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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篇1

今年以来,在自治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执行土地和矿产卫片、耕地保护“非耕化”等行政执法工作,遵守执法程序、依法开展执法监管及违法处罚工作。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切实依法行政工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强化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二是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将“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通过领导班子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年度述职的形式,列入年底述职报告内容。对法治政府建设履职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和责任股室,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贯彻决策部署,推动高效落实

一是根据自治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年初牵头制定学法年度计划和清单,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实施。二是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业务商讨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点有效落实。三是切实贯彻落实广西区、河池市的工作部署,围绕平安环江和经济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违法行为。

三、坚决实行民主决策,加强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按章办事,确保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二是积极履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制度。三是加强监督,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

四、依法履行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聘用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协助处理业务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和出庭处理相关案件。二是建立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树立法治思维。三是模范用法,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督办,切实把法治建设的要求贯彻到日常业务工作和管理中,本年度本人及干部职工均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五、加强控制,强化管理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党纪国法约束自己,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并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强化管理水平,严格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完整性。三是主动自觉接受自治县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机关的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认真受理或答复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和意见。

六、强化普法和党内法规教育,提高法治理念

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政治法规,对照清单事项,强化政治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争当学法用法表率。二是落实学法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履行普法责任;利用学法考试平台和“学习强国”APP,并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切实增强全体职工的工作素质和能力。

七、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多,学法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对法治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应对的新办法。三是推进法治思维有待提高,法治文化建设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拟采取措施:一是强化法治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知法懂法;三是推进法治思维常态化,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篇2

2023年,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以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提升群众环境获得感幸福感为目的,按照《法治黄冈建设规划2021—2025》的要求,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为目标,以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为手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安排布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学习任务。通过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究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特色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市两级全面依法治省县委员会会议精神,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加强法治建设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组织领导班子干部法治专题学习、讲座和相关培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贯彻落实依法治县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推动。局党组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和部署法治工作。并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活动,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的习惯。

二是完善考核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分头抓、具体工作有人抓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督促检查。将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每年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报告上一年度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执行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法制审查等程序。

四是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公职律师制度落地。聘任湖北文海律师事务所夏林律师担任兼职法律顾问,发挥本单位公职律师作用,对本部门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风险评估;参与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2、大力推进权责源头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经过认真梳理,编填,确定我局行政职权共计224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98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类5项,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严格按照县政府审定的“两清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清单之外无权力”。在全局建立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责权受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实行环保执法过错追究制。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了对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文件满期限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做好起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协调报批和备案衔接工作。

3、持之以恒,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一是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深化“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全程网办,一次办好”改革,推行了减时限、减次数、减材料、减费用“四减”行动,采取了主动对接、简化环评类别、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四大改革举措,实行环评并联申报联动,不断提升审批质效,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同感明显增强。

全面压减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环节,对企业所需材料全部一次性告知,避免企业“两头跑”。对属于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由企业网上自行注册填报,系统自动生成备案号,足不出户就可完成网上备案。对环评报告严格把关。对建设项目集体审查研究,对污染严重、污染防治设施论证不清、存在明显环保问题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或转报,确保项目审批质量。

二是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在我县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容错机制,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顶格处罚等措施,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主动报告、妥善处置、未造成污染后果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对14种初次违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实行清单管理,不予处罚。同时对恶意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及偷排漏排等侵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到位。对执法幅度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防止执法的随意性,遏制“人情案”“态度案”等问题。

4、坚持依法履职,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制定培训方案,实行“理论学习+撰写心得体会+交流讨论”的学习模式,靶向培训,补齐短板。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专项整治活动,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转变执法机构工作作风。

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清单(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及法制审核清单,梳理执法事项及随机抽查事项,相关执法信息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事项的监督检查,为切实解决检查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作出了不懈努力。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配备移动执法设备,依托黄冈移动执法平台,通过计算机自动摇号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全面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切实解决选择性执法和熟人执法问题。

四是大力做好涉环保问题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出台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成立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在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各类争议纠纷,主要是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五是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不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5、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一是按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完成了2023年度学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分批在省生态环境厅进行了轮训,按照省厅、市局要求参加“一月一法”全员法律培训,组织并邀请局聘任法律顾问,就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实务知识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

