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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篇1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篇2

第十三条各级人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篇3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篇4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备案。

(二)地方人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备案。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篇5

1. 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发生在幼儿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依据鹤山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应急预案专项抽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市,区有关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原则

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突发的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灾害,地质灾害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火灾,交通事故,疫情,食物中毒,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和危险品污染或泄漏,压力容器管到事故等;

(3)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恐怖暴力活动,以及集体上访,集会,游行等重大集体事件;

(4)校园重大治安事件;

(5)其他事件。

2.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组长:文秀华

副组长“钟定科

成员:杨丽平 王美彩 梁凯欣 吕文倩 余艳珍

应急工作具体负责人:杨丽平 职务:安全主任 办公室电话8385203 手机:

2.2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缓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缓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3.事件报告

3.1报告范围

对于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给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和较为严重效果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具体负责人:杨丽平

3.2报告程序

幼儿园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现)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担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区教育局既有关部门报告。

3.3报告要求

3.1.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当地政府报告,不得延迟。同时,应当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3.1.2准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象情况

(3)事故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1.2及时。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1应急处置机构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余艳珍 副指挥长:吕文倩 设立4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4.1.1救缓后勤组。负责组织应急救缓的指挥工作,负责物资,经费的保障。

4.1.2联络协调组。负责信息收集并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及时响委办,政府办,市教育局报告情况,负责调度车辆,负责与消防,交警,防疫,医院等部门的联络工作。

4.1.3人员疏散组。负责伤亡人员及亲友和围观群众的疏散劝导和安抚工作。

4.1.4事故调查组。负责现场的封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负责参与相关部门的取证和调查工作。

4.2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4.2.1幼儿园接到报告后,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长或副指挥部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4.2.2相关小组按要求立即进入应急救缓状态,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和疏散,并适时向公安,卫生等部门请求救缓。

4.2.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2.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4.2.5时间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4.2.6开展事故调查。

4.3应急救缓主要工作程序

4.3.1事发后立即终止有关工作或活动,及时疏散,保护其他学生。

4.3.2在现场的教职工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紧急救治或直接向120急救进行求助,同时向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篇6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篇7

1、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采石场应急救援措施 本预案适用于小型露天采石场、

2、目的

编制此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主要目的是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组织员工正确救援和安全撤离,消除危险后果。它的指导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统一指挥,当机立断。预案的编制是为了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突发事件,为了使事故不至于扩大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采石场基本情况

采石场位于 市 区 乡 村,为 企业,主要产品 ,矿山 现有人员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专、兼职安全员 人),矿山采矿许可证号为 ,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 万吨/年,矿区面积为 平方公里,距 县(乡) 公里,属 县 乡管辖,矿山公路与 公路相连,位于 公路 侧,相距 公路约 米。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采石场所处位置平面示意图》。 采石场以开采面朝向为前面,采石场周边环境为: 左侧( 向) 米为 。 右侧( 向) 米为 。 前方( 向) 米为 。 后面( 向) 米为 。

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辩识

4.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采石场的工作特点,主要存在以下危险、危害。

(1)工人常处于2m以上工作面进行作业,容易发生高处坠落。

(2)炸药从炸药库运出的途中,装药和放炮过程中,未爆炸或未爆炸完全的炸药在装卸矿岩的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火药爆炸。

(3)在凿岩作业、爆破作业、人工装车作业、铲运装车作业时,因高处浮石脱落、工具从高处跌落、物体抛掷等均可造成物体打击。

(4)在空压机、风钻、破碎机、绞车、传送带等传动机械的外露部分,如齿轮、传动轴、链条、覆带没装防护装置,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机械伤害。

