责加强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稳定情绪,同时用最快速度通知其家长赶到学校协助处理有关事宜;保健医生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对患病学生及时救治转送,同时,最短时间内经院长同意,将发生的疫情上报教体局和市疾控中心,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按要求逐级上报。要求校防控小组成员相互协调,恪尽职责,真正做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院统一行动、快速反应,使突发事件和重大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确保教学和校园秩序的稳定。

(一)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若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学校须报教体局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需要的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职业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夯实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置,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__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__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校纪委书记分管学生处、后勤服务处副校长

组员:校内各部门(含院系)负责人、校医务室全体医护人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领导、组织、督导、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监控掌握事件的发展和控制进展情况;组织各方面的资源参与处置工作;部署应急演练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健康损害和财产损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后勤服务处。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兼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宣传统战部部长、教务处处长、后勤服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兼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本预案的具体制定、修订和管理工作;及时向上一级部门和领导以及__区疾控等卫生部门报告事件动态;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指示和批示;组织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开展相应的宣传、培训、防控等工作。如发现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禁瞒报、迟报、不报、漏报。

(二)相关部门职责

各部门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妥善做好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提出解决问题意见,便于领导小组集体研判,统一部署预防工作。

1、党政办公室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上级部门协调,有关工作报告的审阅上报,适情及时在校园网公布相关信息,做好校领导值班安排。

2、纪检监察室负责重大事件跟踪、监督,对相关失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3、宣传统战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做好舆情监测分析,校外记者接待与管理,新闻发布策略的制定、协调与实施。

4、组织人事部负责协调校内具备健康医疗师资的调配,确保处理重大事件人力充足。

5、教务处负责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根据疫情轻重,按区、市、__区疾控部门要求,作出相应处置。

6、学生处处长负责全院学生的安全工作及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院系在发生传染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稳定学生秩序的工作,督促落实院系领导、辅导员每日值班,做好每日晨午检及因病缺勤追查工作。

7、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划拨专款,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储备、患者救治、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诊疗费用;应急响应措施启动后,开通绿色快速通道,及时划拨专款采购紧急物资和应急设备;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8、保卫处负责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做好学生和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门登记检查,加强安保24小时巡逻,适情做好警戒工作。

9、后勤服务处负责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学校常见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新生入校体检项目,消除传染病源,加强对校内餐饮、保洁等服务外包单位人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指导,督促各院系落实晨午检和缺勤学生的跟踪记录,适情启动应急预案,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教育、卫生等部门报告,根据指示开展消毒、隔离等预防工作,采购相应紧急物资和应急设备。

医务室负责人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学院完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防控及报告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定期对全院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定期和不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宣传;负责指导学院各系(部)学生的晨检工作和全院消毒工作。

10、工会负责学校教工健康状况监测与报告等。

11、团委与学生处、后勤服务处共同做好多种形式的学生健康教育宣传。

12、各院系配合学校做好本部门传染病防控和思想教育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报告,开展以健康安全、食品安全、预防疾病教育为主题班会至少两次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室内通风,定期消毒。

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责任报告人:医务室负责人____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学校如发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医务室报告,医务室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育厅报告,并同时向__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__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有关卫生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五)联络、教育与接待家长、后勤支援等应急响应过程的各工作与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同。

五、应急保障

列入学校年度预算计划,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配备所必需药品,加强学生食堂、宿舍等公共区域卫生方面的管理,为师生提供安全优质健康服务,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到位。

六、善后与恢复工作

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是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学生活动区域(教室、图书馆、文体中心、公寓、食堂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须持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的证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七、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职业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我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目的。

(二)编制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__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__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

(三)工作原则

学院防控医疗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有毒物药品泄露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发生在学校的,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事件等级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和一般事件IV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的,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县市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地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1O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的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O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校长

副组长:各党总支书记

组员:总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医务室负责人、学生科科长、团委书记、各系部主任、各系辅导员、各班主任

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学院医务室为日常办事机构。

(二)学院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医疗急救小组

组长:医务室负责人

副组长:总务处分管医务室的副处长

组员:医务室人员和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学院医务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医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救治工作总指挥,负责实施36种法定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分析,传染病设备、食物中毒抢救、医疗救护、现场处理、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应急处理工作,定期查看预防突发事件救治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的储备和调度。

各系(部)、处、室也要相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织,建立健全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系部主要负责人协助医务室定期对本部门教职工、学生骨干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三、疫情报告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各系(部)、处、室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学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学院可能对社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二)医务室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部门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院各系(部)、处、室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许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在规定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本预案,要求各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配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向学院、医务室报告突发事情隐患。学院、医务室对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六)医务室设立学院突发事件、疫情报告及业务咨询热线,24小时学院全线开通(医务室:__________,项科长:187__________)。及时听取和解答各系(部)、处、室教职工的疫情报告、急救求治问题。

