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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简短中班

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简短中班 篇1

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晚秋时节,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我市森林防火期,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向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自觉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员。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极为困难,在带来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多种危害的同时,失火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对家庭和个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要树立“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防火意识。

自觉当好文明用火的执行者。不携带火种和易燃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玩火、野炊、吸烟等野外用火行为。提倡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严禁坟前烧纸钱、蜡烛、香火、放鞭炮等极易引起山林火灾的行为。

自觉当好安全保障的守护者。对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群体,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发生玩火烧山烧林违法行为。遇到火灾险情时,要立即报告并拨打12119报警,严禁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共同践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维护和建设美丽平度贡献更大的力量。

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简短中班 篇2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们好!

幼儿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支持与配合!每年的春季与冬季,空气干燥、植被干枯,是火灾事故易发期。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绿色的家园,确保学生健康平安,特致信提醒你们,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幼儿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田社、清明等),家长要加强对幼儿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幼儿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

3、倡导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山坡、树林、草坪等场所焚烧纸钱及冥物,提倡更加绿色、文明的方式继承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主动采取音乐祭祀、敬献鲜花、植树绿化、家庭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弘扬社会新风气。

4、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5、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子女的角度,落实好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微信、写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子女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督促子女遵守森林防火法规。出处 wWW.zuOWeNBa.nEt

6、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幼儿安全工作,提高幼儿防火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和教育幼儿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事件、防意外伤害,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简短中班 篇3

亲爱的各位家长:

当前时节,草长莺飞,春暖花开,清明临近,人民群众春耕、祭祀等活动日益增多,森林火灾将进入易发高发期。为了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提高孩子们的防火意识,希望家长能够与幼儿园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清明节期间文明祭奠,通过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

2、自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外出游玩时不在野外使用明火,不组织野炊和烧烤等易引发火灾的活动。

3、发现火情时及时拨打119或96119报警电话。

4、严禁未成年人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自发性扑救森林火灾的未成年人,要及时予以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5、依法追究引发森林火灾责任人,轻者行政从严处罚,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引发山火,家长要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6、家长不但要增强自身防火意识,还要发挥监护人责任,教育和督促孩子不要随身带携带火种、易爆易燃物品,不要玩火,禁止清明节、“五。一”假期期间一切易发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简短中班 篇4

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森林防火工作需要我们每个人的支持。为了能使森林的生态环境一天比一天好,也为了森林不再受火灾的侵袭,更为了我们人类有一片绿色的天地。华丰镇中心幼儿园向全体家长朋友发出倡议:

一、“清明”将至,自觉移风易俗,请文明祭祀。

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一棵树、送一束花、清扫墓碑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二、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出游踏青时,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搞烧荒、烧田坎、烧果树枝叶等活动。不将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林区。

三、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引导。

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教育我们的孩子不玩火,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四、发生森林火灾怎么办?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报告幼儿园老师、当地政府或拨打各级森林火警报警电话。不要独自一人扑火。

五、禁止在林区景点等公共场合随便焚烧垃圾、纸张及各种易燃物品。

我们相信,只要大家将自己的“爱”献给森林,森林会更加美丽,我们的地球会更加美丽!

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简短中班 篇5

尊敬的各位家长、小朋友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共同携手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队伍之中来,为幼儿树立爱林护林的光荣榜样,一起保护我们绿色的家园。

森林防火小知识

什么是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广义上讲: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都称为森林火灾。狭义讲: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

概括地说,引起森林火灾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天然火源,一种是人为火源。

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

1、林木资源损失:林木资源损失是森林火灾损失中最重要的直接损失,主要指火烧造成的天然林或人工林中一切可利用的生产、生活其他用途的活立木和枯立木的木材损失。

2、流动资产损失:指森林火灾造成的火烧区内流动资产的损失。包括林副产品、农牧业产品、存货等经济损失。

3、火灾扑救费用损失指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所带来的附加损失。

4、旅游业的损失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已把目光从森林具有生产木材的商品机能转向了旅游观光、保健疗养等功能,人们走进森林,拥抱绿色,在森林里消除疲劳、疗养休息、避暑度假。

5、对土壤的影响森林能降低风速,防风固沙,防止土壤沙漠化和沙尘暴的形成。森林火灾后,原有的绿色屏障不复存在,森林环境发生急剧变化,天气、水域和土壤等森林生态受到干扰,失去平衡,土地沙化,沙漠迁移,干旱将使整个生态系统发生不可逆转的破坏。

发生森林火灾怎么办?