(5)车辆驾驶员违规操作,作业人员违规进入运输作业范围内可能发生车辆伤害。

(6)露天采场边坡开挖后,破坏了岩体内部初始应力平衡,在次生压力场作用下压力重平衡引起大规模位移的滑坡,它是采场坍塌的一种形式。

(7)空压机储罐属压力容器,如发生超压、使用不当、焊接裂纹、腐蚀破坏等可能发生容器爆炸。

(8)矿区用电场所,如变压器、配电房、电动空压机、破碎机、办公室可能发生触电。

(9)爆矿后立即进入采场,可能因炮烟造成中毒和窒息。

(10)矿区的空压机、破碎机等用电设备、配电间、变压器、办公室等可能发生火灾。

4.2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在采场的主要危险、危害性中,坍塌、火药爆炸、容器爆炸可能造成设备设施、建筑物的破坏和人员伤亡,甚至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火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火灾还可能造成设备设施、建筑物的损坏,甚至可能引发森林大火。

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篇8

一、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时各个机构及其人员的职责,保证联系渠道畅通,做到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各种紧急情况下,都能有效地实施现场救援工作,避免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使应急救援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秩序的进行,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和救护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事故救援成本和风险,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二、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湟源县大华水库项目部承担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突发性生产事故的应急控制和救援。具体包括:场区火灾;基坑开挖大体积塌方;脚手架塌垮;大型设备设施倾倒;洪水;厂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群体健康事故;应急总指挥认为必须启动应急预案的其他情况。

四、工作原则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做到信息畅通,反映迅速,指挥有效、措施得力、抢救及时。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部门配合、快速高效。

3、任何单位、人员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为抢险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4、救援工作由救援队伍(人员)在自身防护完备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对应突发事件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职能部门职责

⑴安全部门: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的报警、情况通报和处置工作(包括:绘制事故现场图、收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调查事故经过、作好调查笔录,分析事故原因等),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提供相关凭证,按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负责向有关部门和隶属上级组织的快报工作。

⑵生产部门:负责事故处理时生产系统的总体调度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联络通信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事故和救援情况的信息;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抢险人员,调配抢险设备和物资,疏散引导人员,抢救受伤人员;负责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⑶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技术措施、方案的归口管理,及时拟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塌方;承重平台、脚手架塌垮;大型设备设施倾倒;洪水、泥石流;人身伤亡事故和群体健康事故;爆破作业;大件吊装运输;危险物品仓库;大型起重设备拆装;电气设备作业等建筑施工常见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蔓延的预防技术措施。

⑷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保护、治安保卫、现场摄影摄像、医疗救治、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保证足够的事故应急救援用车和伤亡人员的生活必需品;配合生产调度部门做好现场人员的疏导,协助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负责消防、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

⑸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工程车辆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供应;协助工程技术部门拟定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负责事故损失估算。

⑹财务经营部门:负责提供事故应急处理急需资金;负责相关索赔资料的收集和汇总以及保险赔付交涉等。

⑺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无条件地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提供救援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品,积极参加事故救援抢险,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各职能部门、施工单位和全体员工都负有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调度和安排,提供抢险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资,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抢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务是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和分工如下:

⑴通讯联络组:担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任务。由单位、项目部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人员组成。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其日常协调工作。

⑵治安联防组:担负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疏散群众任务。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⑶抢险抢救队:根据预先制定的技术方案,负责事故现场人员、设备的抢救、抢修工作,排除险情,遏止事故蔓延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由机械设备、机电单位等与抢险有关的施工单位人员组成。生产指挥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受伤者的寻找、紧急救护、安全转移以及联系外援求助。由现场医护人员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⑸义务消防队:承担消防及火灾现场的扑救、人员疏散及应急救援工作。由义务消防队、事故单位及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⑹物资供应组:承担应急抢险救援物资供应任务。由物资部门人员组成并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⑺运输组:负责护送伤员及其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承担抢险物资的运输任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⑻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做好调查笔录,绘制事故现场图,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或录象,收集事故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相关凭证。由安全、生产、技术、综合办公室、工会、事故单位等人员组成,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⑼善后处理组:负责核实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等情况,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工作和其他善后事宜。由人事、安全、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人事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六、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对救援队伍和全体职工的培训,把应急预案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使每个人都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对付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在演练或应急响应结束后,评审应急预案,必要时修订预案,以提高应急能力。