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以无纸化学法平台为依托,常态化开展学法活动。干部职工全员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网学网考”,全部完成了年度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编印了《涉生态环境法律风险应知应会手册》和《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宣传手册》各1千本,向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发放。同时,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6。5世界环境日”、“11。4宪法日”等活动为载体,围绕环保中心工作,通过开展环境法律咨询、组织环境法律知识竞赛、举办环保讲座和图片展览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广泛开展生态环境法律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浠水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贯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法规刚性要求多,人民群众对环境生态的需求和愿望与当前环保生态工作的水平有差距,现有体制机制和能力水平下难以完全满足方方面面的期盼;二是当前突出环境和生态风险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三是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还需加强,法制机构仍然比较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法治黄冈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不断提升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能力,以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进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绩。

一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规划部署和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系统规范化管理。紧盯生态环境整治任务不放松,进一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加大力度整治工业污染、加大力度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治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重点水域排污口、整治保护重点湖泊生态环境、整治长江沿线违规码头、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整治石材开采与加工污染、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好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让全县人民“看得见干净水、用得到放心水、喝得上安全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全面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信息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政府机关守信践诺机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完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联合惩戒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促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篇3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本年度学法和普法工作,现将20__年以来镇党委政府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搞好全民普法是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工作。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构建阳光、活力、和谐、美好__的基本保证。__镇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年初党委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法治工作,并成立了__镇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副组长,镇班子成员、各站办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把法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形成了相对健全的组织体系,从组织上保证了法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突出重点工作,推进体系建设

(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围绕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重要材料,推进全镇党内法规工作。

(二)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任河南恩佰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林同志为镇党委法律顾问,对镇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镇党委出台的所有文件,实施的一系列决策均合法合规。联合县检察院、法院对我镇10个行政村(社区)派驻法治副书记4名,联合县司法局派驻驻村律师2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解决群众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三)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建立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多次组织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法治培训,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测试,提高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业务素质,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持续跟进各项重点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依法行政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等工作,对于重点工作与重点环节及时跟进协调,定期检查督导,确保法治工作有序进行。

三、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镇行政执法队代表镇政府开展执法工作,镇司法所承担法制审核工作,对执法队案卷中证据是否充分齐全,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处罚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对在案件审核和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进行督办;对执法队进行业务指导,答疑解惑,并协助执法队处理疑难案件,进一步严格执法队各种执法行为,确保执法队规范文明执法。镇党委全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纪委监委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定期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积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站办负责人严格依法办事,把依法办事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经常性提醒引导。镇党委政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__年镇政府共出庭应诉2次,执行法院裁判1次。

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__镇以“3。15”、“12。4”等重要的时间节点为契机,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宣传栏、公众号、微信群、广播等多样化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好“八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村居”等活动,让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通过开展“巡回法庭”公开审理,利用“法治副书记”、驻村律师组织法律知识讲座活动等,通过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单位、送法进学校等,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六进”活动,持续加强党员、群众学法,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同时积极发挥法律工作者、司法行政人员的宣传引导作用,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20__年共计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36次,宣传人数超过9000余人,做到了镇域内常住人口全覆盖。

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篇4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积极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推进交通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交通”,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一是成立由我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我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成立政策法规科,选派2名法律专业毕业研究生负责全局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工作,同时聘请专职律师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专门从事交通方面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二)强化法治思想学习,提高法治理论水平。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及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法治学习培训,带头学法用法,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狠抓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全局78名执法人员通过交通运输部组织执法考试,77人通过考试,通过率达到99%。2023年度通过外派、内部邀请专家、法律顾问授课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累计达到300余人次。三是所有交通执法人员新式执法服装全部配发到位,交通执法形象有力提升。四是切实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五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截至目前,2023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746起。非现场执法工作,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5个不停车检测点共检测货运车辆369。49万辆,超限超载车辆2。82万辆,全市货车超限率0。76%,审核通过超限数据1369条,共处理非现场案件1587件,收取罚金259。3万元,非现场超限率相较于去年同期下降1。26%。

(四)加强法治教育宣传,传播普及法治精神。一是将普法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工作总体布局,制定了“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并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二是在每年的12。4宪法宣传日、路政宣传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下企业上街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册500余份,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遵法守法意识。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局在推进交通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执法人员结构不合理、执法队伍老化、法律专业人才匮乏、暴力抗法等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将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依法治理,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