(七)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对疑似病人,立即单独隔离,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乙类或丙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时,通知家长带学生回家隔离并立即到医院诊治,防止传染病在院内的传播。

(八)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医务室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学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响应及处置

(一)预案启动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请启动应急预案。

(二)响应程序

1、当确认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时,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要求,指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工作。

2、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分管学院副院长任总指挥。根据事件类别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请求,由地方政府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严密观察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学院医务室及时组织现场救护队伍,医护人员和防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做好救护、消毒、采样等工作,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类别,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防治、救护工作,预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趋势。

5、保卫处维护好事发地点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总务处提供必要救援、救护物资,学院办公室提供交通工具,对发生的食物源中毒事件,按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应急结束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提交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并依据《__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防范与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四)后期处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对事件原因和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和总结,并将相关书面报告报送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备案,据此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理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信联络方式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沟通和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凡达到划定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除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还要向主管部门和分管院领导报告。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医疗保障

学院医务室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器械,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治疗几个阶段组织实施救护。及时配合__市急救中心(120)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院前急救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2、交通运输保障

学院办公室应配备应急处置所需交通运输工具;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交通路线畅通。

3、治安保障

保卫处等单位维护好学校治安秩序,必要时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安全。

4、资金保障

财务处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妥善管理。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和培训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教育规划;负责对校内各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实施中小学在校学生相关应急知识的教育。充分利用网络、闭路电视、校内广播等丰富的宣传工具,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知识培训、讲座,开展危机预防和管理教育,增强师生危机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演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要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为每学期一次,组织学院医务室、保卫处等部门进行应急演练;并依据专项应急预案进行短期脱产训练。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职业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我院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对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师生员工健康的事件。

第二条本预案是我院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程序和依据。

第三条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的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学院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形成学院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应急处理机制。

第五条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思想教育和法治宣传,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洁环境,提高师生防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断突发事件发生的源头。

第二章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构

第六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及任务。

1、人员组成:

指挥长:学院院长。

副指挥长:党委书记。

成员:学院院长、副书记及党委、院办、学生处、总务处、工会、教学系、医务所等处室(所)主要负责人。

2、任务

(1)根据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督促各部门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检查监督其贯彻执行。

(2)贯彻落实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院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应急救援及上报工作,控制事件的扩大。

(3)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做好师生员工的健康检查、场所消毒、食品、器皿封存、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教学生活秩序等工作。

(4)研究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的重大事项。

(5)决定奖惩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办公室的组成及任务。

1、应急处理组:组长:医务所负责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理和初级医学诊断鉴别,组织教职工控制事件的发展和疫情的蔓延。

2、防控隔离组:组长:学生处负责人,副组长:各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负责做好学生宿舍、课室、食堂等容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疫点、人员的隔离、观察和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3、后勤保障组:组长:总务处负责人,负责消杀药品防护用品的储备、疫区环境和校园的消毒和卫生处理;负责医疗紧急派车。

4、宣传教育组:组长:党办负责人,副组长:学生处负责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和防控工作的宣传报导,组织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5、治安保卫组:组长:人事(保卫)处负责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秩序的维护,协助做好疫区和人员的隔离,保障疫情处理车辆和人员迅速抵离疫区。

6、办公室:主任:院办负责人:负责承办指挥部领导召开的会议;负责指挥部有关文件、决定的起草、审核、印发;负责各小组和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络沟通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应急处理经费的申请;负责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联系。

第三章应急处理

第八条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监测工作,对早期潜在的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第九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储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十条设立经严格消毒的防护设施和隔离场所,对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要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和送上一级医疗部门,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对参与现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员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第十一条在应急处理过程中指挥部需要紧急调集人员、物资、设备和占用场地设施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阻拦和拒绝。

第十二条非应急处理部门和个人应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积极参加或配合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事件的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四章奖惩

第十三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散布谣言、组织他人闹事、扰乱学院秩序的,由学院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完毕,指挥部应对事件进行分析总结。

第十五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参加应急处理作出贡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积极参加传染病防治的医护人员及其它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

第十六条对在应急处理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漏报的人员;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人员;对不服从指挥、临阵逃脱人员;对拒绝接受治疗或隔离造成他人感染的人员;对阻碍或不配合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采样检验的人员,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预案相关部门应正确处理好教学、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理的关系,并在工作中对预案不断充实、完善,使其更具适用性,实效性。

第十八条本预案由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解释。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