3、在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做好标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状态。

七、应急启动和响应

1、应急预案的起动前提

施工场区有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所述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或应急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其他紧急情况。

2、 应急响应流程图。

八、报警和通讯

1、发现或得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员,应当立刻向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报告,如果是火灾、交通事故须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单位主要领导,并通知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3、应急指挥部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施工局和工程局。工程局和施工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4、报警和通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发生事故的单位、工程项目、事故态势;

(2)事故类型:如滑坡、坍塌、泥石流、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机械事故、起重事故、群体卫生事故等;

(3)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设施的损坏情况;

(4)事故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断;

(5)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九、现场抢救

1、在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未到之前,事故发现人、事故单位及临近相关单位,根据事故类型,迅速采取适当有效的抢救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避免事态扩大;

3、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外援力量和相关方支援救助。

4、当事故得到控制后,事故调查组立即对事故展开调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施工单位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尽快恢复生产。

十、应急预案终止

应急救援预案经过实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现场所有抢险工作已经完成,人员均得到清点,并确保未授权人员不会进入事故现场,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篇9

一、编制总则

1.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应对节假日期间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节假日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事件危害,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国庆节、水乡文化节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援,包括可以预见的安全生产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突发社会安全事故和不可预见的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二、成立应急救援机构

1、应急指挥中心电话:84943

2、应急救援机构各组成单位

职务负责人电话

总指挥

副总指挥

(现场)

成 员

三、应急救援预案执行流程图(略)

四、应急救援预案事故类型及单位救援职责

1.爆炸、公共踩踏,消防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①爆炸、公共踩踏的事故

主管单位:

救援职责:接警后,派出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查明爆炸物品或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区域警戒,组织人员疏散,并迅速与有关防化部门或专业部门联系,请求参加救援工作,并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 搜寻证据,追查或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②消防火灾事故

主管单位:

救援职责:消防中队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火灾地点,根据不同类型火灾,由火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正确选择扑救路线,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

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群众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保护现场,并与医疗救护、交警等部门配合,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③道路交通事故

主管单位:

救援职责:交警中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及时出警,在快速全力抢救伤员的同时,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和现场保护以及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公安部门要与医疗急救、消防等部门和具有大型超重设备的企业组成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对于道路发生炸毁、塌陷、滑坡等造成的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疏导车辆安全通行的同时,立即通知公路养护部门尽快抢修,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确保安全。

2. 建筑工地,水上交通及农用船安全

主管单位:建设办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①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救援职责:事故发生后,建设办应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工作。制定抢险措施,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和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

②水上交通及农用船安全事故

救援职责:海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调度救助船舶和过往船舶,开赴事故发生地参与救援工作,第一,转运事故现场人员;第二,向下游搜救落水人员;第三,接应遇险人员上岸,协助医护救助伤者;第四,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固定事故船舶,处理其他意外事故(如溢油等)。

协助有关部门分析、制定打捞方案,及时清理事故现场障航物体,疏通航道,恢复水上交通,确保其他船舶航行安全。

3.安全生产事故

主管单位:安委会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救援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办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并请求支援。

应急指挥中心依据发生事故的实际情况,联系相应部门实施紧急救援,启动万顷沙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应急小组实施救援。

4.食品安全事故

主管单位:食安委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救援职责:接急性中毒报告后立即组织医院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并根据中毒症状及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工作,迅速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中毒原因,防止事态扩大。

5. 地震、台风和洪水等自然灾害事故

按照相关部门的预案,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五、应急救援预案其他单位救援职责

1、党政办:承接节假日期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和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并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工作指示。

2、财政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救灾物资的及时落实。

3、环保所:负责联络上级环保部门及时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各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破坏影响情况。

4、经济农业办:负责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5、民政办:负责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

6、宣传办:负责事故现场新闻媒体的协调、管理,组织各新闻单位把握准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7、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应急预案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后,由环境保护组和专家咨询组指导抢险救援组进行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事故现场危害消除后,由指挥部宣布事故现场恢复正常。

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篇10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