1、在森林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容易造成热烤中暑、烧伤、窒息或中毒,尤其是一氧化碳具有潜伏性,会降低人的精神敏锐性,中毒后不容易被察觉。因此,一旦发现自己身处森林着火区域,应当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浸湿,这样就多了一层保护。然后要判明火势大小、燃烧的方向,应当逆风逃生,切不可顺风逃生。

2、在森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注意风向的变化,因为风向决定了大火的蔓延方向,也决定了你逃生的方向是否正确。实践表明现场刮起5级以上的大风,火灾就会失控。如果突然感觉到无风的时候更不能麻痹大意,这时往往意味着风向将会发生变化或者逆转,一旦逃避不及,容易造成伤亡。

3、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因为低洼地和坑、洞容易沉积烟尘。

4、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快得多,火头会跑到你的前面。

5、一旦大火扑来的时候,如果你处在下风向,要做决死的拼搏果断地迎风对火突破包围圈。切忌顺风撤离。如果时间允许可以主动点火烧掉周围的可燃物,当烧出一片空地后,迅速进入空地卧倒避烟。

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森林分为以下五类:

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三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四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第五条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

第六条国家鼓励林业科学研究,推广林业先进技术,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国家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依法减轻林农的负担,禁止向林农违法收费、罚款,禁止向林农进行摊派和强制集资。

国家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

一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

三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

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

五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

六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条国家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林业生产建设,依照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规定,在森林开发、木材分配和林业基金使用方面,给予比一般地区更多的自主权和经济利益。

第十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

第十一条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第十二条在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森林管理以及林业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森林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资源清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度,掌握资源变化情况。

第十五条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

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的农场、牧场、工矿企业等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第十七条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三章森林保护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林区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森林保护;督促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

护林员可以由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委任。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任务。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一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

二在林区设置防火设施;

三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

四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国家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二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林木种苗的检疫对象,划定疫区和保护区,对林木种苗进行检疫。

第二十三条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

进入森林和森林边缘地区的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为林业服务的标志。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生态地区、珍贵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的林区、天然热带雨林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天然林区,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幼儿安全工作,提高幼儿防火安全意识。

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简短中班 篇6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们好!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华民族传统节“清明节”、广西传统节日“壮族三月三”即将来临,森林防火工作也到了重要关键节点。当前风干物燥,群众在清明时节扫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极易导致森林火灾。为加强火源管控和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向广大家长和教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请广大家长和教职工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父老乡亲等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自觉当好文明用火执行者。文明用火,从我做起。请广大家长和教职工带头遵守野外火源管控规定,不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和林缘烧香火纸钱(冥币),不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不随意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不违规炼山作业;不在林区内吸烟、丢烟头、野炊、放孔明灯,坚决杜绝火源进入林区。

三、自觉当好文明祭扫倡导者。文明祭扫,移风易俗。请广广大家长和教职工带头摒弃陈旧习俗,自觉倡导环保、健康、安全祭祀新方式,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家庭室内追思及网上无烟祭扫等多种方式改变传统扫墓习惯,积极做社会主义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若发现森林火灾,请及时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告火灾情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火无情,防范“未燃”。让我们大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共同呵护好我市绿水青山,保护绿色生态家园。

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简短中班 篇7

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时值春季,天干物燥,清明祭祖、踏青春游等林区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纷至沓来。为认真贯彻落实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园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防火的预防工作,闻喜县第三幼儿园特向全园师幼、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1、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学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做爱护森林的好公民。

2、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3、清明祭祖禁止在林内上香烧纸,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得在林区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等用火活动。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行为,要及时劝诫并制止,或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4、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家长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5、严禁在林区炼山造林、烧山放牧、烧秸秆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6、严禁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活动,以免发生危险造成不必要伤害。

亲爱的三幼家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好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尊重自然,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共同建设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简短中班 篇8

亲爱的大朋友、小朋友们:

你们好!秋冬季天气干旱少雨,山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希望家长们配合我园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位家长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商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对幼儿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森林防火教育,严禁幼儿进山玩耍、野外用火和野炊,知道10月份是全省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月,杜绝因幼儿玩火造成的森林火灾。尤其要注意教育幼儿不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在秋冬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严禁下列行为:

1、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2、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3、上纹烧纸祭祀、烧花圈;

4、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5、烧荒、烧枯秆、燎地边、焚烧垃圾;

6、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7、燃放烟火爆竹。

四、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明火照明、吸烟、生火取暖等要及时劝诚并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村委会或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五、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严禁群众自发组织扑救、避免因情况不明造成在扑救中交叉感染导致疫情蔓廷,坚决制止让孩子参加扑火灭火活动。

六、家长要做好孩子的榜样,以身作则,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服从指挥,科学灭火。

七、森林消防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立足群防群治自防自治。

八、注意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直接拨打“12119”森林防火报警电话,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在这个特殊时期,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请家长认真阅读,按要求管好自己的家人,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国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

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简短中班 篇9

亲爱的家长们:

您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清明前后,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全国每年因为森林火灾,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保护我们绿色的家园,请您及家人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携带火种入林,稍加不慎,就会引发森林大火,切记呦!

★一个未熄灭的烟头,足够点燃整片森林,可不要小瞧了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烤制的食物的确“香喷喷”,但也能让森林变得“黑漆漆”,一旦处理不当,我们的生态环境便要遭殃!

★上香烧纸虽然寄托了对逝去亲人的思念,但极易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也许不经意间,就是一场无法挽回的灾难。

★烟花虽然绚丽,但森林绝对不是一个燃放烟花好地方,烟花燃放的火星会点燃森林,酿成大祸。

★野生动物怕火,但我们的森林更加怕火,小心在驱赶野生动物的同时,引燃森林火灾,同样让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烧荒获得草木灰是一种肥料,但这种行为同样也是一种危险,稍有不慎,跑了火,后果不堪设想。

★玩火可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特殊人群和未成年儿童因自身原因,更容易置身于火海之中,一定要小心哦!

★不准在林内用火照明,电筒要比火把更能派得上用场。

★不准在林内生火取暖和烤衣服,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我们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

温馨提示:

家长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好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尊重自然,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最后,希望各位家长以身作则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共同建设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简短中班 篇10

森林是人类宝贵的资源,是自然的保护伞,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是绿色的隔音墙。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毁树容易种树难。时值春季,是我们森林火灾的多发期和防火紧要期,为了保护有限的森林资源,维护我们的生存环境,更好地建设我们的生态家园,向大家发出倡议:

01

树立意识,遵守规定。

广大人民群众应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私自在林区及周边烧荒、烧地边、烧垃圾、野炊、吸烟等违规用火活动,做护林防火的践行者,维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02

创新理念,绿色祭祀。

积极树立生态环保理念,遵守社会公德,服从劝阻管理,杜绝在林区、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和抛洒丧葬祭奠物品等不文明行为,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以植树、鲜花、写诗赋词等形式寄托哀思,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新风尚,防止因祭奠活动引发森林火灾。

03

加大宣传,确保安全。

自觉履行宣传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森林防火知识、避险常识,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做到森林防火人人皆知、主动尽责,避险知识人人掌握、科学自救。

04

加强监护,积极引导。

加强对儿童、老人、智障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做好防范引导,谨防上述人员在林区发生不安全用火行为,养成良好习惯。

05

高度警惕,快速反应。

受气候影响,今年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要高度警惕、快速反应,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委,为尽快灭火创造条件。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尽责!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让我们做护林防火的先行者,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严防山火、保护森林,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伟大理念。让我们人人都积极行动起来,争做护林防火的好公民。

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简短中班 篇11

尊敬的学生家长:

清明节临近,又一个森林火灾高发期即将到来,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现向全县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清明节和其他时候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不要让小孩在野外玩火,特别是不在林区或林地边缘用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电话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简短中班 篇12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亲爱的小朋友们:

您们好!春季天干、物燥、风大,山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乱扔烟头多,闲暇时间外出游玩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

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生态建设,打造平安家园,共创美好未来,坪头幼儿园发出倡议,请各位家长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请家长配合幼儿园教育好家人及子女并带头做好以下工作:

一、家长和孩子要仔细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爱护森林的好公民。

二、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发生或发觉山林火灾,要及时报警,森林火警电话是119。

三、严禁幼儿携带火种进入幼儿园,在园期间禁止放鞭炮、礼花等。

四、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五、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任何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玩火等用火活动。

六、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别上山玩火,别在野外点火,发觉火情要及时报告老师或家长,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小朋友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七、任何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八、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孩子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